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工資個人所得稅怎麼算
工資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具體如下:
應納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其中:
1、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費用60000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或: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2、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每月收入額-費用5000元。工資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具體如下:
應納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其中:
1、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費用60000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或: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2、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每月收入額-費用5000元。納稅是我們每個人的義務,通常情況下,繳納工資稅是一種最常見的納稅的方式。只要符合最低納稅的標准,就需要納稅。那麼,大家知道工資個稅怎麼算嗎,它的計算的標準是什麼樣的呢?下面,律圖小編將會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相關的知識。
工資稅,即個人所得稅。因為個人所得稅里有一項是工資、薪金,故名。個人所得稅實行源泉扣繳和自行申報兩種徵收方式,支付所得的單位或個人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在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和沒有扣繳義務人的,以及有扣繳義務人,但扣繳義務人沒有依照稅法規定代扣代繳稅款的,納稅義務人應當自行申報納稅。
Ⅱ 個人所得稅如何計算
計算方法:
1、應交所得稅=應稅所得*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應稅所得額。
2、應納稅所得額=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3、工資、薪金所得,適用7級超額累進稅率,按月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征稅。該稅率按個人月工資、薪金應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高一級為45%,最低一級為3%,共7級。
(2)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擴展閱讀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如下:
1、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和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2、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接受學歷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教育期間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額扣除。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額扣除。
3、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一個納稅年度內,在社會醫療保險管理信息系統記錄的(包括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和醫保目錄范圍外的自費部分)由個人負擔超過15000元的醫葯費用支出部分,為大病醫療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0000元標准限額據實扣除。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由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時扣除。
4、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業銀行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其配偶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償還貸款期間,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非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納稅人不得扣除。納稅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5、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本人及配偶在納稅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沒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賃住房發生的租金支出,可以按照標準定額扣除。
6、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贍養60歲(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贍養人的贍養支出,可以按照標準定額扣除。
Ⅲ 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是什麼啊
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是每個月的月收入扣除五險一金在扣除起征點在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以及專項附加扣除,然後乘適用稅率在扣除速算扣除數。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一年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Ⅳ 工資的個人所得稅怎麼計算
2017-08-29來源:個稅專家
閱讀數: 84954
摘要:2019年1月1日新個稅法實施後,每月發放工資時,單位扣繳稅款將由現行代扣代繳改變為預扣預繳。
2019年1月1日新個稅法實施後,每月發放工資時,單位扣繳稅款將由現行代扣代繳改變為預扣預繳。預扣預繳方法是一種預先計算扣繳稅款的方法,具體是根據個人全年取得的總綜合所得收入、專項附加扣除等扣除項目金額,計算其應納稅款。對日常多預繳的稅款,年度終了納稅人辦理匯算清繳申報、申請退稅,稅務機關將及時、足額退還。
一、累計預扣法
累計預扣法是指,扣繳義務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以截至當前月份累計支付的工資薪金所得收入額減除累計基本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累計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預繳應納稅所得額,對照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出累計應預扣預繳稅額,減除已預扣預繳稅額後的余額,作為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二、計算公式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扣預繳稅額
其中:
累計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基本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1)累計收入=截至當前月份累計支付的工資薪金所得收入額
