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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徽

發布時間: 2023-01-07 15:39:12

⑴ 法徽的圖案由什麼構成

法律分析:法徽既是人民法院的標志,也是法官的身份標志,體現著法官應代表國家依法行使審判權,保障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的深刻喻義。法徽的基本圖案由麥穗、齒輪、華表、天平構成,其中天平寓意公平和公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九條 在公共場合,故意以焚燒、毀損、塗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徽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在公共場合,故意篡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⑵ 法徽的主要構成和圖案的含義

法徽既是人民法院的標志,也是法官的身份標志,體現著法官應代表國家依法行使審判權,保障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的深刻喻義。法徽的基本圖案由麥穗、齒輪、華表、天平構成,其中天平寓意公平和公正。根據相關規定,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在依法履行法律職務或在公共場合從事公務活動時應當穿著審判制服,佩戴法徽。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人民法院審判制服著裝管理辦法》的通知》第三條 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在依法履行法律職務或在公共場合從事公務活動時應當穿著審判制服,佩戴法徽。非履行法律職務或在公共場合從事公務活動,原則上不得穿著審判制服。

⑶ 法徽的主要構成和圖案的含義

法律分析:法徽既是人民法院的標志,也是法官的身份標志,體現著法官應代表國家依法行使審判權,保障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的深刻喻義。法徽的基本圖案由麥穗、齒輪、華表、天平構成,其中天平寓意公平和公正。麥穗和齒輪象徵著工人階級為領導,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華表是中華民族的象徵;天平象徵著公平與正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 第三條 法官必須忠實執行憲法和法律,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⑷ 法徽的圖案是由什麼組成的

法徽的基本圖案由麥穗、齒輪、華表、天平構成,其中天平寓意公平和公正

⑸ 法院標志圖片含義

中國法院門口的標志是法徽,基本圖案是麥穗、齒輪、華表、天平。
法徽既是人民法院的標志,也是法官的身份標志,體現著法官應代表國家依法行使審判權,保障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的深刻喻義。法徽的基本圖案由麥穗、齒輪、華表、天平構成,其中天平寓意公平和公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製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員在強制執行中有違法行為或者擴大強制執行范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⑹ 法徽的主要構成和圖案的含義是什麼

法徽既是人民法院的標志,也是法官的身份標志,體現著法官應代表國家依法行使審判權,保障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的深刻喻義。法徽的基本圖案由麥穗、齒輪、華表、天平構成,其中天平寓意公平和公正。法徽既是人民法院的標志,也是法官的身份標志,體現著法官應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保障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的深刻喻義。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法官穿著法袍或法官服時,應配戴法徽作為其身份標志。
一、審判人員(含書記員)在法庭內執行職務時,應佩戴5公分徽章。
二、審判人員(含書記員)在其它場合執行職務需要證明其身份時,佩戴2.5公分徽章。
三、在非審判活動時如需佩戴徽章,應由省高級人民法院和計劃單列市中級人民法院批准並作出有關規定。
四、穿著春秋裝、冬裝時,5公分徽章佩戴在胸袋上沿處,以不被衣領覆蓋為准;2.5公分徽章佩戴在西服的插花眼上。
五、穿著夏裝時,5公分、2.5公分徽章均佩戴在胸袋上沿處。
六、不同季節審判制服不得混穿。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裝備管理局關於法院專用徽章佩戴位置及要求的通知》規定 法官穿著法袍或法官服時,應配戴法徽作為其身份標志[1]。
一、審判人員(含書記員)在法庭內執行職務時,應佩戴5公分徽章。
二、審判人員(含書記員)在其它場合執行職務需要證明其身份時,佩戴2.5公分徽章。
三、在非審判活動時如需佩戴徽章,應由省高級人民法院和計劃單列市中級人民法院批准並作出有關規定。
四、穿著春秋裝、冬裝時,5公分徽章佩戴在胸袋上沿處,以不被衣領覆蓋為准;2.5公分徽章佩戴在西服的插花眼上。
五、穿著夏裝時,5公分、2.5公分徽章均佩戴在胸袋上沿處。
六、不同季節審判制服不得混穿。

