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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企業采購管理辦法

發布時間: 2023-01-03 15:11:34

⑴ 國有金融企業集中采購管理暫行規定

法律分析:為規范國有金融企業集中采購行為,加強對采購支出的管理,提高采購資金的使用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制定該規定。國有金融企業實施集中采購適用本規定。本規定所稱國有金融企業,包括所有獲得金融業務許可證的國有企業,以及國有金融控股公司、國有擔保公司和其他金融類國有企業。按現行法律法規實行會員制的金融交易場所參照本規定執行。本規定所稱集中采購,是指國有金融企業以合同方式有償取得納入集中采購范圍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法律依據:《國有金融企業集中采購管理暫行規定》

第六條 國有金融企業應建立健全集中采購決策管理職能與操作執行職能相分離的管理體制。

第七條 國有金融企業應成立集中采購管理委員會,成員由企業相關負責人以及財務、法律等相關業務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對公司集中采購活動進行決策管理。國有金融企業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人員可列席集中采購管理委員會會議。

國有金融企業集中采購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

(一)審定企業內部集中采購管理辦法等制度規定;

(二)確定企業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准;

(三)審定采購計劃並審查采購計劃的執行情況;

(四)審議對業務活動和發展有較大影響的采購事項;

(五)采購活動中涉及的其他重要管理和監督事宜。

第八條 國有金融企業可指定具體業務部門或根據實際設立集中采購日常管理機構,具體實施集中采購活動。根據集中采購項目具體情況,國有金融企業可自行采購或委託外部代理機構辦理采購事宜。

⑵ 湖南省投資采購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條凡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含國家控股單位)投資進行基本建設和技術改造的項目,采購設備和材料,均應接受省投資采購管理辦公室的管理和監督。第二條必須接受采購管理的投資包括: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財政預算資金;省人民政府管理的各類基金和專項資金;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從銀行取得的貸款和自籌資金;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外國政府貸款。第三條投資項目的設備和材料的采購,可採用招標采購、組織配送兩種方式。
對符合省人民政府湘政發〔1996〕46號文件規定的設備采購及金額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或能引起競爭投標的建設用材料(水泥、鋼材、電線電纜、塑鋼門窗、建築塗料、牆體材料、供排水管道、裝飾材料等),均要實行招標采購,由省機電設備招標局組織招標。凡本省企業能夠生產,且產品質量符合建設工程要求的,原則上在本省企業中進行招標。
經過公開招標後,省投資采購管理辦公室憑省機電設備招標局出具的「中標通知書」,監證項目單位與中標廠商簽訂經濟合同。
對不具備招標條件的設備和材料的采購,凡本省企業能夠生產,且產品質量符合工程建設需要的,由省商品交易中心組織省內企業實行配送。配送產品的價格,由省投資采購管理辦公室組織省機電設備招標局等有關單位,採取議標的方式確定。第四條省內各項目審批部門應在項目立項審批文件中,明確項目設備和主要材料的采購方式必須報省投資采購管理辦公室確定。在下達開工計劃時,應明確要求項目單位按省投資采購管理辦公室確定的采購方式采購,否則不予撥付資金。
項目單位在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初步設計審批後,應及時向省投資采購管理辦公室報送項目設備和主要材料清單和采購方案,填寫采購登記表。第五條列入重點的建設項目,均不得採用承建單位包工包料的建設方式。第六條省投資采購管理辦公室負責全省固定資產投資采購的管理和監督工作,定期檢查項目實施過程中設備和材料采購情況,對違反規定的要及時糾正並停止撥付資金;因違規采購給項目建設造成重大損失的,由紀檢、監察部門查處,並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省機電設備招標局在負責招標過程中,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接受社會監督,搞好優質服務,做好招標工作。省商品交易中心應充分利用會員基礎和計算機網路,定期發布本省投資類優勢產品的信息,做好配送工作。第七條省投資采購管理辦公室不得收取任何費用。省機電設備招標局招標服務費的收取標准按國家及省有關規定執行。第八條對不服從省投資采購管理辦公室管理和不按規定進行采購的項目單位,投資機構(含銀行)不予審批和發放資金,監督和審計機關將對其進行檢查和審計。第九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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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國有企業招標采購管理辦法

