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市公司发行股票,上市公司老板怎么购买自己公司发行的股票
上市公司老板购买股票 需要提前发增持公告,然后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购买股票。
㈡ 发行股票实际就是已经在买卖了是吗 比如说百度发行股票,他一开始是不是都要自己买入自己发行的股票。
发行股票指的是发行新的股份,股份公司设立时发起人按各自出资拥有相应股份,公司要上市现在大多是扩股发行新的股份,相应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一股一元,而发行新股是溢价发行,高于面值发行,溢价部分就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全体股东所有.
也有存量上市的,就不是新发股票,而是原股东拿出一部分股票来出售达到上市的目的.现在我国还没有这种情况.
㈢ 发行股票筹资是怎么一回事
中国法律规定:办公司不允许抽资退股。因此上市公司A发票后,申购到新股的持票人甲只能拿票去二级市场转手给乙、丙、丁……,才能换回自己的钱。但不能要求公司A退股。深度套牢也只能通过市场转让。如果真想从公司拿回钱,只有通过股东大会同意清算,将公司清算卖掉,再把清算后的所有者权益分掉。你讲的破产倒闭,就要进行破产清算,如果清算后为正值,股东还有收入,若为负权益,股东也不再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因为是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的净资产为有限责任。
你问的上市公司破产,公司是否有责任的问题。如果上市公司发起人、管理层有虚假陈述,误导投资等违法行为,那么相应的要负责。但如果不存在这些,而只是因为经营不善。公司被市场淘汰,那么由所有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这就是投资有风险,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如近期的雷曼兄弟破产,雷曼的股东就差不多血本无归了。
建议看看美国、香港的成熟市场。
㈣ 关于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问题
1、公司发行股票,股票由一些大的机构或者散户购买,资金由公司抽走,这钱可以说成放进口袋了,由公司按照之前的计划进行运用;
2、你申购成功该股票后,交易的地方是股票交易市场,交易对象是其他机构或者散户投资者,交易对象并不是发行该股票的公司,因此你卖的同时有其他人来买,这些股票就始终在股票市场中被买卖,而发行该股票的公司却没有参与这个买卖。
补充:所谓抽走,是指的你买了100股新股,这部分钱就已经到了这个发行股票的公司手里面了,这个资金就按照新股发行资金募集运用计划运用了,你所拥有的只是一个电子记帐凭证,当你要卖的时候,只能卖给其他投资者,钱就从其他投资者那里来。
㈤ 投资银行是如何靠发行自己的股票来募集资金
投资银行发行股票,这个现在就有啊,比如600030中信证券,就是一个例子,不是经营的很好的吗.其实不仅是投资银行,如果任何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了,股东都是一个亏,所以风险与收益是对等的呀,你要是感觉自己无法承受这样的风险,你最好还是把钱存到银行里去吧.
㈥ 公司发行股票所得到的钱,实际上是证券公司买他的股票得来的
1、公司发行股票所得的钱,是股民买股票的钱。证券公司若代销股票,收款后扣除它应得的报酬后,剩余的钱打给发行人;若是包销,是先把股票卖给证券公司,再由证券公司卖给股民,证券公司是个批发的角色。二级市场的股价会影响公司再次募集资金的能力,也会影响公司进行股权激励的方案等。
2、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的法人。
㈦ 在我国企业可以自行发行股票债券吗可以自己买卖股票债券吗如果不行需要通过哪
你好,债券和股票的发行必须经过审核,走一定的流程才能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公司可以自己买卖证券,相对于个人投资者而言,这类投资者被称为机构投资者。无论是个人投资者还是机构投资者交易证券都需要到证券公司开立股票证券账户。个人投资者开立股票账户要求年满18岁,无不良诚信记录,机构户也有相应的规定,开户流程可以发给你,具体条件不清楚的可以问我。
㈧ 公司上市发行股票,公司本身需要资金买自己的股票如发行1000万股,每股10元,那该公司需要有一亿现金
实际上公司发行股份不是这么计算和操作的。
首先,发行股数跟净资产没有关系。就以楼主举的例子来说吧,当然,净资产只有2000万是上不了市的,公司在上市前已经是股份有限公司了,有一个上市前的总股本,假设是1000万股,每股净资产就是2块钱。上市要发行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少于25%的社会公众股,也就是333万股,取个整,350万股。现在不允许超比例发行,也就是不会出现楼主假设的那种发行50%的新股的情形。上市后公司总股本变为1350万股了,其中350万股是流通的新股,1000万股是公司原股东(而不是公司)的限售股。发行价的确定是一个综合的过程,就算是楼主说的10元吧,这时候公司总市值就是1.35亿了,发行过程中机构投资者和散户以每股10元的价格买了350万股新股,这3500万是归公司的钱。2000万的净资产的公司变成价值1.35亿的公司,原股东的权益翻了好几倍,这就是上市的造富效应。
㈨ 公司可以持有并买卖自己公司发行的股票吗
可以,但是要审批并且公告。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不允许上市公司买卖本公司股票,目的是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具体来说,主要是为了防止上市公司通过买卖、炒作本公司股票的方式进行内幕交易。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职员或主要股东,由于其地位、职务等便利,在获取有关公司经营与发展的内部消息方面比一般投资者有优势。如果允许上市公司买卖本公司股票,他们很可能会通过这种方式利用内幕消息来牟取非法收益。因此,不允许上市公司买卖本公司股票是防止内幕交易的重要措施之一。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七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不同情况,单处或者并处警告、责令退还非法所筹股款、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情节严重的,停止其发行股票资格: (一)未经批准发行或者变相发行股票的; (二)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准发行股票或者获准其股票在证券交易场所交 易的; (三)未按照规定方式、范围发行股票,或者在招股说明书失效后销售股票的; (四)未经批准购回其发行在外的股票的。对前款所列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给予 警告或者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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