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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驢懟大巴

發布時間: 2022-01-19 02:42:03

1. 說清楚到底誰是「驢」

連日來,「刺死辱母者」的案件以這樣一種駭人聽聞的遭遇和極端的矛盾沖突,引爆了整個輿論場。
而就在此時,濟南公安官方微博竟然發布兩則暗諷民意的微博,成功地「引火燒身」,敢問濟南公安微博的主管領導,你們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在哪裡?敢問分管濟南公安微博的領導,你們的大局意識、政治意識在哪裡?
3月25日晚21時21分,濟南公安官微發微博稱:「情感歸情感,法律歸法律,這是正道!」
雖然微博中並未提及內容是對這一事件的回應,但依舊引起了微博網友的巨大爭議,不少網友在該微博後留言指責警方在「辱罵殺人案中」不作為,該微博評論一度超過8萬。
3月26日上午,濟南公安官方微博刪除這條有爭議的微博。
上午9時20分,濟南公安官微又發了一張毛驢撞大巴的圖片,並附上文字:「世事多奇葩,毛驢懟大巴。毛驢:不服來戰!大巴:容你戰我千百回,受傷的驢總是你啊!」
該微博迅速引起網友熱議,不少網友認為,這是濟南公安官微維護人員對網友討論於歡「殺死辱母者案」一事的回應,並暗諷網友是驢。
網友「端端溜溜的我」發微博評論說:「這個官微真是直腸子,公開說我們是驢了。」
雖然事後該官微及時刪除,隨後澄清「發布者非民警,是個人行為」,但這種「甩鍋」的老套路並不能說服群眾,目前@濟南公安的微博評論區仍舊「一片火海」,該官微勢必將對此次言論出格付出相應的代價。網友不僅翻出「濟南公安局下屬企業參與放貸」的舊聞,自媒體也一片恭賀「濟南公安提前完成KPI」的諷刺之聲。

2. 周傑倫罵警察上了央視,但他兩次誠懇道歉了,是不是可以放過了

當然了!其實這個事情周傑倫本身就沒有錯誤,中國的公安也好保安也好,什麼貨色大家都清楚,吃裡扒外欺軟怕硬就是本性,你看雷洋案,你看「毛驢懟大巴」,哪個不是?這次也是,明明是所謂的公安無視周傑倫的合理要求,粗暴對待歌迷!最可怕的是,他們作為公權力的代表,掌握了話語權,他們說是什麼就是什麼,他們說粉絲是不理智就是不理智,其實呢?周傑倫的公關很不行,因為他的公司是自己的,面對大陸的鴨霸,他有什麼辦法!其實我挺悲哀的,周傑倫一直是堅定反台獨擁護中華文化的,然後就被大陸這么對待,真的,多讓人寒心……這就不是大家原不原諒周傑倫的問題,就是周傑倫大度,僅此而已!

3. 瀘縣學生死亡案為何傳言亂飛

人民日報評論稱,近幾天來,四川瀘縣太伏中學一名學生突然死亡的事件,引發社會關注。據瀘縣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瀘縣」通報:「現有證據排除他人加害死亡,具體死亡原因需依法按程序待家屬同意後屍檢檢驗確認」。但這一結論,沒有終結人們對於學生死亡原因的探究。

這幾年,地方政府回應公共事件的能力大有提升,無論是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還是搭建「兩微一端」,信息公開的力度日益增大,貼近群眾的努力顯而易見。但在一些地方的實踐中,新平台背後的舊思維恐怕並未完全轉變。面對突發問題,管制大於引導、被動多於主動、對立多於對話、迴避多於回應的情況還所在多有。一封堵,將良性溝通的渠道先堵上了,再張口,信的人就少了,以致最終出現四個蓋子蓋五個水壺的手忙腳亂,演變成「千斤撬四兩」的大動干戈。

從輿情紓解看,針對各種謠言,自然需要加強內容管理。從過往的案例看,確實存在不少因造謠傳謠、最終導致輿論反轉的情況。作為「吃瓜群眾」,一定要冷靜客觀,越是對那些匪夷所思、令人激憤的傳聞,越要多長幾個心眼,不要輕易著了謠言的道。而從管理部門來說,及時滿足公眾正常的信息需求,有說服力、有針對性地開展輿情引導至為關鍵。

突發事件的輿情處置,曾有「黃金4小時」法則。隨著微信等即時通訊工具的普及,4小時的時間窗口可能還在進一步縮小。如果不能及時而有步驟地發布權威信息,有效管理社會心理預期,情緒就可能海量堆積,真相就可能無路可走。因為管理能力不足、錯過發聲最佳機會,政府部門在輿論風潮面前百口莫辯的教訓已經不少。

