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解禁集體自衛權的最新信息
2015年5月11日,日本自民、公明兩黨舉行圍繞新安保法制的執政黨磋商,會議就相關法案所有條文達成正式協議。兩黨同意通過修改《武力攻擊事態法》解禁集體自衛權,並擴大自衛隊的武力行使范圍。報道稱,《周邊事態法》被修改後,自衛隊的後方支援范圍將不僅限於日本周邊地區,從平時到發生緊急事態之時,自衛隊活動范圍將大幅拓寬。政府計劃在14日的臨時內閣會議上敲定相關法案,安倍晉三首相擬就此舉行記者會。日本民主黨對此持反對態度,針對法案的朝野政黨論戰將以20日的黨首討論為開端正式拉開帷幕。報道稱,題本政府將同時敲定《和平安全法制完善法案》和《國際和平支援法案》。前者由《武力攻擊事態法》、《周邊事態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修正案綜合構成,後者則是允許隨時為處理國際紛爭的他國軍隊提供後方支援的永久性法律。安倍在磋商之前的政府與執政黨聯絡會議上強調:「一旦取得執政黨的同意,將立即出台內閣決議並提交國會。」日本政府希望15日提交國會,本月下旬進入審議。官房長官菅義偉在記者會上表示「國會將進行充分審議。(政府)將進行詳盡細致的說明,以期獲得通過」。對此,日本民主黨幹事長枝野幸男在國會議事堂向記者表示:「(安倍政府)正想改變專守防衛這一戰後70年的基本方針。將花相當一段時間在國會加以討論。」關於集體自衛權,法案擬把「日本的存亡受到威脅、存在國民權利被徹底剝奪的明顯危險」的情況定義為「存亡危機事態」,允許在此情況下對他國行使武力。根據法案,設想朝鮮半島發生緊急事態時支援美軍的《周邊事態法》將更名為《重要影響事態法》,以撤銷事實上存在的地理限制,將支援對象擴大至美軍以外的其他國家軍隊。在出現武裝集團非法登陸離島等尚未達到武力攻擊級別的「灰色事態」時,擬採用電話內閣會議方式,以便迅速向自衛隊下達治安出動或海上警備行動命令。此外,經過修改的《自衛隊法》將使自衛隊能夠用武器防護那些為保衛日本展開活動的美軍和他國軍隊艦船等。對於安倍政權處心積慮謀求修憲、出台決定解禁集體自衛權,並為此謀求修訂相關安保法制,以及出台新的日美防衛合作指針等舉動,日本部分民眾紛紛表示了強烈反對和擔憂。更有人直指所謂的「積極和平主義」實質乃「積極的戰爭主義」。
㈡ 日本解禁自衛權什麼意思
解禁集體自衛權是相對於禁止行使集體自衛權而言,即行使集體自衛權不再限於在本國受到攻擊時行使武力,在盟國受到攻擊時甚至在敵對國未攻擊本國時也可以行使武力。
在上述華麗詞藻掩蓋下,所謂「解禁集體自衛權」的實質是:日本妄圖再次獲得對外發動戰爭的權利。
日本解禁集體自衛權的決議一通過,美國就立即表態,充分肯定,正面評價,大加贊賞,積極支持。這不僅充分暴露了美國實際是日本解禁自衛權的真正推手,而且也充分暴露了美國利用日本充當亞太再平衡戰略、遏制中國急先鋒的真實戰略意圖。
不可否認,日本解禁集體自衛權後,目前有利於加強美日同盟,可由日本代行美國在亞太的許多職能和職責,既可增強美國在亞太的存在態勢,又可節省美國的經濟負擔,對美國大有裨益。然而,從長遠來看,此舉無異於飲鴆止渴、引火燒身。
解禁集體自衛權對於日本實現國家戰略來說,只是萬里長征第一步。解禁集體自衛權決議的通過,目前也只是一紙空文,至多隻是為日本強大軍力、發動戰爭開了方便之門。而日本要真正做到對美國說「不」,還有待於日本軍事力量的逐步建設、發展、強大;有待於日本在美日同盟中軍事指揮權的真正獨立和擁有;有待於對日有利的國際戰略時機的出現,等等。而就目前來說,日本的軍事力量還遠遠沒有達到能和美國叫板的程度;美國對日軍事佔領和控制也絲毫沒有放鬆和削弱;至於對日本有利的國際戰略時機也深不可測。可以預料,下一步,日本必將趁著解禁自衛權方便大門敞開之勢,加速軍事力量發展,甚至改自衛隊為國防軍,偷偷發展並公開擁有核武器,同時繼續利用中日釣魚島等領土主權之爭,製造中日對抗緊張氣氛,甚至故意挑釁,製造事端,以一方面迎合美國的戰略意願,另一方面為獲得美國進一步松綁、發展和積蓄軍事力量,營造更加有利的國際輿論環境和軍力基礎。
