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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股票交易

发布时间: 2022-01-09 00:58:27

① 提示我“禁止做风险提示股票买入”这是什么意思

禁止使风险迅速购买库存购买,这意味着您无法购买或销售ST股票。如果您想打开它,您需要签署风险揭示协议,现在可以在软件上签名。有关详细信息,您可以咨询证券公司的客户经理。ST意味着“特殊处理”。该政策在涉及财务或其他条件异常的人。
1998年4月22日,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宣布将对财务或其他条件异常的上市公司进行特殊处理。由于“特殊处理”,这种股票在缩写前被称为ST股。如果ST被添加到股票的名称中,那么股东具有投资风险的股东警告,但这股票风险很大,回报率很大。如果添加* St,则意味着该股具有销售风险。我希望保持警惕。特别是,在4月份,本公司向CSRC提交的财务报表连续三年遭受损失,并且存在风险。法律规定谁不能用股票推出法律明确规定,以下人员无法推测库存:
1.未成年人,因为他们没有能力,他们的库存炒作是无效的;
2.中国证券法第73条规定,禁止证券交易信息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的内部人员使用内幕信息来参与证券交易活动。
第74条证券交易内部信息的内部人员包括①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②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5%以上的股东及其董事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③该公司由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控制;④由于本公司的职位,可以获得公司内部信息的人员;⑤证券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和管理证券的发行和交易所履行的人员;⑥赞助商的相关人员,承保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和结算机构和证券服务机构;⑦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人。

② 哪些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4.5.1条规定,按照深交所上市规则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ST股票、ST股票)、被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但处于退市整理期尚未摘牌的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其交易信息独立于其他股票的交易信息,予以分别揭示。
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③ 风险警示股票交易权限怎么开通

可以通过个人携带本人相关证件到券商营业点申请开通和签署一份《风险警示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此后,营业点的工作人员会帮助开通警示板证券的买入权限。从目前来看,还可以在一些证券公司的交易软件上自行申请开通交易权限,在交易软件上签署一份电子板的风险警示协议就可开通。
证券购买者网上开通风险警示股票交易权限的一般步骤:
1.下载证券交易软件
2.注册账号并登录交易软件
3.在首页点击业务办理选项
4.进入办理页面后找到风险警示交易权限选项再点击
5.输入手机号获取验证码,再输入验证码,紧接着可以按照所给提示完成即可
拓展资料:
1.风险警示股票交易权限的开通并不是强制性的,是根据个人意愿可以开通也可以不开通。个人在交易软件上开通的只能是普通的风险警示股票交易权限,而对于想购买风险警示股票(ST)或者含有退市风险等重大风险的股票的买入者,可以考虑开通权限,但需要有50万元的资金和具有两年以上的股票交易经验才可具有开通资格,才能进行买入操作,否则不能进行买入交易;还需要提醒的是,买入这些股票的风险与买入其他股票相比可能会需要承担更多的风险,还可能需要承担更多的损失,尽管其票面价格可能较低,但其被强制退市的可能性不得不谨慎考虑。如果出现了退市风险警示的股票,需要谨慎买入和投资。
2.被纳入风险警示板的股票有两种:一种是由于公司股票存在重大风险,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即风险警示股票,通常被称为ST公司;一种是被终止上市但在做退市整理时还未摘牌的股票即退市整理股票。
3.风险警示股票一般在出现不寻常波动的情况下才会公布其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证券营业部的名称以及各自买入、卖出的金额。
操作环境:华为nova42.0.0.195
手机证券交易2021.6.21版本号:5.4.4

④ 该证券帐户无权限,开通了证券风险警示,是什么意思哦

投资者办理股票账户后,默认开通深圳风险警示股票(ST股票)交易权限,而上海风险警示股票(ST股票)并不默认开通,需投资者在股票账户内单独申请开通。因此,该提示是在投资者未开通上海ST股票交易权限时操作买入该类股票时发出的提示,提示投资者当前未开通上海风险警示股票交易权限,需单独开通的意思。

