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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丟了怎麼辦

發布時間: 2022-01-14 03:12:03

A. 客戶發票丟失了怎麼辦最新處理流程來了!

1、納稅人同時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可憑加蓋銷售方發票專用章的相應發票記賬聯復印件,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退稅憑證或記賬憑證。
2、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抵扣聯,可憑相應發票的發票聯復印件,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或退稅憑證;
3、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發票聯,可憑相應發票的抵扣聯復印件,作為記賬憑證。

B. 發票弄丟了怎麼辦

納稅人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各聯次,具體處理分為已認證和未認證兩種情形。
1、發票開出未認證情形處理:
(1)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2)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可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專用發票抵扣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3)專用發票抵扣聯無法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4)納稅人丟失記賬聯的,如果發票開出後尚未寄出,開票單位可以將發票聯復印,作為記賬憑證;若已寄出,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與從金稅卡中重新列印一次的記賬聯,作為記賬憑證。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作為記賬憑證。
(5)納稅人丟失專用發票全部聯次處理:納稅人在認證前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全部聯次,按丟失空白專用發票處理。
2、發票開出已認證情形處理:
(1)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2)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3)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可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專用發票抵扣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4)一般納稅人丟失記賬聯的處理:如果發票開出後尚未寄出,開票單位可以將發票聯復印,作為記賬憑證;若已寄出,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復印件,與從金稅卡中重新列印一次的記賬聯,作為記賬憑證。 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作為記賬憑證。
(5)丟失全聯次處理:納稅人已認證,但丟失發票的,必須按規定程序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報告。並登報聲明作廢。稅務機關對丟失發票的納稅人,可以按《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的行為包括:未按照規定保管發票的」情形,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納稅人從金稅卡中重新列印一次,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作為記賬憑證。

C. 發票丟失了要怎麼處理

"一、若是丟失增值稅普通發票或增值稅專用發票:無論是丟失增值稅普通發票還是專用發票,丟失方都應該再發票丟失當日向其主管稅務機關掛失,並辦理發票掛失手續。
在辦理了發票掛失手續後,我們就應該按照不同發票屬性進行不同的處理。
1.如果同時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發票聯,則應該以加蓋了發票專用章的記賬聯的復印件,作為記賬憑證、退稅憑證或抵扣憑證。
2.如果只是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聯」或「抵扣聯」如果丟失的是「發票聯」,可以用抵扣聯復印件作為記賬憑證;
3.如果只是丟失了「抵扣聯」,則可以用發票聯的復印件作為退稅或抵扣憑證。
4.如果是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的記賬聯,因為沒有明確規定,所以在通常情況下,都是用與原件核對無誤的且需加蓋這兩個聯次的保存方的公司公章的發票聯或抵扣聯的復印件作為記賬憑證,或者在開票系統里用A4紙再列印一張發票用來記賬。
5.若是丟失普通發票」發票聯」,則應當取得原開出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並註明原來的憑證的號碼、金額和內容等,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領導人批准後才能代作原始憑證。
二、若是丟失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則跟上述增值稅發票的處理方法一樣
1.如果同時丟失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抵扣聯、發票聯,則應該以加蓋了發票專用章的記賬聯的復印件,作為記賬憑證、退稅憑證或抵扣憑證。
2.如果只是丟失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發票聯」或「抵扣聯」如果丟失的是「發票聯」,可以用抵扣聯復印件作為記賬憑證;
3.如果只是丟失了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抵扣聯」,則可以用發票聯的復印件作為退稅或抵扣憑證。
4.如果是丟失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記賬聯,因為沒有明確規定,所以在通常情況下,都是用與原件核對無誤的且需加蓋這兩個聯次的保存方的公司公章的發票聯或抵扣聯的復印件作為記賬憑證,或者在開票系統里用A4紙再列印一張發票用來記賬。
5.若是丟失普通發票」發票聯」,則應當取得原開出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並註明原來的憑證的號碼、金額和內容等,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領導人批准後才能代作原始憑證。
三、若是丟失空白發票(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則丟失方應該在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後,填報《發票掛失損毀報告表》,並辦理電子發票退回或作廢手續。"

