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版權費一般是多少
版權費又稱為版稅,是指使用某著作應該支付給著作權所有人的一種費用。每本書的版權費都是不一定,這要看書的領域、內容、長度、質量、暢銷程度、作者的名氣等等。版權費通常有兩種演算法:一種是雙方約定版稅,比如一般是5%~30%不等,根據實際出版或銷售收入計算。還有一種是買斷,使用方一次性支付給作者一筆雙方議定的費用,書本的收入就和作者沒有關系了。一般來說,買斷的價格會比較高,從幾萬到十幾萬不等,好的也有幾百萬甚至更高的。
B. 版權費怎麼算
法律分析:版權費一般有三種演算法:
1、最常見的是版稅演算法,各出版社不同,不同類型的書也不同,最高有13%的,最低有5%,每次再版後,按書後價格乘以出版冊數再乘以版稅支付作者,最終結果即為版權費;
2、買斷演算法,這主要是銷路非常好的書,一般是一次性支付給作者一筆巨額稿費,通常可一次性支付十萬元以上的版權費;
3、固定版稅演算法,出版時就和作者在合同中約定一個固定的版稅額,如約定出版一次固定支付1萬元等,可根據不同的需要,在合同上訂下合適的條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十六條 使用改編、翻譯、注釋、整理、匯編已有作品而產生的作品進行出版、演出和製作錄音錄像製品,應當取得該作品的著作權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權人許可,並支付報酬。
第十七條 視聽作品中的電影作品、電視劇作品的著作權由製作者享有,但編劇、導演、攝影、作詞、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權,並有權按照與製作者簽訂的合同獲得報酬。前款規定以外的視聽作品的著作權歸屬由當事人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製作者享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權和獲得報酬的權利。視聽作品中的劇本、音樂等可以單獨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權單獨行使其著作權。
C. 版權費是什麼
法律分析:版稅又稱版權使用費,是知識產權的原創人或版權持有人對其他使用其知識產權的人所收取的金錢利益。使用擁有版權、特許權、著作權、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的人士便可能需要付版稅。一般而言,為了能夠取得復制或演出作品的權利,即會支付給作品發明者或創作者款項作為版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四十八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製品,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復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匯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未經許可,播放或者復制廣播、電視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D. 版權費是什麼意思
一、版權費是什麼意思
1、俗稱版稅。是指使用某項電視節目或有關著作應付給權利所有人的一種費用。尤其是影視劇作品,在任何公開場合例如車站候車室,購物超市大廳,禮堂等進行影視劇的放映之前,都應注意它此時是否處於版稅保護范圍內,稍有不慎就可能招來商業糾紛。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四條
使用他人作品應當同著作權人訂立許可使用合同,本法規定可以不經許可的除外。 許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許可使用的權利種類;
(二)許可使用的權利是專有使用權或者非專有使用權;
(三)許可使用的地域范圍、期間;
(四)付酬標准和辦法;
(五)違約責任;
(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內容。
二、國家版權保護多少年
著作權財產權的保護期,根據作品性質和著作權主體的不同,其保護期規定如下:
1、作者為公民的期限。保護期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後五十年,截止於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於最後死亡的作者死亡後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2、作者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期限。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五十年內未發表的,著作權法不再保護;
3、特殊作品的期限。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及攝影作品,保護期為五十年,截止於作品首次發表後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但作品自創作完成後五十年內未發表的,著作權法不再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