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新三板交易方式
新三板交易方式
股票转让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做市方式、竞价方式或其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转让方式。经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挂牌股票可以转换转让方式。挂牌股票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须有2家以上做市商为其提供做市报价服务。
(1)协议转让
相对比较随意,可以挂单让别人点击成交,也可以预设一个倒手暗号,双方的成交额、暗号、价格必须完全相同,买卖方向相反才能成交。外加不设涨跌幅限制,因而价格变动很剧烈。通常来讲新三板协议转让的流动性较差,绝大部分公司挂板至今没有成交过。
(2)做市转让
简单介绍一下做市商的概念,做市商实际上类似于批发商,从做市公司处获得库存股,然后当投资者需要买卖股票时,投资者间不直接成交,而是通过做市商作为对手方,只要是在报价区间就有成交义务。因此做市商为新三板提供了流动性,股权相比协议转让来说流动性更好。
(3)竞价交易
目前还未推出,初步打算和主板、创业板市场使用一样的竞价交易方式,除了一些诸如投资者准入之类的门槛,大体上将会和主板市场差不多,同时我们预期竞价交易的公司将会推出一个专门的交易层次,门槛也会相比上两种更为宽松一些,当然相应地,在竞价交易层次上的公司也会最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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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除大宗交易外新三板股票收盘时间是交易日的几点
交易时间于A股的二级市场交易时间是一致的。 周一至周五:9:30——11:30 13:00——15:00 遇到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开市。
新三板股票委托数量:每笔委托的股份数量应不低于1000股,但账户中某一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可一次性报价卖出。三板市场的股票名称后面有1、3、5的数字,表示每周交易几天。5、表示每天交易,3表示每周1、3、5交易,1、表示周五交易。三板市场的交易规则是,股份转让以“手”为单位,一手为1000股。
申报买入股份,数量应当为一手的整数倍。不足一手的股份,只能一次性申报卖出。从去年9月20日开始,根据股份转让公司的质量,在三板市场上实行股份分类转让制度。净资产为负和为正的公司分别实行每周3次(周一、三、五)和5次(周一至五)的转让方式,转让委托申报时间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之后以集合竞价方式进行集中配对成交,同时,股份转让价格实行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限制为前一转让日转让价格的5%。投资者委托股份转让和非转让过户(挂失除外),要交纳印花税和手续费。
拓展资料
1.新三板股票是指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因为挂牌企业的有别于原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的企业的,所以被形象地称为“新三板”股票。又它叫做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一板市场通常是指主板市场,二板市场则是指创业板市场。相对于一板市场和二板市场而言,一般将场外市场称为三板市场。
三板市场的发展包括老三板市场和新三板市场,即大家所说的老三板和新三板两个阶段。老三板即2001年7月成立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则是在老三板的基础上产生的。
2、新三板算不算上市公司
很多朋友会有因为非企业员工可以买到新三板公司股票;加上进行挂牌模式股票可以流通和可以募集资金等特点,认为新三板也是上市公司。其实这种判断是错误的。
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一方面新三板不能公开发行股票,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方式是不同;另一方面,新三板是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的是股份,而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是证券,所以新三板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只是挂牌,并不算上市。
不过新三板可以转板上市,当然需要满足上市条件才可以。
Ⅲ 新三板股票交易数量有何要求
您好,目前新三板股票交易数量的规定仍为:
买卖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卖出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大宗交易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新规为:单笔申报数量最低为100股、最高不得超过100万股,大宗交易除外。卖出时,余额不足1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该规定暂不实施,待市场平稳运行一段时间后再择机实施)。
Ⅳ 新三板精选层交易规则
你好,新三板精选层交易规则几大要点:
9:15-9:25是开盘集合竞价时间,在这个时间段,接受限价订单,大宗交易成交确认申报,禁止撤单。
9:25-9:30是静默期,此时接受大宗交易成交确认申报。
9:30-11:30、13:00-14:57是连续竞价时间,可以接受限价订单、市价订单,大宗交易成交确认申报。
14:57-15:00是收盘集合竞价时间,接受限价订单,大宗交易成交确认申报,并且禁止撤单。
15:00-15:30是大宗交易时段,可以接受大宗交易成交确认申报。
投资者通过限价委托或者市价委托买卖精选层股票,申报数量起点是100股,并且不设置整数倍的要求,也就是说,不足100股的部分要一次性卖出,例如,精选层支持申报101、103股等,如果剩余90股就要一次性卖出。
二、涨跌幅限制
为匹配精选层公司股权分散度特点和流动性需求,精选层盘中交易采用连续竞价交易制度,为了防止出现极端异常价格,精选层的股票设置了30%的价格涨跌幅范围。在精选层股票的成交首日,不设置涨跌幅的限制,让市场充分竞争定价。
