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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與盾第二集

發布時間: 2022-06-27 11:10:56

❶ 矛和盾的故事告訴我們什麼道理

《矛與盾》說的是一個人同時誇耀自己所賣的矛與盾,因為互相抵觸而不能自圓其說,告誡人們說話、辦事要實事求是,不要言過其實,自相矛盾。

矛盾:指的是為了保護某方面的利益而失去了其他的利益,造成的嫌隙、隔閡。《矛與盾》的寓意是說話辦事要說實話,辦實事,不要違背了事物的客觀規律,自己先說服不了自己;也比喻自己說話做事前後矛盾或抵觸。

(1)矛與盾第二集擴展閱讀

矛與盾原文:

楚人有鬻盾與矛者,譽之曰:「 吾盾之堅 , 物莫能陷也 。」又譽其矛曰:「 吾矛之利 , 於物無不陷也 。」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 ?」 其人弗能應也 。

夫不可陷之盾與無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

白話釋義:

有一個楚國人,既賣盾又賣矛。他誇耀自己的盾,說:「我的盾堅固無比,沒有什麼東西能夠穿透它。」又誇耀自己的矛,說:「我的矛鋒利極了,任何堅固的東西都穿得透。」有人問他:「如果用您的矛刺您的盾,結果會怎麼樣呢?」那人張口結舌,一句話也回答不上來。

什麼都不能刺穿的盾與什麼都能刺穿的矛,不可能同時存在於這個世界上。

作者簡介:

韓非子生於周赧王三十五年,卒於秦王政十四年,韓非為韓國公子(即國君之子),漢族,戰國末期韓國人。師從荀子,是中國古代著名的哲學家、思想家,政論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後世稱「韓子」或「韓非子」,中國古代著名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

❷ <矛與盾>譯文

《矛與盾》的譯文:楚國有個賣矛和盾的人,他誇耀自己的盾說:「我的盾牌非常堅固,什麼東西都刺不進去。」又誇耀自己的矛說:「我的矛鋒利極了,什麼東西都能刺穿。」有人說:「用您的矛刺您的盾怎麼樣?」這個人被問得沒話可說了。
這個寓言說的是一個人同時誇耀自己所賣的矛和盾,因自相抵觸而不能自圓其說,告誡人們說話、辦事要實事求是,不要言過其實,自相矛盾。

作者介紹
韓非子(約公元前280—前233)即韓非。我國戰國末期思想家、政治家。是當時著名思想家荀卿的學生。韓非繼承和發展了荀子的法家思想,吸取了他之前的法家學說,成為法家的集大成者。秦始皇十四年(公元前233年),因受李斯的讒害,被殺於秦。他的著作後人稱作《韓非子》,現存55篇。他反對以血統為中心的等級制度,提倡「貴族」「民萌」(氓)平等;反對「用人唯親」,提倡「用人唯賢」;反對儒家的「禮治」,提倡「法治」;同時還提出「術」(君主駕馭臣民的手段)和「勢」(君主的權力)來和「法」相輔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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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25.矛與盾

【發音】
zhèng rén mǎi lǚ

【釋義】
用來諷刺只信教條,不顧實際的人。

【出處】
戰國·韓·韓非《韓非子·外儲說左上》:「鄭人有欲買履者,先自度其足,而置之其坐,至之市,而忘操之,已得履,乃曰:『吾忘持度』。反歸取之,及反,市罷,遂不得履。」 韓非子(約公元前280—前233)即韓非。我國戰國末期思想家、政治家。是當時著名思想家荀卿的學生。韓非繼承和發展了荀子的法家思想,吸取了他之前的法家學說,成為法家的集大成者。秦始皇十四年(公元前233年),因受李斯的讒害,被殺於秦。他的著作後人稱作《韓非子》,現存55篇。他反對以血統為中心的等級制度,提倡「貴族」「民萌」(氓)平等;反對「用人唯親」,提倡「用人唯賢」;反對儒家的「禮治」,提倡「法治」;同時還提出「術」(君主駕馭臣民的手段)和「勢」(君主的權力)來和「法」相輔相成。

【示例】
你可千萬不要學~。 否則會鬧笑話的!