D. 發票丟失了怎麼辦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被盜、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明確,決定取消納稅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生被盜、丟失時必須統一在《中國稅務報》上刊登「遺失聲明」的規定。

即:發生發票被盜、丟失情形時,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於發現被盜、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

(4)發票丟了怎麼辦擴展閱讀:

發票因丟失,再重新開具發票

1、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這種情況的增值稅發票丟失怎麼辦。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2、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這種情況的增值稅發票丟失怎麼辦。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稅專用發已報稅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同意後,可作為增值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

3、一般納稅人丟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這種情況的增值稅發票丟失怎麼辦。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專用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4、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到主管機關認證,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5、一般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這種情況的增值稅發票丟失怎麼辦。可以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專用發票抵扣聯復印件留存備查。

E. 發票掉了怎麼辦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納稅人發生丟失、被盜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時,應於當日書面報告主管稅務機關,在報刊和電視等傳播媒介上公告聲明作廢,並接受稅務機關處罰。

丟失、被盜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應在事發當日書面報告國稅機關,並在《中國稅務報》公開聲明作廢。

一、發票丟失了,現在是不是不用登報聲明作廢了?

需要。發票丟失了,應當於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並登報聲明作廢,但遺失聲明不必統一在《中國稅務報》刊登,可以是其他報紙。

依據:《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一條規定:「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發票。發生發票丟失情形時,應當於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並登報聲明作廢。」《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被盜、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0號)規定:「為方便納稅人,稅務總局決定取消納稅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生被盜、丟失時必須統一在《中國稅務報》上刊登「遺失聲明」的規定。」

二、發票丟失會被處罰嗎?

可以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第九項規定,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九)未按照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跨規定的使用區域攜帶、郵寄、運輸空白發票,以及攜帶、郵寄或者運輸空白發票出入境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丟失發票或者擅自損毀發票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因此發票丟失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具體處罰金額還需結合本省的《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作出。

關於發票的有關問題我們就介紹到這里,以上回答供您參考,希望可以幫到您,歡迎您為我們點贊及關注我們,謝謝。

F. 發票丟了怎麼辦

如果是聯通用戶開具的電子發票,可登陸網上營業廳、手機營業廳重新下載電子發票進行列印:
(1)登陸網上營業廳http://www.10010.com ,首頁點擊查詢-基本業務查詢-電子發票,根據頁面提示信息進行操作。
(2)登錄手機營業廳,點擊底部「服務」-「查詢」-「電子發票」,根據頁面提示信息進行操作。
以上路徑以辦理頁面實際顯示信息為准。

G. 空白發票丟了怎麼補辦

空白發票丟失後的處理方式是,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書面報告稅務機關,並登報申明作廢。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還需要辦理電子發票的退回或作廢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
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列印,內容完全一致,並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第二十九條
開具發票應當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
第三十條
《辦法》第二十六條所稱規定的使用區域是指國家稅務總局和省稅務局規定的區域。
第三十一條
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發票。發生發票丟失情形時,應當於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

H. 發票丟了怎麼辦!!!

如果是開票方,首先到稅務局說明發票丟失情況,由稅務局開信,然後到相關媒體上刊登丟失發票聲明就可以了。當然是要有罰款的!
如果是受票方,丟失的是增值稅發票,可按如下操作。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稅務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2〕10號)的規定
1.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該發票丟失前已通過防偽稅控認證系統的認證,購貨單位可憑銷貨單位出具的丟失發票的存根聯復印件及銷貨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已抄報稅證明單」,經購貨單位的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准後,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的合法憑證抵扣進項稅額;
2.如果該發票丟失前未通過防偽稅控認證系統的認證,購貨單位應憑銷貨單位出具的丟失發票的存根聯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通過後憑該發票復印件及銷貨方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丟失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已抄報稅證明單」,經購貨單位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准後,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的合法憑證抵扣進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