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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股票交易所规模

发布时间: 2021-08-27 12:19:49

① 台湾证券交易所的买卖市场

台湾店头市场(ROSE)即台湾证券柜台买卖市场(OTC),也称台湾“二板市场”,因长期承担辅助上柜股票转为上市股票的任务,被视作台湾上市股票的“预备市场”。台湾证券交易所成立之前店头市场曾经盛行,证交所成立的同时被关闭,但1988年又重新成立股票店头市场,目的是为公开发行但尚未上市的公司开拓股票流通渠道。 1994年成立台湾证券柜台买卖中心(OTC),旨在为中小企业融资的台湾二板市场遂告成立。2000年5月台湾参考美国的纳斯达克(NASDAQ)市场将柜台买卖中心更名为“台斯达克”(TAISDAQ),成为台湾中小科技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的主要平台,以及创业投资退出的主要渠道。值得一提的是,当年台湾还实施了柜台第二类股票制度,即“台湾创新成长企业类股” (TIGER, Taiwan Innovative Growing Enterpreneurs),目的是形成一个新的台湾创新企业市场,为条件不够但又成长看好的高科技中小企业的提供筹资渠道,被称为第二类股票交易市场,与 TAISDAQ并为台湾二板市场。但因制度限制严格,而企业发展、尤其是高科技企业成长风险又不断增大,导致绩效不佳,最终命运像日本的新兴市场与德国的高科技股票市场一样,在2004年被废止。

② 中国大陆目前有几个证券交易所

目前,大陆有两家证券交易所,即1990年12月设立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和1991年7月设立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在我国有四个: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台湾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证券交易所有公司制的营利性法人和会员制的非营利性法人,我国的证券交易所属于后一种。


(2)台湾股票交易所规模扩展阅读:

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于1990年11月26日,同年12月19日开业,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归属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秉承“法制、监管、自律、规范”的八字方针,上海证券交易所致力于创造透明、开放、安全、高效的市场环境,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其主要职能包括: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组织、监督证券交易;对会员、上市公司进行监管;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

③ 台湾证券交易所的OTC现状

台湾的柜头市场有些不同于美国NASDAQ及欧洲的第二板市场。按产业领域来分析,美、欧第二板市场的公司主要是高科技电子、互联网网站类公司,而台湾柜头市场的情况是:截止到1998年11月,在台湾OTC市场的上柜公司总数为157家。其中,资讯电子业上柜公司58家,占40%的比重;证券类上柜公司 17家,占11%的比重;机械电器类上柜公司18家,占12%的比重;钢铁业9家,占6%的比重;金融保险类7家,占4%的比重。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台湾OTC市场上并不只是资讯电子类高科技公司,还包括证券、机电、钢铁、保险、营建、运输、化学等多达16类行业公司。但其中高科技类公司比重较大,在上柜市场上仍起到重要的作用。

④ 台湾股市有多少支股票

台湾股市有812支股票。
台湾股市简介:
台湾证券市场最早起源于1949年的店头市场。1962年2月台湾证券交易所正式成立,柜台交易中心开设集中市场(主板市场),1989年12月成立柜台交易市场(二板市场)。而兴柜股票市场的设立标志着台湾三板市场的形成,从此台湾证券交易所形成兴柜股市、上柜股市与集中市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为小型、中型与大型企业提供不同的股票交易场所和融资渠道。兴柜股票市场的发行者必须是已经申请上市上柜但未正式上市上柜的、还处于辅导期的股份公司。兴柜市场类似于大陆A股的新三板市场。
台湾股市产业结构较为完整,其中以电子通讯业、能源石化塑料、工业制造业、金融业等四大产业的市值最高,占总市值比例约为50%、13%、12%、11%。
台湾证券交易所是目前台湾地区规模最大、层次最高的交易所。自1962年正式开业起到目前为止,它一直是台湾地区唯一的证券集中交易场所,主要业务是提供场地设备及服务,供证券商竞争买卖上市证券,为其办理成交、清算及交割事宜。台湾证券交易所自设立之日起即为公司制,采取典型的竞价制度,并由最初的人工结算交割发展为电子交易。

⑤ 台湾证券交易所概述

台湾交易所简介

台湾证券交易所网址
http://www.tse.com.tw/

台湾证券交易所(英文Taiwan Stock Exchange Corporation,TSEC)是主掌台湾股票市场-加权指数交易市场的商业机构。1961年11月台湾证券交易所正式被批准成立,1962年2月起正式对外营业。台湾证券交易所的最高决策机构为股东大会,下设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从中推举产生5名常务董事,一名董事长。实际位置位於中华民国台湾台北市博爱路17号。

