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股票价格是怎么确定的
目前,我国的股票发行价格多采用两种方式:一是固定价格方式,即在发行前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根据市盈率法来确定新股发行价格:新股发行价=每股税后利润×发行市盈率。二是区间寻价方式,又叫“竞价发行”方式。即确定新股发行的价格上限和下限,在发行时根据集合竞价的原则,以满足最大成交量的价格作为确定的发行价。这种发行方式,多在增发新股时使用。
新股的发行价主要取决于每股税后利润和发行市盈率这两个因素。目前,我国股票的发行市盈率一般在13至15倍之间。
总的来说,经营业绩好、行业前景佳、发展潜力大的公司,其每股税后利润多,发行市盈率高,发行价格也高,从而能募集到更多的资金;反之,则发行价格低,募集资金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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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股票交易买入价和成交价为什么不一样
当时委托的价格比方说是10元,而且,当时的卖1是10.01,买1是10.00你委托是10.00的话,就会等候成交!而,当你委托的单送上去后,如果马上有一张大单委托9.9卖出的话,而且,其的量足够把9.9上方委托买入的单全部吃掉的话,则这一笔的成交价则是9.9,如果只有办法吃到9.95的话,那成交价则为9.95元!
当你买入股票时申报委托价格,实际成交价格却低于你买入时申报价格,原因就是,当时卖盘总量大于当前买盘价格总量,且当前卖盘价格低于你当前买盘申报价格。
当你卖出股票时申报委托价格,实际成交价格却高于你卖出入时申报价格,原因就是,当时买盘总量大于当前卖出盘价格总量,且当前买盘价格高于你当前卖盘申报价格
❸ 股票里的买卖价必须对应上才能成交吗,还是你买的价格与当前股票价格一样才能成交
沪深股市股票交易竞价原则为:价格优先、时间优先。价格较高的买进委托优先于价格较低买进委托,价格较低卖出委托优先于较高的卖出委托;同价位委托,则按时间顺序优先。
股票公式专家团为你解答,希望能帮到你,祝投资顺利。
❹ 股票价格与成交价格
是这样吗?注意我是假设。
——是的。很正确。
那么这些重大事件也就成了影响股价的因素了?
——是的。很正确。
其实你想问什么?
“在原来我的理解中,股票价格不是成交价格,它直接受各种因素影响而波动变化。”
——你的理解的那个“价格”,正确的讲法是【价值】。
——价格就是交易中形成的价钱那个数字;价值可以是数字化的价格,也可以是一些定性的评估。
——价值决定价格,但价值只是决定价格的其中一个因素;价格还受供求、是否垄断、管制、突发性因素等因素相互作用形成。
❺ 股票市场的股价是如何定价的
《保荐与承销》规定,股份公司发行定价由主承销商对投资机构进行初步询价,然后确认询价区间,最终以主承销商与上市公司协商定价或累积投标询价方式决定最终发行价格。
股票市场作为一个虚拟资本市场,其交易的目的并不在于获取使用价值,而是为了获得股票的未来收益权,即买股票是为了获取资本的增值。在一个买卖双方信息对等的市场,卖者为什么愿意卖出?排除诸如股票持有者急需用钱等特殊原因外,主要有两种可能,一是股票买卖双方对股票价值的分析出现了差异,二是买卖双方对股票价格的分析出现了差异;前一种可能是由于股票价值分析的复杂性所决定的,后一种可能是在对股票价格形成机制分析基础上得出的结论。
股票价格波动的基础是股票交易价值,即股票价格是围绕股票价值与常态泡沫之和波动的,常态泡沫是虚拟资本的伴生物,是虚拟资本不同于实物资本的运行特点和运动轨迹的必然产物。因此,股票市场存在泡沫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不能因为股市存在泡沫而否定股市的正常运行,相反,常态泡沫的存在还有利于提高市场活跃度,有利于股市筹资功能、价值发现功能以及投资者赚钱功能的实现。
1。每股净值。即会计报表上的资本净值除以发行股数。即为每股净值!