(2)累計免稅收入=截至當前月份累計支付的工資薪金所得收入額中依法可以免稅的累計收入額
(3)累計基本減除費用=5000元/月×當前月份
(4)累計專項扣除=截至當前月份累計專項扣除額
(5)累計專項附加扣除=截至當前月份累計專項附加扣除額
(6)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截至當前月份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額
三、案例說明
1、李先生在甲企業任職,2019年1月在甲企業取得工資薪金收入18000元,無免稅收入,繳納三險一金等共計2000元,可以辦理的專項附加扣除為3000元,無其他扣除。
1月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基本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18000-5000-2000-3000=8000元,對應稅率為3%
應納稅額=8000×3%=240元
2019年1月,甲企業在發放工資環節按照上述規則計算並預扣個人所得稅240元。
2019年2月,甲企業在申報期內按照新稅法申報個人所得稅,以預扣預繳方法計算出的240元為李先生進行預繳個人所得稅申報。
2、2019年2月,李先生在甲企業取得工資薪金收入16000元,無免稅收入,繳納三險一金等共計2000元,可以辦理的專項附加扣除為3000元,無其他扣除。
計算預扣個人所得稅
(1)累計預繳應納稅所得計算
①累計收入=截至當前月份累計支付的工資薪金所得收入額=18000+16000=34000
②累計免稅收入=0
③累計基本減除費用=5000元/月×當前月份=5000×2=10000元
④累計專項扣除=截至當前月份累計專項扣除=2000+2000=4000元
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截至當前月份累計專項附加扣除=3000+3000=6000元
⑥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0
累計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基本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34000-10000-4000-6000=14000
對應稅率為3%
(2)2月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扣預繳稅額=14000×3%-240=420-240=180元
2019年2月,甲企業在發放工資環節按照上述規則計算並預扣個人所得稅180元。
2019年3月,甲企業在申報期內按照新稅法申報個人所得稅,以預扣預繳方法計算出的180元為李先生進行預繳個人所得稅申報。
(三)2019年3月,李先生在甲企業取得工資薪金收入16000元,無免稅收入,發放季度獎金30000元,繳納三險一金等共計2000元,可以辦理的專項附加扣除為3000元,無其他扣除。
1.計算預扣個人所得稅
(1)累計預繳應納稅所得計算
①累計收入=截至當前月份累計支付的工資薪金所得收入額=18000+16000+16000+30000=80000
②累計免稅收入=0
③累計基本減除費用=5000元/月×當前月份=5000×3=15000元
④累計專項扣除=截至當前月份累計專項扣除=2000+2000+2000=6000元
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截至當前月份累計專項附加扣除=3000+3000+3000=9000元
⑥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0
累計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基本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80000-15000-6000-9000=50000
對應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2520。
(2)3月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已預扣預繳稅額=50000×10%-2520-420=2060元
2019年3月,甲企業在發放工資環節按照上述規則計算並預扣個人所得稅2060元。
2019年4月,甲企業在申報期內按照新稅法申報個人所得稅,以預扣預繳方法計算出的2060元為李先生進行預繳個人所得稅申報。
以後月份以此類推。
Ⅳ 關於個人所得稅如何計算
現在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採用累計預扣法。即計算每月預扣預繳應納稅額時,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使用的是截止當月累計工資收入,減去累計減除費用(每月按5000元標准)、累計專項扣除(五險一金)、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等,然後再對應預扣率,計算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額,減去上月累計預扣預繳稅額,為當月預扣預繳應納稅額。
假設你1~7月份收入一樣,那麼你1~7月份累計收入10,245.91×7=71,721.37元,累計專項扣除(359.29+1,446)×7=12,637.03元,(由於你沒有提供專項附加扣除,所以不考慮),累計減除費用5000×7=35000元,這樣你1~7月份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為71,721.37-12,637.03-35000=24,084.34,對應下表,級數為1,預扣率3%,速算扣除數0,所以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額=24,084.34×3%−0=722.53元,平均一下,722.53÷7=103.23,每個月就是103元個稅。
到了8月份,累計收入為10,245.91×8=81,967.28元,累計專項扣除(359.29+1,446)×7+405+1446=14,488.03元,累計減除費用5000×8=40000元,那麼,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為81,967.28−14,488.03−40,000=27479.25元,對應下表,沒有超過36000元,仍然屬於級數1,預扣率3%,速算扣除數0,預扣預繳應納稅額為27,479.25×3%−0-722.53=101.85元。
從上述計算過程來看,由於預扣率並沒有上到10%,8月份扣你339元是不對的。
Ⅵ 個稅計算方法
個稅計算方法如下:
1、綜合所得的,適用3%至45%的超額累進稅率來計算的;
2、經營所得,是適用5%至35%的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其中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3、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計算,稅率為20%。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Ⅶ 工資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工資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1.應繳納所得額=稅前工資收入金額-五險一金(個人繳納部分)-費用減除額;2.應納稅額=應納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Ⅷ 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
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式為:應納稅額乘以稅率。不同應稅項目對應的稅率不同,應納稅額也不同。例如: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應納稅額為: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經營所得的應納稅額為: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稅率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准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