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高管减持对股价的影响 高管减持的股票会涨吗
总体来说高管减持是较明确的利空,特别是股价并未上升在波动或下跌过程中的减持更是一种不好的预兆,说明高管对公司没有信心,后续仍会有较大跌幅。
有时高管减持,由于份额不多,也不会影响股价走势,原有升势会延续。总之,对此类股票要谨慎。
❷ 高管以集合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票,对股价有何影响
高管以集合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票,对股价有一定的影响了 高管减持股票会让别人认为公司有什么问题了
❸ 高管减持股票属于好还是坏
高管减持意味着不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公司要走下坡路,但有些时候也不都是这样,总之对于上市公司是个利空消息
高管减持是指上市公司的高管在二级市场卖出自己公司股票的行为。
大批量高管的离职减持,不利于上市公司的稳定发展,也违背了我国创业市场的设立初衷。创业板市场的推出主要是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并加速创新技术向产业化的转变以及加速我国经济的稳定增长。然而,创业板企业接连不断出现高管减持的问题,使其成为以上市、达到解禁日为目的的“短视”公司。更有甚者,高管通过内部消息或者粉饰业绩等手段拉高股价,再进行减持。对创业板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造成危机,甚至对资本和社会的稳定性造成破坏。
❹ 高管股票买卖限制
上市公司高管人员买卖股票的禁止性规定
时间:2009-09-11来源:
1.《公司法》第142条对任期内减持股票比例的限制
其内容如下:“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票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票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2.《证券法》第47条、第195条对任期内短线交易的限制
(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票的,卖出该股份不受六个月时间限制。
(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违反《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公司字〔2007〕56号)第四条、第五条、第十三条的相关禁止性规定
(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① 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
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③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④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款转让比例的限制。
(3)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① 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
② 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④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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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都一张纸上的规定!!
就像中国式过马路!!
股市就是故事都是逗你玩!!
制度是S的人是活的!!
很多公布高管减持的消息那时候也正是高管机构建仓的时候!!
就像这票
❺ 上市公司内部员工可以购买本公司股票吗
可以,但除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奖励所持有的之外,可以通过证券市场方式持有
❻ 股东减持的股票能不能买
减持股票可以买。
上市公司减持并不会使股票停止交易买卖,只是有可能因股东规模卖出持股,会对股票价格走势产生影响。但是,减持的股票也不一定会下跌的。
如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股票,在市场中有较多的投资者看好股票后续的上涨。那么在股东减持时,市场就会有较多的承接盘来消化股东减持的股票数量,如果完全消化减持的股票数量,就表示该股票的主力承接盘坚挺、资金支撑性较强,有可能会使市场其他投资者关注介入。从而,有可能会使股票价格上升。
而且,如果股东减持的是盘面较大的上市公司,减持的是大股东、大型投资机构或者国资企业。那么,该股票的价格下跌调整幅度概率较小,部分的个股甚至可能出现上涨,因为对于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大型机构或者国有企业减持规模也就只是股份中的一小部分。而且因为盘面较大,减持小部分影响较小,市场也有可能有较多资金接盘。因此,减持的股票是可以买的,但也要针对股票的情况而定。
【拓展资料】
一、如果股东股票减持会有怎么样的影响?
一般情况下,股东减持会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影响。首先,稀释交易中的资金,因为一旦股东在股市中减持1%,往往会有大量的人跟风,这会造成大量的资金资金外流。当大量股东减持股份时,可能会带来负面风险。多个股东减持时,公司股票可能波动较大,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甚至对上市公司的股价影响很大。一旦股东减持,公司股价近期可能在震荡处于低位,即大幅下跌。
当然也要看股东减持的目的。一些人是为了盘活资金,而另一些人则支持套利。毕竟,不同的目的可能会导致不同的结果。
二、那么股东股票减持意味什么?
