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上交所股票期权合约的履约是什么方式
中国上证50ETF股票期权于2015年2月9日正式上市交易,合约的履约方式为欧式期权(即合约到期日才能行权),合约到期前可以买卖合约。
㈡ 股票期权交易开立衍生品合约账户需要具备哪些开户条件
你好, 投资者应是具备从事股票期权交易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其中,自然人开户须是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投资者须以真实、合法的身份开户,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性,还应保证所提供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同时,投资者要参与股票期权交易,还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规定,满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准入条件,并经过期权经营机构适当性综合评估。
个人投资者参与股票期权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开户时托管在其委托的期权经营机构的证券市值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2)指定交易在证券公司6个月以上并具备融资融券业务参与资格或者具备6个月以上的金融期货交易经历;或者在期货公司开户6个月以上并具有金融期货交易经历;
(3)具备期权基础知识,通过上交所认可的相关测试;
(4)具有相应的上交所认可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
(5)具有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
(6)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交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权交易的情形;
(7)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普通机构投资者参与股票期权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开户时托管在其委托的期权经营机构的证券市值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3)相关业务人员具备期权基础知识,通过上交所认可的相关测试;
(4)相关业务人员具有相应的上交所认可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
(5)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交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权交易的情形;
(6)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㈢ 上交所股票期权合约的履约方式是什麽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15年2月9日上市交易上证50ETF期权合约品种,其履约方式即行权方式为到期日行权(欧式期权)。
㈣ 股票期权合约的交易单位
股票期权合约交易单位是指单张合约对应的标的证券(股票或ETF)的数量,不同标的交易单位可能不一样,目前上证50ETF期权的交易单位为1张(10000份),其他标的请以交易所公布为准。
㈤ 股票期权怎么交易 股票期权购买流程怎样的
股票期权的买卖交易流程如下:
买进一定敲定价格的看涨期权,在支付一笔很少权利金后,便可享有买入相关期货的权利。一旦价格果真上涨,便履行看涨期权,以低价获得期货多头,然后按上涨的价格水平高价卖出相关期货合约,获得差价利润,在弥补支付的权利金后还有盈利。
如果价格不但没有上涨,反而下跌,则可放弃或低价转让看涨期权,其最大损失为权利金 最大损失应为得到权利金-付出权利金差额。
看涨期权的买方之所以买入看涨期权,是因为通过对相关期货市场价格变动的分析,认定相关期货市场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可能性很大,所以,他买入看涨期权,支付一定数额的权利金。
一旦市场价格果真大幅度上涨,那么,他将会因低价买进期货而获取较大的利润,大于他买入期权所付的权利金数额,最终获利,他也可以在市场以更高的权利金价格卖出该期权合约,从而对冲获利。
如果看涨期权买方对相关期货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判断不准确,一方面,如果市场价格只有小幅度上涨,买方可履约或对冲,获取一点利润,弥补权利金支出的损失;另一方面,如果市场价格下跌,买方则不履约,其最大损失是支付的权利金数额。
(5)股票期权交易合约扩展阅读:
股票期权交易的注意事项:
做期权交易需签订期权合同,期权交易的合同通常包括交易的币种、数量、时间、交割方式(美式或欧式)、保险费率(期权价格)等内容。期权合同中规定的时间长短。签约日与到期履约日之间相隔时间越长,保险费相应越高。因为期限长,期权卖方风险就大,而买方选择的机会和余地就越多。