【用 法】
主謂式;作定語、狀語;含貶義

【近義詞】
生搬硬套、死搬教條 。

【反義詞】
見機行事、隨機應變

【燈 謎】
河南人買鞋

【典故】

【原文】

鄭人有且置履者,先自度而置之其坐,至之市而忘操之,已得履,乃曰:「吾忘持度。」反歸取之。及反,市罷,遂不得履。

人曰:「何不試之以足?」曰:「寧信度,無自信也。」

【課文版】

鄭人有欲買履者,先自度其足而置之其坐。至之市而忘操之。已得履,乃曰:「吾忘持度。」 反歸取之。及反,市罷,遂不得履。人曰:「何不試之以足?」曰:「寧信度,無自信也。」

【譯文】

鄭國有個想買鞋子的人,他先在家裡拿根繩子量好自己的腳,然後把量好的尺碼放在座位上。他匆忙去到集市上,忘了帶那尺碼。他已經拿到鞋子,卻說:「我忘記帶尺碼來了。」又轉回家去取。等到他趕回來,集市已散,他終究沒有買到鞋。

有人問他說:「你為什麼不用自己的腳試一試鞋子的大小呢?」他回答說:「我寧可相信尺碼,也不相信自己的腳!」

【注釋】

鄭——春秋時代一個小國的名稱,在現今河南省的新鄭縣。

履——音呂,革履,就是鞋子。

度——音奪(ó),忖度,這里作動詞用,即計算、測量的意思。後面的度字,音杜(dù),作名詞用,就是尺子。

之——文言代名詞,這里指量好的尺碼。

坐——同座,就是座位,這里指椅子、凳子一類的傢具。

操——操持,帶上、拿著的意思。

罷——罷了,完結的意思,這里指集市已經解散。

無——虛無,沒有,這里是不能、不可的意思。

【評點】

這個鄭國人犯了教條主義的錯誤。他只相信量腳得到的尺碼,而不相信自己的腳,不僅鬧出了大笑話,連鞋子也買不到。而現實生活中,買鞋子只相信腳碼而不相信腳的事,也許是不會有的吧?但類似這樣的人,倒確是有的。有的人,說話、辦事、想問題,只從本本出發,不從實際出發;本本上寫得有的,他就相信,本本上沒有寫但實際上存在著的,他就不相信。在這種人看來,只有本本上寫的才是真理,沒寫上的就不是真理。這樣,思想當然就要僵化,行動就要碰壁。

【白話文典故】

古時鄭國有一個人想買一雙鞋,就在家裡把自己腳的大小量好了尺寸。他來到了集市上賣鞋的店鋪里,看好了一雙鞋,正准備買的時候,忽然發現自己量好的尺寸放在家裡忘了帶來了,就說忘了帶尺寸,回家拿來尺寸再買,所以就往回走。旁邊的人問他,你給自己買鞋,為啥不直接試試大小,非按原本的尺寸幹啥?鄭國的那人就說,我寧可相信我量的尺寸合適,腳卻不一定準確。後來人們就用「鄭人買履」來形容和譏笑那些不顧客觀實際,搞教條主義的人。

【中心思想】

《鄭人買履》講了鄭國有個打算買鞋的人,先在家裡量好了腳的尺碼,到了集市上卻忘記拿尺碼,等他跑回家拿了尺碼再返回時,集市已經散了。有人問他為什麼不用腳去試試,他卻回答,寧可相信尺碼,也不相信自己的腳。這個故事諷刺了那些只相信教條,而不注重客觀現實的人。

鄭人買履,鄭人是誰呢?

■鄭人買履,嘲笑鄭人的經典

鄭人買履的故事出自《韓非子》,講鄭人買鞋,到了集市忘了帶事先量好的尺寸,回家去拿,返回時集市已散,結果鞋沒買成。別人問他為什麼不拿腳試穿,他說:「寧信度,無自信也。」
這個故事純屬虛構,韓非子是拿寓言來講道理,但為什麼偏偏與鄭人(今屬河南)過不去?他完全可以說「從前有個人想買鞋」,不需要點明這個笨蛋的里籍。韓非子絕非等閑之輩,他在這里眼睜睜地說「鄭人」一定有他的道理。我想如果韓非子在這里明確使用「鄭人」是出於故意,那要麼「鄭人」在當時就是被人們嘲諷的最佳對象,鄭人就是笨蛋的代名詞,要麼就是他個人與鄭人有什麼過節兒。

