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董事會決議樣本
公司董事會決議
根據《公司法》對公司董事會的有關規定,董事會的決議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會議基本情況:會議時間、地點、會議性質(界次、臨時)。
2、會議通知情況及董事到會情況:會議通知的時間、方式;董事實際到會情況。
召開董事會應當在董事會召開10日以前將通知全體董事。
董事會召開臨時會議,可以另定召集董事會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時限。
董事會會議應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
3、會議主持情況:應當由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應附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指定副董事長或董事主持的委派書)。
4、議案表決情況:
董事會的具體表決結果,持贊同意見的董事數占董事總數的比例。
董事會會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
5、簽署:董事會決議,由到會董事簽字。
代行簽字的,應當附董事的授權委託書。
⑵ 什麼是董事會決議和會議的形式
股東會會議的召開方式是:1、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召開股東會會議;2、符合條件的股東、董事或者監事提議時,召開臨時會議;決議方式是:1、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2、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等重大事項的決議的,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十九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應當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召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第四十三條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⑶ 股東會決議與董事會決議的區別
根據我國公司法規定,由董事會決議處理的事項主要包括召集股東大會,執行股東大會的決議,決定公司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等等,可見董事會是一個公司的執行機構。而股東大會決議處理的事項則包括審議董事會的報告等等。
根據《公司法》等相關規定,股東會決議與董事會決議范圍不同。
股東會決議處理如下事宜: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准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董事會決議處理如下事宜:
(一)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⑷ 如何撰寫理事會決議
理事會決議
理事會決議:
根據《公司法》及 (公司名稱)的有關規定,擬召開公司理事會。會議定於 年 月 日 點整在 (地點)會議室召開。出席本次理事會理事成員應到 人,實到 人,所作出決議經出席會議理事成員一致通過。對以下事項表決如下:
一、 同意 股金轉讓的申請。
二、
三、
參加會議理事簽名:
(公司名稱)理事會
年 月 日
⑸ 日軍是怎樣將國聯理事會的決議成為一紙空文的
日本堅決拒絕了國聯理事會的撤軍要求。1931年10月26日,日本政府發表了《關於「滿洲」事變的第二次政府聲明》,繼續反誣中國「收回國權運動漸趨極端」,企圖破壞日本國民「生存權益」,聲稱日本如果撤軍,只會使事態更加惡化。日本不僅拒絕撤軍,而且於11月初大舉進犯黑龍江,使國聯理事會的決議成為一紙空文。
⑹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重要決議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29日在日內瓦召開第16次特別會議,經激烈辯論後勉強通過了敘利亞問題有關決議。
這項未能協商一致通過的決議譴責敘利亞對和平示威者使用致命武器的行為,要求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向敘利亞派遣調查團,就該國可能存在的違反國際人權法的行為展開調查。
這項決議以人權理事會47個成員國中26票支持、9票反對、12票棄權或缺席的投票表決通過,顯示出人權理事會成員國在這一問題上存在明顯分歧。該決議以人權為由干涉聯合國成員國內政,遭到部分人權理事會成員國反對。
中止成員國資格
聯合國大會於2011年3月1日以協商一致的方式通過決議,中止利比亞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成員國資格。這是聯合國大會首次中止人權理事會某一成員國的資格。
決議說,聯合國大會歡迎2011年2月22日阿拉伯國家聯盟發表的聲明,以及2011年2月23日非盟和平與安全理事會發表的公報,決定暫時取消利比亞在人權理事會的成員國資格。
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張丹參贊在決議通過後發言時說,考慮到利比亞當前極為特殊的情況和阿拉伯及非洲國家的關切和主張,中國代表團參加了決議的協商。同時,中國代表團認為,聯大中止利比亞人權理事會成員國權利的行動不構成先例。
利比亞2010年5月13日當選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成員國。
