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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有人买股票会赔吗

发布时间: 2021-09-05 20:05:50

1. 买股票会赔钱吗

买股票肯定会有人赔钱的,股民炒股赔钱的原因大体包含以下几类:
一、不及时止损。很多人不是不懂这个道理,就是心太软,下不了手。炒股绝对要有止损点,因为你绝不可能知道这只股票会跌多深。设置止损点或止损位,就等于为你买的股票装一根“保险丝”,如果股价大跌连跌,只会烧坏(损失)一根“保险丝”(止损价)。证券投资者必备的基本素质不是头脑聪明、思维敏锐,而是要有止损的勇气。
二、总想追求利润最大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本来通过基本面、技术面已经选了一只好股票,走势也可以,只是涨得慢些,便耐不住性子,通过打听消息想抓只热门股先做一下短差,再拣回原来的股票。结果往往是左右挨耳光。这种慢车换快车的操作难度很大,且必然要冒两种风险:热门股被你发现时必定已有一定的涨幅,随时会回落;基本面、技术面较好的股票在经过小幅上涨或强势整理后随时会拉长阳,抛出容易踏空。一旦短线失败,又不及时止损,后面的机会必然会错过。
2、很多人都认识到高抛低吸、滚动操作可获得较大的利润,也决心这么做,可一年下来,却没滚动起来,原因就是抛出后没有耐心等其回落,经不住诱惑又想先去抓一下热点,做短差,结果适得其反。
3、一年到头总是满仓。股市呈现明显的波动周期,下跌周期中,90%以上的股票没有获利的机会。可不少股就是不信这个邪,看着盘面上飘红的股票就手痒,总抱着侥幸心理以为自己也可以买到逆势走强的股票,天天满仓。本想提高资金利用率,可往往一买就套。毕竟能逆势走强的股票是少数,而且在下跌周期中经常是今天强明天弱,很难操作。另外,常满仓会使人身心疲惫,失去敏锐的市场感觉,错过真正的良机。许多股钱在手里放不住三天,生怕踏空,究其心理就是想追求利润最大化。
其实每年只要抓住几次机会,一个时期下来收益就相当可观,如果一心想追求利润最大化,就会像熊瞎子掰苞米,最终往往反而是利润最小化。
股市是一个充满机会、充满诱惑,也充满陷阱的地方,一定要学会抵御诱惑,放弃一些机会,才能抓住一些机会。
三、不相信自己,却轻信别人。不少散户通过学习,掌握了很多分析方法和技巧,具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可当自己精心研究看中一只股票,准备买进时,只要听旁边的股随便说说“这只股票不好,不如XX有题材……”立即放弃买入或改买XX股。莫名其妙!而当自己选的股涨起来时,只有后悔的分。
四、利用已经公开的消息或题材做短线。虽然谁都知道见利好出货,可很多散户看到某公司年报优良或有重组消息公布时,还是禁不住要挂单买进,本想当天涨停价买进,第二天开盘冲高时抛出……80%以上的结果是在高位套牢。不可否认,现在市场还不规范,业绩优良的年报公布前股价都会有很大的升幅。
五、四处打探消息,把道听途说的传言作为选股的依据。这样最容易成为庄家出逃时的牺牲品。
华尔街一位著名操盘手曾说:“股市中赚钱很快,但亏钱也很快,而且每次亏钱大都是赚了钱后洋洋自得之时发生的”。

2. 证券从业人员炒股赔钱,怎么处罚

4月18日广东证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当事人名为宋某,出生于1983年11月,于2011年7月25日至调查日(2015年9月10日),任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期间,利用其本人名下账户交易股票金额达261.78万元,其中买入成交金额125.0718万元,卖出成交金额136.7085万元,本人名下账户亏损9615.78元。

监管部门调查,宋某从业期间还利用其配偶名下账户交易股票金额138.45万元,其中买入成交金额85.469万元,卖出成交金额52.983万元,宋某操作其配偶名下账户有关交易的盈利为33033.18元。宋某利用本人名下和其配偶名下的账户交易股票的总盈利为23417.40元。

上述违法事实,有劳动合同、社保记录、相关证券账户资料、证券交易记录、银行账户流水、电脑查勘笔录,以及相关人员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广东证监局认为,宋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三条有关“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的违法行为。

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没收宋某违法所得23417.40元,并处以5万元罚款,罚没款共计73417.40元。

3. 证券公司的人可以以个人的名义买股票吗

证券从业人员是不可以用个人名义购买股票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须依法转让。

(3)证券公司有人买股票会赔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零九条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开除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和被开除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招聘为证券交易所的从业人员。

第一百四十五条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未经过其依法设立的营业场所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

第一百四十六条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执行所属的证券公司的指令或者利用职务违反交易规则的,由所属的证券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4. 我代人炒股亏了钱要赔吗

周先生问:我代人炒股,赔了10万元钱。我不是故意乱炒的,而是很努力,只是运气不好才炒赔的。我是某证券公司的分析师,我代人炒股的行为公司并不知道。现在委托人要求我全额赔偿损失10万,我是否应该全额赔偿? 郑名伟律师:代人炒股,在我国证券市场还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在国外如美国、日本等地,建立了完善的证券经纪人制度,证券公司通过专人为客户 提供证券信息咨询及投资顾问的专门服务,他们通过专业知识帮助客户加强投资理财能力,提高客户的投资收益。由于我国尚没有建立证券经纪人制度,没有提供证券信息咨询及投资顾问的专门服务,一部分有资金但没有证券投资经验、时间的投资者只好私下委托他人炒股,签订委托炒股协议,委托他人代为炒股,其法律后果属于投资人,即炒股的亏损及收益都由委托人享有及承担,被委托人按照委托炒股协议收取代理费用,获得报酬。这种行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委托代理关系,在一般情况下是认定为有效的。但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证券公司从业人员,不得持有、买卖股票,因此投资者私下委托证券公司分析师代其买卖股票,因受托人不具有合法的证券市场投资资格,在法律上为无效民事行为。我国法律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于委托炒股的行为双方均有过错,造成10万的损失,双方应共同来承担。

5. 证券公司经理帮我炒股赔了很多我要求他赔偿可以吗

如果你委托别人帮你炒的,算你倒霉。

6. 委托证券公司买股票,到了委托价格没给我成交,证券公司该怎么赔偿

想多了,如果你自己限价的话,下跌速度过快,而且你挂单排队靠后,是无法成交,证券公司不可能赔偿你的,如果你觉得该股可以介入,为啥不撤单,重新挂单

7. 炒股失败了需要赔证券公司钱吗还有别人

你没有融资融券就不需要赔证券公司,最多赔光你投入的钱。

8. 为什么有的人买股票会赔那么多可以不涨就不卖呀!明知道卖了会赔,他们为什么还要卖

第一,亏了的话会被套住资金,可能会失去其他赚钱的机会!
第二,可能会被套的更多,所以就卖
第三,每个人对股票的认知都不一样,有些人认为有的涨就留,有些人认为要跌就卖
第四,耐性不一样,见其他股升的厉害,忍不住就卖了去买其他

9. 买股票赔了钱 卖股票的公司会赔吗

有股票买了全部赔光的。不仅有赔光的,还有欠债的呢。‍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支股票背后都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时,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