法律分析:規范國有企業采購行為

加強國有企業資產監督和管理

節約國有企業資金

從源頭上預防腐敗

法律依據: 《國有企業采購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市屬國有企業(國有獨資、國有控股企業)的貨物和服務采購活動。 本辦法所稱國有企業采購,是指國有企業使用國有資金以合同方式有償取得國有企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准以上的貨物和服務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的貨物,是指形成固定資產的物品。

第三條 國有企業的工程建設必須進行招標投標的,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四條 國有企業采購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競爭、擇優、誠信的原則。

⑷ 國有企業招標采購管理辦法

法律分析:所稱國有企業采購,是指國有企業使用國有資金以合同方式有償取得國有企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准以上的貨物和服務的行為。國有企業的工程建設必須進行招標投標的,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執行。國有企業采購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競爭、擇優、誠信的原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提高政府采購資金的使用效益,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政府采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廉政建設,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一條 為了規范招標投標活動,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招標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高經濟效益,保證項目質量,制定本法。

⑸ 企業采購管理常見問題

企業采購管理常見問題

采購管理是計劃下達、采購單生成、采購單執行、到貨接收、檢驗入庫、采購發票的收集到采購結算的采購活動的全過程。

(一)制度規范性差,信息化程度低,可追溯性差

目前並沒有一部完整的制度來規范國有企業的采購行為。而對於國有企業來說,能夠專門就采購流程和制度制定標准化管理辦法的也僅僅是少數。同時,制度多數沒有細化和量化。很多采購的途徑和技巧無法形成固定的文檔供之後的采購員參考,也使得對采購績效的考核和采購行為的審計變得無從下手,不可追溯。加之,國有企業采購信息管理多數尚處於信息輸入階段,缺乏對相關信息分析,阻礙了采購管理制度的信息化。

(二)采購管理制度不系統、不統一

集團公司有著大量的采購管理規章制度,但這些制度並不完善,大都是在集中於微觀層面的具體操作,從宏觀層面看集團公司對采購管理整體決策體系相對欠缺。采購管理僅僅是在集團公司內部以及集團公司各子公司、分公司之間的協調,而各子公司、分公司之間在協同方面存在較多障礙,更談不上與下遊客戶和供應商之間的協同。在國有企業生產部門盡管其對采購環節、市場行情缺乏了解,但對采購部門的意見經常採取強硬態度。而負責采購部門對於需要合作的問題缺乏熱情,從而使得使用部門與采購部門沖突頻發,在出現爭議時,容易扯皮,推卸責任。

(三)有采購制度,沒有考核

許多國有企業在對供應商績效和在對采購活動中有相應的制度規定,但對部門及相關采購人員的考核普遍缺乏正式的采購目標和考核標准,導致制度沒有約束力,缺乏可執行性。在采購中重大問題則是依賴領導決策,而對領導決策又缺乏有效制衡機制,導致領導采購決策過程帶有一定的主觀性、隨意性和盲目性,盡管執行相關的集中招標采購制度,但多數是走過場;建立了相應的采購反饋監督制度,但執行普遍滯後、懲罰無力,使企業蒙受經濟損失。

(四)考核指標不細、不定量化、不可操作、不可考核

多數國有企業對供應商的.評價主要根據其供貨質量記錄和供應商的質量管理體系狀況,但因供應商數量較多,考核上難以操作,很多考核流於形式。許多企業采購管理存在評價指標不科學、不健全,難以操作,無法落實到具體人員的實際問題。