■鄭人逃暑,為什麼笨必稱鄭

這個故事出自《苻子》,也上過中學課本。隨手從網上找一段白話文:
鄭國有個人(文言文就是鄭人)躺在一棵大樹底下乘涼。太陽在運行,樹影在移動,他也在不斷地挪動涼席,免得被太陽曬著。到了晚上,月亮從東邊升起來,慢慢地向西邊運行,樹影也隨著緩緩移動。這個鄭國人還像白天一樣,不斷地挪動涼席,躺到樹影下面。結果,他的衣服全被露水打濕了。
《苻子》的作者苻朗是前秦人,但他的書中大多是先秦故事。本則故事中,又一個不幸的鄭人成為被嘲諷的對象,看來不像是韓非子與鄭人有什麼過節兒,更像是鄭人天生就有點問題。

■鄭人愛魚,鄭人成了符號

鄭人愛魚出自明初學者宋濂的一則寓言,用白話文表述大意是這樣:鄭國有個愛惜魚的人,放了三隻盆子在廳堂之中,裝上水,弄到魚就養著它們。魚剛脫離網的困苦,很疲憊,浮到水面上喘息。過了一天,鰭尾開始搖擺。鄭人捧出來看著說:「鱗沒有傷吧?」沒多久,餵食谷末和麥麩,又捧出來看著說:「鱗沒有傷吧?」有人說:「魚以江為活命之所,像這樣呆在一勺水中,遇上一個每天玩弄它,還說『我愛魚我愛魚』的人,魚不腐爛的少啊!」鄭人不聽。沒過三天,魚全都鱗片脫落而死,鄭人者才感到後悔。
這則寓言出於明代,從宋濂的生平為人來看,他對河南人絕無偏見,而寓言中之所以使用鄭人完全是一種文學創作上的需要,也就是說,在他的心目中,鄭人就是一個寓言角色,就好像狐狸代表狡猾,獅子代表兇殘,鄭人嘛,當然就是代表笨。

■為什麼要跟鄭人過不去

為什麼很多古代笑話中鄭人都成為被嘲諷的對象?拋開時代較晚的鄭人愛魚來看,前兩個故事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都在批評拘泥不化的人,鄭人買履是鄭人拘泥於鞋的尺碼,鄭人逃暑是鄭人在晚上拘泥於白天的經驗。再看看韓非子中關於「鄭人」的其他笑話:
買櫝還珠:楚人有賣其珠於鄭者,為木蘭之櫃,薰以桂椒,綴以珠玉,飾以玫瑰,輯以羽翠。鄭人買其櫝而還其珠。批評的是鄭人拘泥於形式而忽視實際。
矛與盾
原文:
楚人有鬻盾與矛者,譽之曰:「吾盾之堅,物莫能陷也。」又譽其矛曰:「吾矛之利,於物無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應也。

譯文:
楚國有個賣矛和盾的人,他誇耀自己的盾說:「我的盾牌非常堅固,什麼東西都刺不進去。」又誇耀自己的矛說:「我的矛鋒利極了,什麼東西都能刺穿。」有人說:「用您的矛刺您的盾怎麼樣?」這個人被問得沒話可說了。