進一步說,如何與公眾互動,事關政府部門的公信力。前些天,某官微因發布一張「毛驢懟大巴」的圖片,不僅沒為事態減震,反而刺激公眾視點脫離問題本身朝負面發酵。這樣的反例,需要反思的怕不止是新媒體運營的方式方法。

瀘縣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旁觀者做出任何具體的結論都為時尚早。透過一系列類似的事件我們當前可以得出的認識是:在化解輿情危機中,管理部門既不能陷入清者自清式的沉默是金,更不能滑向先消極怠惰、後大動干戈的被動境地。掌握好時、度、效的統一,公斷才能服眾,權威聲音才能擲地有聲。

4. 為什麼外國人開車普遍喜歡急加速和急剎車

路權意識比較高,通行規則遵守的比較好,所以可以開快一些提高通行效率。

5. 求毛驢懟大巴的原圖,不要微博截圖,是原圖哦

原圖就是這樣的。。

請採納~~~~~~~~~~~~~~~~

6. 什麼樣的真相才能平復於歡案的群體憤怒

016年4月14日,山東聊城發生了一起「刺死辱母者案」。因不堪忍受母親被多名催債人欺辱,22歲男子於歡用水果刀刺傷4人,並導致其中一人死亡。2017年2月17日,聊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於歡無期徒刑。時隔一個多月後,在2017年3月23、25日,南方周末先後通過其官方微博和微信公眾號發布了《刺死辱母者》一文。由於報道中人身控制、毆打、辱罵、把頭摁進馬桶,甚至脫下褲子用不可描述的方式侮辱當事人等情節觸目驚心,在眾多媒體的轉載和互動平台的跟進討論中,25日起,該新聞迅速成為輿論熱點,並在26日達到峰值。而且其龐大的關注數量級,讓其成為2017年第一件現象級的司法輿情事件。

在輿情來源方面,雖然微博依然是輿情事件最主要的意見交鋒平台,截至目前,由中國青年報官微主持的話題#刺死辱母者被判無期#的閱讀量已經達到8.3億人次,討論量40.9萬條。但是也應該看到,傳統主流媒體在話題推動和議題設置方面的能力再一次得到了充分的展現。據統計,部分網站轉載的新聞跟評超過三百萬以上,超過300家新聞網站共有一千餘篇報道。
其中,《中國青年報》:《刺死辱母者被判無期:請給公民戰勝邪惡的法律正義》
「法律是灰色的,而司法之樹常青」。同樣,法律也是冰冷的,但法律精神是有溫度的。任何執法不當與裁判不公,都是對法律精神的背叛與戕害。目前,被告人已經上訴,期待在即將到來的二審中,司法機關堅持「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秉持法律精神公正裁判,實現排除社會危害性與阻止刑事違法性的統一,彰顯法律之正義。
《人民日報》:《辱母殺人案:法律如何回應倫理困局》
換句話說,在很多人看來,於歡的行為不僅僅是一個法律上的行為,更是一個倫理行為。而對於判決是否合理的檢視,也正顯示出在法律調節之下的行為和在倫理要求之下行為或許會存在的沖突,顯示出法的道理與人心常情之間可能會出現的罅隙。也正是在這個角度上看,回應好人心的訴求,審視案件中的倫理情境、正視法治中的倫理命題,才能「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俠客島:《對司法失去信任才是最可怕的》
我們不贊同輿論干預司法。但是當刑事個案生成為社會公共事件時,它所帶來的討論,無疑具有啟發民智的意義,甚至關乎我們對法治未來走向的信心。在被刷屏的一天里,有關於歡刺殺辱母者的上億條評論,是國人對法治高度關切的一個生動注腳。面對22歲的於歡,以及本案中自然正義與法律正義可能存在的落差,我們只想說,司法,不僅關乎紙面規則的落地,還關乎規則背後的價值訴求,更關乎人心所向,倫理人情。
這些重量級媒體的集體發聲,將司法公正、法律溫度、人倫道德等方面的認知在眾聲喧嘩中形成了共識。
在涉事單位部門方面。最高檢態度:3月26日(周日)權威發布:「近日,媒體報道山東省聊城市於歡故意傷害案即辱母殺人案,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最高人民檢察院對此高度重視,已派員赴山東閱卷並聽取山東省檢察機關匯報,正在對案件事實、證據進行全面審查。對於歡的行為是屬於正當防衛、防衛過當還是故意傷害,將依法予以審查認定;對媒體反映的警察在此案執法過程中存在失職瀆職行為,將依法調查處理。」
長安劍態度:3月25日(周六)發表評論《「辱母殺人」 案,司法如何面對洶涌的輿論?》,其中三句話引發不少網友共鳴:第一句是雖然風聲四起,政法人應當感謝輿論監督,因為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第二句是在鼎沸輿論面前,事實和法律仍是司法工作者的「定海神針」;第三句是願關切最終形成力量,讓那位兒子有一個兼具「法理情」的結局。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態度:3月26日(周日)發布《關於於歡故意傷害一案的情況通報》,稱接受原告和被告人的上訴,已受理此案,依法成立合議庭,將依照法定程序予以審理。
濟南公安態度:3月26日(周日)在官方微博發布兩條懟網友的微博,內容分別是「情感歸情感,法律歸法律,這是正道」和「世事多奇葩,毛驢懟大巴。毛驢:不服來戰!大巴:容你戰我千百回,受傷的驢總是你啊!」,第二條微博配圖是一頭驢撞大巴。
山東省公安廳態度:3月26日(周日)中午12:50約,在官方微博發布:「#情況通報#對媒體報道的聊城於歡故意傷害案即辱母殺人案,山東省公安廳高度重視,26上午已經派出工作組,赴當地對民警處警和案件辦理情況進行核查。」
聊城政府態度:3月26日,聊城發布官微稱:「於歡故意傷害案經媒體報道後,聊城市高度重視,立即成立了由市紀委、市委政法委牽頭的工作小組,針對案件涉及的警察不作為、高利貸、涉黑犯罪等問題,已經全面開展調查。下一步,聊城市將全力配合上級司法機關的工作,並依法依紀進行查處,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

