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市大跌之后,钱被谁拿走了
股市大跌之后,钱并没有被谁具体“拿走”了,而是股票的价值蒸发了。
蒸发的含义:在股市中,当我们说“钱蒸发了”,实际上是指股票的市场价值减少了,而不是指实际的货币被某人或某机构取走了。股市中的钱是用来衡量股票价值的,而非实际存在的物质财富。当股票价格下跌时,股票的总市值随之减少,这部分减少的价值就是所谓的“蒸发”了。
散户赔的钱的去向:
- 上市公司股东:在股票高位时,上市公司股东可能会选择减持股票,从而赚取高额利润。这部分利润实际上来自于其他投资者(如散户)在高位买入股票时所支付的高价。
- 极少部分散户:有些散户具备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操作能力,能够在低位买入、高位卖出,或者在超短线操作中获利。这部分散户实际上赚取了其他散户因错误判断或操作而亏损的钱。
- 券商和国家:券商通过提供交易服务赚取佣金,而国家则通过征收印花税等方式从股市交易中获利。这部分收入虽然不多,但也是股市交易中的一部分成本。
平摊机制:在股市大跌的过程中,由于市场的流动性,股票会在不同的价位上进行买卖。这导致了一些投资者在高位买入后,在低位卖出而亏损;而另一些投资者则可能在低位买入后,在稍高的价位卖出而获利。这种盈亏的平摊机制使得股市中的财富进行了重新的分配。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平摊并不意味着亏损的钱被某个具体的人或机构拿走了,而是股票价值的重新评估。
综上所述,股市大跌后蒸发的钱并没有被谁具体拿走了,而是股票的市场价值减少了。这种减少的价值是由于投资者的买卖行为、市场供需关系以及上市公司的业绩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B. 上市公司是不是一上市就在投行把钱拿走了,我们买了股票是券商卖给我们的。
是的。
一个公司融资上市发行后,那么市场上流通的股票就由股民或者机构就可以由持有者在市场上进行交易,有人卖,有人买只有人买没人卖那是买不到的,这中间流动的资金跟上市公司没有关系。但是公司的经营情况会直接影响人对股票价值的。
C. 股票连续下跌亏损的钱谁赚走了蒸发了
炒股赚钱亏钱都不是这样算的:
1、上市价是10元发行100股共1000元,这1000元被上市公司及代销券商拿走了;
2、10元买进100股股票升到15元,都在15元的价格出局,卖出股票的人总共获利500元是对的;
3、当股价炒到15元后,连续下跌,直到跌到3元,这时人们发现这股价就在3元价格合理了 。股价就一直维持在3元附近波动。那从15元到3元的价格亏损 一股是亏12元 ,100股就是亏1200元,这时在15元买进持有一直到股价跌到3元还持有的人就亏损1200元。
这里是三方(上市公司及券商、10元买进15元卖出股票的人、15元买进股票一持有到3元的人),不是一方,所以他们的盈利和亏损是不能在一起计算的!
D. 证券公司会偷偷扣你股票账号的钱吗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
股票账户的钱只会慢慢地被亏完了,根本不会存在被证券公司偷偷扣走股票的钱,只是自己炒股亏钱了,把钱亏股市找证券公司背黑锅。
因为证券公司是无权干涉股东账户里面的资金,证券账户资金还是在银行存款,所以可以肯定证券公司是不会扣股票账户的钱,我炒股十几年反正没遇到过这种情况。
为了更好的解答证券公司会不会偷偷扣股票账户的钱,只要我们来缕清楚银行、第三方和证券公司三者之间的关系之后,这个答案自然就会迎刃而解了。
其实股票账户里面的闲资金会产生活期利息,而这个利息是银行给的,不是证券公司给的,所以从这里可以再次肯定,股票账户的钱在银行存管,不在证券公司存管,一旦证券公司偷偷去扣股票账户的钱,将会违法,相信证券公司不会这样做的,也不敢去做违法的事。
综合通过上面分析后得知,股票账户的钱在银行存管,证券公司无权干预资金,更不可能会偷偷扣股票账户的钱,这种情况是不可能遇到的,相信不单单我没遇到过证券公司偷偷扣钱的事件,相信其他股民也没遇到过,因为这种事根本不存在,又怎么会发生偷偷扣钱的事件呢?
