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20年4月11號石家莊長安區健康路華平胡同停電停水是什麼原因
應該是需要維護了,管道維護是為了更好為大家提供更好的服務。請留意當地的公告欄,物業貼出來的提醒明白紙。將來除非緊急情況,一般都會提前告知大家的
㈡ 電費欠費多少會停電
電費分倆種,一種是插卡的電表,一種是智能的新款電表。
插卡的欠費就停電。
智能的欠費前,余額低於10/15/20/元(各地方不同)時,系統會發送簡訊給你。欠費後,首先會有簡訊通知,如果還沒繳,過幾天會有人工打電話通知你繳電費。如果在不繳,欠費停電後,在來電必須通過人工開通。
(2)石家莊停電擴展閱讀:
有關欠費停電時間的法律規定
《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39條規定:
逾期未交付電費的,供電企業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電費總額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加收違約金,具體比例由供用電雙方在合同中約定;自逾期之日起計算超過30日,經催交仍未交付電費的,供電企業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停止供電。
依據該條規定,當用電方逾期未交付電費,即欠費時,供電企業不能立即停止供電,而要等到用電方拖欠電費30日以後,才可按國家規定的程序停電。
《供電營業規則》(以下簡稱《規則》)第67條對停電是做如下規定:
除因故中止供電外,供電企業需對用戶停止供電時,應按下列程序辦理停電手續:
1、應將停電的用戶、原因、時間報本單位負責人批准。批准許可權和程序由省電網經營企業制定;
2、在停電前三至七天內,將停電通知書送達用戶,對重要用戶的停電,應將停電通知書報送同級電力管理部門;
3、在停電前30分鍾,將停電時間再通知用戶一次,方可在通知規定的時間實施停電。而結合《規則》第66條規定可知,拖欠電費經通知催交仍不交者,須經批准方可中止供電。
㈢ 欠電費多久會被停電
電費分倆種,一種是插卡的電表,一種是智能的新款電表。
插卡的欠費就停電。
智能的欠費前,余額低於10/15/20/元(各地方不同)時,系統會發送簡訊的。欠費後,首先會有簡訊通知,如果還沒繳,過幾天會有人工打電話通知繳電費。如果再不繳,就會停電,欠費停電後,在來電必須通過人工開通。
有關欠費停電時間的法律規定:
《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39條規定:
逾期未交付電費的,供電企業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電費總額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加收違約金,具體比例由供用電雙方在合同中約定;自逾期之日起計算超過30日,經催交仍未交付電費的,供電企業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停止供電。
依據該條規定,當用電方逾期未交付電費,即欠費時,供電企業不能立即停止供電,而要等到用電方拖欠電費30日以後,才可按國家規定的程序停電。
㈣ 因為已經欠費停電了,昨天用支付寶交的電費,什麼時候能來電
如果已經停電欠費了,支付寶充完一般是1個小時內到賬,交上電費後,一般24小時內能送電。如果還沒有來電,可以撥打95598的服務熱線讓其送電。
(4)石家莊停電擴展閱讀:
用戶在供電企業規定的期限內未交清電費時,應承擔電費滯納的違約責任。電費違約金從逾期之日起計算至交納日止。每日電費違約金按下列規定計算:
1、居民用戶每日按欠費總額的千分之一計算;
2、其他用戶:
(1)當年欠費部分,每日按欠費總額的千分之二計算;
(2)跨年度欠費部分,每日按欠費總額的千分之三計算。
電費違約金收取總額按日累加計收,總額不足1元者按1元收取。
㈤ 石家莊市長安區中山東路與談固東街口停電什麼時間可以來電
你的問題是說石家莊市長安區中山東路與談固東街口停電,什麼時候開的這個那就不知道了,很可能在檢修,一般情況下下午3點左右就應該是來電了。
㈥ 石家莊市留村站2020年l月2曰是不是停電
石家莊市留村站2020年l月2曰是不是停電?沒有通知,不知道。
㈦ 今天晚上的大風會不會造成石家莊市某個地區停電
沒有哪個地區停電的。大風天氣大家都盡量少出門,注意安全。
㈧ 石家莊停電通知
通知如下:市區中山路以北,中華大街以西。2011.03.16早7點到2011.03.19早7點停水停電,間斷性的供水供電,不穩定。我也是聽到別人說的。但今天都16號了,早晨還沒有停水。不知什麼原因。
㈨ 我被欠費停電了後,交了電費後多久會來電
如果已經停電欠費了,支付寶充完一般是1個小時內到賬,交上電費後,一般24小時內能送電。
《供電營業規則》規定:
第八十三條供電企業應在規定的日期抄錄計費電能表讀數。由於用戶的原因未能如期抄錄計費電能表讀數時,可通知用戶待期補抄或暫按前次用電量計收電費,待下次抄表時一並結清。因用戶原因連續六個月不能如期抄到計費電能表讀數時,供電企業應通知該用戶得終止供電。
(9)石家莊停電擴展閱讀
《供電營業規則》規定:
第八十六條對月用電量較大的用戶,供電企業可按用戶月電費確定每月分若干次收費,並於抄表後結清當月電費。收費次數由供電企業與用戶協商確定,一般每月不少於三次。對於銀行劃撥電費的,供電企業、用戶、銀行三方應簽訂電費劃撥和結清的協議書。供用雙方改變開戶銀行或帳號時,應及時通知對方。
第八十七條臨時用電用戶未裝用電計量裝置的,供電企業應根據其用電容量,按雙方約定的每日使用時數和使用期限預收全部電費。用電終止時,如實際使用時間不足約定期限二分之一的,可退還預收電費的二分之一;超過約定期限二分之一的,預收電費不退;到約定期限時,得終止供電。
㈩ 今日停電查詢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