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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險的功能與意義

發布時間: 2022-11-27 04:41:41

⑴ 壽險的功用與意義

壽險,就是人壽保險,是一種以人的生死為保障對象的保險,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障責任期內死亡,由保險人根據契約規定給付保險金,壽險從作用上可以直接分為終身壽險和定期壽險。
終身壽險:能保障終身。投保後,不論被保險人在什麼時候身故,保險公司都要按照合同約定給付保險金。
定期壽險:最短保障時間是10年,最長可以到88歲,壽險保障內容是身故或者全殘,發生身故或者全殘按照購買時的保額賠付。
定期壽險保誰?誰掙錢保誰,孩子不需要,還沒掙錢;老人不需要,已經不掙錢了。定期壽險的受益人只能是直系親屬,因為主要是給掙錢的人准備的,活著是我的人,死了是我的錢,所以投保年齡都是成年人,18-60周歲的成年人可以投保。
壽險的功用:
1、收入保障:預防在遇到不幸時,無法為家人的生活提供經濟保障,投保壽險可以換得年收入數倍的賠償金,一般會配置年收入的10倍左右;
2、家庭責任保障:保險金可以用來做孩子的教育金和父母的養老金;
3、財產保障:保險金可以用來還車貸、房貸,避免人走了,房子也沒了;
4、生命價值的保障:能保障在全殘時,醫療費或生活費,保證家人不因經濟來源中斷而窮困潦倒。
壽險的意義:愛與責任在現實生活中是相對抽象的東西,但如果與保險產品的功能相結合的時候,愛與責任的表現會變得更具體,保險不是保證不發生風險,而是在發生風險後,讓人得到幫助和支持,保險能都轉移風險、均攤損失、實施補償、抵押貸款和投資理財,保險就是「生命的延續、經濟的延續」。

⑵ 壽險的四大意義和功用

壽險的四大意義和功用如下:

首先,人壽保險是三個人的持久的約定。那麼這三個人就是投保人,被保人和受益人,投保人投入了資金和保險公司簽訂了一個關於被保險人未來可能發生一些事情的概率的協議,如果發生了這樣的事情,那麼受益人就是享受了保險公司和投保人約定的利益。

其次,人壽保險是三權之間的愛恨情仇,三權就是所有權,控制權,受益權,通過不同的架構設置,能夠實現的是你確實控制了,但是你卻沒有所有,在需要的時候有能夠享受你當時投資的那筆資金的收益。在現在這樣高速現代文明的社會,一定程度上有所有權不一定是什麼好事情,更好的架構就是沒有所有權,但是你說了算。

第三,人壽保險更多的是能夠實現的生的有價值,死得有意義。在過去的很長的一段時間,人們一直探究的是生的價值和死的意義,確實在眾多的金融產品中,人壽保險能夠保障生活的持續優質和逝去生命之後的尊嚴。

最後,人壽保險從本質上來說是人對自然和自我的未來的不確定性的隱憂轉嫁。誰也不知道未來是怎麼樣,但是總是能夠在突然之間感覺到未來確實已經來臨,人壽保險的意義和功用可能最大體現就在於讓人在不確定性中找到一絲絲的可能的確定

