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簡要評價美國的醫療體制改革
美國是目前發達國家中唯一沒有實現全民保險制度的國家,但美國也是世界上衛生保健開支最大的國家。美國國會預算辦公室預計,若不進行醫療體制改革,至2035 年,全美衛生保健方面的花銷可能達到GDP 的30%,那將是一個非常龐大的數字。
在過去的 20 年,美國的醫療改革一直是政府優先關注的政策。鑒於政府公共債務激增、醫療成本暴漲、覆蓋率較低以及醫療體制運行效率低下等方面原因,醫療改革已極為必要。而美國新醫療體制改革政策旨在向所有國民及其家人提供一份高質量、可承受的保險。
在目前美國全社會衛生支出的構成中,政府負擔的比例不斷增加,而私人部門支出比例有所下降。而從私人消費角度看,個人醫療衛生支出在個人消費支出中的比重近幾年也呈現不斷上升趨勢。可見,不管是政府部門還是私人部門,其醫療保健方面的負擔都日益加重,整個經濟為現有醫療體系承受了過重的負擔,而這種負擔並沒有獲得應有的回報。
為配合新醫改,政策會隨之出台各種稅務減免措施,以幫助個人和企業為自己及其雇員購買醫療保險。改革終將使高昂的醫療費用得到控制。這意味著家庭、企業和政府都能從真正意義上節省開支。
新醫改的主要阻力,一方面主要來自於既得利益集團的干擾:新醫療體制改革直接損害了保險公司及大制葯集團的利益;另一方面也是對傳統意識形態的一個挑戰:新醫療體制改革強調政府在全民普及醫療保障中的作用,這往往會刺激高度崇尚自由的美國人民神經。
對於新醫療體系改革,總的判斷是,不太可能對勞動力成本帶來巨大影響,但醫療保險范圍的擴大可能會在短期內提高一些僱主的成本,之後這些成本將通過降低工資等方式轉移。預計受新醫改政策影響最大的行業可能是員工工資較低的行業(如零售業和酒店服務業),因為這些行業涵蓋的醫療保險項目最少。
短期內,無論通過增加財政赤字、提高稅收或是直接增加貨幣供給的方式來籌集醫改所需資金,其任何一種方式都將對美國財政帶來負擔,對美元構成向下的壓力;而長期看,醫療體系的梳理改善,將提高醫療系統的效率,降低浪費,並能起到減少政府支出的作用。
Ⅱ 美國醫療保險改革的法案主要內容
三大政策目標及重要改革措施
美國當前醫保改革方案有三大政策目標,一是保護保險服務的消費者,二是給無保險的人提供醫療保險,三是降低醫療保險成本。披露的重要改革措施包括:
(一)規定統一的健康保險標准。法案將授權政府成立專門機構制定標準的細節,如不準歧視已生病的人,提供免費的常規體檢,以及保險必須涵蓋一定的醫療服務等。這個標准將幫助消費者不再為現有紛繁復雜的保險條款而苦惱,等到生病時才發現隱藏在保險條款中的種種限制。
(二)擴大醫療保險范圍。包括使聯邦醫助(Medicaid)覆蓋65歲以下,收入在貧困線1.5倍以下的人口;對收入在貧困線4倍以下的人提供補助以購買醫療保險;要求所有個人和一定規模的企業購買和提供醫療保險,否則將受罰款。美國會預算辦公室測算,該法案的實行將會在2019年減少3600萬未保險人口,使非老年人口參保率達到94%。
(三)建立「公共選擇」(Public Opinion)保險計劃作為政府示範和推行改革政策的工具。該計劃由聯邦政府提供20億美元的啟動資金,在運行後十年之內償還政府,法案特別規定,在「公共選擇」計劃資不抵債時,聯邦政府不得向它注資。同時通過貸款和撥款扶植非營利性的保險組織(CO-OP),以增加保險市場的競爭。同時,取消了目前保險公司免受反壟斷限制的特殊地位。
(四)創建新保險市場(Health Insurance Exchange)。該市場對所有保險計劃所涵蓋的范圍和投保者自付款都有限制,法案規定了基本、增強、優質和超優質計劃四種保險服務類別,使保險公司只能在保費和服務質量上相互競爭。法案還將授權建立「健康選擇署」(Health Choice Administration)來就市場規范制定更詳細的規則。新保險市場的運營經費來自不參加保險的個人和企業罰款,以及政府的財政撥款。
