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的介紹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英語:Office of The Commissioner of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十三條,在香港設立的,負責處理香港與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之間的外交事務的外交機構。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成立於1997年7月2日,位於香港中環堅尼地道42號,臨近香港公園,現任特派員是宋哲,2012年4月被任命為駐港特派員。副特派員:佟曉玲,胡建中和宋如安。
② 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是誰
趙立堅:外交部駐港公署、中國駐歐盟使團發言人已經就此作出回應。5月8日,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任行政長官選舉順利舉行,李家超先生高票當選。選舉過程依法依規、公平公正有序。這一結果充分彰顯了香港特區新選舉制度的民主性、先進性,說明新選舉制度是一套符合「一國兩制」原則、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的好制度,體現了香港社會各界團結奮進的主流民意和強烈共識。相信新任行政長官必將帶領新一屆特區政府和各界人士,共同開創香港良政善治的新局面。
③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的基本職能
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規定,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的負責處理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外交事務的機構。
根據基本法的有關規定,駐港公署的職責是:處理由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的與香港特區有關的外交事務;協助香港特區政府依照基本法或經授權自行處理有關對外事務;辦理中央人民政府和外交部交辦的其它事務。具體包括: 協調處理香港特別行政區參加有關國際組織和國際會議事宜 ;協調處理國際組織和機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辦事機構問題;協調處理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舉辦政府間國際會議事宜。 處理有關國際公約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適用問題;協助辦理須由中央人民政府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與外國談判締結的雙邊協定的有關事宜。 協調處理外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領事機構或其他官方、半官方機構的有關事宜。(四) 承辦外國國家航空器和外國軍艦訪問香港特別行政區等有關事宜。
④ 香港的「中聯辦」是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
香港的「中聯辦」是「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
職能如網址所示:
http://www.locpg.gov.cn/jgjj/zyzn/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或「特派員公署」)是另一機構。
職能如網址所示:
http://www.fmcoprc.gov.hk/chn/gsjj/gszn/default.htm
最大分別是「中聯辦」主管在港內政方面事務(包括涉台事務),「特派員公署」主管香港外交方面事務。
新華社現在是新聞機構,回歸前新華社有分「大新華」和「小新華」,詳見以下「大新華和小新華」部分:
http://www.zaobao.com/special/hk97/pages/hkzz0707.html
⑤ 中央駐香港三大機構
1、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
2、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
3、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港部隊。
中聯辦大樓正式名稱為西港中心,位於西營盤干諾道西160號,中聯辦還分別在上環信德中心、九龍塘約道6號及沙田小瀝源都會廣場分別設有香港島、九龍和新界工作部。中聯辦在內地設有三個辦事處,分別是廣東聯絡部(地點位於廣州)、深圳辦事處及北京辦事處。
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規定,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的負責處理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的外交事務的機構。
駐港部隊從1993年初開始組建,1996年1月28日組建完畢,1997年7月1日0時進駐香港,取代駐港英軍接管香港防務,駐港軍費均由中央人民政府負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規定了駐港部隊的職責為防備和抵抗侵略,保衛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安全以及在特別時期(戰爭狀態、香港進入緊急狀態時)根據中央人民政府決定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全國性法律的規定履行職責。
(5)香港特派員公署擴展閱讀:
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的職能:
1、聯系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和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
2、聯系並協助內地有關部門管理在香港的中資機構。
3、促進香港與內地之間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體育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聯系香港社會各界人士,增進內地與香港之間的交往。反映香港居民對內地的意見。
4、處理有關涉台事務。
5、承辦中央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⑥ 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副特派員是什麼職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英語:Office of the Commissioner of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簡稱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十三條,在香港設立的,負責處理香港與外國政府和國際組織之間的外交事務的外交機構。
該公署成立於1997年7月2日,位於香港金鍾堅尼地道42號,臨近香港公園,現任特派員是呂新華(夫人:張靜婭女士),2006年2月被任命為駐港特派員,原是外交部副部長,主管行政、財會、機關服務中心。副特派員:楊子剛和詹永新。
特派員公署是中央人民政府派駐香港的三個正式單位之一,另外兩個分別是中聯辦和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中國內地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領導人訪問香港時,通常都會到訪特派員公署和中聯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