圍繞著此事件,在各種信息源、自媒體以及意見領袖的頻番爭論中,幾點爭論是意見爭鋒的焦點。
1、不可描述的凌辱情節是否真的存在?
曾有媒體采訪目擊者時提及,催債人員對於歡的母親蘇銀霞的侮辱行為,不僅僅包括脫褲子,脫於歡的鞋來堵嘴等,還有如放黃色錄像,以及將煙灰彈到蘇銀霞的胸口等行為。但是在判決書中,這些情節並未體現。

HK_CC_BEST :南方系只是做了兩手准備。如果該案一審於歡無罪釋放,南方系就必然為死者叫冤了。不再以「辱母殺人被判無期」為主題,而是用「露個生殖器罪不至死」、「他只是因為褲子掉了卻被殘忍殺害」為吸睛點了。這不是他們在關心案件本身,而是有其目的。
有過路過別錯過:坐等於歡案最終結果!有人說用生殖器侮辱其母的事是沒有的!那麼我在想於歡殺人的勇氣哪裡來的!而且一個人面對十一個人勝算多少!有些人在為警察和逼債人辯護!說媒體是不良媒體製造假輿論!我只想知道你們說得沒有辱母的事你們去調查了嗎!媒體最起碼訪問過!怎麼不見有一家媒體為逼債人說話呢?高院已經介入!真相就要出來了!社會底層每天發生的欺凌事件太多了!我希望能夠看到我期待的結果!
辟謠與真相:連澎湃新聞挖地三尺,都只找到死者曾「露陰」的證據,熱心傳播於歡母親被「生殖器蹭臉、抽臉、塞入口中」的網民們失望了吧?對於這些網民,你告訴他們於歡母親「沒有被生殖器抽臉,沒有塞入口腔。」——他們就會智障一般腦補出一大堆問題反問:難道「露下體」不算侮辱嗎?你媽這樣你會怎麼辦?判決書就一定是正確的嗎?官匪一家懂不懂?你這個人就是在洗地! ——他們只願意接受於歡的母親被「生殖器蹭臉、抽臉、塞入口中」。
2、媒體是否在選擇性報道,目的何在?
奶爸高律師:這個新聞出來目的就是改判,用輿論干預司法,現在成熱點新聞了,記者名利雙收,法院成熱鍋螞蟻,警察中槍。嫌疑人輕判大眾歡呼,法院宣判成笑話。二審維持宣判大眾憤怒開始說法院的種種不是。最終損害的還是法院宣判的權威性。如果每起宣判案件有人不滿就去找媒體,讓輿論去影響審判結果,那幹嘛還要調查幹嘛還要審判,以後出了事你找南方某報,我找北方某報,讓兩大媒體去鼓動不清楚案件所有情況的網民互撕唄,撕完了你不還的走審判的路子?
微信公眾號「CU檢說法」:《南方周末》的那篇報道中所記述的事實,與一審判決書中的事實在一些關鍵的部分,依然有不小的出入。當然,我並不是在質疑南周的記者故意歪曲事實,或者說有煽動的成分。只是,法官在判決書中經審理認定的事實,是依據所有的證據所歸納出來的法律事實,記者所寫的,是在誠實記錄被采訪者所說的話之後歸納出來的事實。只是,在輿論場,是沒有人會去關注判決書中所認定的事實的,公眾顯然更願意相信記者所寫出來的新聞報道。作為一名調查記者,在報道這樣一起案件時,是不是也應該去采訪一下辦案的檢察官、法官、警察,給他們一個平等發聲,闡述觀點,描述事實的機會,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只記錄一邊的聲音,讓公檢法陷入被全網罵娘的境地。

