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育政策2022年新規定
我國目前已經開放三孩,規定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國滑吵家相關部門召開會議,審議《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就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調整生育政策等問題,會議作出部署。允許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國家進一步優化生育政策,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於改善我國人口結構、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保持我國人力資源稟賦優勢。將婚嫁、生育、養育、教育一體考慮,加強適婚青年婚戀觀、家庭觀教育引導,對婚嫁陋習、天價彩禮等不良社會風氣進行治理,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平,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推進教育公平與優質教育資源供給,降低家庭教育開支。要完善生育休假與生育保險制度,加強稅收、住房等支持政策,保障女性就業合法權益。對全面兩孩政策調整前的獨生子女家庭和農村計劃生育雙女家庭,要繼續實行現行各項獎勵扶助制度和優惠政策。要建立健全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幫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導、社會組織參與的扶助關懷工作機制,維護好計劃生育家庭合法權益。要深化國家人口中長期發展戰略和區域人口發展規劃研究,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完善生育休假及保險制度。而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在懷孕和分娩的婦女勞動者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國家或社會對生育的職工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的社會保險制度。我國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一是生育津貼,二是生育醫療待遇。
法律依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散讓行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沖嘩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2. 新計劃生育政策
計劃生育新政策是指中國各地省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對計劃生育政策進行了部分調整。計劃生育新政策仍然遵循一對夫妻只許生育一胎的基本原則,對可生育二胎的法定條件作了適度放寬,對超生二胎以上的,仍然要依法徵收社會撫養費。 我國各地省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對計劃生育政策進行了部分調整。計劃生育新政策仍然遵循一對夫妻只許生育一胎的基本原則,對可生育二胎的法定條件作了適度放寬,對超生二胎以上的,仍然要依法徵收社會撫養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九條 國務院編制人口發展規劃,並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全國人口發展規劃以及上一級人民政府人口發展規劃,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編制本行政區域的人口發展規劃,並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第十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根據人口發展規劃,制定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實施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辦事處負責本管轄區域內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貫徹落實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
3. 國家計劃生育新政策是啥
法律分析:目前是三孩生育政策,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仍然是計劃生育。中央賦予了計劃生育新內涵,即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改革服務管理制度,提升家庭發展能力,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平,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條 國是人口眾多的國家,實行計劃生育是國家的基本國策。國家採取綜合措施,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國家依靠宣傳教育、科學技術進步、綜合服務、建立健全獎勵和社會保障制度,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第三條 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應當與增加婦女受教育和就業機會、增進婦女健康、提高婦女地位相結合。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在推行計劃生育工作中應當嚴格依法行政,文明執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權益。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受法律保護。
2,新計劃生育政策
法律分析:計劃生育新政策是指中國各地省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對計劃生育政策進行了部分調整。計劃生育新政策仍然遵循一對夫妻只許生育一胎的基本原則,對可生育二胎的法定條件作了適度放寬,對超生二胎以上的,仍然要依法徵收社會撫養費。 我國各地省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對計劃生育政策進行了部分調整。計劃生育新政策仍然遵循一對夫妻只許生育一胎的基本原則,對可生育二胎的法定條件作了適度放寬,對超生二胎以上的,仍然要依法徵收社會撫養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九條 國務院編制人口發展規劃,並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全國人口發展規劃以及上一級人民政府人口發展規劃,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編制本行政區域的人口發展規劃,並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第十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根據人口發展規劃,制定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實施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和城市街道辦事處負責本管轄區域內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貫徹落實人口與計劃生育實施方案。