三、临时停牌机制
无价格涨跌幅的股票,市场在这期间可能出现不理智的情绪,可能会发生价格的暴涨暴跌,针对这样的情况,精选层设置了临时停牌机制。
当盘中交易价格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者下跌达到或者超过30%、60%的时候触发临时停牌机制。一旦触发即进入10分钟的临时停牌状态,给予市场一个冷静的时间;投资者在这10分钟内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单,但是系统不做撮合成交。
这里有一个特殊情形,如果某只股票触发停牌时间在14:50,此时连续竞价交易时间不足10分钟,停牌时间就不是10分钟,而是停到14:57,并在复牌集合竞价后,进行收盘集合竞价。
Ⅳ 新三板怎么样大宗交易
你好,新三板大宗交易规则:
①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股票交易,可以进行大宗交易。
②投资者可以采用成交确认委托方式委托主办券商进行大宗交易。
成交确认委托指令应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委托数量、委托价格、成交约定号、对手方交易单元代码和对手方证券账户号码等内容。
③全国股转系统接受成交确认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30。
成交确认申报应包括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交易单元代码、证券营业部识别码、买卖方向、申报数量、申报价格、成交约定号、对手方交易单元代码和对手方证券账户号码等内容。
全国股转公司可以调整接受申报的时间。
④每个交易日的15:00至15:30为大宗交易的成交确认时间。
⑤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应当不高于前收盘价的1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格中的较高者,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7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低价格中的较低者。
无前收盘价的股票大宗交易成交价格应当在当日最高成交价与最低成交价之间。
⑥全国股转系统对证券代码、申报价格和申报数量相同,买卖方向相反,指定对手方交易单元、证券账户号码相符及成交约定号一致的成交确认申报进行确认成交。
⑦大宗交易不纳入即时行情和指数的计算,成交量在大宗交易结束后计入当日该股票成交总量。
每个交易日结束后,全国股转公司公布当日每笔大宗交易成交信息,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成交价格、成交数量、买卖双方主办券商证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等。
Ⅵ 新三板交易规则限价和定价的区别
新三板有4种交易模式:
[1] 新三板集合竞价转让交易方式
[2] 新三板连续竞价转让交易方式
[3] 新三板做市商转让交易方式
[4] 新三板大宗交易交易方式
新三板转让系统提供三种交易方式:竞价转让、协议转让、做市商转让。(注:1.自2018年1月15日起原有的协议转让类型股票将全部自动转换为集合竞价转让方式;2.所有转让类型的挂牌公司股票都可以进行盘后协议转让。)
新三板集合竞价转让交易方式:
1、申报时间:每个转让日9:15--11:30、13:00--15:00;
2、成交时间(每次撮合前3分钟不可撤单):
①基础层:每个转让日9:30、10:30、11:30、14:00、15:00撮合;
②创新层:每个转让日9:30(含)起,每10分钟对接受的申报进行撮合,总计25次;
3、委托方式:限价委托(所有转让以同一价格成交);
4、委托数量
①买卖时,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股,可以1股为单位增减;
②卖出时,余额不足1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③单笔申报最大申报数量不超过100万股。
新三板连续竞价转让交易方式:
1、交易时间
①开盘集合竞价:9:15--9:25(9:20--9:25不得撤单);
②连续竞价:9:30--11:30、13:00--14:57;
③收盘集合竞价:14:57--15:00(不得撤单);
2、委托方式:限价委托、市价委托;
3、委托数量
①买卖时,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股,可以1股为单位增减;
②卖出时,余额不足1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③单笔申报最大申报数量不超过100万股。
新三板做市商转让交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每个转让日9:15--11:30,13:00--15:00;
成交时间:每个转让日9:30--11:30,13:00--15:00;
2、委托数量
①买卖时,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股,可以1股为单位增减;
②卖出时,余额不足1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③单笔申报最大申报数量不超过100万股;
3、委托方式:限价委托(成交价以做市商申报价格为准)。
新三板大宗交易(即“协议转让”)交易方式:
1、申报时间:每个转让日9:15--11:30,13:00--15:30;
成交时间:每个转让日15:00--15:30;
2、委托数量:单笔转让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转让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3、交易方式:
①成交确认委托方式(即买卖双方达成成交协议);
②挂单时,只有买卖方向相反,其他信息(证券账户号码、证券代码、委托价格、委托数量、成交约定号、对手方交易单元代码、对手方证券账户号码)相同的情况才能成交,我司的三板席位号为720200;
4、委托价格:不高于前收盘价的1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格中的较高者,且不低于前收盘价的7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低价格中的较低者;无前收盘价的股票大宗交易成交价格应当在当日最高成交价与最低成交价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