2。股票面值。即股票发行公司发行时。印在股票上票面金额。
3。股票市价。即股票在市场上交易。根据买卖成交所决定的价格!
❻ 股票的交易价格是如何算出来的
1、如果股民A的52元的买单先于股民B的卖单挂出,则当B挂单时,立刻有100股以52元成交,其余900股以46元的价格挂在卖盘上,此时的最新价格就是52元。
2、如果股民B的46元卖单先于A挂出,则当A挂单买入时,立刻以46元的价格成交100股,此时最新价就是46元,而B的其余900股以46元的卖价挂在盘面上。
3、如果A和B同时挂单(在交易服务器内记录为同一时间段,通常以1/100秒或1/1000秒为一个记录时间段),则有100股以(52+46)/2=49元(二者的均价)成交,其余的以46元的价格挂在卖盘上。
4、如果A和B的成交均价不是一个合理的价格,比如A挂52.15买入,B挂52.14卖出,成交均价就是52.145元,但股价最小单位为分(0.01元),则以最接近上一成交价的价位成交。
例如,如果上一成交价为52.16,则以52.15成交;如果上一成交价为52.13,则以52.14成交。
❼ 交易中的股票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一个极端情况:假如一只在正常交易的股票昨日收盘10元,今日刚完成的一笔成交价格也是10元,那么现在股价就应该是10元(对吗?即时的股价是看最近一笔成交价格是吗?跟所挂的买单卖单无关是吗?)
是的!
然后突然所有的卖单都撤掉了,随后买单封至涨停价11元,但没有任何成交,最近一笔交易价格还是10元。那么现在该股票的价格是10元还是11元?如果这个情况(无成交)持续直至收盘,那收盘价格是10元还是11元?该股票今日算不算涨停?明天的涨停价回事12.1(11*110%)元吗?
现在的价格是10元。该股票没有涨停。明天涨停价是11元
❽ 股票交易系统是怎么计算股票价格的
不是太清楚,配资也是有一定的风险,可以多了解一些对比一下9687
❾ 每日股票交易价格如何确定
9:30看盘后的变动是由买盘、外盘推动的,就像卖白菜一样。
但开盘价则是由囤积白菜的业主(或菜贩子)决定的。
上交所、深交所定在上午9:15到9:25,大量买或卖某种股票的信息都输入到电脑内,但此时电脑只接受信息,不撮合信息。在正式开市前的一瞬间(9:30)电脑开始工作,十几秒后,电脑撮合定价,按成交量最大的首先确定的价格产生了这种股票当日的开盘价,并及时反映到屏幕上,这种方式就叫集合竞价(下午开市没有集合竞价)。
集合竟价的基本过程
设股票G在开盘前分别有5笔买入委托和6笔卖出委托,根据价格优先的原则,按买入价格由高至低和卖出价格由低至高的顺序将其分别排列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1 3.80 2 1 3.52 5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按不高於申买价和不低於申卖价的原则,首先可成交第一笔,即3.80元买入委托和3.52元的卖出委托,若要同时符合申买者和申卖者的意愿,其成交价格必须是在3.52元与3.80元之间,但具体价格要视以后的成交情况而定。这对委托成交后其它的委托排序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1 1 3.52 3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在第一次成交中,由于卖出委托的数量多于买入委托,按交易规则,序号1的买入委托2手全部成交,序号1的卖出委托还賸余3手。
第二笔成交情况:序号2的买入委托价格为不高于3.76元,数量为6手。在卖出委托中,序号1—3的委托的数量正好为6手,其价格意愿也符合要求,正好成交,其成交价格在3.60元—3.76元的范围内,成交数量为6手。应注意的是,第二笔成交价格的范围是在第一笔成交价格的范围之内,且区间要小一些。第二笔成交后剩下的委托情况为: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3 3.65 4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第三笔成交情况:序号3的买入委托其价格要求不超过3.65元,而卖出委托序号4的委托价格符合要求,这样序号3的买入委托与序号4的卖出委托就正好配对成交,其价格为3.65元,因卖出委托数量大于买入委托,故序号4的卖出委托仅只成交了4手。第三笔成交后的委托情况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4 3.60 7 4 3.65 2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完成以上三笔委托后,因最高买入价为3.60元,而最低卖出价为3.65,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再没有相交部分,所以这一次的集合竞价就已完成,最后一笔的成交价就为集合竟价的平均价格。剩下的其他委托将自动进入开盘后的连续竟价。
在以上过程中,通过一次次配对,成交的价格范围逐渐缩小,而成交的数量逐渐增大,直到最后确定一个具体的成交价格,并使成交量达到最大。在最后一笔配对中,如果买入价和卖出价不相等,其成交价就取两者的平均。