(五)缺乏相應的制衡機制

由於缺乏縱向與橫向的制衡,責權不明確,部分人員為逃避國有集團集中決策和監管,將物資“化整為零”進行采購。而采購部門在資金充裕和預算有剩餘的時期,大量采購,占壓大量資金。同時企業的采購活動主要由采購管理部門操作,其他部門缺少發言權,不能客觀系統地反映供應商、采購管理部門的總體績效水平。對采購活動多數沒有做到事前參與、事中監督、事後控制,采購決策權力集中於少數領導手中,對領導決策權沒有制衡機制,處於失控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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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國有企業采購招標管理辦法

法律分析: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核准手續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其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應當報項目審批、核准部門審批、核准。項目審批、核准部門應當及時將審批、核准確定的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通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第二條 招標投標法第三條所稱工程建設項目,是指工程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服務。 前款所稱工程,是指建設工程,包括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新建、改建、擴建及其相關的裝修、拆除、修繕等;所稱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是指構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且為實現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設備、材料等;所稱與工程建設有關的服務,是指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設計、監理等服務。

第七條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履行項目審批、核准手續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其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應當報項目審批、核准部門審批、核准。項目審批、核准部門應當及時將審批、核准確定的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通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

⑺ 國有貿易公司采購經營貨物怎麼辦

國家財政部2001年4月28日發布《企業國有資本與財務管理暫行辦法》(財企〔2001〕325號),第十八條對國有企業采購做了原則性規定,即企業大宗原輔材料或商品物資的采購、固定資產的購建和工程建設一般應當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採取招標方式進行。

⑻ 探索國有企業招投標工作的監督管理

探索國有企業招投標工作的監督管理

摘 要:一般來說,國有企業都是大型企業,其采購管理中有很多設備、設施、工具的采購均採用招投標方式。所以,為了加強采購管理過程,針對招投標管理工作的目前狀況,建立相應的管理與考核機制,監督采購部門按規范要求實施采購,對於國有企業的發展建設具有重要作用,能夠很好的制約采購費用,防止腐朽理由的發生。

關鍵詞:招投標;目前狀況;監督;管理;措施

近些年來,國民經濟的不斷提升,國家制度的日益完善。使得一些企業的采購制度也逐漸的正規化,尤其是國有企業。現在的一些國有企業,在企業項目以及備品備件采購的招投標上都有一系列嚴格的管理規定。那麼如何才能使這些管理規定在企業的招投標中起到作用呢,那就要嚴格把關,不走人情賬。一律按照規定辦事。

1、目前招投標工作中的不規范現象

1.1 投標單位的不規范行為

有些招投標單位還是保留著一些陋習,以前那套老的做法還一直延續著,完全不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進行,只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互相之間進行勾結,相互抄襲,目的是為了在招標過程中獲得高的分值。有些投標單位在投標前,就將一些關鍵的秘密透漏出去,很多都是約定俗成的,和一些單位進行私底下的交流,互相獲得利益,拿企業的資材做籌碼、充當陪標「專業戶」。投標單位作為某些項目的弱勢競標單位,專門陪標,在促成另一投標單位在投標過程中獲得較高的技術、商務得分而取得中標資格後,以對方中標獲得返利為約定。

1.2 招標單位的不規范行為

有些招標單位,私底下和投標單位勾結,將標價降低或者太高,利用各種手段讓合作單位中標,然後互相獲得利益,騙取企業資金。正是這種行為的不規范,使得一些企業不按標准執行,但給外界的印象確實完全按照標准執行的。

1.3 評標專家的不規范行為

在評標過程中,需要聘請相關技術專家參與評標,對投標單位的文件進行審查,包括核查其資質是否齊全,是否具備生產供應的能力,其注冊資金多少,生產規模是否能滿足使用要求,還包括企業的銀行信用信息,尋找誠信廠家等等。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專家對投標的單位各方面的把關起著關鍵作用,但有些專家工作責任心不強,不能堅持原則,或與評標單位存在利益關系等,導致評標過程不能公平公正的給出意見與評分,使評標走過場,按招標單位的意向隨意評分,評標失去作用。還有些評標過程更離譜,在評標前不制定評標的辦法,而是在標書送達後,根據想要選擇的投標單位的情況,制定評標的標准,這樣導致評標結果更不具有客觀性。

