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圓通法師的監管
事實上,圓通犯下今日的罪行和相關制度的缺失不無關系。來自相關部門的通報就曾提及.
「加強包括天籟寺在內的全市所有寺廟堂點的監管力度,汲取教訓,舉一反三,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婁底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如今已作出反思。
新的繼任者達源法師已經接掌天籟寺。天籟寺一系列規章制度亦得以完善,包括該寺史上最嚴格的財務制度:300元以上開支需3個人共同簽字,5000元以上開支需開會研討。
按照佛祖釋迦牟尼對弟子的教導,群魔亂舞的時代,要辨別邪正以「破魔」,標准有「四依」,其中第一條是「依法不依人」——依照的是佛法的原意,而非講法人的名聲與地位。
Ⅱ 圓通法師的四宗罪
圓通大張旗鼓地與「小三」舉行婚禮,廣邀賓朋,當地村支書做證婚人,直到妻子報案……
僧人圓通被婁底市婁星區公安分局立案偵查,報案人竟是圓通的妻子楊某,案由更是令人匪夷所思——重婚罪。
根據司法材料,圓通以天籟寺住持、婁底佛教協會會長身份示人的同時,2007年10月,悄然與楊某在長沙市嶽麓區民政局登記結婚,二人育有一女;不久,他又與另一婁底女子陳某同居,也育有一女。
2009年8月,圓通竟然大張旗鼓地與陳某舉行婚禮,擺設酒宴、廣邀賓朋,甚至還請了當地村支書作為證婚人。如果不是因為妻子楊某報案,這場驚世駭俗的僧俗之戀,極可能還將繼續下去。
「新婚」之後不到一個月,2009年9月4日,圓通被警方以涉嫌重婚罪刑拘,隨後被檢方批捕。案件的查辦很快轉向了圓通的經濟問題。 司法材料顯示:2007年初,在執掌了婁底市佛教協會並兼任天籟寺和古天王寺住持之後,圓通引入了一家名為「婁底市開元貿易有限公司」的企業,與天籟寺達成「聯營協議」,之後又與婁底市佛教協會和古天王寺達成了「借款協議」。
此後,開元公司陸續向天籟寺、古天王寺注資468萬余元,圓通從中截留了94萬余元,將這筆錢以個人名義,投資開發了位於湖南湘鄉的另一座寺廟——「地母庵」,圓通在其中占股70%。公訴機關還一度指控圓通挪用78萬余元用於投資婁底漣源的「水晶閣」,但因證據不足以證明此款為圓通以個人名義投資,未被法院認定。
對於上述投資,天籟寺的僧人們表示一無所知。他們至今仍然住在一棟年久失修的宿舍樓內。圓通的投資行為,也根本未與寺院其他人士商量,大量以天籟寺名義的欠款和借款,全憑其個人的一張字條,寺院財務制度形同虛設。 偵查機關發現,圓通曾挪用天籟寺的大批資金,用以個人名義投資另外的寺廟,並曾使用虛假發票侵吞寺院資產。此外,天籟寺的賬目也非常不規范,為了偵查圓通的經濟問題,辦案機關不得不請了專門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天籟寺進行財務審計。
相比之下,司法機關對於「圓通的身份到底是什麼」以及「寺廟到底算什麼性質的機構」的認定更考驗智慧。
最終,法院將圓通認定為「非國有單位工作人員」,因刑法關於挪用資金和職務侵佔犯罪中的表述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寺廟由此被歸為「其他單位」。 不過,圓通聲稱自己是有信仰的。他在法庭上為自己的經濟犯罪辯解說:「天下佛門是一家。」其投資其他寺廟的行為,是佛門的「內部調節」。
但法院認為,其挪用資金,目的是為了搞旅遊開發,牟取經濟利益,所佔股份也是歸其個人所有,顯然已構成挪用資金罪。
起初圓通的信徒們卻不這么看。據知情人透露,2010年7月第一次開庭,庭內來了上百名圓通的信徒。當法警將圓通押入法庭時,旁聽席上的信徒全體起立,並齊呼:「阿彌陀佛,冤枉啊!」
Ⅲ 圓通法師的作為
日後,婁底市統戰部門的一份官方通報提及:圓通任職天籟寺住持時,大搞建設,卻沒遇到阻撓,部分原因是因其「處事圓通、以錢鋪路,從而造成了今天的局面」。
圓通任上,天籟寺香火旺盛、善款豐厚,寺廟建設卻進展緩慢。他任內建設的一些建築,直到其被捕入獄,仍是裸露著水泥的爛尾樓,天王殿內的天王塑像,連油漆也未噴上。
天籟寺存留著圓通時代的習慣:寺內僧眾不上早晚課,財務住持一個人說了算。僧人基本上是幾位本地老者,均是上了年紀才出家,家中還有子女,「僧尼一人有一個功德箱,收了錢拿到房間去」。
圓通被捕之前,天籟寺即因債務問題,被告上法庭,官司纏身。其被捕之後,一夜之間,天籟寺冒出了近千萬元的債務:小到5位做泥瓦工的農民的2萬元工錢,大到數百萬元的「萬佛雕塑」的工程欠款。
Ⅳ 圓通法師的介紹
圓通法師,男,天籟寺前任住持、婁底市佛教協會原會長。俗家姓名為張凱,吉林四平市人,1967年出生,2004年出任婁底市佛教協會首任會長。2010年9月底,圓通因挪用資金罪、職務侵佔罪、抽逃出資罪、重婚罪,被婁底市婁星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6年,成為婁底歷史上第一位被判刑的寺院住持。此後,圓通上訴,婁底市中級法院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