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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买够可以退股吗

发布时间: 2021-06-29 02:51:24

㈠ 为什么股票不能退股

因为,股票是企业发出来的,募集到的资金经已在企业内部进行运作,如果需要退股,则是等于说要从企业内部抽离资金,而,当企业其余股东在半数以上(含半数)不同意的情况下,则不能够退股抽离资金,因为,资金是企业的命脉!不过,虽然不可以退股,但可以卖股!你可以联系有识之士出售自己手中的股票!

㈡ 我购买了某公司的原始股,后来公司却要我退股,这样可以吗

公司没正当理由无权要求你退股, 但要注意几种情况:你购买原始股的交易不合法或不符合公司规定的程序,因为政策原因(比如公司是国营股份)出让股份者非授权出售或当时允许出售但国家政策变化,股权转让价格明显不公正等,出现这些情形需区别对待和处理。总之要根据情况公司无权简单要求你退股。

买股票是有时间规定么,可以随意退出么

买卖股票是需要在交易时间里进行。不想买可以不操作。你不想炒股,清空账户不用,就等于退出了。

㈣ 股票可以退股么请解释一下

对于挂牌交易的股票不存在退股一说,只能是择价出售。
就是民间的参股想要退股也必定是有人出钱接手的。

㈤ 买进的股票可以直接向公司退吗

不可以退!股票是不可偿还的有价证券,只能在二级市场交易,或者自己持有(按照拥有的比例而享受公司股东权利)

㈥ 股票能退吗

我国<<公司法>>不能退股,只可以转让股份.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以通过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买卖.

㈦ 购买股票之后,不能退股只能等待破产或卖给第三者

退股?那还炒个屁,赚了你不做声,亏了你就退,比party还黑。

㈧ 股东持有的股份怎样才能退股

股东若想退股的话可考虑将手上的股份转让于他人。股份的转让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公司法中对股东股份的转让有详细的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

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㈨ 公司小股东 买的公司股份可以退股吗!

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这是基于公司稳定性方面的考虑。但这并不是说公司股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退出公司,新《公司法》规定了有限公司股东的退出机制,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另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因而股东同样可以获得实际上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具体退出方式。 一、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退股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3、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此可见,股东要行使其退股的权利,必须符合上述三种法定情形之一。上述三种情形都属于公司存续期间很难出现的情形。除上述三个法定退股情形外,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股东想退股是没有相关法律依据的。 三、解散公司而退股 从公司法的规定分析,股东在公司解散的情形下等同于取得了退出公司的法律效果。1、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议决议而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据该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公司可以解散。《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交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可见,当公司在依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议决议而解散的情况下,公司股东实际取得了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2、特殊情况下股东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该条款的设置目的在于保护小股东的利益。但是在实践中该法条的解释和适用很难把握,必然会遭遇如何解释和适用该法条的问题。如,什么样的情形才能算“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什么情形才符合“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其他途径”到底是哪些等。尽管如此,该项条款在股东在面临公司僵局时的强制性退出提供了一个新的法律救济方式。 总之,经过以上相关法律分析,股权转让、法定退股、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提起解散公司之诉等是目前《公司法》解决股东从公司退出的几种方式。该几种方式优劣分析如下:1、股权转让最快速、经济的解决方式,应为股东考虑退出公司时的优先选择。2、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优点是能很好的保护股东退出时的权利,缺点是办理相关手续比较烦琐。3、法定退股情形很难出现,但也是推出公司的一种理想选择。4、在公司拒绝收购股东符合法定退股条件的股份时,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 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解散公司之诉。此种方式是股东在穷尽其他救济方式的最后的救济手段,即在股东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影响,公司的经营管理会受到严重影响的前提下,当其他救济手段都穷尽之后,公司股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解散公司之诉。 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 丁保勇 律师 求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