中心思想
《矛與盾》說的是一個人同時誇耀自己所賣的矛和盾,因自相抵觸而不能自圓其說,告誡人們說話、辦事要實事求是,不要言過其實,自相矛盾。

作者介紹
韓非子(約公元前280—前233)即韓非。我國戰國末期思想家、政治家。是當時著名思想家荀卿的學生。韓非繼承和發展了荀子的法家思想,吸取了他之前的法家學說,成為法家的集大成者。秦始皇十四年(公元前233年),因受李斯的讒害,被殺於秦。他的著作後人稱作《韓非子》,現存55篇。他反對以血統為中心的等級制度,提倡「貴族」「民萌」(氓)平等;反對「用人唯親」,提倡「用人唯賢」;反對儒家的「禮治」,提倡「法治」;同時還提出「術」(君主駕馭臣民的手段)和「勢」(君主的權力)來和「法」相輔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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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般兵器——矛
矛為兵刃中最長之物,故有丈八蛇矛之稱;惟所謂丈八者,以周尺計之,合今之通用尺一丈四尺有奇;以此推之,則矛之由來,實在周代,或周代以前,來歷亦甚悠久,惟當時戰術未精,各種兵刃使用之法,亦極簡單,非若後之武術,以繁取勝,以多矜奇也。車戰時代,兩陣相對極遠,非長兵不能及;故利用槍矛以為進攻之具,而佐之箭弩,矛之所以長丈八者,亦由於是。至馬戰時代,矛已覺其太長,不免有周轉不靈之病,故用矛者已不若用槍者之多矣。以迄近代,火器盛行,古兵刃淘汰殆盡,即習武者亦類多不知矛之使法,不若刀槍等法,尚未絕傳也。茲在舊書攤上得抄本,題曰「長矛八法,」想系古之有心人,圖繪以示後人者;考其使用之法,與長槍略同,槍中有八母槍,蓋即脫胎於此,槍出於矛,其信然也。
矛屬於刺兵,是槍的前身。原始社會,人類就用獸角、竹片、尖形石塊刺殺動物,後來加上柄,就成了矛。周代五兵,矛占其二,可知為主要兵器。
馬衡《凡將齋金石叢稿》:「矛,宜刺之兵也,三分其長,二為刃、一為。刃之脊隆起,脊之兩旁微陷,以通空氣,取其刃而易拔也。」
《周禮•考工記•廬人》:「廬人為廬器,戈六尺有六寸,殳長尋有四尺,車戟常,酋矛常有四尺,夷矛三尋。凡兵無過三其身。過三其身,弗能用也。而無已,又以害人。故攻國之兵欲短,守國之兵欲長。攻國之人眾,行地遠,食飲飢,且涉山林之阻,是故兵欲短。守國之人寡,食飲飽,行地不遠,且不涉山林之阻,是故兵欲長。」
《周禮•考工記•廬人》:「酋矛,常有四尺;夷矛,三。」鄭玄註:「八尺曰尋,倍尋曰常。酋、夷,長短名;酋之言遒也。酋,近;夷,長矣。」
《周禮•考工記•廬人》:「凡為酋矛,參分其長,二在前,一在後,而圍之;五分其圍,去一以為晉圍,參分其晉圍,去一以為刺圍。」
1974年在陝西臨潼秦始皇陵的秦俑從葬坑中,出土了大批的兵器,有秦弓、鏃、矛、戈、鉞、吳鉤等。就是兩千兩百年前,秦代軍隊武器裝備的再現。戈、矛、戟這三種兵器,都安有三公尺左右的長木柄,下端裝有銅,有的矛柄長達6.3公尺。
漢代,矛的形制甚多,漢劉熙《釋名•釋兵》:「矛,冒也,刃下冒矜也。下頭曰:入地也,松櫝長三尺,其矜宜輕,以松作之也。櫝,速櫝也,前刺之言也。」
漢劉熙《釋名•釋兵》:「矛長丈八尺曰俏,馬上所持,言其俏俏便殺也;又曰激矛,激截也,可以激截敵陣之矛也。仇矛,頭有三叉,言可以討仇敵之矛也;夷矛,夷,常也,其矜長丈六尺,不言常而曰夷者,言其可夷滅敵,亦車上所持也;矛,長九尺者也,霍也,所中霍然即破裂也。殳矛,殳,殊也,長丈二尺而無刃,有所撞 於車上,使殊離也。」俏 犬+肖
漢劉熙《釋名•釋用器》:「仇矛,仇,讎也,所伐則平,如討仇讎也。」
漢劉熙《釋名•釋兵》:「 (小矛),延也,達也,去此至彼之言也。」
《吳越春秋•勾踐伐吳外傳》:「越王乃被唐夷之甲,帶步光之劍,杖屈盧之矛,出死士以三百人為陣關下。」(《典略》:「周有屈盧之矛。」)
蛇 矛 通體鐵制,由矛頭、矛柄、矛鐏三部分組成。矛頭長二尺余,扁平,彎曲如蛇形,兩面有刃,故稱蛇矛。
長 矛 矛頭長七八寸,形如槍頭,呈棱形。其下與柄相接,矛柄也可硬木製,粗如盈把,長一丈六餘有餘。矛鐏是柄的飾物,也有銅制者,呈錐尖形,可使矛插地而不倒。
丈八蛇矛 矛曲如蛇,長一丈八尺,故名。
十八般兵器——盾

