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 怎麼簡稱
NMPA全稱為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National Medical Procts Administration
201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重組,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就是原來的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但是英文名改了
㈡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 )
(一)組織有關部門起草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規;組織有關部門制定食品 、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政策、工作規劃並監督實施。[3]
(二)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承擔的食品、保健品 、化妝品安全監督工作。
(三)依法組織開展對食品、保健品、化妝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處;根據國務院授權,組織協調開展全國 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的專項執法監督活動;組織協調和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四)綜合協調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的檢測和評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食品、保健品、化妝品 安全監管信息發布辦法並監督實施,綜合有關部門的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信息並定期向社會發布。
(五)起草葯品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並監督實施;依法實施中葯品種保護制度和葯品行政保護制度。
(六)起草醫療器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並監督實施;負責醫療器械產品注冊和監督管理;起草有關國家標准,擬訂和修訂醫療器械產品行業標准、生產質量管理規范並監督實施。
(七)注冊葯品,擬訂、修訂和頒布國家葯品標准;擬訂保健品市場准入標准,負責保健品的審批工作; 制定處方葯和非處方葯分類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葯品不良反應監測制度,負責葯品再評價、淘汰葯品的審核和制定國家基本葯物目錄的工作。
(八)擬訂和修訂葯品研究、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范並監督實施。
(九)監督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的葯品、醫療器械質量,定期發布國家葯品、醫療器械質量公報; 依法查處制售假劣葯品、醫療器械等違法行為。
(十)依法監管放射性葯品、麻醉葯品、毒性葯品、精神葯品及特種葯械。
(十一)擬訂和完善執業葯師資格准入制度,監督和指導執業葯師注冊工作。
(十二)指導全國葯品監督管理和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工作。
(十三)開展葯品監督管理和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有關的政府間、國際組織間的交流與合作。
(十四)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㈢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和國務院葯品監督局是同一機構嗎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與國務院葯品監督局不完全是同一機構。因為新組建的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不但包括原國務院葯品監督局的職能,還增加了監管食品流通的職能(原工商監管)、監管食品生產的職能(原質監監管)、監管餐飲服務職能(衛生監管)。現在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80%以上的工作量是從事食品的監管,葯品監管最多隻佔10%。
㈣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數據查詢
國食健字G20060829消和膠囊,是北京美諾保健食品廠出的。
具體查詢步驟:
1、打開任意瀏覽器。
㈤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我國)的成立日期是什麼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的成立日期是1998年。
1978年,國家醫葯管理局成立。1998年,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成立,為國務院直屬機構,是國務院主管葯品監督的行政執法機構。
2003年3月,在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的基礎上組建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仍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其主要職責是:繼續行使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職能,並負責對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和組織協調,依法組織開展對重大事故的查處。
(5)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擴展閱讀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的機構改革:
2013年3月22日,「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改名為「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新組建的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統合食安辦、葯監、質檢、工商相應職責,對食品和葯品的生產、流通、消費環節進行無縫監管。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不再保留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
㈥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
這個您可以查詢一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原來的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好像跟原來的工商局合並了,成了現在的市場監管。
㈦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官網查詢
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SC10633052200827
㈧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CFDA) 是國務院綜合監督管理葯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保健食品和餐飲環節食品安全的直屬機構,負責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葯品(含中葯、民族葯,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食品行政許可的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組織制定、公布國家葯典等葯品和醫療器械標准、分類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制定食品、葯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
主要職責:
(一)負責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葯品(含中葯、民族葯,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草案,擬訂政策規劃,制定部門規章,推動建立落實食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地方人民政府負總責的機制,建立食品葯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著力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葯品安全風險。
(二)負責制定食品行政許可的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全國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劃、重大整頓治理方案並組織落實。負責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食品安全標准,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
(三)負責組織制定、公布國家葯典等葯品和醫療器械標准、分類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制定葯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范並監督實施。負責葯品、醫療器械注冊並監督檢查。建立葯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並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擬訂並完善執業葯師資格准入制度,指導監督執業葯師注冊工作。參與制定國家基本葯物目錄,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葯物制度。制定化妝品監督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