日本解禁集體自衛權這把烈火,才剛剛點燃,隨著其炙熱的燃燒和速度的加快,傷及的不只是中國和亞洲鄰國,更主要、最終要傷及的目標必將是美國。
㈢ 日本為什麼要解禁集體自衛權
日本《世界》月刊文章指出:「允許行使集體自衛權為日本在國內外採取軍事行動開了綠燈。」
安倍晉三2013年9月訪問美國時在紐約哈德遜研究所發表演講,稱行使集體自衛權的目的是使日本變成「為世界和平與穩定更積極作出貢獻的國家」。而他提倡的「積極的和平主義」是指日本身為經濟大國,應該加強軍事和外交方面的作用,以符合其經濟實力。
《朝日新聞》一篇社論指出,安倍所提「積極和平主義」的真實意圖就是擺脫憲法第九條束縛,擴大軍事作用,說穿了就是要將戰後的和平主義定位為「消極」而加以拋棄。
中日之間沖突可能性增大
一些軍事分析師認為,這意味著日本將擺脫發展軍事力量、參加海外軍事行動的限制,今後一旦日本主動使用武力,「自衛隊」將實際上成為軍隊,而且,中國與日本因第三方因素而發生沖突的風險將上升。
主動參與海外軍事行動
日本共同社解讀,集體自衛權解禁後,即便自身未受攻擊,日本也可以為協防「關系密切」的國家而使用武力。以憲法第九條宗旨為依據的「專守防衛」理念可能被束之高閣。
軍事科學院外國軍事部研究員袁楊說,解禁集體自衛權意味著日本能夠以「關系密切」、「友好」的國家遭受攻擊為名義,主動參與一些超越本土防衛、非作戰行動之外的軍事行動。比如,以前是美國能夠幫日本,而日本不能幫美國,解禁集體自衛權後,日本可以幫美國「反擊」第三方的「進攻」。
袁楊舉例說,集體自衛權解禁後,在一些特殊情況下,日本自衛隊可以參加一些具體行動,可能以武裝力量的形式出現在國際維和行動中。一支武裝力量如果能夠在海外執行一些武裝性任務,實際上就具有軍隊的性質。
軍事力量可能會慢慢有所發展
解禁集體自衛權可以使日本發展軍事力量擺脫諸多限制。袁楊說,以前,自衛隊武器裝備發展受到一些具體限制,比如不能有進攻性武器,導彈射程被限於較短距離。解禁集體自衛權後,「日本軍事力量可能會慢慢有所發展,不過會有一定限度」。
㈣ 日本解禁集體自衛權是什麼意思啊集體自衛權是什麼
就是在自己的同盟國受到敵人攻擊時,自己國家的憲法可以利用集體自衛權,將攻擊同盟國視為攻擊自己國家一樣,自己也可以採取對敵人進行攻擊的權利。舉個例子比如說朝鮮打韓國的話日本就可以排遣自衛隊軍事援助韓國攻擊朝鮮了。
㈤ 解禁集體自衛權什麼意思
解禁集體自衛權是相對於禁止行使集體自衛權而言,即行使集體自衛權不再限於在本國受到攻擊時行使武力,在盟國受到攻擊時甚至在敵對國未攻擊本國時也可以行使武力。
在上述華麗詞藻掩蓋下,所謂「解禁集體自衛權」的實質是:日本妄圖再次獲得對外發動戰爭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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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背景
日本二戰投降後,於1946年制定了後來被稱為「和平憲法」的新《日本國憲法》。日本的憲法解釋禁止行使「集體自衛權」,只允許行使個別自衛權,即在本國受到攻擊時行使武力。