2、加強招投標工作監督管理的措施

2.1 強化資源市場管理

2.1.1 實行資源的「管用分離」

要建立「管用分離、公開透明、相互制衡」的資源市場管理新模式,一定要有專門的組織,進行管理,分工要明確。「管資源」就是管「名單」,一定要保證參加投標的單位經過專門組織的審核,審核內容包括單位資質、是否符合標准等。只有全都符合了才能進入備選名單;「用資源」就是由招標單位在資源市場的名單中選擇投標單位,經規范的招投標程序後,最終決定合作方。只有將「管資源」與「用資源」做好,才能將招投標工作做到廉潔,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保護企業的財產不受侵害。

2.1.2 對資源的動態管理

在「管用分離」模式下,采購部門首先要以開放的態度,歡迎各方來推薦物資資源。各物資使用部門要加強對供應商的日常考核,從價格、質量、交貨期、售後服務等方面對供應商進行動態量化考核。采購部門要根據考核情況,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供應商評審,不合格的即被淘汰。

2.2 建立評標專家管理機制

2.2.1 建立統一的評標專家庫

國有企業可以根據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與項目、采購需求,建立統一的評標專家庫,這些專家的業務領域要盡可能寬泛,可以分專業、分級別的設立,專家的組成可以是高端技術人員,也可以是基層的使用者,並且評標專家數量要足夠多,在進行評標前最好隨機抽選,防止固定的評標人員與參評單位串通,發生腐朽事件。

2.2.2 實施人才的「管用分離」

參照資源市場「管用分離」的管理模式,加強對專家庫的管理、培訓、使用與監督,充分發揮專家庫在評標過程中的作用,從管理部門、使用部門和監督部門三個方面進行管理與監督。首先,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專業人員成立評標專家庫,評標專家的選拔不只要考慮專業性,更要考慮其職業素質,從源頭避開腐朽現象的發生。為了確保評標過程的公正公平,管理部門還需定期組織專家庫人員培訓,使其懂得評標規范。使用部門負責按專業要求抽取專家進行評標,以最大限度發揮專家的作用。監督部門負責對專家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發現腐朽行為及時上報,取消其評標資格。

2.2.3 加強對專家的'培訓考核

為更好的發揮專家庫作用,應定期組織專家庫成員參加招投標業務、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的培訓,加強廉潔從業教育,努力提高專家隊伍的綜合素質。評標專家也應做到自潔自律,加強責任意識,做到公平公正的評標。

2.3 強化監督部門的作用

2.3.1 招投標前要進行核實

相關管理部門或者監督職能部門,在企業的招投標前要進行調查、監督,要對整個招投標過程有一個大致的了解,這樣才能有的放矢,讓招投標工作能夠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避開在招投標工作中,一些舞弊案件的發生。

2.3.2 招投標業務透明化

公開是最好的防腐劑。實行公開招投標或邀請招投標,對權力進行分解,防止因權力過於集中而滋生腐朽,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和杜絕暗箱操作,減少人情關系帶來的經濟損失,實現陽光下的交易。結合工程建設、物資采購、產品銷售的實際,利用信息化工具,可建立業務公開信息網,著重做好一般物資采購、工程建設、產品銷售等領域的業務公開。在公開工程建設、物資采購、產品銷售等招投標的情況中,不僅公開中標單位和中標價格,還可公開邀標單位、投標單位、投標價格、開標結果排序、招投標主持人等信息,將公開的內容由招投標結果的監督延伸至對招投標全過程的監督,努力實現以公開促民主、促清廉、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