⑺ 人民法院法徽使用管理規定

2012年之前,人民法院的法徽圖案沒有統一的標准。針對標准不統一、使用不規范的問題,我們加強了法徽的標准化工作。2012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54次會議批准發布《人民法院法徽》標准,並於2102年10月1日起實施。為了嚴格法徽的使用管理,最高人民法院還印發了《人民法院法徽使用管理規定》(法〔2012〕226號),對於法徽的使用作出了具體的要求。但是,由於宣傳不夠、落實不到位,當前在網站、出版物、證書、獎牌製作等方面確實存在使用法徽圖案不規范的問題,很多地方仍在使用舊有的法徽圖案,部分新聞媒體亦存在使用的法徽圖案不規范的問題。為此,我院將進一步加大對法徽標準的宣傳,對最高人民法院的報社、出版社、網站等相關單位提出規范法徽圖案使用的明確要求,向有關新聞單位提供新法徽圖案,供媒體在宣傳報道時使用。人民法治網訊(記者:李小強 周鐵鉗 通訊員:宋虎)近日,青海省都蘭法院在定期召開的政治業務理論學習會上,向全體法院幹警傳達了省高院《關於正確使用人民法院法徽的通知》內容,並組織學習了《人民法院法徽使用管理規定》和《人民法院審判制服著裝管理辦法》。
法徽既是人民法院的標志,也是法官的身份標識,體現著法官應代表國家依法行使審判權,通過審判工作化解矛盾糾紛,保障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的深刻寓意。法徽在使用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法徽的製作標准和使用要求,通過此次學習使全院幹警重新認識到法徽作為法院的象徵,其所蘊含的深刻意義,同時掌握了法徽的正確使用方法和范圍。會後安排由院辦牽頭對我院法徽的圖樣及其使用范圍、懸掛位置、不得使用事項等進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
今後,我院將嚴格按照《人民法院法徽使用管理規定》,正確規范地使用和管理人民法院法徽及其圖案,增強其正規性和嚴肅性,堅決維護法徽的莊重庄嚴,樹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⑻ 法徽人人都有嗎

不是的。
法徽是法官的身份標志,法官穿著法官袍或法服時,應配戴法徽,體現著法官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保障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的深刻喻義。
只有法院工作人員(含審判人員、書記員)才能佩戴法徽,其他人員不能佩戴。

⑼ 法徽的圖案由什麼構成

法徽既是人民法院的標志,也是法官的身份標志,體現著法官應代表國家依法行使審判權,保障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的深刻喻義。法徽的基本圖案由麥穗、齒輪、華表、天平構成,其中天平寓意公平和公正。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裝備管理局關於法院專用徽章佩戴位置及要求的通知》(2001年8月8日 法司〔2001〕59號)規定法官穿著法袍或法官服時,應配戴法徽作為其身份標志。

(9)法徽擴展閱讀

國徽

四顆小五角星環繞一個大五角星,象徵著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全國人民的大團結,齒輪和麥稻穗象徵著工人階級領導下的工農聯盟。天安門則體現了中國人民的革命傳統和民族精神,同時也是我們偉大祖國首都北京的象徵。

國徽在顏色上用正紅色和金黃色互為襯托對比,體現了中華民族特有的吉壽喜慶的民族色彩和傳統,既庄嚴又富麗。

國徽是現代國家的象徵和標志「懸之國門、鏤之金石」,以彰顯國家莊嚴,增進國民認同。



⑽ 法院的法徽與國徽的區別

關於法庭的名稱、審判活動區布置和國徽懸掛問題,已經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597次會議討論通過,現通知如下,望遵照執行。

一、法庭的名稱

審判法庭是人民法院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依法開庭審理各類案件的法定場所。人民法院用於審判工作的整體建築稱為「審判法庭」,其中專門用於開庭審理案件的房間稱「法庭」並冠於序數,為:第一法庭、第二法庭等。

人民法庭的房屋建築中專門用於開庭審理案件的房間稱為「法庭」。

二、審判活動區布置

法庭由審判活動區和旁聽區組成,以審判活動區為主,保證審判活動能夠依法順利進行。

1、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刑事案件的,其審判人員、公訴人員、辯護人員及被告人的位置安排,暫仍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司)發〈1985〉11號」文件的規定執行(見附圖1)。

2、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民事、經濟、海事、行政案件時,審判活動區按下列規定布置:

審判活動區正中前方設置法台,法台的面積應滿足審判活動的需要,高度為20至60厘米。法台上設置法桌、法椅,為審判人員席位。法桌、法椅的造型應莊重、大方,顏色應和法台及法庭內的總體色調相適應,力求嚴肅、莊重、和諧。

法台右前方為書記員座位,同法台成45°角,書記員座位應比審判人員座位低20至40厘米。

審判台左前方為證人、鑒定人位置,同法台成45°角(見附圖2、3)。

法台前方設原、被告及訴訟代理人席位,分兩側相對而坐,右邊為原告席位,左邊為被告座位,兩者之間相隔不少於100厘米,若當事人及訴訟代理人較多,可前後設置兩排座位(見附圖2);也可使雙方當事人平行而坐,面向審判台,右邊為原告座位,左邊為被告座位,兩者之間相隔不少於50厘米(見附圖3)。

3、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將書記員的座位設置在法台前面正中處,同法台成90°角,緊靠法台,面向法台左面,其座位高度比審判人員座位低20至40厘米(見附圖4)。

三、國徽的懸掛

根據國徽法的規定,人民法院應當按下列規定懸掛國徽;

人民法院、人民法庭的法庭內法台後上方正中處懸掛國徽;與法院其他建築相對獨立的審判法庭正門上方正中處懸掛國徽;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機關正門上方正中處懸掛國徽;

人民法院的審判委員會會議室內適當處懸掛國徽。

調解室、接待室內不懸掛國徽。

國徽直徑的通用尺度為:

基層人民法院、人民法庭:60厘米;

中級人民法院:60厘米;

高級人民法院:80厘米;

最高人民法院:100厘米。

人民法院如遇特殊情況需懸掛非通用尺度國徽時,應按國徽法的規定上報批准。

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