2015年12月,韓國常駐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代表崔京林大使7日當選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主席一職,這是韓國首次獲得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主席職位。
⑺ 國際足球理事會決議 是什麼啊
(1)守門員在罰球區內接球並故意用球擲擊對方或持球推擊對方,裁判員應判罰球點球。
(2)隊員為躲避對方搶截而轉身背向對方隊員時,對方隊員可採用非危險動作進行沖撞。
(3)在球門區內,裁判員認為進攻隊員故意用身體沖撞對方無球守門員時,應判由守方隊員踢間接任意球。
(4)隊員藉助同隊隊員的肩部跳起頂球,裁判員應對該隊員的不正當行為給予警告,並判由對方踢間接任意球。
(5)在比賽開始後,隊員進場或重新進場參加比賽,應在邊線外「向裁判員報告」。裁判員應用清晰的手勢使隊員明確地知道可以進場。裁判員不必等待比賽成死球後才示意隊員進場,但何時發出信號應由裁判員決定(不適用違反規則第四章的規定)。
(6)規則第十二章中,並未要求裁判員必須暫停比賽去警告隊員,可以運用有利條款,待比賽成死球後再警告該隊員。
(7)隊員掩護球時自己不接觸球,而設法阻擋對方隊員使其不能觸球,這並不屬於規則第十二章第3款所指的犯規,因球在該隊員的控制范圍,他可根據戰術需要而掩護球。在這種情況下,對方隊員可以做合理沖撞。
(8)隊員故意伸展雙臂上下擺動,並移動位置阻擋對方隊員前進,而迫使對方隊員改變方向時,雖未發生身體接觸也應算作不正當行為,裁判員應對該隊員給予警告,並判由對方踢間接任意球。
(9)隊員故意阻擋對方守門員,企圖阻止守門員發球繼續比賽,從而促使守門員出現規則第十二章第5款(a)項所指的犯規時,裁判員應判該隊員犯規,並由對方踢間接任意球。
(10)裁判員已判定任意球後,如有隊員因辱罵或用污言穢語表示強烈不滿而被罰令出場時,應在該隊員離場後再令對方罰任意球。
(11)任何隊員不論在場內或場外,凡有不正當行為、暴力行為,或使用污言穢語、辱罵性語言,不論這些行為或語言是針對對方隊員、同隊隊員、裁判員、巡邊員或其他人員,均屬犯規行為,應按其犯規性質予以處罰。
(12)裁判員認為守J1員故意用身體壓在球上超過其所需的時間,應判為不正當行為,並作如下判罰:
(a)被警告及判由對方踢間接任意球。
(b)如重犯時,則罰令出場。
(13)向工作人員或其他人員吐唾沫或有其它類似的無禮行為,應視為暴力行為,按規則第十二章(J款處理。
(14)當裁判員要警告某一隊員而未執行前,該隊員再犯有其它不正當行為時,則罰令該隊員出場。
(15)如果裁判員認為在進攻隊員突破防守隊員有明顯得分機會時,防守隊員故意犯規,裁判員判任意球(或球點球),但由於該防守隊員的犯規直接妨礙了進攻隊員先前的得分機會,故根據規則第十二章(o)款,該犯規隊員由於嚴重犯規應被罰令出場。
⑻ 哪些重大事項需要董事會決議
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這兩項對需決議內容有詳細描述,有10多項《公司章程》基本·按《公司法》制定。
《公司法》第四十七條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股東會會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並、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並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⑼ 公司董事會決議與紀要
楓葉紅了2628[學者] 一、關於會議紀要: 寫會議紀要的目的:一是為了向上級匯報,使上級領導了解會議的具體情況,以便及時指導。二是向下屬傳達,以便貫徹執行。 會議紀要的寫法:(1)標題。標題要寫得明確。一般由會議召集單位名稱、會議名稱和文種組成。(2)正文。可分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是會議的概況;第二部分反映會議情況和會議結果;第三部分是結語。 二、關於會議決議: 決議的寫法:(1)標題。「關於xxx問題的決議」。(2)正文。寫明何時、何鍾會議通過的決議,做出決議的理由及決議事項。(3)落款和日期。 由此可見,會議紀要和決議是作用不同的兩種公文。一般情況下,會議之後,這兩種公文都應該分別寫出來。
⑽ 大慶那裡能出集團資料的,例如理事會決議,集團章程等
經營范圍變更登記提交材料規范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辦理事項、許可權、授權期限。
3、關於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署股東會決議;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會議主持人及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股東大會會議記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簽署的書面決定。國有獨資公司提交國務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批准文件。
4、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5、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
審批機關單獨批准分公司經營許可經營項目的,公司可以憑分公司的許可經營項目的批准文件、證件申請增加相應經營范圍,但應當在申請增加的經營范圍後標注「(限XX分支機構經營)」字樣。
6、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經營范圍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7、公司營業執照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