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为什么我买股票的时候一直都是在委托啊一直都没有显示成交,这是什么意思
股票成交需要满足一下三点:
1、价格优先原则,价格优先原则是指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和板牌竞价时,除上述的的优先原则外,市价买卖优先满足于限价买卖。
2、成交时间优先顺序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按中介经纪人听到的顺序排列;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按计算机主机接受的时间顺序排列;在板牌竞价时,按中介经纪人看到的顺序排列。在无法区分先后时,由中介经纪人组织抽签决定。
3、成交的决定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时,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的价位相同,即为成交。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除前项规定外,如买(卖)方的申报价格高(低)于卖(买)方的申报价格,采用双方申报价格的平均中间价位;
如买卖双方只有市价申报而无限价申报,采用当日最近一次成交价或当时显示价格的价位。如果不满足上述的三个条件就会一直出现在委托,交易不成功的现象。
(1)为什么我买的股票一直是委托状态扩展阅读
股票交易的方法
股票交易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股票,称为场内交易;另一种是不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股票,称为场外交易。现在大部分股票都是在证券交易所内买卖,场外交易只是以美国比较完善,
其它国家要么没有、要么是处于萌芽阶段,股票交易(场内交易)的主要过程有:开设帐户,顾客要买卖股票,应首先找经纪人公司开设帐户。传递指令,开设帐户后,顾客就可以通过他的经纪人买卖股票。每次买卖股票,顾客都要给经纪人公司买卖指令,
该公司将顾客指令迅速传递给它在交易所里的经纪人,由经纪人执行。成交过程,交易所里的经纪人一接到指令,就迅速到买卖这种股票的交易站(在交易厅内,去执行命令。交割,买卖股票成交后,买主付出现金取得股票,卖主交出股票取得现金。
交割手续有的是成交后进行,有的则在一定时间内,如几天至几十天完成,通过清算公司办理。过户,交割完毕后,新股东应到他持有股票的发行公司办理过户手续,即在该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他自己的名字及持有股份数等。完成这个步骤,股票交易即算最终完成。
㈡ 为什么我买股票是总是委托但不能成交
因为中国股市实行的是T+1制度。
T+1是一种股票交易制度,即当日买进的股票,要到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T”指交易登记日,“T+1”指登记日的次日。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和基金交易实行"T+1"的交易方式,中国股市实行“T+1”交易制度,当日买进的股票,要到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
一种在股票交易中,为保护庄家臃肿身躯而设立的一种制度,该制度另一特点是扼杀散户的灵活性。
也就是说投资者当天买入的股票或基金不能在当天卖出,需待第二天进行交割过户后方可卖出;投资者当天卖出的股票或基金,其资金需等到第二天才能提出。
T+1本质上是证券交易交收方式,使用的对象有A股、基金、债券、回购交易。指达成交易后,相应的证券交割与资金交收在成交日的下一个营业日(T+1日)完成。
拿A股来说,假定你T日买进A股1手,在T日的时候只是登记了这笔交易,那1手A股并没有转到帐户上,所以不能在T日当天卖出。因此,在“T+1”日的时候这一手A股已经转到了你的帐户上了,所以你就可以选择卖出了。
我国的T+1制度起始于1995年1月1日,主要是为了保证股票市场的稳定,防止过度投机,即当日买进的股票,必须要到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
T+1在全世界范围内是比较少见的。
㈢ 为什么委托买入一支股票后委托状态一栏一直显示已申报
股票没有到报价,当然无法成交,显示就是已申报。委托买卖的风险由投资者自己承担,证券经纪商只是充当买卖者的媒介。投资者委托买卖股票的先决条件是在该公司开立户头。
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时,须通告其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处和工作单位以及证券投资经验、投资目的和资产状况等,便于证券经纪商对投资者进行全面的核证。开立户头后,便确立了正式的委托代理的法律关系。
这时,投资者即可委托证券经纪商买卖股票,经纪商根据投资者的要求,通过竞价,为投资者争得最优价格成交。完成交易后,经纪商便把交易执行情况通知投资者准备交割。
(3)为什么我买的股票一直是委托状态扩展阅读:
委托受理
证券营业部在收到投资者委托后,应对委托人身份、委托内容、委托卖出的实际证券数量及委托买入的实际资金余额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后,才能接受委托。
一、验证验证主要对证券委托买卖的合法性和同一性进行审查。验证的合法性审查包括投资主体的合法性审查和投资程序的合法性审查。
二、审单审单主要是审查委托单的合法性及一致性。证券营业部业务员首先应审查该项委托买卖是否属于全权委托,包括对买卖证券的品种、数量、价格的决定是否作全权委托。
然后,要审查记名证券是否办妥过户手续。对全权委托或记名证券未办妥过户手续的委托,证券营业部一律不得受理。
同时,要注意审查委托单上买卖证券代码与名称是否一致,有无涂改或字迹不清,委托种类、品种、数量和价格是否适当合理。这些审查都是为了提高成交率,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三、验证资金及证券
投资者在买人证券时,证券营业部应查验投资者是否已按规定存人必需的资金;而在卖出证券时,必须查验投资者是否有相应的证券。证券营业部审查完毕后,即可在委托单上注明受托时间,由经办人员签字盖章后,作为正式受托。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委托买卖
㈣ 为什么我买股票总是委托不成功
因为中国股市实行的是T+一制度。 T+一是一种股票交易制度,即当日买进的股票,要到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T”指交易登记日,“T+一”指登记日的次日。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和基金交易实行"T+一"的交易方式,中国股市实行“T+一”交易制度,当日买进的股票,要到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 一种在股票交易中,为保护庄家臃肿身躯而设立的一种制度,该制度另一特点是扼杀散户的灵活性。 也就是说投资者当天买入的股票或基金不能在当天卖出,需待第二天进行交割过户后方可卖出;投资者当天卖出的股票或基金,其资金需等到第二天才能提出。 T+一本质上是证券交易交收方式,使用的对象有A股、基金、债券、回购交易。指达成交易后,相应的证券交割与资金交收在成交日的下一个营业日(T+一日)完成。 拿A股来说,假定你T日买进A股一手,在T日的时候只是登记了这笔交易,那一手A股并没有转到帐户上,所以不能在T日当天卖出。因此,在“T+一”日的时候这一手A股已经转到了你的帐户上了,所以你就可以选择卖出了。 我国的T+一制度起始于一995年一月一日,主要是为了保证股票市场的稳定,防止过度投机,即当日买进的股票,必须要到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 T+一在全世界范围内是比较少见的
㈤ 这是怎么回事买了股票后,仍显示在委托状态!
