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撮合式交易模式和市商模式有什么区别
现今两种交易制度的矛盾焦点是“快”和“慢”。
以下来我将以这个矛盾焦点为中心来描述两种交易制度的区别。
首先来讲做市商
做市商制度已经有上百年的发展历史,现今做事商的制度不仅仅只有一种。我主要讲一下纽约交易所的专家制度和纳斯达克交易所多做市商制度。
专家制度:
一个股票只有一个做市商,这个做市商目前都是财力雄厚的大公司,该公司委派一个人负责在纽交所替股票做市,这个人就被称之为专家(在过去,做市商绝大多数是富有的个人和家族,只是j经过时代的发展,股票的成交量和波动幅度越来越大,个人难以承受如此巨大的风险,才逐渐演变为现在的形式)。
要说专家制度最大的好处就在于“价格发现功能”,假设一个投资者委托经纪公司想买1000股GE的股票,首先通过专家给出一个报价,但此时他自身不允许动用自己的资金与其交易(这是纽交所规定的),他必须主持一场小的拍卖会(由其他场内经纪人采用竞价喊单的形式)。
如果有其他场内经纪人愿意接这个单子,然后再与其中报出最优价者成交。如果没有人愿意接这个单子,那么就按专家的报价成交。如果其他场内经纪人只愿意卖800股,那么剩余的200股也是和专家来成交。这么一来,专家制度既能提供当时市场最好的报价(通过场内竞争喊单),又能提供必要的流动性。
多做市商制度
意如其名,即一个股票由多个做市商共同来做市。至于为什么会这样,主要是由于美国OTC市场当时现状发展而来的,在这里我就不详述了。假设一个投资者委托经纪公司想买1000股苹果公司的股票,然后由这个经纪人将这个信息输入“超级蒙太奇(一个计算机系统)”,为苹果公司做市的做市商们可以通过这个系统看到这个客户的购买指令,于是就由做市商之间竞争报价来为这个客户成交。
但是多做市商制度与专家制度的区别就在这里了,后者可以保证为客户提供最后的流动性(因为只有一个做市商)而前者就不能保证了(因为你无法强行规定哪个做市商必须接下这个客户的订单)。当30秒过后,如果没有哪个做市商愿意与其成交,那么这个订单就会被送到ECN(电子撮合交易)市场上。
所以我个人观点是:多做市商制度既不能保证最优价格,也不能保证最后流动性,而且也保证不了成交速度。关于以上观点的论证,可以回顾纳斯达克爆出的“差价门丑闻”和2003年纳斯达克和ECN借纽交所爆出的“老鼠仓丑闻”对其发动的“交易所大战”中的先后表现进行推理,在这里也不再详述了。
那么为什么纳斯达克为什么还会存在?是因为纳斯达克主要是那些规模小、高风险公司的融资市场,美国政府鼓励小企业不断创新,所以必须要有为这些小企业上市融资的场所,这就是纳斯达克市场存在的最重要的理由。
综上所述:可以很明显的看到做市场制度中存在人工环节,和电子系统比较起来,自然就慢了。但是有一点必须强调,就是相比较而言专家制度能够提供最大限度的流动性。
撮合交易
上面讲到了ECN,它就是美国撮合交易制度的代表。它采用的全电子模式。很明显,优点就是快,因为无人工等中间环节,指令直接送到电子平台上去撮合。我国的上交所和深交所就是采用的这种模式。同样缺点也很明显,就是流动性和最优价格的问题。
谁快谁慢已经很清楚了,那么为什么还说矛盾的焦点是“快”和“慢”呢?这就要回顾2003年美国交易所之间的大战了。事件的背景和详细经过我就不多介绍了。ECN和纳斯达克借纽交所场内经纪人和做市商爆出的“老鼠仓丑闻”的由头向后者抢占市场份额。
前两者借此事件全盘否定后者的专家制度。流动性和最优价格的优势自不用说了,纽交所都拿出了大量数据来证明其优势。但美国还有一个《投资人保护条例》就是交易所的会员,必须把客户的交易指令先送到能提供最优报价的市场上去成交(除非客户明确指定在哪个市场上交易)。
有了这个条例,ECN和纳斯达克的经纪商们经常要把它们客户的单子送到纽交所去成交,自然而然它们所享受到的市场份额就小了。于是他们就抓住一个观点:即他们把客户单子送到纽交所去之后,当时参考的最优报价已经没有了(市场变化的速度很快),客户实际上难以保证按照最优报价来成交,以此让美国国会取消这条保护条例。