合约签订的第二天,买方需向卖方支付的保险费(1%-5%)。一经付清,便获期权。卖方在接受买方支付的保险费后,便要承担合约期间汇率波动的风险。期权合约的买方称为合同持有人,通常为厂商。期权合约的卖方称为合同签署人,通常是外汇银行。
不管将来的价格形势对买卖双方是否有利,都必须执行而期权交易可执行,也可以不执行,完全取决于执行日的资产实际价格对投资者是否有利。期货交易通过把价格固定下来,使价格波动的风险在买卖双方分担,但相对于期权交易,它的风险仍然较大。
期权交易合同相当于提供了一种保险,投资者可以从有利的价格波动中获利,但他在不利的价格波动中所承担的风险是有限的。期权投资者须预先付费,期权费相当于投资者付出的保险费,期权交易的参与者在期权交易中有四种基本参与者,卖方期权的购买者与卖出者,买方期权的购买者与卖出者。
㈥ 个股期权的合约条款
个股期权合约的条款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合约标的名称(代码)、期权类型、合约单位、到期月份、行权价格、行权价格间距、最后交易日、行权日、行权交割方式、交割日等
合约类型为认购期权或认沽期权。 (1) 认购期权 (Call Option) 认购期权买方有权利根据合约内容,在规定期限(如到期日),向期权卖方以协议价格(行权价)买入指定数量的标的证券(股票或 ETF);而认购期权卖方在被行权时,有义务按行权价卖出指定数量的标的证券。 (2) 认沽期权 (Put Option) 认沽期权买方有权根据合约内容,在规定期限(如到期日),向期权卖方以协议价格(行权价)卖出指定数量的标的证券(股票或 ETF);而认沽期权卖方在被行权时,有义务按行权价买入指定数量的标的证券。
合约单位指单张合约对应的标的证券(股票或 ETF)的数量。 股票期权合约单位如下:1)20元(含)以下 每张合约标的正股数为10000股 ;2)20元至100元(含)每张合约标的正股数为5000股; 3)100元以上每张合约标的正股数为1000 ;对于ETF期权合约单位为 10000。当标的证券发生权益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时,会对该证券作除权除息处理;此时期权合约需要作相应调整,调整后合约单位取其整数部分,对剩余尾数按除权除息日调整后参考权利金对权利方和义务方进行结算(义务方向权利方支付剩余尾数*调整后参考权利金*张数)。由于价格变动加挂新的合约以及挂牌新月份的合约,采用调整前的合约单位。
合约到期月份为当月与下月, 以及 3 月、6 月、9 月及 12月中连续两个季月(下季与隔季), 共4个月份合约,同时挂牌交易。
合约最后交易日设为每个合约到期月份的第四个星期三(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合约行权日同最后交易日(E日)。 行权交割为E+1日(对被行权者,E+1日可准备标的证券;对行权者,行权证券E+1日日终到账,T+2可卖出)
合约到期日同合约最后交易日。
履约方式为欧式。即期权合约的买方(权利方)在合约到期日才能按期权合约事先约定的履约价格提出行权
行权价格即期权的履约价格。对于认购期权,买入方有权利以行权价格从期权的卖出方买入标的证券。对于认沽期权,买入方有权利以行权价格卖出标的证券给卖出方
平值期权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根据靠档原则(按四舍五入,正中间往价格高靠),取挂牌前一交易日标的证券的收盘价最接近的那一档按行权价格间距确定的行权价格。但因合约调整而改变行权价时,调整后的行权价不靠档。
行权价格系列 对于同一标的证券在每一个到期月,设置多个仅行权价格不同,而其他要素完全相同的期权合约,这些合约的不同价格构成了一个行权价格系列。行权价格系列将至少包括1个平值(行权价格采用根据行权价格间距进行靠档后,可能是价外或价内)、1-2 个虚值、1-2个实值。
行权价格间距 采用分级靠档的方法,根据行权价的不同,设置不同的价格间距。行权价格相邻的合约间距按下设置:
1元或以下 0.05 | 1元至2元(含) 0.1 | 2元至5元(含) 0.2
5元至10元(含) 0.5 | 10元至20元(含) 1 | 20元至50元(含) 2
50元至 100元(含) 5 | 100元以上 10
合约交割 个股期权采用实物交割的方式,即在行权时,双方进行股票的交割。对于认购期权,权利方根据行权价将对应的资金交给义务方,义务方将股票交给权利方;对于认沽期权,权利方将股票交给义务方,义务方根据行权价将对应的资金交给权利方。 在出现特殊情况下,可能采用现金交割的方式。
㈦ 股票期权的合约交易是t+0吗
T+0到账意思是当天卖出货物收到的货款当天到账。
㈧ 什么是股票期权交易
期权是交易双方关于未来买卖权利达成的合约。
就个股期权来说,期权的买方(权利方)通过向卖方(义务方)支付一定的费用(权利金),获得一种权利,即有权在约定的时间以约定的价格向期权卖方买入或卖出约定数量的特定股票或ETF。
当然,买方(权利方)也可以选择放弃行使权利。
如果买方决定行使权利,卖方就有义务配合。
㈨ 股票期权合约的运作方式是什么
一、加挂股票期权合约的条件它分为三种情况,即波动加挂、调整加挂、到期加挂。二、合约标除权除息的时候,如何调整股票期权合约当合约标发生分红、份额拆分、合并等情况的时候,会对该合约标作相应的调整。合约调整日是合约标的除权除息日,调整的是行权价格、合约单位、合约交易代码和合约简称。三、期权合约被摘牌的条件(1)期权合约在到期的时候会自动摘牌;(2)若调整过的期权合约,在当天没有哦持仓;(3)合约标被调,对应的期权合约无持仓;(4)合约品种发生终止或者是暂停上市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