E. 普通人合法的在股市中赚到10亿会不会被查能不能把钱转出来
在股市中赚到10亿必然是会被查的,会查你是怎赚到的这10亿,是不是存在违规操作情况。如果是合法获得的收益肯定能转出来这是毋庸置疑的,如果是非法所获,肯定是转不出来的,估计你还得交几亿的罚款,更甚有牢狱之灾。
首先,能在股市中赚10亿的人必定不是普通人。炒股的人有几个人在股市中投资了超过50万的资金,又有几个人投资了上千万的资金,见过账户上有上亿资金的投资者吗?有行业从业人员表示:“从业近10年来见过资金最大的私人账户,他的的个人账户资金最大的也就一个亿,其它资金上亿的都是机构账户,很少有私人账户的。”而你说的是在股市中赚10亿,越是大资金投资者他们在股市中的收益率就会越低,本金20亿赚50%就是10亿,而本金100亿赚10%则是10亿。那么你认为能拿出20亿甚至100亿去做股票投资的人会是普通人吗?这样的人必然会是一个地方的知名人士,是企业的创始人,是大股东。但是他们已经不是普通人了,而他们拿几十亿甚至上百亿的资金去操作股票,我想必然是要被查的。
就像巴菲特一样,长期的价值投资不管赚多少都是合理合法的也是能转出来的,但是短线走捷径是经不起被查的。一但投资收益超过大家的认知那么就容易被查,而且掌握那么大的资金量很容易会被利益诱惑做出违规操作。
所以10亿的大额收入,我觉得具体要看交易对象和平时转账情况,毕竟10亿不是小数目,一旦转账银行都会注意。
F. 盈利很多的股票账户会被监控吗
一个账户连续长期盈利很多的话,有被监控的风险,例如第一层券商、第二层交易所,但被监控的前提是你的交易盈利能力真的很牛,牛到引起了其他人的关注才行。
欢迎关注我,有问题再联系。
G. 股票被盗卖盗买谁的责任,怎么规定的
股票的投资是有一定的风险的,所以应当谨慎的投资。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支股票的背后都会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时,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那么股票被盗卖盗买谁的责任,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股票被盗卖盗买谁的责任,怎么规定的?
北京市京徽律师事务所彭国栋律师解答:
股票被盗卖盗买,应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该由谁承担责任:
1、券商担责:(1)证券商违反保密义务泄露了资料,使客户的账号或密码泄密;
(2)券商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盗取客户账号和密码进行犯罪活动;
(3)客户下单时安全保障措施不完善,以及交易系统缺乏防范黑客侵袭的必要设置。
2、投资者担责:投资者在交易时不谨慎而导致账户和交易密码泄密。因股票被盗卖盗买而惨遭损失,
该由谁担责,是需要有充分证据予以证明才能确定的,要是不清楚怎样收集证据资料的,建议及时联系律师协助处理,以便进行追偿。
北京市京徽律师事务所彭国栋律师普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北京市京徽律师事务所彭国栋律师解析:
股票遭遇盗买盗卖后,应该立即采取自我救济和法律救济相结合的办法,采取以下措施:
(1)迅速变更密码,通知券商冻结自己的账户,以防事件再度发生;
(2)保全证据,如打印完整对账单,以便为下一步寻求法律救济做好采集初步证据的工作。
(3)如果尚未遭受损失或损失较小,可在通知券商的情况下进行反向操作,恢复到原来的状态,然后再就已遭受的损失部分进行维权。
(4)如果已遭受较大损失,你选择通过刑事诉讼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那么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5)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者侦查终结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而投资者有证据证明有人侵犯了自己财产权利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可以刑事自诉案件直接向法院起诉。
(6)如果你选择以民事诉讼保护自己权益的,那么也应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彭国栋律师是北京市京徽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从事律师工作十年,专业方向是刑事辩护为主线,办理多起涉及互联网金融,以房养老骗局,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多起重大影响案件,尽最大努力为客户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