法案重點內容
2010年3月23日,香港文匯報刊登《醫療改革方案重點內容》(綜合外電消息/路透社),內容如下:
(1)新例嚴禁保險公司:拒絕承保客戶於投保前已存的疾病;拒絕病人投保;保險業者需把80%-85%的保險費用於醫療。
(2)不提供「公營保險」:經過1年的爭論,民主黨終讓步,取消建議引入公營保險機構與私人保險業競爭。
(3)新保險市場:將於全國創立「保險交易」市場,讓小型公司和沒有僱主提供醫療保險的美國人購買保險。
(4)要求及補助:要求絕大多數美國人在2016年前必須購買保險,否則被罰繳交相等於收入2.5%的罰款;員工人數逾50人的公司需向雇員提供醫療保險,否則面臨每名員工2,000美元(約1.55萬港元)的罰款;入息高於聯邦貧困線水平不足400%的個別人士,將可獲補貼在「保險交易」市場購買保險;2009年的貧困線:4口之家每年入息2.2萬美元(約17萬港元)以下;個人收入低於1.08萬美元(約8.38萬港元)。
(5)長者葯物優惠:未獲聯邦醫療保險計劃(Medicare)處方葯物保障的長者,買葯將獲折扣優惠。
(6)醫改融資:於2018年向高成本的醫療保險計劃徵收40%消費稅;建議向聯邦醫療保險(Medicare)計劃中,年薪20萬美元(約155萬港元)或以上的個別人士,及年薪25萬美元(約194萬港元)或以上的夫婦,增加薪俸稅,由現有的1.45%,上調至2.35%。
法案核心要點 醫改法案核心要點(資料來源:2010年3月24日新華網報道)改革核心覆蓋范圍高支出、低效率、欠公平是美國醫療體系的三大積弊。
奧巴馬醫改的核心是實現「全覆蓋」和「低成本」,即通過適當的政府幹預實現全民覆蓋,改善醫療體系作為公共產品的公平性;
通過調整醫保支出結構,削減不必要開支,提高醫保體系運行效率,在實現低成本的同時提升效率。 向中產階級提供稅收減免,擴大針對低收入群體救助計劃覆蓋范圍,使3200萬沒有醫療保險的美國人獲保,醫保覆蓋率升至95%左右。
這一規定將於2014年生效。對於年收入低於43320美元個人和低於73240美元三口之家,聯邦政府將給予醫保補貼。 保險商與僱主政府幹預加強監管,規定保險公司不得以投保者過往病史為由拒保或者收取高額保費;不得在投保人患病後單方面終止保險合同;不得對投保人終身保險賠付金額設置上限等。
僱傭超過50名員工的企業必須向員工提供醫保;子女可以享用父母的醫保服務至26歲。
將建立以州為基礎的醫療保險交易所,小企業和個人可在交易所里通過聯合議價,享受與大公司員工或聯邦政府雇員同樣優惠保險費率。 創設「醫療保險費率管理局」,監管保險公司保費政策,監督和評估各保險公司保險費率調整,有權否決不合理的保費上調計劃。
政府將對為員工購買醫療保險的小企業減免稅收。
向各州提供資金,幫助它們改革醫療事故處理體系;採取措施防止醫療體系內的浪費、欺詐和瀆職行為等。
很多有工作的窮人賴以生存的社區醫療中心也會得到更多的資金支持。 資金問題醫改實質政府將對高收入群體加征個人所得稅並對高額保單加征消費稅。其中,政府對年收入超過20萬美元的個人和年收入超過25萬美元的家庭加征個人所得稅,稅率從原來的1.45%提高至2.35%。
徵收「豪華保單」稅,對保單超過1.02萬美元的個人和超過2.75萬美元的家庭徵收40%消費稅,這一規定暫定從2013年開始執行。 醫保作為特殊的公共產品,首先要通過制度安排保證其對民眾的公平性和適宜性,也要通過引入市場競爭提升質量。
正因如此,大部分發達國家採用了社會醫保為主、商業保險為輔的體系,兼顧公平與效率。奧巴馬力推新醫改,實質上是在反思和定位政府和市場在醫保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