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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

发布时间: 2021-09-03 20:41:56

Ⅰ 股票交易的规则及时间

规则:申报金额:不得高于或低于涨跌幅限制。
时间:股票交易日都是在周一到周五这段期间。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都是休市的。9:15-9:25是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11:30是前市,连续竞价时间;13:00-15:00是后市,连续竞价时间。其中14:57-15:00是收盘集合竞价时间。至于大宗交易时间,是15:00-15:30。
拓展资料
股票交易是股票的买卖。股票交易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股票,称为场内交易;另一种是不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股票,称为场外交易。大部分股票都是在证券交易所内买卖,场外交易只是以美国比较完善,其它国家要么没有、要么是处于萌芽阶段,股票交易(场内交易)的主要过程有:
(1)开设帐户,顾客要买卖股票,应首先找经纪人公司开设帐户。
(2)传递指令,开设帐户后,顾客就可以通过他的经纪人买卖股票。每次买卖股票,顾客都要给经纪人公司买卖指令,该公司将顾客指令迅速传递给它在交易所里的经纪人,由经纪人执行。
(3)成交过程,交易所里的经纪人一接到指令,就迅速到买卖这种股票的交易站(在交易厅内,去执行命令。
(4)交割,买卖股票成交后,买主付出现金取得股票,卖主交出股票取得现金。交割手续有的是成交后进行,有的则在一定时间内,如几天至几十天完成,通过清算公司办理。
(5)过户,交割完毕后,新股东应到他持有股票的发行公司办理过户手续,即在该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他自己的名字及持有股份数等。完成这个步骤,股票交易即算最终完成。
交易场所
证券交易所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经政府证券主管机关批准设立的集中进行证券交易的有形场所。在中国内地有两个: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分为公司制和会员制两种。这两种证券交易所均可以是政府或公共团体出资经营的(称为公营制证券交易所),也可以是私人出资经营的(称为民营制证券交易所),还可以是政府与私人共同出资经营的(称为公私合营的证券交易所)。

Ⅱ 中外股票交易规则区别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纽约证券交易所为例

国内股市交易规则(深沪两市):

1、交易原则: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2、成交顺序:较高买进委托优先于较低买进委托;较低卖出委托优先于较高卖出委托;同价位委托,按委托顺序成交。

3、交易品种:A股、B股、国债现货、企业债券、国债回购、基金

4、报价单位:A股、B股以股东为报价单位,基金以基金单位为报价单位,债券以“100元面额”为报价单位;国债回购以“资金年收益率”为报价单位。

5、价格变化档位:A股、债券、基金为0.01元;深市B股为0.01港元,国债回购为0.01%;沪市A股、债券、基金为0.01元,B股为0.002美元。

6、委托买卖单位与零股交易:A股、B股、基金的委托买单位为“股”(基金按“基金单位”),但为了提高交易系统的效率,必以100股(沪市B股为1000股)或基整数倍进行委托买卖。如有低于100股(或B股1000股)的零股需要交易,必须一次性委托卖出。同时,也不能委托买进零股,债券、可转换债券的委托单位为1000元面值(手)。

7、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法定公众假期除外。

8、竞 价:集合竞价:上午9:15-9:25,下午2:57-3:00;

9、连续竞价:上午9:30-11:30 下午1:00-2:57;

10、开市 价:某只证券当日第一笔成交价(第一笔成交价有可能在连续竞价中产生);

11、收市 价:深市为有成交的最后一分钟内所有成交价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沪市为当日最后一笔成交价为收市价。

12、涨跌幅限制:自1996年12月16日起,证券交易所对交易的股票(含A股、B股)、基金类证券实行交易价格涨跌幅限制。在一个交易日内,除上市首日证券外,每只证券的交易幅度不得超过10%,实施特别处理的股票(ST股票)涨跌幅度限制为5%
美股
一、交易代码
交易代码则为上市公司英文缩写,例如:微软(microsoft)的股票交易代码为msft。
二、交易单位
交易单位没有限制,以1股为单位。
三、涨跌幅度
无涨跌幅度限制,原有股价涨跌单位为1/16美元,现今多改为小数点制(最低为1美分)。
四、开户手续
买卖美国股票只需要开立一个证券户头,此证券户头同时拥有银行户头的功能,若您将钱存进此户头但未购买股票,券商会付给您利息,但要扣10%的税,如果想免税可选择自动转存短期基金,由券商代为操作获利。
五、交易手续费
买卖美国股票的手续费,不以“交易金额”的比率计算,而以“交易笔数”为基准,而且因券商的不同而有异。例如:在知名网络券商e*trade开户交易,每笔交易手续费为14.99~19.99美元,若在拥有中文网站并有中文客户服务的嘉信理财charles schwab交易,每笔手续费为29.95美元。
此外,还有一种收费模式是以“交易数量”为基础进行计算的,不同券商的收费标准也有区别。例如知名美国网络券商盈透证券的交易费按照每股0.005美元收取,所以当投资者在一笔交易中买卖1000股时,盈透证券收费0.005×1000=5美元。

Ⅲ 股票交易规则是什么

在A股市场上,股票买卖遵循以下的交易规则:

1、T+1交易方式,即当天买入的股票,需要下一个交易日卖出。

2、买入最小单位为1手,即100股,且必须每次买入的数量必须是100股的整数倍,卖出可以不整100股卖出,但是不足100股的部分,必须一次性卖出。

3、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即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

除此之外,在a股市场上,投资者只能进行做多操作,不能进行做空操作;其委托交易时,其委托价格必须在个股的当天涨跌幅限制内,否则无效;委托单在当日的交易时间内有效,收盘之后,其委托单无效。

涨跌幅限制

新股上市及重组成功上市股票首日无涨跌幅限制,一般情况下涨跌幅限制为前一交易日收市价上下10%,即一个交易日最大振幅为20%。

ST股票及*ST股票涨跌幅限制为前一交易日收市价上下5%,即一个交易日最大振幅为10%。股票涨(跌)幅价格=股票前一日收盘价格×10%(或5%)。

权证涨跌幅限制权证涨(跌)幅价格=标的证券前日涨(跌)幅价格×125%×行权比例。

Ⅳ 股票交易规则

一、股票交易时间

目前,A股市场交易时间为非法定节假日的周一到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所有节假日或者周末,A股都会休市。

二、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

股票买卖按照价格有限、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上午9:15—9:25进行集合竞价,这个时间段可以开始报价,9:20前的报价可以撤销,9:20后的报价不能撤销,系统收集所有人的买卖报价后,统一按照价格和时间原则集中撮合,成交额最大的交易,对应价格即为开盘价。

9:30—11:30,13:00—15:00为连续竞价时间,系统对有效委托进行逐笔处理,遵循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原则。

三、股票交易单位

股票交易单位为“股”,平时看到的股价就是每股价格,买股票至少要买1手或其整数倍,1手=100股。如果申购新股,至少要申购1000股。卖出股票则没有太多限制,最低1股也能卖出。

四、股价每日波动

每个交易日,单只普通股票(除上市首日、复牌等特殊情况)的股价较上一交易日收盘价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ST开头的股票,涨跌幅不得超过5%;新股上市首日,最高涨幅限制为44%。

(4)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扩展阅读:

一、股票交易是股票的买卖。股票交易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股票,称为场内交易;另一种是不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股票,称为场外交易。

二、股票分析数据

1、技术分析

技术分析是以预测市场价格变化的未来趋势为目的,通过分析历史图表对市场价格的运动进行分析的一种方法。股票技术分析是证券投资市场中普遍应用的一种分析方法。

2、基本分析

基本分析法通过对决定股票内在价值和影响股票价格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状况、公司经营状况等进行分析,评估股票的投资价值和合理价值,与股票市场价进行比较,相应形成买卖的建议。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股票交易规则

Ⅳ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

你好请问一下我有一个上海豫园商场股份有限公司1987发行卡股,股东100元

Ⅵ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买卖无涨跌幅限制的证券!

后者

Ⅶ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若干条款

各市场参与者:
为配合退市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若干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第3.4.13条删除ST、*ST股票涨跌幅限制的规定,并增加退市后重新上市的股票为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的情形之一。
该条修改为:“本所对股票、基金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0%。
股票、基金涨跌幅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跌幅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幅比例)。
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
(一)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封闭式基金;
(二)增发上市的股票;
(三)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股票;
(四)退市后重新上市的股票;
(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证监会批准,本所可以调整证券的涨跌幅比例。”
二、删除第4.2.3条。
三、第5.4.2条中异常波动指标计算修改为自公告之日起重新计算,并删除ST股票和*ST股票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的有关规定。
该条修改为:“股票、封闭式基金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异常波动,本所分别公告该股票、封闭式基金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五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
(一)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的;
(二)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均换手率与前五个交易日的日均换手率的比值达到30倍,并且该股票、封闭式基金连续三个交易日内的累计换手率达到20%的;
(三)本所或证监会认定属于异常波动的其他情形。
异常波动指标自公告之日起重新计算。
对3.4.13规定的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封闭式基金不纳入异常波动指标的计算。
经证监会批准,本所可以调整涨跌幅偏离值的累计比例。”
四、第11.1条修改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债券、债券回购、权证等品种、风险警示股票、退市整理股票的其他交易事项,由本所另行规定。”
五、第11.4条增加两项释义为:“(十)风险警示股票:指按照本所《股票上市规则》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
(十一)退市整理股票:指被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但处于退市整理期尚未摘牌的股票。”
上述修订自2013年1月1日起生效,修订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详见本所网站。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增加第四章第五节“指数熔断”的通知
上证发〔2015〕94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防范市场大幅波动风险,进一步完善证券交易机制,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推动证券市场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决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四章中增加第五节“指数熔断”,就指数熔断相关事宜做出专门规定(详见附件),并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请各市场参与人认真做好指数熔断相关业务和技术系统准备,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本所2013年发布的《关于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3〕9号)中规定的暂不实施事项,仍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5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五年十二月四日

Ⅷ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第十章 纪律处分

10.1 会员、其他交易参与人违反本规则的,本所责令其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单处或并处:
(一)通报批评;
(二)公开谴责;
(三)暂停或者限制交易权限;
(四)取消交易参与人资格;
(五)取消会员资格。
10.2 会员、其他交易参与人对前条(二)、(三)、(四)、(五)项处分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处分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本所理事会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停止相关处分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