⑶ 壽險的意義與功用

壽險的意義和功用主要有以下三點:
1、老年生活的可靠保障
老年人身體機能下降,不能像年輕時那樣工作了,如果沒有足夠的生活費用,很難維持正常的生活質量。所以,每個人都必須對自己的養老費用提前打算,在年輕時購買人壽保險,為年老時的生活提供保障。
2、病殘時的有力保障
人在年老後最容易受到病痛的折磨,這些病痛會侵吞勞動力,減少或剝奪收入,增加經濟支出。購買人壽保險,可以為被保險人病殘時提供經濟保障。有了經濟支撐,很多老年病痛才能得到有效治療。
3、儲蓄美德的養成
儲蓄既是一種預備手段,又是一種積累手段,兩者都是現代人實際的需要,所以適當地儲蓄是種美德,起到未雨綢繆的作用。
拓展資料:
1、當被保險人的生命發生了保險事故時,由保險人支付保險金。最初的人壽保險是為了保障由於不可預測的死亡所可能造成的經濟負擔,後來,人壽保險中引進了儲蓄的成分,所以對在保險期滿時仍然生存的人,保險公司也會給付約定的保險金。人壽保險是一種社會保障制度,是以人的生命身體為保險對象的保險業務。對於每一個人來說,死亡、年老、傷殘、疾病等都是生活中的危險,叫做人身危險。
2、從整個社會來看,總會有一些人發生意外傷害事故,總會有一些人患病,各種危險隨時在威脅著人們的生命,所以我們必須採用一種對付人身危險的方法,即對發生人身危險的人及其家庭在經濟上給予一定的物質幫助,人壽保險就屬於這種方法。它的特點是通過訂立保險合同、支付保險費、對參加保險的人提供保障, 以便增強抵禦風險的能力。
3、人壽保險是為千家萬戶送溫暖的高尚事業,人壽保險作為一種兼有保險、儲蓄雙重功能的投資手段,越來越被人們所理解、接受和鍾愛。人壽保 險可以為人們解決養老、醫療、意外傷害等各類風險的保障問題,人們可在年輕時為年老做准備,今天為明天做准備,上一代人為下一代人做准備。這樣,當發生意外時,家庭可得到生活保障,年老時可得到養老金,有病住院可得到經濟保障。
4、人壽保險是人身保險的一種,以被保險人的壽命為保險標的,且以被保險人的生存或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人身保險 。和所有保險業務一樣,被保險人將風險轉嫁給保險人,接受保險人的條款並支付保險費。與其他保險不同的是,人壽保險轉嫁的是被保險人的生存或者死亡的風險。

⑷ 壽險意義與功用

壽險的意義與功用

壽險分為了定期壽險和終身壽險兩種,定期壽險是具有保費低,保障高的優點,保險金的給付也可以免繳所得稅和遺產稅。

壽險的意義

1、對於定期壽險,它的意義主要是在我們經濟力不從心時,定期壽險可以保障我們的責任和延續,不管生存活著死亡,家人都能得到最好的保障。這就是定期壽險的好處,也是所有壽險的意義所在。

2、對於終身壽險,它的意義主要是終身提供保障的保險,一般到生命表的終端年齡100歲為止。如果被保險人生存至100歲,保險人則向其本人或合同規定的受益人給付保險金。同定期壽險相比較,終身壽險在被保險人100歲之前任何時候死亡,保險人都向其合同規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給付保險金。

關於壽險的功用

對於壽險的功能主要有2點:

一是儲蓄功能,壽險之所以有助於儲蓄是因為保險費交納下所帶動的半強制下的類似儲蓄行為,幫助你樹立起堅強的意志力來完成自己的保障。

二是幫助建立安定人生,有了壽險,參保者的生活水準就有保障,因為,不用考慮生病時的費用、子女教育費、養老費。因為這些費用,不需要儲蓄,要儲蓄就非得降低現在的生活費用和水準。

終上所述,壽險的意義主要是終身提供保障,壽險的功能主要有儲蓄功能和幫助建立安定人生兩點。

⑸ 你認為壽險的意義和功用何在

壽險是每個人對自己及家庭應盡的責任以及是一種支付人生必需費用的手段,是生命價值和人生尊嚴的體現,是對家人的責任和愛的詮釋,壽險包含了兩個義務:對自己和對家人,對於保險的看法應該是:自助(投保)達到人助(保險功能)達到他助、天助。具體的意義和功能如下:
1、可以幫助人們建立安定的人生,如果沒有壽險,客戶的生活水準大概要降一半。
2、可以幫助人們儲蓄。
3、可以幫助人們贏得創業的時間。
3、造就財產並有效保護財產。壽險以人的壽命作為標的,是可以用幾十元錢換來一萬元的造財工具,保險理賠金是法定免稅的。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⑹ 壽險的功能和意義是什麼簡單陳述一下