台湾证券交易所自成立起,即采用股份有限制的官民合资的公司组织,拥有台币资本1.2亿元,由45家公营和民营事业投资组成,其中公营事业及银行占39%,民营事业股占61%,其股东全部为法人,无自然人参与。台湾证交所的交易类型除了常规的次日交割、指定日交割以外,从1974年正式开办证券信用交易的融资业务。

⑥ 股票市场的市场规模

地区 股市 市值(百万美金) 总股份周转(百万美金) 非洲 南非证券交易所 690,797.5 210,180.8 美洲 纳斯达克 2,847,535.2 19,343,868.3 美洲 巴西圣保罗证交所 1,032,518.4 361,959.0 美洲 多伦多证券交易所 1,432,877.0 798,193.1 美洲 纽约证券交易所 10,842,001.9 12,158,620.6 亚洲 澳洲稳定证交所 1,066,513.2 560,912.8 亚洲 孟买证券交易所 1,082,572.0 171,176.2 亚洲 香港交易所 1,945,517.7 970,227.6 亚洲 台湾证券交易所 亚洲 韩国交易所 727,125.3 1,050,473.8 亚洲 印度国家证券交易所 1,019,109.0 506,652.3 亚洲 上海证券交易所 2,142,756.8 3,315,768.5 亚洲 深圳证券交易所 596,320.2 1,701,256.8 亚洲 东京证券交易所 3,478,602.5 2,675,983.3 欧洲 泛欧交易所 2,605,097.6 1,195,962.2 欧洲 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 1,204,292.0 1,589,736.7 欧洲 伦敦证券交易所 2,560,491.1 2,321,518.5 欧洲 西班牙证交所 1,178,525.6 1,040,751.1 欧洲 意大利布罗萨证交所 636,674.8 565,759.3 欧洲 OMX证交所 781,146.3 503,049.9 欧洲 瑞士证券交易所 992,356.4 520,867.5

⑦ 台湾上柜、兴柜市场究竟是怎样的场外交易市场

股票交易有分上市柜,但是上市柜到底有何差别呢?

在台湾的股票市场除了大家所常听闻的集中市场与店头市场外,还有兴柜市场与未上市交易市场。在集中市场进行交易的被称为上市股票;在店头市场进行交易的称为上柜股票;而在兴柜市场与未上市市场交易的股票,都称为未上市股票。

上市股票

指已经公开发行,并於集中市场以开挂牌买卖的股票,公司申请上市须符合以下条件
设立年限:设立达三个会计年度(成立三年以上)
资本额:实收资本额达新台币六亿元以上者
申请股票上市之发行公司,经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出具其系属科技事业之明确意见书,实收资本额达新台币三亿元以上
获利能力∶最近一年内不能有亏损,且符合底下其中之一的条件
最近二个会计年度营业利益及税前纯益占年度决算之财务报告所列示股本比率,均达百分之六以上者,或最近二个会计年度平均达百分之六以上,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之获利能力较前一会计年度为佳者。
最近五个会计年度营业利益及税前纯益占年度决算之财务报告所列示股本比率,均达百分之三以上者。
股权分散:记名股东人数在一千人以上,其中持有股份一千股至五万股之股东人数不少於五百人,且其所持股份合计占发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二十以上或满一千万股者。

其他有关持股规定参考 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有价证券上市审查准则
第4条 申请股票上市之发行公司条件

上柜股票

指已经公开发行,并於店头市场以开挂牌买卖的股票,公司申请上柜须符合以下条件
设立年限:依公司法设立登记满二个完整会计年度
资本额:实收资本额在新台币五千万元以上者
获利能力∶须符合下列任一条件者
财务报表之税前纯益占财务报告所列示股本之比率最近年度达百分之四以上,且其最近一会计年度决算无累积亏损者;
或最近二年度均达百分之三以上者;
或最近二年度平均达百分之三以上,且最近一年度之获利能力较前一年度为佳者。
股权分散:持有股份一千股至五万股之记名股东人数不少於三百人,且其所持股份总额合计占发行股份总额百分之十以上或逾五百万股。

其他有关持股规定参考 财团法人中华民国证券柜台买卖中心证券商营业处所买卖有价证券审查准则
第3条 申请股票在柜台买卖之公开发行公司条件

因此上市公司在设立时间、资本额、获利能力三方面的资格,皆远比上柜公司严格。

依据证券交易法第36条规定,上市公司需公布其财务报表。
年度财务报告,应於每营业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公告并向主管机关申报,经会计师查核签证、董事会通过及监察人承认之财务报告。
半年报系於每半年营业年度终了后2个月内公告,并申报经会计师查核签证、董事会通过及监察人承认之财务报告。
第1季及第3季财务报告系於每营业年度第1 季及第3季终了后1个月内公告,并申报经会计师核阅之财务报告。
个别月份之财务报表,采自愿公告制。(一般公司大多会自行公布每个月的财务报表,以让投资人明白公司运作状况。)
财务报表与公开资讯详见:台湾证券交易所 & 证券柜台买卖中心 公开资讯观测站

