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小微企業的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
小微企業是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的統稱。小微企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主要是《2021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和《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根據《2021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的相關規定,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起征點從月銷售額10萬元提高到15萬元。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到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徵收所得稅。各地要把減稅政策及時落實到位,確保市場主體應享盡享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的相關規定,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
以上就是小微企業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⑵ 小型微利企業可以享受哪些稅費優惠政策
【享受主體】
小型微利企業
【優惠內容】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1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享受條件】
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所稱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政策依據】
1.《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落實支持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2021年第8號)
3.《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號)
4.《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征管問題的公告》(2022年第5號)
小型微利企業減征地方「六稅兩費」
【享受主體】
小型微利企業
【優惠內容】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小型微利企業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小型微利企業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佔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此項優惠政策。
【享受條件】
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所稱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小型微利企業的判定以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結果為准。
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新設立的企業,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申報期上月末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兩個條件的,可在首次辦理匯算清繳前按照小型微利企業申報享受此項優惠政策。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號)
⑶ 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最新2022
2022年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如下:
1、針對增值稅,如果小規模納稅人開具普票是直接免徵的,如果開具專票是按照3%徵收
2、針對企業所得稅,在100萬區間部分2.5%徵收,100萬到300萬區間部分按照5%徵收
3、針對股東分紅個稅,這個是在公司股東分紅、或者股權轉讓、公司注銷,需要對公司未分配利潤處理的時候產生的。當公司暫不分紅的時候就不需要繳納的。
什麼樣的企業才能成為小微企業呢?
財稅〔2019〕13號給的標準是300、300、5000,也就是說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當然最重要的是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
而且從2022年4月1日開始,只要不開專票,不管是開普通發票還是沒開發票,都可以免稅申報了,不受季度45萬的約束了。簡單來說,之前小規模季度45萬這個政策從4月1日起放寬了,不再局限於45萬免稅了。500萬以內只要不開專票都是免稅的,500萬以內即便全開普票也都是免稅的。
以上就是關於2022年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相關內容。
⑷ 小微企業所得稅2022年稅收優惠政策
小微企業所得稅2022年稅收優惠政策如下:
1、對於月銷售額在10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如果是按季度交納稅收的,季度銷售額在30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可以免徵增值稅。
2、小微企業的每年應納稅所得額在100萬元以下的部分,減按百分之二十五計入納稅所得額後,按照百分之二十的稅率交納企業所得稅。納稅所得額在100萬元到300萬元的部分,減按百分之五十。
⑸ 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小微企業的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如下:1、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2、國家對重點扶持和鼓勵發展的產業和項目,給予企業所得稅優惠;
3、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稅率,減除依照法律關於稅收優惠的規定減免和抵免的稅額後的余額,為應納稅額;
4、企業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安置殘疾人員及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二十七條 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
(一)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
(二)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
(三)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
(四)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
(五)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第二十六條 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一)國債利息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第十九條 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
(一)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轉讓財產所得,以收入全額減除財產凈值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其他所得,參照前兩項規定的方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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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法律分析:小微企業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主要是:
年應納稅所得額不到1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所得稅;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的相關規定,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的,免徵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財稅〔2017〕43號)第一條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50萬元(含5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八條 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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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法律分析:小型微利企業優惠,引用超額累進計算方法,規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即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按照相當於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按照相當於1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法律依據:《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 一、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
二、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上述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所稱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以及宏觀調控需要確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已依法享受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耕地佔用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優惠政策的,可疊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條規定的優惠政策。
⑻ 小微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
小微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具體如下:
1、年應納稅所得額不到1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所得稅;
2、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稅務機關根據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對企業做出特別納稅調整的,應對2008年1月1日以後發生交易補征的企業所得稅稅款,按日加收利息。
法律依據:《特別納稅調整實施辦法》第一百零七條
稅務機關根據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對企業做出特別納稅調整的,應對2008年1月1日以後發生交易補征的企業所得稅稅款,按日加收利息。
(一)計息期間自稅款所屬納稅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補繳稅款入庫之日止。
(二)利息率按照稅款所屬納稅年度12月31日實行的與補稅期間同期的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以下簡稱「基準利率」)加5個百分點計算,並按一年365天折算日利息率。
(三)企業按照本辦法規定提供同期資料和其他相關資料的,或者企業符合本辦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免於准備同期資料但根據稅務機關要求提供其他相關資料的,可以只按基準利率計算加收利息。
企業按照本辦法第十五條第
(一)項的規定免於准備同期資料,但經稅務機關調查,其實際關聯交易額達到必須准備同期資料的標準的,稅務機關對補征稅款加收利息,適用本條第
(二)項規定。
(三)按照本條規定加收的利息,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⑼ 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小微企業在繳納企業所得稅時有以下優惠政策:1、年應納所得額不超過一百萬元的部分,減少百分之二十五的所得額後計算,並且其稅率應按照百分之二十計算;2、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一百萬元不超過三百萬元的部分,減少百分之五十的所得額後計算,並且其稅率應按照百分之二十計算。年應按所得額應為該企業當年度收入減去成本、消費等花費之後的余額。法條
《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 第二條 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上述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所稱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⑽ 2021年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2021年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具體如下:
1、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2、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十五條
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應當於收到申報的當日辦理登記並發給稅務登記證件。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將辦理登記注冊、核發營業執照的情況,定期向稅務機關通報。
本條第一款規定以外的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和扣繳義務人辦理扣繳稅款登記的范圍和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