3,計劃生育政策
法律分析:計劃生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項基本國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計劃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為基本國策,同年12月寫入憲法。主要內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優生,從而有計劃地控制人口。計劃生育這一基本國策自製訂以來,對中國的人口問題和發展問題的積極作用不可忽視,但是也帶來了人口老齡化問題。到21世紀初,中國的計劃生育政策又做出了一些調整。由於20世紀80年代出生的第一批獨生子女已經到達適婚年齡,在許多地區,特別是經濟較為發達的地區,計劃生育政策有一定程度的放鬆。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會議指出,進一步優化生育政策,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於改善我國人口結構、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保持我國人力資源稟賦優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七條 公民有生育的權利,也有依法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夫妻雙方在實行計劃生育中負有共同的責任。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4,計劃生育政策
法律分析:計劃生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項基本國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計劃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為基本國策,同年12月寫入憲法。主要內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優生,從而有計劃地控制人口。計劃生育這一基本國策自製訂以來,對中國的人口問題和發展問題的積極作用不可忽視,但是也帶來了人口老齡化問題。到21世紀初,中國的計劃生育政策又做出了一些調整。由於20世紀80年代出生的第一批獨生子女已經到達適婚年齡,在許多地區,特別是經濟較為發達的地區,計劃生育政策有一定程度的放鬆。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會議指出,進一步優化生育政策,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於改善我國人口結構、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保持我國人力資源稟賦優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七條 公民有生育的權利,也有依法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夫妻雙方在實行計劃生育中負有共同的責任。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5,我國計劃生育政策
法律分析: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仍然是計劃生育。中央《決定》賦予了計劃生育新內涵,即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改革服務管理制度,提升家庭發展能力,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平,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法律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 第三條 組織實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八)依法實施三孩生育政策。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綜合考慮本地區人口發展形勢、工作基礎和政策實施風險,做好政策銜接,依法組織實施。(九)取消社會撫養費等制約措施。取消社會撫養費,清理和廢止相關處罰規定。將入戶、入學、入職等與個人生育情況全面脫鉤。依法依規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對人口發展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矛盾較為突出的地區,加強宣傳倡導,促進相關惠民政策與生育政策有效銜接,精準做好各項管理服務。(十)建立健全人口服務體系。以「一老一小」為重點,建立健全覆蓋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務體系。加強基層服務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增強撫幼養老功能。落實生育登記制度,做好生育咨詢指導。推進出生醫學證明、兒童預防接種、戶口登記、醫保參保、社保卡申領等「出生一件事」聯辦。(十一)加強人口監測和形勢研判。完善國家生命登記管理制度,健全覆蓋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監測體系,密切監測生育形勢和人口變動趨勢。依託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等平台,實現教育、公安、民政、衛生健康、醫保、社保等人口服務基礎信息融合共享、動態更新。建立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指標體系,健全人口預測預
4. 2021年計劃生育新規是什麼
計劃生育新政策。計劃生育政策是隨著國情而變動的。計劃生育新政策是,開放三胎政策。三胎政策是中國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而實行的一種計劃生育政策。對於三胎政策的實施,要完善生育休假與生育保險制度,加強稅收、住房等支持政策,保障女性就業合法權益。對全面兩孩政策調整前的,獨生子女家庭,和農村計劃生育雙女家庭,要繼續實行現行各項獎勵扶助制度和優惠政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5. 生育政策2022年新規定
生育政策2022年新規定
生育政策2022年新規定,生活中女性朋友們生寶寶之後,一般都是可以休產假的,而且國家為了幫助那些困難的家庭就會有補助,以下介紹生育政策2022年新規定。
生育政策2022年新規定1
一、2022年計劃生育新政策
1、政策1:《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國家提倡適齡婚姻、優生優育,一對夫婦可以有三個孩子;
2、政策2: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子女,但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3、政策3:少數民族還應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4、政策4:夫妻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對再生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二、國家鼓勵生孩子政策