⑤ 如何开通风险警示证券买入权限

1、根据上交所《关于做好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风险警示准备工作的通知》,沪市ST及ST股票被纳入风险警示板,从2013年1月4日起,融资融券客户如要在信用账户担保品买入风险警示板股票,需要先开通风险警示板证券买入权限。

2、目前融资融券客户开通权限的方法为携带身份证和股东卡,到开户营业部签署《风险警示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由营业部人员为您开通信用账户风险警示板证券买入权限。

3、推出融资融券网上交易终端客户自主签署电子协议。

(5)警示股票交易扩展阅读:

《实施细则》第四条:退市整理股票的简称前冠以“退市”标识,自退市整理期开始之日起,在风险警示板交易30个交易日,该期限届满后的次日终止上市,本所对其予以摘牌。

退市整理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期间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30个退市整理交易日。全天停牌的天数累计不得超过5个交易日。

第五条: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的交易信息独立于其他股票的交易信息,予以分别揭示,会员应当对两类股票的交易信息予以相应独立显示。

⑥ 什么叫风险警示股票

风险警示股票通常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或“ST”。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第十条,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

投资者交易违反上述规定的,构成买入风险警示股票超限,但投资者卖出风险警示股票不受上述限制。

(6)警示股票交易扩展阅读

一是按照投资者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与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的买入量合并计算。指定交易在不同证券公司但属于同一投资者的账户,仍然合并计算。

二是投资者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合并计算。

三是买入数量按单只风险警示股票进行计算。对于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而言,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不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不适用风险警示板交易的相关规定。

⑦ 同花顺怎么开通风险警示股的权限

同花顺开通风险警示股的权限通过其软件开通即可。
同花顺风险警示股票开通方法如下:打开同花顺交易软件,点击【交易】—登录账户—点击【业务办理】—点击【风险警示交易权限】按提示操作即可,风险警示是为了提示投资者交易风险。
风险警示股票通常在股票简称前冠以“*ST”或“ST”。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第十条,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投资者交易违反上述规定的,构成买入风险警示股票超限,但投资者卖出风险警示股票不受上述限制。
拓展资料:
1.股票风险警示权限开通是指投资者开通买入风险警示股票或者退市整理股票的权限,开通之后,才能进行该类股票的买入操作,否则无法买入这类股票,只能卖出它们。投资者开通风险警示权限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法:
1)在交易时间段内,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去证券公司的柜台临柜开通。
2)投资者也可以在股票交易软件中的业务办理中,找到风险警示选项,按步骤开通。
2.风险警示板块的个股,与a股市场上其它的个股相比较,其风险性较大,对于风险承受能力较强、想买入风险警示个股的投资者来说,可以考虑开通风险警示股票交易权限,反之,可以考虑不开通,同时,在开通之后,买入个股时,投资者应控制好其仓位,且设置好止损位置。
3.同花顺,是一款功能非常强大的免费网上 股票 证券 交易分析软件, 投资者 炒股的必备工具。同花顺股票软件是一个提供 行情 显示、行情分析和行情交易的 股票软件,它分为免费PC产品,付费 PC 产品,电脑 平板 产品,手机产品等适用性强的多个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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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我买的股票现在要到风险警示板怎么交易,要什么手续才可以买

购买风险警示板内的股票需要签署风险警示股票价交易风险揭示书,需要先开通ST权限后才可以买卖ST的股票。直接在交易系统内就可以开通的。
ST意即“特别处理”。该政策针对的对象是出现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异常的。1998年4月22日,沪深交易所宣布,将对财务状况或其它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Special treatment),由于“特别处理”,在简称前冠以“ST”,因此这类股票称为ST股。
如果哪只股票的名字加上st 就是给股民一个警告,该股票存在投资风险,一个警告作用,但这种股票风险大收益也大,如果加上*ST那么就是该股票有退市风险,希望警惕的意思,具体就是在4月左右,公司向证监会交的财务报表,连续3年亏损,就有退市的风险。

⑨ 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

(2013年1月实施 2015年1月第一次修订)