上市公司的股票,均在集中交易市场买卖,由台湾证券交易所运筹帷握,而且已有数十年的历史,其公信力早已为广大的投资人所接受;上柜公司由早年的店头交易进展至目前的柜台买卖,在历史、规模、公信力等各方面均不如集中市场。因此,一般公司均以上柜为第一阶段的目标,第二阶段才是上市。但也有直接上市的股票。

一般投资人应优先选择在集中交易市场买卖的上市公司股票,或在柜台交易中心买卖的上柜股票。至於未上市公司的股票,并不在法律的保障范围内,也没有证交所、柜买中心等单位维持市场秩序,股价涨跌幅度较大,公司起起落落也较为频繁,公司财务报表也未必公开,因此还是少碰为妙。

兴柜市场

本国发行人符合下列条件者得申请其股票登录为柜台买卖
为公开发行公司。
已与证券商签订辅导契约。
经二家以上辅导推荐证券商书面推荐,惟应指定其中一家证券商系主办辅导推荐证券商,余系协办辅导推荐证券商,并由主办辅导推荐证券商检送最近一个月对该公司之「财务业务重大事件检查表」

财团法人中华民国证券柜台买卖中心证券商营业处所买卖兴柜股票审查准则
第六条 兴柜股票发行人申请条件

目前法令规定,自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起,为使公开发行公司得预先熟悉证券市场相关规范及其运作,及透过价格发现,以协助公开发行公司与承销商议定市场接受度较高的承销价,并有效降低盘商非法仲介该等股票的机会。

申请上市、上柜的股票,除了公营事业、证券业与店头市场二类股票外,都应先在兴柜股票市场交易满六个月。但满六个月不代表一定可以上市柜,必须等到符合上市柜标准后(设立年限、获利能力、股权分散等等条件)才能申请上市柜。因此,兴柜不等於上柜。

发行股票的目的

股票上市(柜)对公司的利益
便利筹措长期资金,加速企业成长。
提高公司声誉,带动业绩成长。
促进内部管理健全,增加经营绩效。
易获国内外各界之支持。
透过市场分散股份,以达利润分享之均富目的。

股票上市(柜)对股东的利益
易於流通及变现。
得为融资融券或金融机构贷款之担保。
透过各方资料提供,了解公司财务业务动态。
经由上市,公司能取得资金作为下一步发展之动力来源,股东亦可分享此一成长收益。

股票上柜与上市申请条件比较表
柜台买卖市场与集中市场股票买卖制度比较表
(资料来源:证券柜台买卖中心)

停止买卖或终止上市

上市公司被处以变更交易方法、停止买卖及终止上市之规定,参考「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细则」第49条至第51-3条。

上市公司主动申请终止上市之规定,参考「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申请有价证券终止上市处理程序」。

注意股票

台湾证券交易所於有价证券集中交易市场每日收盘后,即分析股票、受益凭证、转换公司债、附认股权公司债、附认股权特别股、存托凭证及认购 (售) 权证等有价证券之交易,发现有异常情形达一定标准时,为提醒投资人注意,即於市场公告该证券名称及其交易资讯之内容 (涨跌幅度、成交量、周转率、集中度、本益比、股价净值比、券资比等)。

简单的说,就是最近交易状况跟以往不太相同的股票!

处置股票

有价证券之交易,连续五个营业日或最近十个营业日内有六个营业日或最近三十个营业日内有十二个营业日经公布为注意股票者,自次一营业日起五个营业日内,对该证券采行处置措施。
(一)该有价证券以人工管制之撮合终端机执行撮合作业(约每五分钟或每十分钟撮合一次,全额交割股票约每十分钟撮合一次)。
(二)通知各证券经纪商於受托买卖交易异常之有价证券时,对委托买卖数量较大之委托人,应收取一定比例或全部之买进价金或卖出之证券。
(三)限制各证券商申报买进或卖出该有价证券之金额。
(四)报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停止该有价证券一定期间之买卖。

⑧ 台湾有没有证券交易所

有的。
台湾证券交易所是主掌台湾股票市场的商业机构。1961年10月23日台湾证券交易所正式被批准成立,1962年2月9日起正式对外营业。在成立初期,证交所的办公场所是向民间企业承租而来,当上市公司数目逐渐增加之后(尤其在1980年代后期尤其激增),交易场所开始不敷使用,使得台证所被迫在台北市区各地分散办公。这个问题在2005年迁入台北101后才获解决。台湾证券交易所的最高决策机构为股东大会,下设董事会,由13名董事组成,从中推举产生5名常务董事,一名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