3、警方的現場處置是否不作為?

韓東言:

宛如閣 :黑社會的過激和警察的不管不顧造就了於歡的沖動殺人,我想說,警察是干什麼吃的,為什麼不把雙方調解好了在離開!於歡是殺人了,可他媽也是被逼的,他不示威,他人就向他示威,在一個人被凌辱的時候,特別是母親被凌辱的時候,難道你們會放任不管!如果我是於歡,我也會這么做!
4、是否正當防衛?
專業戳輪胎熊律師:

《新京報》:《「辱母殺人案」:沒親歷過被追債,不知道追債江湖有多可怕》
當然,自衛還可以採取多種方式,不一定要持刀捅人。那麼再具體分析一下,於歡為了制止人格和人身上的傷害,除了捅人以外,是否還有其他選擇?他的第一個行為是拿刀自衛,要求追債人員走開。但是當一群追債人員圍上來,絕望、憤怒的於歡還有其他選擇嗎?或者,任何一個正常人還能有其他選擇嗎?假如你說放下刀任由十二個壯漢侵害也算一個選擇的話,那麼我算你贏。法律實際上具有極大的包容性。在睿智正義的法官手裡,即使是冷冰冰的法律,也能容納理性的溫情;但在輕率麻木的法官手裡,法律只不過是一系列機械的規則,可以糊弄將就。
5、蘇銀霞的身份背景

6、判決是否公正?


綜上種種,縱觀整個輿情走勢和輿情內容,這是一次全民聲討也是一次全民普法。但是首先,從事件的起源來看,這個案件已經超脫了司法體系能夠承載的內容邊界,其根本的社會內源在於當前背景條件下,民間借貸生態的混亂和肆意生長,以及中小企業的生存之殤。《人民日報》26日晚間評論道:無數中小民營企業,正在用最草根的力量,拚命支撐起中國的實體經濟。很難獲得信貸支持的他們,不得不承擔高昂的融資成本,卻成為解決中國就業的最大功臣。如此功勞,值得被全社會尊重,更應得到金融業千方百計的支持而不是歧視。但願,於歡一案,能提醒中國金融界正視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不要在已經脫實向虛的中國經濟傷口上再撒鹽,更不能在高利貸者身後助紂為虐……
所以,在面對一個典型案件的同時要想到如何避免類似的困局再次發生,那麼首先要解決的就是如何去除這個滋生犯罪和罪惡的土壤和環境。
另外,催生輿情事件民情高漲的原因來源於民眾因不安全感而產生的共情心理。人們不僅關心法律能夠懲罰什麼罪惡,更在意法律能夠保護多少利益。在此案件中,對於警方的質疑是刺激輿論情緒高漲的重要原因。作為執法機構,這樣的行為究竟是真有暗中勾結,還是法無授權的無可奈何?難道面對利益被侵害時,只能拿起刀一種選擇?在社會的暗流中,究竟有多少游離在法律之外的灰色地帶?
最後,關於判決,應該有一點共識,專業的事情還需要專業的人去解決。在法制建設的過程中,我們都希望冰冷的條文中能夠有足夠的彈性空間讓溫情在其中留存。但是,法律不是畫本演義,不需要也不允許被某些有目的的導向輿論去任意修改。法律也不是江湖義氣,既然強調公平,就應該不僅對生者公平,也應該對死者公平。所以,作為受眾,不能被情緒和暫時的認知誤導,最好的真相有時候並不是所謂自己願意相信的真相。

7. 於歡案發布新的審判結果。如果你是於歡,案件發生時你會怎麼做呢

3月25日,南方周末的一篇報道《刺死辱母者》,刷爆了整個輿論場。

截至目前,微博話題#刺死辱母者#閱讀量已超過6億。

除了官方的及時回應之外,兩天之內,各大媒體也表現出了應有的風范。以澎湃新聞、人民日報、新京報、北京青年報、華西都市報為首的媒體,反應迅速、追蹤及時,短時間內拿出角度各異的采訪、報道、評論,集體發聲。