在这次的集合竟价中,三笔委托共成交了12手,成交价格为3.65元,按照规定,所有这次成交的委托无论是买入还是卖出,其成交价都定为3.65元,交易所发布的股票G的开盘价就为3.65元,成交量12手。
当股票的申买价低而申卖价高而导致没有股票成交时,上海股市就将其开盘价空缺,将连续竞价后产生的第一笔价格作为开盘价。而深圳股市对此却另有规定:
若最高申买价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卖价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就选取该价格为开盘价;若最低申买价不高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最高申卖价不低于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则选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为今日的开盘价。
所谓连续竞价,即是指对申报的每一笔买卖委托,由电脑交易系统按照以下两种情况产生成交价: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正常交易时间即每周1~5上午9时30分 ~11时30分,下午1-3时,深圳的9:30-11:30,下午13:00-14.57采取连续竞价方式,接受申报进行撮合。
1. 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相同,则该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2. 买入申报高于卖出申报时,或卖出申报低于买入申报时,申报在先的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集合竞价结束、交易时间开始时(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即进入连续竞价,直至收市。连续竞价期间每一笔买卖委托进入电脑自动撮合系统后,当即判断并进行不同的处理,能成交者予以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机会成交,部分成交者则让剩余部分继续等待。按照我国目前的有关规定,在无撤单的情况下,委托当日有效。若遇到股票停牌,停牌期间的委托无效。
1、时间优先原则 申买价高于即时揭示最低卖价,以最低申卖价成交;申卖价低于最高申买价,以最高申买价成交。两个委托如果不能全部成交,剩余的继续留在单上,等待下次成交。
2、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两个原则 打个比方现在挂在上面的最高买价是9.96 最低卖价是9.98,在这个时候同时出现了一个愿意出10元买的,和一个愿意出9.90元卖的两个新下单者,根据价格优先原则就会优先让他们撮合成交,成交价就是9.90加10元再除2,也就是平均价9.95了。
❿ 股票的交易价格是如何决定的
14:09时属于连续竟价成交方式。连续竟价的成交方式与集合竟价有很大的区别,它是在买入的最高价与卖出的最低价的委托中一对一对地成交,其成交价为申买与申卖的平均价。现仍以股票G为例,某一
时刻委托报价的排序情况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1 3.80 2 1 3.52 5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委托买入的最高价为序号1的3.80元,卖出最低价为序车1的3.52元,这一对优先
成交,其价格为两者的平均(3.80+3.52)/2,故产生的价格为3.66元,成交数量只
有2手。交易所发布的即时行情为:成交价3.66元,数量2手。这一笔成交后剩余的委托
报价排序情况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1 3.52 3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第二笔,序号1的卖出价为3.52元,序号2的买入价为3.76元,这一对可以成交,成交价格为两者的平均值,价格为3.64元,数量为3手。该次成交后的委托情况为: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2 3.76 3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第三笔,序号2的卖出委托与序号2的买入委托可以成交,成交均价为3.67元,成交量1手。成交后剩下的委托情况如下:
序号 委托买入价 数量(手) 序号 委托卖出价 数量(手)
2 3.76 2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以后的成交情况为:序号2的买入委托与序号3的卖出委托这一对成交,成交价为3.68元,成交量为2手;序号3的买入委托与序号4的卖出委托这一对成交,成交价为3.65元,成交量为4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