股东减持是指持有5%以上股份的投资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合竞价出售部分股份的行为。
如果大股东在个股上涨过程中减持,则有可能是股东趁个股上涨卖出股票套现,导致市场投资者恐慌,大量抛出股票,导致股价下跌。特别是在新上市的股票中,出现了股东减持的公告信息。注意这些股票可能“真实”表现不佳,目的只是减持套现。如果上市公司在扩张发展过程中需要大量的资金进行资本运作,利用股票减持进行产业投资,这种减持会导致股价一定程度的上涨。
总之,面对股东减持,投资者要根据股东减持的原因进行综合分析,再决定是买入还是卖出。
❼ 高管减持股票是好事还是坏事能具体说说吗
高管减持股票一般就是指公司的高管在二级市场卖出自己在公司的股份,一般情况下就是一种利空的消息,对于普通股民来说肯定不是一件好事,高管之所以减持股票,那么肯定是因为他们不看好公司未来的发展,所以现在套现是最恰当的时候,如果有高管进行减持,那么股票大概率是会下跌,也会对公司的股票带来大量的负面影响。
对于普通股民来说,很难在股票市场里面获得财富自由,大多数股民都是处于亏损的状态,但是仍然有很多人络绎不绝的去炒股,特别是中国的股市充满了大量的陷阱,有很多人故意散播假消息拉升股价,从中牟利,这不仅需要股民提高自我的警惕性,更需要政府部门加强对股票市场的监管。
❽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下列减持行为:
(一)大股东减持,即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下统称大股东),减持所持有的股份,但其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除外;
(二)特定股东减持,即大股东以外的股东,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以下统称特定股份);
(三)董监高减持所持有的股份。
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股票收益互换等方式取得股份的减持,适用本细则。
特定股份在解除限售前发生非交易过户,受让方后续对该部分股份的减持,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细则以及本所其他业务规则;对持股比例、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做出的承诺。
第四条 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该部分股份的,除遵守前款规定外,自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50%。
第五条 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大宗交易的出让方与受让方,应当明确其所买卖股份的数量、性质、种类、价格,并遵守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第六条 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本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大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后不再具有大股东身份的,出让方、受让方在6个月内应当遵守本细则第四条第一款减持比例的规定,并应当依照本细则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分别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特定股份后,受让方在6个月内减持所受让股份的,出让方、受让方应当遵守本细则第四条第一款减持比例的规定。
第七条 股东开立多个证券账户的,对各证券账户的持股合并计算;股东开立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对客户信用证券账户与普通证券账户的持股合并计算。
股东开立多个证券账户、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各账户可减持数量按各账户内有关股份数量的比例分配确定。
第八条 计算本细则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减持比例时,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合并计算。
一致行动人的认定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
(一)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二)大股东因违反本所业务规则,被本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董监高不得减持股份:
(一)董监高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二)董监高因违反本所业务规则,被本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一)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上市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三)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上市公司披露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其第一大股东及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前款规定。
第十二条 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第十三条 大股东、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前款规定的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四条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的,大股东、董监高应当立即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并说明本次减持与前述重大事项是否有关。
第十五条 大股东、董监高通过本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第十六条 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股权被质押的,该股东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通知上市公司,并按本所有关股东股份质押事项的披露要求予以公告。
第十七条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违反本细则规定,或者通过交易、转让或者其他安排规避本细则规定,或者违反本所其他业务规则规定的,本所可以采取书面警示、通报批评、公开谴责、限制交易等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违规减持行为导致股价异常波动、严重影响市场交易秩序或者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本所从重予以处分。
减持行为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本所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第十八条 本细则所称股份总数,是指上市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境外上市股票(含H股等)的股份数量之和。
第十九条 本细则经本所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条 本细则由本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2016年1月9日发布的《关于落实<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6〕5号)同时废止。
本细则施行之前本所发布的其他规则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❾ 高管减持股票是好是坏
高管减持股票是坏,意味着他们对公司的发展前景并不乐观。公司会走下坡路,但有时情况并非总是如此。简言之,这对上市公司来说是个坏消息。
1、 高管减持是指上市公司高管在二级市场上出售其股票的行为。大量高管离任并减持,不仅不利于上市公司的稳定发展,也违背了我国风险投资市场的初衷。
2、 创业板的推出主要是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快创新技术向产业化转型,促进中国经济稳定增长。
3、 创业板企业继续存在高管减持问题,成为短视上市解禁公司。此外,高管通过内部信息或粉饰业绩来提高股价,然后减少持股。这场危机甚至破坏了创业板的长期稳定发展。
拓展资料
一、高管减持对股票的影响
1、 减少二级市场资金总量。减持1%可能意味着数万甚至数亿元资金流出股市。
2、 高管减持可能意味着对公司发展前景不乐观,公司将走下坡路。
3、 高管减持股份并不一定意味着上市公司高管对公司自身的发展不乐观,往往只是为了获取现金。如果降价是可持续的,则可能表明高管对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并不乐观。
二、高管减持方式
1、 从高管减持的披露来看,创业板高管减持的方式主要有在职抛售和离职套现。《公司法》对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进行了限制,要求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其在公司的股份,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辞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股份。
2、 解禁期满后,如果公司对出售股份没有特别限制,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每年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股份总数的25%。然而,当高管辞职时,6个月后可以套现的股份数量将增加更多,这使得高管们倾向于选择辞职的方式来套现减持。
三、高管减持股票的方式
1、 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是指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的股票转让;
2、 大宗交易减持,是指高级管理人员在证券交易所商品交易系统单笔交易中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少于3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股票转让;
3、 协议转让和减持是指与投资者达成协议后,高级管理人员的转让和减持。在中国登记结算机构通过转让和交付进行股份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