第一条 为了防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风险,保障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切实执行,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以下简称“《会员管理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所设立上市公司股票风险警示板(以下简称“风险警示板”)。按照本所《上市规则》被实施风险警示的股票(以下简称“风险警示股票”)、被本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但处于退市整理期尚未摘牌的股票(以下简称“退市整理股票”),在该板进行的交易,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所其他有关规定。

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其相关衍生品种可以同时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具体事项由本所另行规定,并报证监会批准。

第三条 上市公司股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自被实施风险警示措施之日起,至该措施被撤销之日的前一交易日止,在风险警示板进行交易:

(一)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因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因退市后重新上市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因其他情形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出现前款第(一)项情形的,股票简称前冠以“*ST”标识,出现前款规定的其他情形的,股票简称前冠以“ST”标识。

第四条 退市整理股票的简称前冠以“退市”标识,自退市整理期开始之日起,在风险警示板交易30个交易日,本所于该期限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对其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退市整理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期间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30个退市整理交易日。全天停牌的天数累计不得超过5个交易日。

第五条 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的交易信息独立于其他股票的交易信息,予以分别揭示,会员应当对两类股票的交易信息予以相应独立显示。

第六条 投资者买卖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应当采用限价委托方式。

第七条 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为5%,但A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1元人民币的,其涨跌幅限制为0.01元人民币,B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01美元的,其涨跌幅限制为0.001美元。

退市整理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为10%,但A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05元人民币的,其涨跌幅限制为0.01元人民币,B股前收盘价格低于0.005美元的,其涨跌幅限制为0.001美元。

涨跌幅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幅价格=前收盘价格×(1+涨幅比例),跌幅价格=前收盘价格×(1-跌幅比例)。

第八条 风险警示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的,属于异常波动,本所分别公告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

风险警示股票盘中换手率达到或超过30%的,属于异常波动,本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5。

换手率的计算公式为:换手率=成交量÷当日实际流通量。

第九条 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退市后重新上市的股票,恢复上市或重新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当日盘中临时停牌事宜按照本所关于新股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

投资者当日累计买入风险警示股票数量,按照该投资者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与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的买入量合并计算;投资者委托买入数量与当日已买入数量及已申报买入但尚未成交、也未撤销的数量之和,不得超过50万股。

会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对投资者当日累计买入单只风险警示股票的数量进行监控;发现客户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予以警示和制止,并及时向本所报告。

第十一条 股票退市整理期间,本所公布其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证券营业部的名称及其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

第十二条 股票退市整理期间交易不纳入本所指数的计算,成交量计入当日市场成交总量。

第十三条 个人投资者买入退市整理股票的,应当具备2年以上的股票交易经历,且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

不符合以上规定的个人投资者,仅可卖出已持有的退市整理股票。

第十四条 会员应当根据本办法要求对个人投资者参与退市整理股票交易的适当性进行审慎评估,不得接受不符合适当性条件的投资者买入退市整理股票的委托。

投资者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的适当性要求以及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退市整理股票交易,不得以不符合适当性条件为由拒绝承担退市整理股票交易及交收责任。

第十五条 会员应当要求首次委托买入风险警示股票或者退市整理股票的客户,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分别签署《风险警示股票风险揭示书》和《退市整理股票风险揭示书》。客户未签署《风险揭示书》的,会员不得接受其买入委托。

会员应当于每月15日之前将与客户签署《风险揭示书》的情况进行汇总并报送至本所。

第十六条 会员应当通过其营业场所、公司网站、交易系统等多种渠道,重点揭示风险警示股票、退市整理股票的交易风险;对于退市整理股票,还应当在每个交易日的开市前向客户提示相关股票的剩余交易日等信息。

第十七条 会员违反本办法,本所将依据《会员管理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则,对其采取相应监管措施或者给予纪律处分。

投资者违反本办法,本所将依据《交易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则,对其采取相应监管措施或者给予限制证券账户交易等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 本办法经本所理事会通过,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后生效。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本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