南方周末《刺死辱母者》事實信息較為模糊,各家新聞媒體紛紛展開實地采訪,補充了最初報道中未呈現的大量信息。

與自媒體的評論文章相比,各大媒體的評論更顯理性,無論是對「於歡是否無罪」的探討,還是「情理與法律孰輕孰重」的深思,都帶著這個時代堅韌的印記。

一樁舊事,一篇長文,轟動了整個中國。

辱母,殺人,正義……這些標簽成為了社會化情緒的聚焦點,放大了輿論的影響烈度。究其根源,還是在於公眾對潛在風險的恐慌擔憂,對公權力和程序正義現狀的極度失望。

在「刺死辱母者」這起案件中,我們既要看到一些記者深刻的調查能力,也要看到社會化情緒在輿論的裹挾之下如何變異。

在我們把「輿論」當做一種伸張正義的力量時,也要保證其理性和規范,別讓你的發聲裹挾著過多的社會化情緒。一件議程的處理,還是需要社會理性共識的凝聚。

8. 朝鮮再次試射導彈,真的不打算好好過日子了美韓究竟能否容忍

再射,誰也受不了,中國,俄羅斯也意見不合,難以忍受,難以琢磨,所謂的大國牽制,吃老本。小流氓鑫月半如此肆無忌憚,目中無人。上帝讓其亡,使其先瘋狂。東北亞和平變成一廂情願,核武器可以有,需要掌握在正義和平者的手中,三月半不配,人民大眾受苦受累,民不聊生,非要和美國比。簡直一個慣性思維的愣頭青,拖累中國陪他玩。陪著玩也就算了,和不商量,不顧及,想怎麼玩就怎麼玩,把誰都想給玩死了,他才開心。
朝鮮惡性循環,狗改不了吃屎,他就是不射,朝鮮人民,中國人也沒有好日子,大家都怨聲載道互相埋怨,抓住對方弱點狂懟。真是毛驢懟大巴可笑不自量,旁觀者都看不下去了。既然大家都沒有好日子過,那就窮則思變,變則通。
美國人不是容忍,是在聚集能量,需要一個理由,不然屬於侵略,屬於干涉內政,罪名太多,擾亂國際秩序,留下把柄也難圓其說。
打炮簡單,一堆窮鬼怎麼辦,三月半喜歡挾持人質,暗殺手無寸鐵的。大家都在找解決問題的最好辦法,最優方案。還有一些看熱鬧不嫌事大的,等著坐收漁利的。聯合國也變成瞎聊會,扯皮局,圍坐一起聊熱點,發見解,造新聞。
打也好,試探虛實,不打也行,背後有大國支撐,慢慢磨,總有一個靠不住,急死了或餓死了。
撩個蛋,演演習,個唱各的,累死瞎操心的。

9. 於歡案發布新的審判結果。如果你是於歡,案件發生時你會怎麼做呢

於歡這個案件距離發生也已經有幾個月的時間了,說實話我沒想到會鬧得那麼大,首先說一下,我們這里距離於歡那裡還是挺近的,但是知道這件事,卻是從微博上知道的,問遍周圍的人,他們也不知道這件事情,基本上可以確定是被人捅出來的,買點水軍,再加上網民們的熱情,事情鬧大一點,或許會對案情有幫助,畢竟法理不外乎人情呢。
因為距離我們那裡比較近,所以對這件事情關注的也比較多,這件事情完全是從網上知道的,也知道了那群要錢的,為了要錢,做出了很多傷天害理的事情,從一個旁觀者的角度講,雖然手段很暴力,可是人家是被欠錢的一方啊,人家有欠條啊!但是如果要是我是於歡,可能我做的比他還要殘忍,大不了同歸於盡啊,又能怎樣,反正我是看不了別人這么侮辱我的母親。也許你會說為什麼不報警呢?有些事情大家也知道,這個東西吧,都是相互勾結的,而且即使他們來,也不知道他們什麼時候可以到,誰知道那個時候母親會被別人折磨成什麼樣子,所以我也會跟他一樣,用我自己的手段來保護我自己的家人!
其實要是這件事情沒被捅出來,說不定現在的於歡早就沒命了,輿論,或許是唯一能救他的方式了,我們看到的,永遠都只是冰山一角的真相,不知道於歡最後的結局會是什麼樣子,我只是知道,要是於歡再經歷一次這個事情,他應該還是會義無反顧的這么做,我也知道要是我,也一定會這么做,沒有為什麼就是遵從自己的內心,我看不了我媽被那樣欺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