盾,亦為古兵器,其發明也,較弓箭為後,且竟謂為因有弓箭之後,始有盾牌,亦無不可。弓箭之用,既能殺人於百步或數步之外,其利用較之長矛大戟,止能於對面取人者,固不可以同日語,而戰爭之時,利用之者,日多一日,惟雙方如用弓箭以為戰,實不啻以命相搏,有智者出,知人之皮朋尤非戰爭之道,必也得一物以抵抗之,剋制之,使箭失其效用,然後可以自護而取人;甲胄之堅,不足以御箭也,兵刃之利,不足以檔箭也;於是乎盾牌之法尚矣。盾之制,不知始終於何時,但以其功效言之,一定有弓箭以後,始有之也。按時代推之,當在春秋之世;當時之有盾,不過專為抵禦敵人之弓箭者,後世稱之曰擋箭牌,其取義至為明顯,護身御敵,誠足以傲諸兵刃而有餘矣;蓋非特不能傷盾之毫釐,即其它一切兵刃,亦不難為於盾;自盾之出,而各武器,咸斂其鋒芒,而爭相習尚矣;惟當時止用以擋御,極為呆滯,此非盾之不良,實因無靈妙敏捷之法以運用耳;其後逐漸演進,施用亦漸得法,至漢而盾法昌明,習者亦多,非但足以自衛,抑亦可以攻人,其成效乃大著於世,光武部將馬武,有弁目數十人。皆擅盾牌。每戰輒先軀,沖鋒陷陣。所向無敵。矢石如雨。不能傷其毫發,大小數十戰,累建奇功,此可見盾之為功,非但自衛已也。當前之堅甲利兵,破之如催枯拉朽耳。其後人知此物實為戰爭利器,為將者且於一軍中挑選精銳,專練盾牌,另行編為一隊,以為戰爭時之用,亦有全軍習此者,盾之見重於世也如此,累世相傳,以至於清中葉。尚有馮子才劉永福所部之盾牌軍。數與外人戰。皆賴此以取勝。雖外人火之猛,槍械之精,無所懼也。後竟為列強所忌,由海牙和平會禁止編號練,盾牌君隊從此絕滅,殊堪痛惜,今茲已無復擅萴哦詟者矣。
盾是大家所熟悉的古代防禦武器。早在商代已有盾,周盾更為完善。《周禮•司兵》明周時已有五種盾。士卒用手執盾,可以遮擋敵人兵器,尤其弓箭的進攻。如《韓非子》上說:「趙簡圍街,犀盾遲櫓,立於矢石之所及。」說明盾之堅固,不畏弓矢弩石,及近距離無傷。
《周禮•夏官•司兵》:「司兵,掌五兵、五盾。」鄭玄註:「干櫓之屬,其名未盡聞也。」林尹按:古有大盾、步盾、子盾等。
《周禮•夏官•司戈盾》:「司戈盾,掌戈盾之物而頒之。祭祀,授旅賁殳、故士戈盾。授舞者兵,亦如之。」
在科學不發達的古代,盾牌是重要的防禦武器,所以類繁雜。如下:
漢劉熙《釋名•釋兵》:「盾,也,跪其後,避刃以隱遁也。大而平者曰吳魁,本出於吳,為魁帥所持也。隆者曰滇,盾本出於蜀,蜀、滇所持也。或曰羌盾,言出於羌也。約脅而鄒者曰陷虜,言可以陷破虜敵也,今謂之露見是也。狹而長者曰步盾,步兵所持,與刀相配者也。狹而短者曰孑盾,車上所持者也。孑,小稱也。以縫編版謂之木絡,以犀皮作之曰犀盾,以木作之曰木盾,皆因所用為名也。」
曹丕《典論•自敘》:「夫事不可自謂己長,余少曉持復,自謂無對;俗名雙戟為坐鐵室,鑲 為蔽木戶。」(《三國志•魏書•文帝紀》裴松注引)
唐代時有一種盾牌叫彭排(或旁排),指皮木漆質的盾,其名有膝排、團牌、漆排、木排、聯木排、皮排六種。
宋代盾牌形制不同,小盾為馬戰和步戰用,大盾攻城時可用,且有木盾、鐵盾之分。大盾:《宋史•趙贊傳》:「世宗移兵趨濠,以牛革蒙大盾攻城。」木盾:《宋史•曹利用傳》:「利用至嶺外,遇賊武仙縣,賊持健標,蒙采盾,衣甲堅利,鋒鏑不能入,利用使士持巨斧長刀破盾。」盾之威力:《宋史•宗越傳》:「家貧無以馬,常刀盾步出,單身挺戰,眾莫能當。
明代槍、炮已有相當威力,但用有限,盾牌仍然發揮其作用。尤其在抗倭戰場上,戚繼光採用輕捷的藤牌兵屢勝倭寇。戚繼光《紀效新書》:盾牌「其來尚矣,主衛而不主刺,國初本加以革,重而不利步」,故改「以藤為牌,銃子雖不御,而矢石槍刀皆可蔽」。至於演練藤牌的方法,何良臣《陣紀》說道:「賴禮衣勢、斜行勢、仙人指路勢、滾進勢、躍起勢、低平勢、金雞闖步勢、埋伏勢」八種,至於姿勢,則要求「盾牌如壁,閃牌如電,遮蔽活潑,起伏得宜」。都是靈活的上步、退步、小跳步等。