还没排到你,耐心等待。
㈥ 我在网上买了股票,委托状态显示的委托无效,是什么意思
非交易时间买入,或者输入错误价格都有可能,反正都是没有成交
㈦ 新股票一直处于委托已报状态,怎么撤单
一、股票发生撤单主要有下面三种情况:
(1)追高,你必须以更高的价格买入,而你手头没有资金,需要把之前的委托撤掉,用更好的价格追入;
(2)割肉,股价调得很厉害,你必须以更低的委托价格卖出才能成交,这时候需要撤掉之前的卖单;
(3)股民发现能有更好的价格买入或者卖出,就撤掉之前的委托,而选择更好的价位进行委托。
二、撤单就是撤回未成交的委托单、订单等合同性约定,股民只需要在股票交易系统的个人中心那点击“撤单”按钮,就可以了。股民在股票交易系统发出委托买卖申请后,还没有成交,但又不希望刚发出的申请能成交,把这种申请撤回,即是撤单了。
例如,某股民看到价格降得比较厉害,认为能降到4.7元,但刚也委托4.8元买入,就会先撤掉4.8元的买单,再以4.7元的价格委托买入。
在股市中,当判断行情有可能不按照你想象的预期进展时,且先前的委托一直不能成交,这时候可以撤单。股票撤单有一定的时间差。另外,申购新股是不可以撤单的。
(7)为什么我买的股票一直是委托状态扩展阅读:
盯盘技巧
实时盯盘的基本工作是观察买盘和卖盘,股票市场中主力经常挂出巨量的买单或卖单,然后引导价格朝某一方向运动,并时常利用盘口挂单技巧,引诱投资人做出错误的买卖决定,因此注意盘口观察是实时盯盘的关键,可以发现主力的一举一动,实战技巧如下:
隐性买卖盘与买卖队列的关系
在买卖成交中,有的价位并未在买卖队列中出现,却在成交一栏里出现了,这就是隐性买卖盘,其中经常蕴含主力的踪迹。一般来说,上有压板,而出现大量隐性主动性买盘(特别是大手笔),期价不跌,则是大幅上涨的先兆。下有托板,而出现大量隐性主动性卖盘,则往往是主力出货的迹象。
从上压板、下托板看主力意图和股票价格方向
大量的卖盘挂单俗称上压板;大量的买盘挂单俗称下托板。无论上压下托,其目的都是为了操纵股票价格,吸引跟风盘。当股票价格处于刚启动不久的中低价区时,主动性买盘较多,盘中出现了下托板,往往预示着主力做多意图,可考虑介入跟风追势;
㈧ 为什么买入股票的状态说明是非法委托
委托不成功,有很多因素,你把具体的委托情况截图出来,才能准确的给你解答详细的原因。
㈨ 为什么我用神网E通委托买入股票,委托状态一直是已申报
已申报,不就对了吗,没有成交的状态就是已申报,如果成交了,就变成成交了,看来你的委托还没有成交。
㈩ 刚买的股票 为何委托状态是已申报而买别的都是已成交
刚买的股票,委托状态是已申报说明:该股票没有成交。买别的都是已成交说明:股票已成交。
股票成交原则:
1.价格优先原则:价格优先原则是指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和板牌竞价时,除上述的的优先原则外,市价买卖优先满足于限价买卖。
2.成交时间优先顺序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按中介经纪人听到的顺序排列;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按计算机主机接受的时间顺序排列;在板牌竞价时,按中介经纪人看到的顺序排列。股票成交原则在无法区分先后时,由中介经纪人组织抽签决定。
3.成交的决定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在口头唱报竞价时,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的价位相同,即为成交。在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时,除前项规定外,如买(卖)方的申报价格高(低)于卖(买)方的申报价格,采用双方申报价格的平均中间价位;如买卖双方只有市价申报而无限价申报,采用当日最近一次成交价或当时显示价格的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