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古文翻译
王守仁的著作《传习录》
"外心以求理,此知行之所以二也。
求理于吾心,此圣门知行合一之教"
《传习录》是中国明代哲学家、宋明道学中心学一派的代表人物王守仁(字阳明)的语录和论学书信。"传习"一辞源出自《论语》中的,传不习乎"一语。
《传习录》包含了王阳明的主要哲学思想,是研究王阳明思想及心学发展的重要资料。上卷经王阳明本人审阅,中卷里的书信出自王阳明亲笔,是他晚年的著述,下卷虽未经本人审阅,但较为具体地解说了他晚年的思想,并记载了王阳明提出的"四句教"。
王阳明继承了程颢和陆九渊的心学传统,并在陆九渊的基础上进一步批判了朱熹的理学。《传习录》中的思想明显地表现了这些立场和观点。
"心即理"本来是陆九渊的命题,《传习录》对此作了发挥。王阳明批评朱熹的修养方法是去心外求理、求外事外物之合天理与至善。王阳明认为"至善是心之本体","心即理也,此心无私欲之蔽,即是天理,不须外面添一分。"他这样说是强调社会上的伦理规范之基础在于人心之至善。从这个原则出发,他对《大学》的解释与朱熹迥异。朱子认为《大学》之"格物致知"是要求学子通过认识外物最终明了人心之"全体大用"。王阳明认为"格物"之"格"是"去其心之不正,以全其本体之正"。"意之本体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知"是人心本有的,不是认识了外物才有的。这个知是"良知"。他说:"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
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是合心与理而为一者也。"在他看来,朱子的格物穷理说恰恰是析心与理为二的。由此可见,王阳明的"心即理"的命题主要是为其修养论服务的。致良知说是对陆九渊心即理思想的发展。王阳明的心即理的思想也有我们一般意义上的本体论的含义。然而,如果偏重从本体论研究它,就会忽视它在王阳明修养论中的基础意义。
知行问题是《传习录》中讨论的重要问题,也反映了王阳明对朱熹以来宋明道学关于这个问题讨论的进一步研究。
朱子主张知先行后、行重知轻。王阳明提出的"知行合一"虽然继续了朱子重行的传统,但是批判了朱子割裂知行。王阳明主张知行合一乃是由心即理立基,批评朱子也是指出他根本上是析心与理为二。他说:"外心以求理,此知行之所以二也。求理于吾心,此圣门知行合一之教。""知行合一"的含意是说知行是一件事的两个方面。知是心之本体的良知;良知充塞流行、发而为客观具体的行动或事物,就是行。由这个认识出发,如果知而不行那只是不知。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行本是紧密相联的,因此有知行合一之说。在当时社会上、在理学发展中的确有知而不行的情况存在。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对时弊有纠偏的意义。但是他强调知行合一说不是仅仅针对时弊提出的,它首先是要说明"知行之本体"。知行合一说强调道德意识本来就存在于人心中,这是道德的自觉性。它也强调道德的实践性,认为道德方面的知不是关于对象的知识,而是道德的实现。知行合一也有一般认识论方面的意义,但它首先讲的是道德修养,对于后者长期以来学术界一直没有深入研究。
王阳明的"心即理"、"致良知"、"知行合一"都是要强调道德的自觉和主宰性。他说:"知是理之灵处,就其主宰处说便谓之心,就其禀赋处说便谓之性。"人心能够知晓行为的善恶,也能自觉地去为善,这就是本心的"明觉",这是对程颢思想的发展。《传习录》中对人心的"虚灵明觉"有很多讨论。若要全面正确地把握王阳明"心外无理"及其他学说,深入地研究他的这些讨论是十分必要的。正因为人心的本质是理,并且人能自觉到这种道德意识,所以人不需通过外物去认识本心之理,外物之理只是人心的表现。格致的工夫不是去认识外物,而是去掉本心的私欲之蔽。人心的明觉在程颢和朱熹处都有论述。读者在读《传习录》时应明了王阳明和他们的联系与区别。
应该承认王阳明以上的这些思想的确为人性善作了本体论的说明,有其历史意义。但也一定要看到,他的学说对人性恶的原因研究不够。虽然他的学说在明代下层人民中亦有影响,但仍不能说它有较大的普泛性。王阳明也注意到过"利根"和"钝根"之人要区别对待,但他的思想只适于利根之人。后人批评他"近禅"正在于此。这也是他不如朱学的所在,王阳明的这一偏失开始受到现代学者的注意,但是在当代新儒学的大家中,除梁漱溟以外,其他人对此尚注意不够。
在《传习录》中,王阳明也讨论了程颢提出的"仁者与天地万物为一体"的境界。他指出,圣人有这个境界,因此他们看天下的人没有内外远近之分,均施之以仁爱之心。他进一步提出,天下之人的心和圣人之心是相同的,只因为有了私欲,所以反爱为仇。在王阳明看来,仁不仅是修养要达到的境界,也是人心之本体。王阳明对仁的解释偏重在道德修养方面。程颢所谈的仁和张载的"合内外之道"一样,兼有知识论的意义。
《传习录》中记载了为王学继承人争论不休的"四句教"。