清軍入關時已有藤牌軍,牌用堅藤製,呈反荷葉形,因其堅又有伸縮性,所以抵禦刀劍槍斧及矢鏃彈丸,頗有效,多為沖鋒陷陣之步兵用。今天這古老的防禦武器,卻成了我們武術鍛鏈中的器具,用盾牌進行的對練項目,如盾牌刀對單刀、盾牌刀進棍、盾牌刀對朴刀等,不僅在國內表演時受到大眾的歡迎,而且在國外表演也到好評。

❻ 火影忍者劇情分集介紹

1-5 :下忍前的考驗。

6-19 :與白和再不斬相遇。了解,戰斗,相惜。

20-25 :中忍考試開始。

26-52 死亡森林的戰斗。

53-59 :講述了鳴人修行與風之國陰謀。

60-67 :中忍考試大戰。

69-80 :大蛇丸、風之國忍者聯手破壞木葉村,三代火影戰死。

81-85:佐助與宇智波鼬相遇。

86-100:鳴人繼續隨著自來也修行,練成螺旋丸,找回了綱手出任火影。

107-135:佐助出走,鳴人、鹿丸、牙、丁次、寧次、李前去追趕。

136-146 :鳴人小櫻自來也想找回佐助,失敗。

221-252: 我愛羅成為風影,被曉盯上,被迪達拉俘虜。小櫻與千代婆婆聯手打敗赤砂之蠍,最後千代婆婆以犧牲自己救回我愛羅。

253-275:佐井、大和加入鳴人的小隊。一行人潛入大蛇丸巢穴,見到了佐助,佐助與大蛇丸離開。

276-310:阿斯瑪被飛段殺死,另一方面鳴人也在加緊研習風遁·螺旋手裡劍。

311-332:曉的迪達拉與新成員 阿飛收集了三尾

333-346:佐助殺死大蛇丸,自稱為蛇小組,目的為殺死宇智波鼬。

347-353:自來也找到曉的首領的巢穴,身死。

354-357:佐助與鼬對戰,鼬死。

358-361:宇智波斑告訴佐助真相。

362-363:佐助佐助有了萬花筒寫輪眼,受曉的委託,捕獲八尾人柱力奇拉比。

364-371:鳴人新任務突入,保護土蜘蛛一族禁術。

372-389:鳴人修習仙術,雛田表白,卻見到了自己的父親!在父親幫助下,鳴人克服九尾,擊敗了最後的天道。

392-395:長門用自己的生命復活了來木葉村殺死的所有人。團藏暫時接任火影。

416-437:鐵之國召開五影會議,佐助大鬧大會,不敵五影,被阿飛所救,後佐助又與團藏交手,殺死了。

438-442:講述了五大國備戰與鳴人前往避難所修行故事

463-471:鳴人遇到了他的媽媽——漩渦玖辛奈!