最后的结果是纽交所和ECN、纳斯达克之间谁也没办法拿出充分证据来证明这个观点的对错,于是就有了这个“快”和“慢”的矛盾焦点,至今未决。后期就只有ECN一直揪着不放,而纳斯达克就不怎么激烈了。这个非常值得玩味,这也是我为什么认为多做市商制度,缺点太多的原因之一。当然就事论事,随着以后制度的完善,多做市商制度可以得到改观,说不定超过专家制度也不失为一种可能。
PS:你如果想了解更详细内容的就推荐你一本书《大市场 美国证券市场风云实录》,作者:林建。新浪爱问上有PDF,可以去下载。另外还想说一句:许多事情真相我们是难以知晓的,但是我们可以通过2003年的交易所大战,玩味玩味,那么最后的观点当然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以上内容不包含期货、现货、其它金融衍生品的做市商制度(其中包括LME和CME),那个我还不了解,待有了解之人继续解答吧!
补充:做市商制度还能起到稳定市价,减小市场波动幅度,防止其他人控盘操纵股价的作用。单独的撮合交易制度,很容易被庄家控盘,操纵股价,这点看我们中国的股市就很清楚了。
② 纳斯达克的做市商和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做市商有什么不同
纳斯达克的做市商和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做市商的不同点:
1、纳斯达克为电脑撮合交易,纽交所为人工撮合;
2、纽约证交所的专家制度是一种垄断性的做市商制度,即纽约证交所上市的每只股票只能有一位指定的专家来负责做市。纳斯达克则采用的是竞争性的做市商制度,它的每只股票有多位做市商来负责做市。
3、多元化的做市商制度增加了市场资金和交易的活跃程度。两个市场不同的做市商制度对投资者意味着不同的交易成本。纳斯达克交易成本更低。
③ 什么叫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是一种市场交易制度,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法人充当做市商,不断地向投资者提供买卖价格,并按其提供的价格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从而为市场提供即时性和流动性,并通过买卖价差实现一定利润。
简单说就是:报出价格,并能按这个价格买入或卖出。国内目前的证券期货交易,采用的都是竞价交易制度——投资者通过网络,把买卖指令传输到交易所,交易所的电脑主机根据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将买卖指令撮合成交,形成连续的成交价格。
(3)纽约股票交易所实行的做市商制度属于扩展阅读:
做市商的义务:
1、持续达到特定的保存交易记录和履行财务责任的标准。
2、不间断地主持买、卖双方的市场,并在最佳价格时按限额规定执行交易指令。
3、发布有效的买、卖两种报价(充当流动性提供者,解决交投量不足的问题)。
4、在证券交易完成后90秒内报告交易情况,以便向公众公布。
针对做市商所承担的义务,同时也要享有以下特权:
1、资讯方面,享有交易者的所有买卖盘的记录,以便及时了解发生单边市的预兆。
2、融资融券的优先权。为维护市场的流通性,做市商必须时刻拥有一大笔筹码以维护交易及一定资金作后盾,但这并不足以保证维持交易的连续性,当出现大宗交易时,做市商必须拥有一个合法、有效、低成本的融资融券渠道,优先进行融资融券。
3、一定条件下的做空机制。当市场上大多数投资者做多时,做市商手中筹码有限,必然要求享有一定比例的做空交易,以维持交易的连续。
4、减免税收。做市商交易频繁,同时承担买进卖出的双方交易,为买而卖,为卖而买,在买卖差价中赚取利润,势必要求减免税收。