1、符合國家、自治區、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2、至分娩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已為其參加生育保險且連續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80天以上;
3、繳費比率為繳費基數×1%的人員。
生育保險醫療費報銷標准
1、參保女職工懷孕不滿四個月自然流產或因醫學需要終止妊娠的一次性補貼300元,懷孕滿4個月以上的自然流產或因醫學需要終止妊娠的一次性補貼1000元。
2、參保職工難產的可賠付4000元;自然分娩可賠付20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00元。
3、參保用人單位的男性職工如配偶無工作單位,為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符合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可以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補償金1500元,並支付7天的生育津貼。
4、參保職工符合國家生育政策規定,因計劃生育手術、絕育等醫療費用的待遇標准為:職工實施絕育、復通手術的一次性補貼1000元;女職工實施放置(取出)官內節育器術的一次性補貼100元。
女職工產假只要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女職工生育和終止妊娠享受產期,女職工生育科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可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晚於的女職工可增加產假14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可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的,可享受42天產假。
生育政策2022年新規定2
(一)生育保險繳費標准
用人單位按職工工資總額的0.5%,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二)生育保險報銷范圍
1、生育醫療費用;
2、生育津貼;
3、計劃生育手術費用;
4、法律、法規規定的與生育保險有關的其他費用。
(三)生育保險報銷條件
1、已參加生育保險且在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前由用人單位為該職工連續繳費滿一年以上(含一年);
2、符合法定生育條件並履行規定手續生育(含流產)或實施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情況檢查、避孕節育手術和復通手術。
(四)男職工生育保險報銷條件
男職工實施計劃生育手術費;配偶無工作單位,符合生育政策,報銷生育醫療費用或計劃生育手術費,但不享受生育津貼。
(五)生育保險參保范圍
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及其全部職工和僱工。
(六)生育保險產假時間
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包括:順產為98天,難產則再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則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懷孕未滿16周流產的增加15天,懷孕滿16周流產的增加42天,引產按照流產懷孕周數享受相應的休假天數。
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日期包括:取出宮內節育器的為1天,放置宮內節育器的為2天,施行輸卵管結扎的為21天,施行輸精管結扎的為7天,施行輸卵管或者輸精管復通手術的為14天。如果同時施行兩種節育手術的,則合並計算假期。
生育保險新政策明確了生育保險繳費標准,確定了生育保險報銷范圍,規定了生育保險報銷條件,同時對男職工生育保險報銷條件也作出了明確的.界定,生育保險參保范圍和生育保險產假時間為參保人員解決了後顧之憂。
生育政策2022年新規定3
2022年北京產假是158天還是98天還是128天
從2021年11月26日起,北京的產假將為158天,北京的產假將增加到60天。也就是說,在法定的98天正常產假的情況下,女性可以享受158天的產假,男性可以享受15天的陪產假。
北京最新的產假標准:
1、根據北京市最新的產假標准,自2021年11月26日起,除法定產假外,女性享受的延長產假由30天增加到60天;也就是說,北京的產假為:98天+60天=158天。
2、除法定產假外,女性享受的延長產假由30天調整為60天,男性享受的陪產假為15天。在男女休假期間,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不得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不得減少工資。
3、調整和完善了城市生育計劃,確定城市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婦可以生育三個孩子。同時,刪除了對違反計劃生育的處理,如社會支持、懲罰和紀律處分。
2022年北京市產假規定
1、除國家規定的產假(98天)外,按規定生育的,享受60天的產假獎勵,即158天,其中產前假15天。經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組織同意,女職工可以增加一至三個月的休假。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對於多胞胎,每增加一個嬰兒,產假將增加15天。
4、懷孕4個月內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5、懷孕4個月後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產假158天包括雙休日和節假日嗎
產假中包括了雙休日和法定節假日。
根據「產前保護」規定,女職工可享受98天產假,其中特殊產假15天;難產增加產假15天;對於多胞胎,每增加一個嬰兒,產假將增加15天。女職工懷孕4個月內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4個月後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雖然《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沒有明確規定是否包括國家法定節假日,但根據立法初衷,產假按自然天數計算,因此包括法定休息日和期間的法定節假日。
6. 我國的計劃生育新政策是什麼
我國的計劃生育新政策是: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一胎子女。如夫妻依法收養子女的家庭允許生育兩個具有親緣關系的子女,再婚前已經育有子女的重組家庭允許生育第三胎。
【法律依據】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七條
公民有生育的權利,也有依法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夫妻雙方在實行計劃生育中負有共同的責任。
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7. 計劃生育的新政策都有什麼