472-473:阿飛為了輪回眼,找到小南,小南不敵,被阿飛殺害並取走輪回眼。

474-476:兜與穢土轉生出的迪達拉前往鳴人藏身處,與前來保護的土影大戰,但讓他們抓去了大和隊長。

476-700:大戰正式開始,大戰帶土,大戰班,大戰輝夜。

700-710:戰後故事,佐助之書,鹿丸之書。

(6)矛與盾第二集擴展閱讀:



人物介紹:

漩渦鳴人,日本漫畫《火影忍者》及其衍生作品中的主角。火之國木葉隱村的忍者,四代目火影波風水門和漩渦玖辛奈之子,六道仙人次子阿修羅轉世。剛出生時父母為保護村子而犧牲,並將強大的尾獸「九尾」封印於鳴人體內。

成為孤兒的鳴人從小被村民歧視,但在唯一認同他的老師海野伊魯卡以及三代目火影鼓勵下有了要成為火影的夢想,讓所有人都認同他的存在。成為忍者後,和旗木卡卡西、宇智波佐助和春野櫻組成第七班進行各種任務。

為實現夢想,和守護夥伴們的羈絆,鳴人不斷修煉變強,作為木葉「三忍」之一自來也的弟子,在追求夢想的過程中不斷突破自我,貫徹了自身的忍道,獲得人們的認可。最後與包括九尾在內的夥伴們一同終結了戰爭,為紛爭不斷的忍者世界帶來和平,並實現自己成為火影和忍界英雄的夢想。

宇智波佐助,日本漫畫《火影忍者》及其衍生作品中的男二號。火之國木葉隱村宇智波一族的天才忍者,六道仙人長子因陀羅的轉世者。年幼時目睹宇智波一族被哥哥宇智波鼬全滅,從而走上復仇之路。在終末之谷與漩渦鳴人展開激戰,將鳴人打敗後叛離木葉並追隨大蛇丸。

三年後,佐助將大蛇丸吸收到異空間,並成功向鼬復仇,但在此之後卻得知了宇智波鼬的滅族真相,於是決定摧毀木葉。後來,佐助與穢土轉生的鼬相遇,想法再次發生了變化,為了進一步了解忍者、家族、哥哥的過去。

佐助與穢土轉生的歷代火影進行交談,在聽完他們的回答後決定繼承鼬的意志守護木葉,並希望成為火影改變木葉的政治體制。第四次忍界大戰結束後,佐助因對於維護世界和平的道路選擇和鳴人不同,而在終結之谷與鳴人進行了最後一戰,結果兩人各斷一條手臂。

最終佐助被鳴人感化,認同了鳴人的道路,終於回歸木葉,並重新成為木葉的一員。此後佐助獨自一人游歷世界,暗中默默守護著木葉。


❼ 《矛與盾》講了什麼說明什麼

《矛與盾》說的是一個人同時誇耀自己所賣的矛和盾,因自相抵觸而不能自圓其說,告誡人們說話、辦事要實事求是,不要言過其實,自相矛盾。《鄭人買履》則借一個寧可相信自己腳的尺碼而信自己的腳的人,譏諷墨守成規、迷信教條而不尊重客觀事實的人。兩則寓言故事生動有趣,言簡意賅,都是用「蠢人蠢事」——可笑的事,從反面給人啟迪,耐人尋味。
矛與盾

楚人/有鬻/盾與矛者,譽之曰:「吾盾之堅,物/莫

能陷也。」又譽其矛/曰:「吾矛之利,於物/無不陷也。」或曰:

「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應也。

其中,前面部分,那人吹噓自己的盾和矛的兩句話,要適當突出對應的部分,語氣語調比較張揚;後面部分「其人弗能應也」則語氣改緩變沉,與之形成對照。「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應讀出問句的語氣(尾音稍上揚)。還可以設想是不同年齡、不同性格的人的不同語氣、節奏:年輕氣盛者問得俏皮一些,稍快些;年老或斯文些的人問得舒緩些……都可表現一定的幽默感
鄭人買履

鄭人/有且置履者,先自度其足/而置之其坐,至之市/而忘操之。已得履,乃曰:「吾忘持度。」反歸取之。及反,市罷,遂不得履。

人曰:「何不試之以足?」

曰:「寧信度,無自信也。」

4.「思考·練習」第二題「讀一讀,說說句子的意思。」此題目的在於將文中較難的句子列出來重點理解。引導關注文言文的詞句運用特點,領悟用現代漢語表達文言句子意思的方法。做這一練習,可以引導學生聯系注釋理解句意並結合指導朗讀進行,也可以安排在讀好課文、理解寓意之後進行。但無論在什麼時候進行這項練習,都宜採用整體感悟、通句揣摩的方法。千萬不要講文言虛詞、實詞及句式的知識。以下是列出的五個句子的大意,供參考。

