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约定式购回,股权质押式回购,融资融券这三种业务有什么区别
约定购回式证券业务走向常规化运作。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客户以约定价格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卖出标的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客户按照另一约定价格从证券公司购回标的证券,除指定情形外,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所产生的相关权益于权益登记日划转给客户的交易行为。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融资融券交易(securities margin trading)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专户监管扩展阅读:
风险
融资融券交易作为证券市场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创新交易机制,一方面为投资者提供新的盈利方式、提升投资者交易理念、改变 “单边市”的发展模式,另一方面也蕴含着相比以往普通交易更复杂的风险。除具有普通交易具有的市场风险外,融资融券交易还蕴含其特有的杠杆交易风险、强制平仓风险、监管风险,以及信用、法律等其他风险。投资者在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前,必须对相关风险有清醒的认知,才能最大程度避免损失、实现收益。
参考资料:网络-融资融券
㈡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和股票质押融资有区别吗,有什么
股票质押回购和股权质押融资的异同在于质押物的不同。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股权质押属于一种权利质押,是指出质人与质权人协议约定,出质人以其所持有的股份作为质押物,当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照约定就股份折价受偿,或将该股份出售而就其所得价金优先受偿的一种担保方式。其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股权为质物。所谓股权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其自身或第三人持有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某上市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股权质押贷款是在融资担保方式上的一种创新,将大大增加企业的融资机会,有助于这些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加速其产品更新换代及产业化进程,成为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的救命法宝。
㈢ 个人客户在中银证券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准入条件是什么
个人投资者有以下准入条件:
1、账户为实名制的合格账户,同时证券须在中银国际证券的席位上。
2、质押证券按照折算比例后融资金额达到一定规模。
3、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应为C4级-积极型、C5级-激进型。
4、排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大股东参与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公司上市后,持有本公司5%以下流通股股东除外)。
符合以上四项要求,且具备一定证券投资经验和相当的风险承担能力,信誉良好,无重大违约记录,即可参与。
更多问题可关注中银国际证券官方微信号“boci-cc”,点击“个人中心-问问客服”寻求帮助。
㈣ 什么叫质押式回购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是什么意思
交易申报类型
股票质押回购的申报类型包括初始交易申报、购回交易申报、补充质押申报、部分解除质押申报、终止购回申报、违约处置申报
(一)初始交易申报是指融入方按约定。将所持标的证券质押,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交易申报。
(二)购回交易申报是指融入方按约定返还资金、解除标的证券及相应孳息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包括到期购回申报、提前购回申报和延期购回申报。《业务协议》应当约定提前购回和延期购回的条件,以及上述情形下购回交易金额的调整方式。延期购回后累计的回购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三)补充质押申报是指融入方按约定补充提交标的证券进行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
(四)部分解除质押申报是指融出方解除部分标的证券或其孳息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
(五)违约处置申报是指发生约定情形需处置质押标的证券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业务协议》的约定向上交所提交违约处置申报,该笔交易进入违约处置程序。
(六)终止购回申报是指不再进行购回交易时,融出方按约定解除标的证券及相应孳息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
㈤ 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是什么意思
回购的含义是什么?央行回购和上市公司回购有什么不同呢?回购对股价是否有益处?相信很多小伙伴们都非常要紧很想知道,学姐这就来给大家做个全面介绍。开始之前,不妨先领一波福利--机构精选的牛股榜单新鲜出炉,走过路过可别错过:【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
一、证券市场中的回购是什么
证券回购,即证券回购交易,表达的意思也就是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同时就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反向成交。证券回购包括股票回购和债券回购。
1、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应用现金等方式,对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从股票市场上全部购回的举动。股票在回购完成后公司可以将其注销。可是在绝大部分时候,公司会将回购股票作为“库藏股”保留,暂且不会介入交易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库藏股日后可移作他用,如发行可转换债券、雇员福利计划等,再或者就是需要资金的时候就出售掉它。
2、债券回购:意思是债券交易的双方在进行债券交易的同一时间,使用着契约的方式,约定了在以后的某一天用着约定的价格(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是债券的“卖方”(正回购方)向“买方”(逆回购方)再次购回该笔债券的交易行为。从交易发起人的角度出发,只要是抵押出债券的话,有借入资金的这些交易都叫做进行债券正回购;凡是主动借出资金,通过获取债券质押的交易就被称为进行逆回购。想知道手里的股票好不好?直接点击下方链接测一测,立马获取诊股报告:【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当前估值位置?
二、上市公司回购股票
上市公司回购股票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①实行股权激励计划;②避免恶意收购;③提高公司收益率;④稳定公司股价,提高公司形象。那么回购股票究竟利好还是利空呢?分析还是要依据实际情况来:
1、回购后注销:若是在股价低估的这类状况下,回购股票,接着就注销,这种做法使得公司总股数减少,提高了每股收益,这种回购是利好。假如股价没有被低估时就回购股票,特意引导一些不知晓真实情况的民众来哄抬股价,就有损股东权益,这其实是看不见的利空罢了。
2、回购不注销:倘若公司在低位回购股票的情况之下,且作为库存股不注销股份,然后一旦当股价在高位时,派发股份用于其他。公司有自己炒自己股票的嫌疑,所以不注销便代表着利空。事实上,若是从短期来看,回购股票和大资金买入股票的意思是一样的,这对股价是利好的。
三、央行正、逆回购
央行只有正回购和逆回购两种方法,正回购与逆回购都是央行在公开市场上吞吐货币的行为,就是一种货币政策。央行逆回购的目的主要是在以下两点,一面是调节市场资金的流动性,另一面是调节利率。正回购:一方以一定规模债券作抵押融入资金,还会做出保障在日后再购回所抵押债券的交易行为。也属于央行常用的公开市场的操作方法之一,央行利用正回购操作就能够实现从市场回笼资金的效果;逆回购其实是央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然后还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将有价证券卖给一级交易商的这一交易行为,逆回购其实就是央行向市场上投放流动性的操作,逆回购要是到期了就说明是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一个操作。那么央行回购究竟利好还是利空呢?我们需要分情况来分析:
1、逆回购:中国人民银行使用资金购买有价证券(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所以就是往市场投放资金,一旦资金进入了实体企业后,这样的话是可以去刺激企业运转的,对股市来说就是利好。其次是市场上的资金增加后,这样的话多余的资金也就进入了股市,这样的话就刺激股市上涨。
2、正回购:央行在做出卖出逆回购的行为时就是在回笼资金,市面上的钱变少的同时流入股市的钱也会变少,进而产生了悲观的投资情绪,使得股价下跌。所以及时的知道回购消息非常重要,【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场一手资讯播报
应答时间:2021-08-26,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㈥ 股票质押式回购是什么业务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更多问题可关注中银国际证券官方微信号“boci-cc”,点击“个人中心-问问客服”寻求帮助。
㈦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新规颁布之后,场内质押融入资金能否用于参与定增
深交所2018年1月12日发布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第二十二条规定:“《业务协议》应明确约定融入方融入资金存放于其在证券公司指定银行开立的专用账户,并用于实体经济生产经营,不得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下列用途:
(一)投资于被列入国家相关部委发布的淘汰类产业目录,或者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环境保护政策的项目;
(二)进行新股申购;
(三)通过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买入上市交易的股票;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禁止的其他用途。
融入资金违反前款规定使用的,《业务协议》应明确约定改正措施和相应后果。”
场内质押中,融入方将融入资金用于认购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股票不属于上述规定中列明的禁止投向的用途,不违反上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