一般國家擁有集體自衛權,但因為日本是發動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國家之一,依據「放棄戰爭,不設軍隊」的憲法第九條規定放棄了集體自衛權。
禁止行使「集體自衛權」,是二戰後日本在「和平憲法」原則指導下,根據國內外形勢做出的重大政策選擇,也是半個多世紀以來構成其「專守防衛」基本國策的一個具體要素。
冷戰結束後,「集體自衛權」這個概念在日本國內更多體現在日本與美國的同盟關系中,尤其是「9·11」恐怖襲擊事件發生後,美國屢次要求日本行使「集體自衛權」。
㈥ 解禁集體自衛權的各方反應
美國政府的一名高官強調,「日本可以致力於解禁集體自衛權,但不能利用首腦會談進行宣傳」。美國助理國務卿坎貝爾2014年1月訪問日本與外務事務次官河相周夫磋商時可能也通報了美方的上述立場。
日方還建議安倍和奧巴馬在會談中,共同敦促中國採取「克制」態度,停止在釣魚島海域「挑釁」。美國國務院對這一建議也持消極態度,認為此舉「可能會給美中關系造成影響」。
在了解到美方的態度後,日本政府消息人士表示「要趕快找到能凸顯同盟關系強化的辦法」,但首腦會談的准備工作尚未取得進展。
2014年4月6日,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和哈格爾舉行了會面。其間,哈格爾在接受日本媒體采訪時明確表態:「歡迎」日本解禁集體自衛權。 日本《朝日新聞》2014年4月7日公布的最新民意調查結果顯示,60%的日本受訪者認為安倍政權的執政姿態有損東亞地區和平與穩定,63%的受訪者明確反對安倍解禁集體自衛權,分別比去年上升9%和7%。即使在安倍政權與自民黨的支持者中,也有超過半數受訪者反對行使集體自衛權。民調顯示,日本民眾對安倍政權的擔心和不安在增加。
9月4日傍晚,5500多名日本民眾聚集在位於東京的日比谷室外音樂堂,反對安倍內閣解禁集體自衛權。日本法政大學教授山口二郎在集會上向民眾呼籲,通過向朋友們分享保護憲法的重要性來改變日本輿論,是與安倍內閣斗爭最重要的方法。作家落合惠子表示,安倍政權的舉動是對民主主義的破壞。日本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政治局委員長志位和夫向民眾呼籲,解禁集體自衛權無法保護日本民眾的生命,只有讓更多的民眾知道解禁集體自衛權的本質,更多的人反對安倍政權,才能阻止日本跌入戰爭深淵。 據日本媒體2014年4月23日報道,日本前行政改革擔當相、民主黨議員蓮舫等15名議員借奧巴馬訪日之際,於近日向美國駐日本大使館投遞文書,表達了其不支持安倍政權企圖修改憲法解釋來解禁行使集體自衛權行為的意願。
報道稱,日本在野黨議員的舉動也引起了美國方面的困惑,由於民主黨議員、前防衛副相長島昭久此前在訪美時表示,日本民主黨對允許行使集團自衛權持積極態度。
據悉,該文書是4月21日由15名民主黨議員聯合4名社民黨議員共同提交的。文書中就允許行使集團自衛權一事稱,「日本很可能就此成為失去立憲主義和法律支配的國家」,美國國防部長哈格爾對此也批判稱「是大問題」。
媒體稱,針對變更憲法解釋允許行使集體自衛權一事,日本首相安倍晉三有在國會上進行討論的意向,但文書中卻曲解稱「安倍政權將採取不在國會上審議,只根據內閣審議的決定來實施的做法」。對於「同僚」的這種行為,長島昭久在推特上批判稱「(日本)又不是附屬國,真可悲」。
聯名遞交文書的19人包括:民主黨眾院議員生方幸夫、筱原孝;參院議員蓮舫、小川敏夫、藤田幸久、相原久美子、大島九州男、有田芳生、石橋通宏、小西洋之、田城郁、徳永惠利、難波獎二、野田國義,森本真治;社民黨眾院議員吉川元、參院議員吉田忠智、福島瑞穗,又市征治。