这四句话是:"无善无恶是心之体,有善有恶是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王阳明的本意是说,作为人心本体的至善是超经验界的,它不是具体的善的行为。有所为而为的善是手段,无所为而为的善才是至善。人心的至善超越世间具体的善恶。具体的善行只是无善而至善之心的自然发用流行。王阳明说人心之无善恶是要人们不要去执著具体的善行而认识本心。王阳明的学生钱德洪说,王阳明这样说是针对那些"先有乎善者"的。王阳明本人也说过:"仁人者,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一有谋计之心,则虽正谊明道,亦功利耳。"(《与黄诚甫》)四句教对人心本体的界说和心学开创人程颢的思想是一致的。程颢说:"圣人之常,以其情顺万物而无情。故君子之学,莫若廓然而大公,物来而顺应。"王阳明说的无善无恶就是无心无情,没有先入之见。有了这种心,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悌。四句教显然是针对才质高的人说的,一般的学生是摸不着头脑的。
Ⅱ 知行合一,究竟是什么意思
知行合一,是指客体顺应主体,知是指良知,行是指人的实践,知与行的合一,既不是以知来吞并行,认为知便是行,也不是以行来吞并知,认为行便是知。
这是由明朝思想家王守仁提出来的。即谓认识事物的道理与在现实中运用此道理,是密不可分的一回事。这是中国古代哲学中认识论和实践论的命题,主要是关于道德修养、道德实践方面的。
中国古代哲学家认为,不仅要认识(“知”),尤其应当实践(“行”),只有把“知”和“行”统一起来,才能称得上“善”。致良知,知行合一,是阳明文化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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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背景:
王阳明在贵阳北部修文县县城龙场镇龙场悟道之后 , 非常深切地了解到了生命的真相,是一种苦思后的彻悟。王阳明认为心灵态度决定行为方式、世界观点。
例如《列子》故事之“疑邻窃斧”。从此与朱熹学说分道扬镳,建立了心学体系大成的开端。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说主要针对朱学而发,与朱熹的思想对立。
反对程朱理学“将知行分作两件去做,以为必先知了然后能行”的知先行后说以及由此而造成的重知轻行、“徒悬空口耳讲说”的学风。
程朱理学包括陆九渊都主张“知先行后”,将知行分为两截,认为必先了解知然后才能实践行。王守仁提倡知行合一正是为了纠朱学之偏。
阳明先生的思想大致由三部分组成:
1、心外无物
这在哲学上属于本体论,构成了他对整个世界的基本看法,即世界观。
2、知行合一
在有了心外无物的世界观之后,阳明先生就需要依照其世界观来建立起自己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也就是说,要转向实践和行动。在此基础上,他进一步提出了知行合一说。
这改变了此前思想家们把知与行进行分割、区别的做法,认为知行本为一体,是相互包含的。更为重要的是,王阳明将知与行由简单的人的行为的两个部分,合一上升到一个本体概念。
也就是说,知行合一的本体不是手段性的东西,而是人的生命存在的本来样态和应然样态,这使得儒家的生命哲学在心的层面上得以展开。
3、致良知
知行合一强调知行是生命的本体,但并没有说清楚知什么、行什么的问题。所以,阳明先生在晚年明确提出知行的本体就是致良知。这使得知行合一的生命本体有了明确的内涵与方向。
Ⅲ 致良知知行合一最通俗的解释
知行合一意思:客体顺应主体,知是指良知,行是指人的实践,知与行的合一,既不是以知来吞并行,认为知便是行,也不是以行来吞并知,认为行便是知。原句出自于明朝思想家王守仁
致良知意思是:将良知推广扩充到事事物物。。原句出自于战国时期孟子的《孟子·尽心上》。
原文:
(1)明武宗正德三年(1508),王守仁首次提出知行合一说。所谓 “知行合一”,不是一般的认识和实践的关系。“知”,主要指人的道德意识和思想意念。“行”,主要指人的道德践履和实际行动。因此,知行关系,也就是指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践履的关系,也包括一些思想意念和实际行动的关系。
(2)致良知是中国明代王守仁的心学主旨。语出《孟子·尽心上》: 人之所不学而能者 ,其良能也 , 所不虑而知者 ,其良知也。
白话译文:人不经学习就能做的,那是良能;不经思考就能知道的,那是良知。
Ⅳ "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这句话的意思为:以知为指导的行才能行之有效,脱离知的行则是盲动。同样,以行验证的知才是真知灼见,脱离行的知则是空知。
出处:明·王守仁《传习录》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圣学只一个功夫,知行不可分作两事。