④ 美国股市是做市商制度吗
美国股市是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是一种市场交易制度,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法人充当做市商,不断地向投资者提供买卖价格,并按其提供的价格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从而为市场提供即时性和流动性,并通过买卖价差实现一定利润。简单说就是:报出价格,并能按这个价格买入或卖出。
做市商制度存在两种类型:垄断型的做市商制度和竞争型的做市商制度。
一、垄断型的做市商制度,即每只证券有且仅有一个做市商,这种制度的典型代表是纽约证券交易所。垄断的做市商是每只证券唯一的提供双边报价并享受相应权利的交易商,必须具有很强的信息综合能力,能对市场走向作出准确的预测,因其垄断性通常也可以获得高额利润。这种类型的优点在于责任明确,便于交易所的监督考核,缺点是价格的竞争性较差;
二、竞争型的做市商制度,又叫多元的做市商制度。即每只证券有多个做市商,且在一定程度上允许做市商自由进入或退出,这种制度的典型代表是美国的"全美证券协会自动报价系统"(NASDAQ系统)。自1980年以来,该市场的平均单位证券的做市商数目不低于7个。最新的资料显示,平均每只证券有10家做市商,一些交易活跃的股要有40家或更多的做市商。多元做市商制的优点是通过做市商之间的竞争,减少买卖价差,降低交易成本,也会使价格定位更准确。在价格相对稳定的前提下,竞争也会使市场比较活跃,交易量增加。但由于每只证券有几十个做市商,使各个做市商拥有的信息量相对分散,降低了市场预测的准确度,减少了交易利润,同时也降低了做市商承受风险的能力。
⑤ 什么叫“做市商制度”
你好, 做市商的英文为Market Maker,意为创造市场者。美国证监会(SEC)将做市商定义为“随时在公开报价下买入和卖出某一证券的机构”;而美国期监会(CFTC)对做市商的定义则是“在交易所拥有一定特权并承担在市场过剩卖出时买入,在市场过剩买入时卖出义务的专业证券商或者个人”。简而言之,股票期权市场的做市商就是指为期权市场提供买入和卖出期权合约服务的机构。
由做市商主导的市场称为做市商市场,相应的组织模式称为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是欧美金融市场早期在柜台市场条件下,为了促成交易或者降低交易成本而引入的制度安排,早期欧美的很多证券市场都采用做市商制度,例如纳斯达克市场、纽约证券交易所和早期的伦敦证券交易所。如今做市商制度已广泛被债券、外汇、证券及衍生品等各类场内外金融市场所采用。一般认为芝加哥期权交易所为解决深度虚值和深度实值期权交易惨淡问题,仿照证券交易所率先为期权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近20年来,随着期权市场的发展,做市商制度在衍生品交易所已经是非常普遍的制度,部分原来没有做市商制度的衍生品交易所也开始考虑引入做市商制度。
⑥ 纽约股票交易所的职责是什么
纽交所主板上市要求企业上市的时候市场总值超过1.5亿美元,然后融资金额超过6000万美元,这样可以做纽交所的主板上市。
我需要了解你企业的市场总值,就算你有500万美元通货的票面价值,可是纽交所是根据你公司的市场总值来计算。
⑦ 做市商制度的类型
了解做市商制度的不同类型及其优点与缺点,对实际应用具有一定的意义。因为期货市场在引入做市商制度的过程中,针对不同品种和情况,必然面对着类型的选择。
按照是否具备竞争性的特点,做市商制度存在两种类型:垄断型的做市商制度和竞争型的做市商制度。