㈦ 日本為什麼解禁集體自衛權
安倍屬日本極右翼,欲園日本軍國主義者的夢,這是沒有什麼問題的。
集體自衛權,說簡單點,就是盟國有戰爭時,日本有權出兵。這似在為別人做嫁衣裳。如果從條約上講,日本如有事,美國是有義務援助的,也就是日本有美國的保護傘;反過來說,如美國有事,按日本憲法,日本是不能出兵到國外去打仗的。解禁了這個集體自衛權,日本就可以在美國有事時出兵於國外。
看起來,從這個東西中直接得到利益的是美國。如果以後,美國再打像阿富汗、伊拉克這樣的戰爭,日本就可以出兵。
清醒的日本人應該反對這個解禁,它並不能給日本人帶來什麼利益和安全。
從日本軍國主義者角度出發,要想園夢,最重要的是重整軍備和擴張自衛隊。能像其它大國一樣,研究、設計和製造各種先進武器。這方面,美國的限制很嚴,核武器、航母、遠程轟炸機、核潛艇等,凡是可能威脅美國的東西,一律不準日本沾手,自衛隊的規模也是受限制的。
看來,解禁集體自衛權,是日本迎合美國,甚至是按美國的指令搞的。並非日本軍國主義者的首要選項。
對日本極右翼,解禁也是一大安慰,至少有了出國作戰的法律權力。要是將來日本真能在關鍵時刻能派兵幫美國之大忙,也許還可以和美國作某種交易,讓美國再鬆鬆狗鏈子,讓日本在軍備和自衛隊規模上得到外處。甚至也許這種交易現在已經暗地裡作了。
說安倍解禁集體自衛權是為了對付中國,真不太像。沒有解禁,美國真和中國打起來,在日本有那麼多美國軍事基地,日本想不牽進來都難。如果日本想和中國打,美國幫不幫日本和有沒有解禁集體自衛權並沒有關系,解禁了集體自衛權,美國也沒有那個義務。
中國最應警惕的是日本的軍備(特別是其自己製造能力)和自衛隊的規模。
㈧ 解禁集體自衛權什麼意思
集體自衛權指的是在幾個軍事盟友間,一但某個國家被攻擊,其他盟友也要出兵幫助。日本因和平憲法所限放棄這一權力,但安倍政府希望通過解禁集體自衛權來獲得向海外派遣部隊的權力
㈨ 解禁集體自衛權的意思
解禁集體自衛權是相對於禁止行使集體自衛權而言,即行使集體自衛權不再限於在本國受到攻擊時行使武力,在盟國受到攻擊時甚至在敵對國未攻擊本國時可以行使武力。
日本二戰投降後,於1946年制定了後來被稱為「和平憲法」的新《日本國憲法》。日本的憲法解釋禁止行使「集體自衛權」,只允許行使個別自衛權,即在本國受到攻擊時行使武力。
一般國家擁有集體自衛權,但因為日本是發動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國家之一,依據「放棄戰爭,不設軍隊」的憲法第九條規定放棄了集體自衛權。
禁止行使「集體自衛權」,是二戰後日本在「和平憲法」原則指導下,根據國內外形勢做出的重大政策選擇,也是半個多世紀以來構成其「專守防衛」基本國策的一個具體要素。
冷戰結束後,「集體自衛權」這個概念在日本國內更多體現在日本與美國的同盟關系中,尤其是「9·11」恐怖襲擊事件發生後,美國屢次要求日本行使「集體自衛權」。
㈩ 什麼是解禁集體自衛
解禁集體自衛權總的來說 日本的目的在於獲得發動戰爭的權利,更改美國制定的日本和平憲法。通俗的說,原先的日本作為二戰戰敗國,根據其憲法第九條:日本放棄以國家名義發動戰爭的權利,禁止用武力解決沖突。 日本不能對外宣戰,只能被動應戰。所以他的武裝力量叫自衛隊。而集體自衛權是指日本和其他國家結盟(比如美國),一旦盟國遭受攻擊(比如美國被俄國打了),日本就能利用該權利而向俄國宣戰(即使俄國並沒有打日本)。換句話說,變相的使日本掙脫了憲法第九條,日本可以利用集體自衛權而對外宣戰!自衛隊變成了軍隊。日本擁有了發動戰爭的權利。在此基礎上,日本也完全有了發展軍工 擴充軍備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