白话释义:以知为指导的行才能行之有效,脱离知的行则是盲动。同样,以行验证的知才是真知灼见,脱离行的知则是空知。圣人的学问只有一个功夫,知和行不可以分开看作两样事情。 人们通常用这两句话强调“知行合一”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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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背景:
弘治五年,王守仁第一次参加浙江乡试,与胡世宁、孙燧同榜中举,其后,学业大有长进。但他越来越喜欢谈论军事,并且很会射箭。然而,二十二岁时考进士不中,内阁首辅李东阳对其笑道:“你这次虽然不中状元,下一次科举必定会中状元,试一试为下一次科举作个状元赋。”
王守仁拿起笔就完成了,朝堂上的元老们都很惊奇他的天赋才能。嫉妒他的人就开始议论说,这个年轻人如状元及第,必然是目中无人。
王守仁二十五岁再次参考科举,再次落第。他的状元父亲开导他说,此次不中,下次努力就能中了,但他笑道:“你们以不登第为耻,我以不登第却为之懊恼为耻”。
明武宗正德元年(1506年)冬,宦官刘瑾擅政,并逮捕南京给事中御史戴铣等二十余人。王守仁上疏论救,而触怒刘瑾,被杖四十,谪贬至贵州龙场(贵阳西北七十里,修文县治)当龙场驿栈驿丞。同时,他的父亲王华也被赶出北京,调任南京吏部尚书。
路途中,王守仁被刘瑾派人追杀,伪造跳水自尽躲过一劫。逃过追杀的王守仁暗中到南京面见父亲王华,王华对他说:“既然朝廷委命于你,就有责任在身,你还是上任去吧。”随后他踏上路途,来到贵州龙场,“万山丛薄,苗、僚杂居”,龙场在当时还是未开化的地区。
王守仁没有气馁,根据风俗开化教导当地人,受到民众爱戴。在这个时期,他对《大学》的中心思想有了新的领悟。王守仁认识到“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误也”。他在这段时期写了“教条示龙场诸生”,史称龙场悟道。
嘉靖元年(1522年),父亲王华去世,王守仁回乡守制。嘉靖三年(1524年),他受邀在稷山书院讲学;嘉靖四年(1525年),又在绍兴创建阳明书院,其弟子亦开始讲学,传播“王学”。同年,原配夫人诸氏去世,王守仁续娶张氏,并于次年喜得一子。
嘉靖六年(1527年)九月,在赴广西平叛前夜,他在天泉桥留心学四句教法: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
文章赏析:
阐述了知行合一、心即理、心外无理、心外无物、意之所在即是物、格物是诚意的功夫等观点,强调圣人之学为身心之学,要领在于体悟实行,切不可把它当作纯知识,仅仅讲论于口耳之间。
中卷有书信八篇。回答了对于知行合一、格物说的问难之外,还谈了王学的根本内容、意义与创立王学的良苦用心;讲解致良知大意的同时,也精彩地解释了王学宗旨;回答了他们关于本体的质疑并且针对各人具体情况指点功夫切要。
阳明结合自己纯熟的修养功夫,提出本体功夫合一、满街都是圣人等观点,尤其引人注目的是四句教,它使王学体系齐备。
若要全面正确地把握王阳明"心外无理"及其他学说,深入地研究他的这些讨论是十分必要的。正因为人心的本质是理,并且人能自觉到这种道德意识,所以人不需通过外物去认识本心之理,外物之理只是人心的表现。格致的工夫不是去认识外物,而是去掉本心的私欲之蔽。
王阳明认为“格物”之“格”是“去其心之不正,以全其本体之正”。“意之本体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知”是人心本有的,不是认识了外物才有的。
这个知是“良知”。他说:“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
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是合心与理而为一者也。”在他看来,朱子的格物穷理说恰恰是析心与理为二的。由此可见,王阳明的“心即理”的命题主要是为其修养论服务的。致良知说是对陆九渊心即理思想的发展。王阳明的心即理的思想也有一般意义上的本体论的含义
朱子主张知先行后、行重知轻。王阳明提出的“知行合一”虽然继续了朱子重行的传统,但是批判了朱子割裂知行。王阳明主张知行合一乃是由心即理立基,批评朱子也是指出他根本上是析心与理为二。他说:“外心以求理,此知行之所以二也。
求理于吾心,此圣门知行合一之教。”“知行合一”的含意是说知行是一件事的两个方面。知是心之本体的良知;良知充塞流行、发而为客观具体的行动或事物,就是行。由这个认识出发,如果知而不行那只是不知。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行本是紧密相联的,因此有知行合一之说。
在当时社会上、在理学发展中的确有知而不行的情况存在。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对时弊有纠偏的意义。但是他强调知行合一说不是仅仅针对时弊提出的,它首先是要说明“知行之本体”。知行合一说强调道德意识本来就存在于人心中,这是道德的自觉性。
它也强调道德的实践性,认为道德方面的知不是关于对象的知识,而是道德的实现。知行合一也有一般认识论方面的意义,但它首先讲的是道德修养,对于后者长期以来学术界一直没有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