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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婚后买股票增值

发布时间: 2022-11-08 05:38:59

A. 婚前股票婚后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分析:股票价值增长部分之性质视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若婚前买进股票后未加以管理,仅因公司业绩等市场因素产生增值,应当认定为自然增值,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但如果买进股票后进行了积极投资管理行为,如买进卖出、以婚后财产追加投入等,则应当认定为投资收益,其增值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B. 婚前股票婚后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股票婚后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该规定明确了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股票的增值部分作为一种生产、经营收入,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就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C. 婚前股票婚后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股票婚后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股票的增值部分作为一种生产、经营收入,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就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股票是婚前买的,但是股票的增值是发生在结婚以后,因此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D. 婚前购买股票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法律分析:婚前购买股票,在婚后增值的,增值部分在没有约定或法定的情况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买入股票后进行了积极地管理操作,或者以婚后财产追加投入的,应当视为投资所得收益,其增值部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 一方婚前购买的股票婚后增值夫妻另一方能否请求分割增值部分

如果婚后对股票账户没有进行运作,股票因为市场行情变化导致增值,此种增值为自然增值,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要求分割增值部分,不予支持。但是婚后对婚前的股票账户进行运作,该增值为主动增值,属于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该增值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增值部分,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F. 婚前股票婚后增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在婚前买入股票后一直未加操作管理而产生的股票增值,增值部分属于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由于婚后积极管理或者以婚后财产追加投入导致增值的,应当视为投资所得收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G. 婚前股票婚后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婚前购买的股票婚后增值部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它是自然增值的孳息还是操作管理产生的收益。如果婚前买进股票,婚后未加以管理,股票增值部分的法律性质应认定为自然增值,属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归购买股票一方自己所有;如果是婚后积极管理操作产生收益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权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H. 婚前股票婚后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股票婚后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该规定明确了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股票的增值部分作为一种生产、经营收入,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就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I. 婚前炒股婚后增值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文档 问:我是一名退休工人,中年丧偶,2001年开始从退休金中拿出6万元用于炒股。2004年与退休工人董某再婚。婚后我继续利用业余时间炒股,以补充日常生活开支。偶尔挪用家里的部分积蓄来炒股,但在赢利后都能及时把挪用钱的归还。如今股票已增值至40万元。2006年我夫妻俩因生活琐事时有矛盾,感情恶化,12月中,董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分割家庭股票的增值部分财产。 经庭审后,法院作出了“6万元股金仍属我的婚前财产,其余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均分配”的判决。请问,法院的判决合理吗?广西:张辉明 答:你婚前购买的6万元股票,是婚前投入的个人财产,剩下的34万元既可能是婚前所购股票的增值,也可能是婚后投入财产的增值。炒股期间亏损部分或收益部分应算作婚前发生个人财产收益或亏损还是婚后共同财产部分的收益或亏损已无法区分。 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该规定明确认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股票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认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负举证责任。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本案中你认为股票增值部分财产主要是婚前财产的增值,但又举不出证据加以证实,故增值财产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即使所购股票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因其增值收益是在婚后所得,依法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判决是正确的。(冷律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J. 婚前股票婚后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股票婚后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该规定明确了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股票的增值部分作为一种生产、经营收入,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就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