(1)「吾盾之堅,物莫能陷也。」意思是:我的盾(非常,很,特別)堅固(結實),沒有什麼東西能穿透(它)。或:我的盾堅固得很,什麼東西都穿不透。

(2)「吾矛之利,於物無不陷也。」意思是:我的矛(特別,非常,很)鋒利,對於物體(東西)沒有不能穿透的。或:我的矛鋒利得很,什麼東西都穿得透。

(3)「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意思是:用您的矛戳您的盾,怎麼樣?或:用您自己的矛戳您自己的盾,會怎麼樣呢?

(4)「至之市而忘操之。」意思是:等到到集市上去的時候,卻忘了拿尺碼。

(5)「何不試之以足?」意思是:為什麼不用自己的腳試鞋呢?

韓非子(約公元前280—前233)即韓非。我國戰國末期思想家、政治家。是當時著名思想家荀卿的學生。韓非繼承和發展了荀子的法家思想,吸取了他之前的法家學說,成為法家的集大成者。秦始皇十四年(公元前233年),因受李斯的讒害,被殺於秦。他的著作後人稱作《韓非子》,現存55篇。他反對以血統為中心的等級制度,提倡「貴族」「民萌」(氓)平等;反對「用人唯親」,提倡「用人唯賢」;反對儒家的「禮治」,提倡「法治」;同時還提出「術」(君主駕馭臣民的手段)和「勢」(君主的權力)來和「法」相輔相成。

❽ 日本綜藝節目,「矛與盾」里絕對不會被打破頭是哪一集最好有地址,不是陶老師跟黃老師那個

第107集啊

❾ 矛和盾的故事…

楚人有鬻盾與矛者,譽之曰:「吾盾之堅,物莫能陷也。」又譽其矛曰:「吾矛之利,於物莫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應也。眾皆笑之。夫不可陷之盾與無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

譯文:

楚國有個賣矛和盾的人,他先誇耀自己的盾很堅硬,說:「無論用什麼東西都無法破壞它」然後,他又誇耀自己的矛很銳利,說:「無論什麼東西都能被其破壞」。

市場上的人質問他:「如果用你的矛去刺你的盾,它們將怎麼樣」,那個人無法回答。眾人嘲笑他。無法被刺穿的盾牌和沒有刺不破盾的長矛,是不可能共同存在的。

相關介紹:

《矛與盾》出自韓非子著作,說的是一個人同時誇耀自己所賣的矛和盾,因自相抵觸而不能自圓其說,告誡人們說話、辦事要實事求是。

(9)矛與盾第二集擴展閱讀

相關背景:

矛是古代用來刺殺敵人的長柄兵器,矛的基本形制有狹葉、闊葉、長葉、葉刃帶系和凹口骹式等,盾是盾牌,古代作戰時遮擋刀劍用。《矛與盾》的寓意是說話辦事要一致,不能違背了事物的客觀規律,自己也說服不了自己;也比喻自己說話做事前後矛盾或抵觸。

一個人在同一判斷中,對同一問題,是不能做出截然相反的判斷來的。若是這樣做了,那就是犯了邏輯上的錯誤。矛盾是事物存在的普遍形式,任何事物都存在矛盾,不管是物質的客觀世界,或是思維的主觀世界,都有矛盾問題。

示例:

現代毛澤東《論持久戰》:「英勇戰斗於前,又放棄土地在後,不是自相矛盾嗎」。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矛與盾



❿ 《矛與盾》全文

原文:
楚人有鬻盾與矛者,譽之曰:「吾盾之堅,物莫能陷也。」又譽其矛曰:「吾矛之利,於物無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應也。
譯文:
楚國有著一個賣盾和賣矛的人。他誇耀自己的盾,說:「我的盾堅固無比,任何鋒利的東西都刺不透它。」又誇耀自己的矛,說:「我的矛非常鋒利,什麼堅固的東西都能刺穿。」有人說:「如果用你的矛,去刺你的盾,結果會怎麼樣呢?」那人張口結舌,一句話也答不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