根據最新法律規定,計劃生育新政策有:國家在2015年就在法律中規定了一對夫妻可以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目前國家還鼓勵生三孩政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8. 計劃生育條例2021年新規定
2021年8月我國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進行了修改。修改後的計劃生育法,主要有以下幾點新規定:
1.明確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國家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
2.取消社會撫養費等制約措施。
3.減輕生育、養育、教育負擔:國家採取財政、稅收、保險、教育、住房、就業等支持措施,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
4.支持優生優育:醫療衛生機構應當針對育齡人群,開展優生優育知識宣傳教育,對育齡婦女開展圍孕期、孕產期保健服務。
5.新增保障婦女就業合法權益規定:國家保障婦女就業合法權益,為因生育影響就業的婦女提供就業服務。
法律依據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全文》第二十六條 婦女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勞動保護並可以獲得幫助和補償。公民實行計劃生育手術,享受國家規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給予獎勵。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全文》第二十七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定獲得扶助。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9. 我國最新計劃生育政策
國家依法開放三胎生育,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依法取消社會撫養費徵收;其他新政策。
夫妻依法收養子女的家庭在一部分的夫妻家庭中,很可能因為個人的體質原因,導致無法生育,這個時候很多家庭都會選擇合法收養孩子,但是也有可能在以後的夫妻生活中有生育的可能,這個時候國家是可以允許這樣的家庭生育兩個具有親緣關系的子女,不會因為收養了子女而不再具有生育權。再婚前已經育有子女的重組家庭現在國家的離婚率是比較高的,很多人思想都比較開放,覺得兩個人生活不能繼續過下去,一般都會選擇離婚,在這個時候,如果已經育有子女,在之後進行再婚的時候,國家是可以允許夫妻雙方在,重組家庭中擁有兩個屬於夫妻的共同子女,這樣的情況是可以允許再生第三胎的。夫妻雙方均是少數民族的農村獨生子女戶口因為我們國家少數民族眾多,而且這些少數民族相對來說人口較少,國家為了保護少數民族的多樣性,對於農村的少數民族戶口具有一定的優待,如果夫妻雙方結婚時,兩個人都是少數民族的農村獨生子女戶口,那麼他們是可以合法生育第三胎的。提倡晚婚、晚育,少生、優生,從而有計劃地控制人口。計劃生育這一基本國策自製訂以來,對中國的人口問題和發展問題的積極作用不可忽視。到21世紀初,中國的計劃生育政策又做出了一些調整。由於20世紀80年代出生的第一批獨生子女已經到達適婚年齡,在許多地區,特別是經濟較為發達的地區,計劃生育政策有一定程度的放鬆。各地要完善生育休假政策,幫助職工平衡工作和家庭關系,促進公平就業和職業發展。要結合實際完善假期用工成本合理分擔機制,明確相關各方責任,採取切實有效措施保障職工假期待遇。國家統一規范並制定完善生育保險、生育津貼支付政策,強化生育保險對參保女職工生育醫療費用、生育津貼待遇等保障作用,保障生育保險基金安全。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同步參加生育保險。未就業婦女通過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享受生育醫療待遇。為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費),保障其生育權益,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列支。
三、計劃生育假的規定
1.女職工按計劃生育懷孕,經過醫師開具證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時間,按照本單位實行的疾病待遇的規定辦理。
2.保胎休息和病假超過6個月後領取疾病救濟費的女職工,按計劃生育時可以從生育之日起停發疾病救濟費,改發產假工資,並享受其他生育待遇。產假期滿後仍需病休的,從產假期滿之日起,繼續發給疾病救濟費。
3.保胎休息的女職工,產假期滿後仍需病休的,其病假時間應與生育前的病假和保胎休息的時間合並計算。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十八條國家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10. 我國最新計劃生育政策
生育政策是指由國家制定或在國家指導下制定的規范育齡夫婦生育行為(包括生育數量和質量)的准則。中國目前開放了三孩政策(不是三胎)。
中國現行生育政策主要是,國家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1]。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根據當地的經濟、文化發展水平和人口狀況規定。少數民族實行計劃生育的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把國家確定的現行生育政策法律化、制度化,從法律上確定了中國現行的基本生育政策。
《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
第九條取消社會撫養費等制約措施。取消社會撫養費,清理和廢止相關處罰規定。將入戶、入學、入職等與個人生育情況全面脫鉤。依法依規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對人口發展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矛盾較為突出的地區,加強宣傳倡導,促進相關惠民政策與生育政策有效銜接,精準做好各項管理服務。第十條建立健全人口服務體系。以「一老一小」為重點,建立健全覆蓋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務體系。加強基層服務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增強撫幼養老功能。落實生育登記制度,做好生育咨詢指導。推進出生醫學證明、兒童預防接種、戶口登記、醫保參保、社保卡申領等「出生一件事」聯辦。第十一條加強人口監測和形勢研判。完善國家生命登記管理制度,健全覆蓋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監測體系,密切監測生育形勢和人口變動趨勢。依託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等平台,實現教育、公安、民政、衛生健康、醫保、社保等人口服務基礎信息融合共享、動態更新。建立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指標體系,健全人口預測預警制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二十五條國家推行計劃生育,使人口的增長同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相適應。
第四十九條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