壽險的功能很簡單,保的就是人的生命,如果被保人在約定期間身故了,那麼保險公司就會賠償一筆保險金。
人到中年,上有老下有小,還有房貸車貸,負債高,所以說家庭經濟支柱最需要壽險,萬一不幸倒下,還有一筆錢留給家人,償還債務,既是經濟上的支撐,也算給家人留個安慰。
一、保障型的壽險有2類:
1、定期壽險
保長期,比如說保20年、30年,保到60歲、70歲等,價格很便宜。
2、終身壽險
保終身,畢竟人固有一死,終身壽險就意味著遲早能賠,所以買同樣的保額,保費要貴不少。
定期壽險和終身壽險,它們最大的區別,就是保障期限的不同。對於90%以上的家庭來說,最適合買的是定期壽險,因為價格非常便宜,如30歲女性購買100萬的保額壽險,交20年保20年,只需要3、4百元,大部分家庭都能承擔得起。等到退休了,房貸還完了,孩子自己也有經濟能力了,就不再需要壽險。
至於保額,重點考慮人倒下家庭會有多大的損失,一般我們建議做到10倍收入左右,一定一定要覆蓋完家裡的債務,還可以再加上子女的撫養費,父母的贍養費這些,多多益善。
總體來講定期壽險健康告知比較寬松,很多在醫療險,重疾險那裡會被卡住的疾病都可投,免體檢額度也高,強烈要求各位青年,中年必備。
二、理財型的壽險:增額終身壽險
它兼顧保障+理財,是近兩年大熱的理財產品。增額終身壽險看似賠死不賠生,但實際上我們可以通過減保領取獲取利益。
有資產規劃的朋友可以將一部分錢放入增額終身壽險里,讓保額持續長大,給家庭打造一筆源源不斷的收入,讓家庭之後的生活更加從容。
總的來說,如果基礎保障沒有完善,而且預算不是特別充足,那麼我建議先配置保障型壽險,如定期壽險;如果基礎的保障已經配置完善,且預算較為充足,那麼可以試著入手增額終身壽險做理財規劃。不過,建議找身邊的專業人士,免得買錯買貴白花冤枉錢。

⑺ 壽險的意義與功用

一、意義

當被保險人的生命發生了保險事故時,由保險人支付保險金。最初的人壽保險是為了保障由於不可預測的死亡所可能造成的經濟負擔,後來,人壽保險中引進了儲蓄的成分,所以對在保險期滿時仍然生存的人,保險公司也會給付約定的保險金。

人壽保險是一種社會保障制度,是以人的生命身體為保險對象的保險業務。對於每一個人來說,死亡、年老、傷殘、疾病等都是生活中的危險,我們叫做人身危險。

二、作用

當被保險人的生命發生了保險事故時,由保險人支付保險金。最初的人壽保險是為了保障由於不可預測的死亡所可能造成的經濟負擔,後來,人壽保險中引進了儲蓄的成分,所以對在保險期滿時仍然生存的人,保險公司也會給付約定的保險金。

人壽保險是一種社會保障制度,是以人的生命身體為保險對象的保險業務。對於每一個人來說,死亡、年老、傷殘、疾病等都是生活中的危險,我們叫做人身危險。

從整個社會來看,總會有一些人發生意外傷害事故,總會有一些人患病,各種危險隨時在威脅著人們的生命,所以我們必須採用一種對付人身危險的方法,即對發生人身危險的人及其家庭在經濟上給予一定的物質幫助,人壽保險就屬於這種方法。

它的特點是通過訂立保險合同、支付保險費、對參加保險的人提供保障, 以便增強抵禦風險的能力,編制家庭理財計劃,為您和您的家庭構築心理的防線,構造愛的世界,創造美好未來。

(7)壽險的功能與意義擴展閱讀

分類

1、定期人壽

定期人壽保險是以被保險人在保單規定的期間發生死亡,身故受益人有權領取保險金,如果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未死亡,保險人無須支付保險金也不返還保險費,簡稱「定期壽險」該保險大都是對被保險人在短期內從事較危險的工作提供保障。

2、終身人壽

終身人壽保險是一種不定期的死亡保險,簡稱「終身壽險」。保險責任從保險合同生效後一直到被保險人死亡之時為止。由於人的死亡是必然的,因而終身保險的保險金最終必然要支付給受益人。由於終身保險保險期長,故其費率高於定期保險,並有儲蓄的功能。

3、生存保險

是指被保險人必須生存到保單規定的保險期滿時才能夠領取保險金。若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死亡,則不能主張收回保險金,亦不能收回已交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