(四)負責制定食品、葯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建立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理機制
㈨ 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由哪些直屬機構組成這些直屬機構的職責是什麼
根據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2013〕14號),設立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正部級),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一、職能轉變
(一)取消的職責。
1.將葯品生產行政許可與葯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認證兩項行政許可逐步整合為一項行政許可。
2.將葯品經營行政許可與葯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兩項行政許可逐步整合為一項行政許可。
3.將化妝品生產行政許可與化妝品衛生行政許可兩項行政許可整合為一項行政許可。
4.取消執業葯師的繼續教育管理職責,工作由中國執業葯師協會承擔。
5.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需要取消的其他職責。
(二)下放的職責。
1.將葯品、醫療器械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職責下放省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
2.將葯品再注冊以及不改變葯品內在質量的補充申請行政許可職責下放省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
3.將國產第三類醫療器械不改變產品內在質量的變更申請行政許可職責下放省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
4.將葯品委託生產行政許可職責下放省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
5.將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行政許可職責下放省級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
6.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需要下放的其他職責。
(三)整合的職責。
1.將原衛生部組織制定葯品法典的職責,劃入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
2.將原衛生部確定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條件和制定檢驗規范的職責,劃入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
3.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化妝品生產行政許可、強制檢驗的職責,劃入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
4.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醫療器械強制性認證的職責,劃入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總局並納入醫療器械注冊管理。
5.整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原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所屬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機構,推進管辦分離,實現資源共享,建立法人治理結構,形成統一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技術支撐體系。
(四)加強的職責。
1.轉變管理理念,創新管理方式,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作用,建立讓生產經營者成為食品葯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有效機制。
2.加強食品安全制度建設和綜合協調,完善葯品標准體系、質量管理規范,優化葯品注冊和有關行政許可管理流程,健全食品葯品風險預警機制和對地方的監督檢查機制,構建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葯品安全風險的機制。
3.推進食品葯品檢驗檢測機構整合,公平對待社會力量提供檢驗檢測服務,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完善技術支撐保障體系,提高食品葯品監督管理的科學化水平。
4.規范食品葯品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的機制,推動加大對食品葯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的依法懲處力度。
二、主要職責
(一)負責起草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葯品(含中葯、民族葯,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草案,擬訂政策規劃,制定部門規章,推動建立落實食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地方人民政府負總責的機制,建立食品葯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著力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葯品安全風險。
(二)負責制定食品行政許可的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全國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劃、重大整頓治理方案並組織落實。負責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食品安全標准,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
(三)負責組織制定、公布國家葯典等葯品和醫療器械標准、分類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制定葯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范並監督實施。負責葯品、醫療器械注冊並監督檢查。建立葯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並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擬訂並完善執業葯師資格准入制度,指導監督執業葯師注冊工作。參與制定國家基本葯物目錄,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葯物制度。制定化妝品監督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
(四)負責制定食品、葯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建立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並監督實施。
(五)負責食品葯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葯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六)負責制定食品葯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食品葯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七)負責開展食品葯品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國際交流與合作。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八)指導地方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工作,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九)承擔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省級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並負責考核評價。
(十)承辦國務院以及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㈩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的區別和聯系
市場監督管理局由工商局、質監局、葯監局、物價局等幾個部門合並而成。
行政體制改革,很多地方自下而上搞試點,以區縣級為單位,一些地方將工商行政部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質量監督局「三合一」為「市場監督管理局」。
新的市場監督管理局包含了原來三個部門的職能,行使市場監督管理職能,具體包括了登記注冊(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有些地方下放了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品安全監管、葯品醫療器械監管、消費者權益保護、商標廣告監管、標准計量、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等。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具體職能包含了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功能,就是包含整合性的關系,沒有具體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