垄断型的做市商制度,即每只证券有且仅有一个做市商,这种制度的典型代表是纽约证券交易所。垄断的做市商是每只证券唯一的提供双边报价并享受相应权利的交易商,必须具有很强的信息综合能力,能对市场走向作出准确的预测,因其垄断性通常也可以获得高额利润。这种类型的优点在于责任明确,便于交易所的监督考核,缺点是价格的竞争性较差;竞争型的做市商制度,又叫多元的做市商制度。即每只证券有多个做市商,且在一定程度上允许做市商自由进入或退出,这种制度的典型代表是美国的“全美证券协会自动报价系统”(NASDAQ系统)。自1980年以来,该市场的平均单位证券的做市商数目不低于7个。最新的资料显示,平均每只证券有10家做市商,一些交易活跃的股要有40家或更多的做市商。多元做市商制的优点是通过做市商之间的竞争,减少买卖价差,降低交易成本,也会使价格定位更准确。在价格相对稳定的前提下,竞争也会使市场比较活跃,交易量增加。但由于每只证券有几十个做市商,使各个做市商拥有的信息量相对分散,降低了市场预测的准确度,减少了交易利润,同时也降低了做市商承受风险的能力。
根据权利义务的不同内容,一些交易所又将做市商分为指定做市商和一般做市商。如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BOE)1643个会员中,一般做市商1177个,指定做市商349个。一般做市商是个人或公司,在交易所登记,只能自营,不能代理,没有优先权。而指定做市商都是交易所会员,作为某种证券的做市商,既可以自营,也可以代理,还管理指定证券的报价工作。在股票、指数、利率类期权中,除了SPX(S&P500指数)和OEX(S&P100指数)以外,指定做市商在其中都有30%的优先权。
⑧ 美国三大证券交易所是哪三大
1、纽约证券交易所
纽约证券交易所位于美国纽约州纽约市百老汇大街18号,在华尔街的拐角南侧。2006年6月1日,纽约证券交易所宣布与泛欧证券交易所合并组成纽约证交所-泛欧证交所公司。
纽约证券交易所是上市公司总市值第一(2009年数据),IPO数量及市值第一(2009年数据),交易量第二(2008年数据)的交易所。在2005年4月末,NYSE收购全电子证券交易所,成为一个盈利性机构。
2、美国证券交易所
美国证券交易所(AMEX)过去曾是全美国第二大证券交易所,坐落于纽约的华尔街附近,现为美国第三大股票交易所。美国证券交易所大致上的营业模式和纽约证券交易所一样。
但是不同的是,美国证券交易所是唯一一家能同时进行股票、期权和衍生产品交易的交易所,也是唯一一家关注于易被人忽略的中小市值公司并为其提供一系列服务来增加其关注度的交易所。
3、纳斯达克证券市场
纳斯达克,全称为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是一个基于电子网络的无形市场,目前大约有5400家公司在该市场挂牌上市,是美国上市公司最多、股份交易量最大的证券市场。
(8)纽约股票交易所实行的做市商制度属于扩展阅读:
特征
第一,证券市场是价值直接交换的场所。
有价证券是价值的直接代表,其本质上只是价值的一种直接表现形式。虽然证券交易的对象是各种各样的有价证券,但由于它们是价值的直接表现形式,所以证券市场本质上是价值的直接交换场所。
第二,证券市场是财产权利直接交换的场所。
证券市场上的交易对象是作为经济权益凭证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券等有价证券,它们本身仅是一定量财产权利的代表,所以,代表着对一定数额财产的所有权或债权以及相关的收益权。证券市场实际上是财产权利的直接交换场所。
第三,证券市场是风险直接交换的场所。
有价证券既是一定收益权利的代表,同时也是一定风险的代表。有价证券的交换在转让出一定收益权的同时,也把该有价证券所特有的风险转让出去。所以,从风险的角度分析,证券市场也是风险的直接交换场所。
⑨ 纽约证券交所采用集合竞价还是做市商制度
NYSE的做市商称为特约经纪人,其主要特征是一只证券只能由一个做市商来负责做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