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交易平台 » 哪些企业股票在场外交易
扩展阅读
有数组函数的股票软件 2025-07-09 06:28:53
李素丽热线 2025-07-09 06:18:49

哪些企业股票在场外交易

发布时间: 2022-04-09 12:40:17

1. 上市公司股票可以场外交易

你好,不可以,既然是上市公司,
在这个市场挂牌的就必须在这里流通,即便是协议交易,股份过户以及登记也要通过结算中心完成。

2. 我国的场外交易有哪些形式

我国现有场外交易证券,至少包括以下类型:

1.定向募集公司发行的股票。依照1992年《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我国曾批准设立了近万家定向募集公司。目前,除少数定向募集公司增资转变为上市公司外,尚存相当数量的定向募集公司。定向募集公司向社会法人发行的股权证依然具有股票的基本属性,只是其流通性受到法律法规限制,但依照协议办理转让依然是实践中常见的交易方式。我国历史上的两个证券交易系统STAQ和NET,均以接受定向募集公司发行之法人股股票作为主要交易对象。该两个交易系统已停办,法人股通常以协议方式转让。

2.公司发起人股股票。从1992年《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直至1994年《公司法》实施,我国法律都认可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此类公司不得向社会公众募集股份,而只能由发起人认购股份。对于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来说,同样存在发起人股。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份在公司设立后3年内不得转让;在3年期限届满时,发起人股可以协议方式转让。

3.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票。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本中,通常都包括发起人股、国家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有些还有待上市的职工股。其中,除社会公众股属于流通股并应进行场内交易外,其余股份均属于限制流通股或非流通股,可依法进行转让。根据现行法律,转让发起人股应当符合公司设立后3年内不得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其他国家股、法人股和职工股仅得以协议方式进行转让,不得上市流通。依法转让发起人股、国家股、法人股以及职工股时,必须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过户登记申请,并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相应手续,否则不发生股份转让的效力。可见,转让上市公司发起人股等非流通股,也同样采取场外交易形式进行转让,而不能按照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规则流通。

4.非上市公司债券。《公司法》确立了公司债券的独立法律地位。就已发行公司债券来说,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债券尚属少数,大多数公司债券只能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此类转让在性质上,也属于场外交易。

5.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或公司债券可以依法办理质押。证券质押虽未形成证券的现实流通,但却使得公司股票或债券具有了发生转让的潜在可能性,同样有赖于场外交易和场外交易市场的存在。

6.不记名证券。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股票和债券有记名证券和不记名证券两种。记名证券应由证券持有人背书转让;不记名证券则因证券交付而发生转让。从实践情况看,公司股票多属于记名证券,公司债券则多属于不记名证券。在理论上,非上市证券的背书转让和交付转让,也属于场外交易。

场外交易市场确实存在着某些现实特点。它不同于证券交易所,甚至没有类似STAQ和NET了那样相对集中的市场形式,有的学者甚至明确否认证券公司可以办理柜台交易。在此情况下,我国场外交易市场的表现形式十分零乱,有时是以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作为交易场所,有时是以股票发行人营业地作为交易场所。在证券公司挂牌收购非上市证券时,甚至无法否认证券公司营业场所具有场外交易市场的性质。无论场外交易和场外交易场所的存在形式如何变化,我国存在场外交易和场外交易场所的事实,属于不争之理。

3. 在证券公司交易股票也是场外交易吗

场外交易是指那些没有在交易所公开上市的公司的股票交易,比如现在一些产权交易所。

你说的柜台交易主要是特指那些原来在交易所上市,但是由于公司经营不善,达不到上市条件以后,被强制退市后,为了给那些已经买入股票的投资人提供一个转让股票的场所而特别指定一些大的券商开通柜台交易。

4. 股票场内和场外的区别

第一:交易场所不同,上面也说了,场内股票是在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进行交易的,而场外则是主要通过柜台进行一对一议价交易。
第二:标准化程度不同,对于场内交易来说,有证券交易所这个中介,合约具有标准化,场外市场则没有,交易细节可以由交易双方商议而定。
第三:竞价方式不同,场外市场是通过一对一商议定价,而场内证券交易所则通过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的方式确定价格。第四,监管程度不同 场内市场由于制度统一、交易比较集中,所以易于被监管,而场外市场较为分散并且灵活度很高没有统一的格式,不太利于监管。
这就是场外股票以及场外和场内的区别,对于我们普通投资者来说,还是投资于交易流程更为标准化、监管更加严格的场内股票比较合适,风险低且交易过程简单,信息也更加公开化透明化。
【拓展资料】
股票市场简介:
一级市场:
一级市场(Primary Market)也称为发行市场(Issuance Market),它是指公司直接或通过中介机构向投资者出售新发行的股票的市场。所谓新发行的股票包括初次发行和再发行的股票,前者是公司第一次向投资者出售的原始股,后者是在原始股的基础上增加新的份额。
一级市场的运作过程:
(一)咨询与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为了彻底的开放市场经济,2014年新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成立不再有首次出资和缴纳期限的限制。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2014新公司法实施后,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均取消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1.募集资金的选择:募集资金的方式一般可分成公募(Public Placement)和私募(Private Placement)两类。公开募集需要核审,核审分为注册制和核准制。
注册制:发行人在发行新证券之前,首先必须按照有关法规向证券主管机关申请注册,它要求发行人提供关于证券发行本身以及同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信息,并要求所提供的信息具有真实性、可靠性。——关键在于是否所有投资者在投资之前都掌握各证券发行者公布的所有信息,以及能否根据这些信息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核准制:又称特许制,是发行者在发行新证券之前,不仅要公开有关真实情况,而且必须合乎公司法中的若干实质条件,如发行者所经营事业的性质、管理人员的资格、资本结构是否健全、发行者是否具备偿债能力等,证券主管机关有权否决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主管机关有权直接干预发行行为。
2.选定作为承销商的投资银行
3.准备招股说明书。
4.发行定价。
(二)认购与销售
具体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1.包销;2.代销;3.备用包销。
二级市场:
二级市场(Secondary Market)也称股票交易市场,是投资者之间买卖已发行股票的场所。这一市场为股票创造流动性,即能够迅速脱手换取现值。
二级市场通常可分为有组织的证券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市场,但也出现了具有混合特型的第三市场(The Third Market)和第四市场(The Fourth Market)。
三级市场:
第三市场是指原来在证交所上市的股票移到以场外进行交易而形成的市场,换言之,第三市场交易是既在证交所上市又在场外市场交易的股票,以区别于一般含义的柜台交易。
四级市场:
第四市场指大机构(和富有的个人)绕开通常的经纪人,彼此之间利用电子通信网络(Electronic Communication Networks, ECNs)直接进行的证券交易。
场外市场:
场外交易是相对于证券交易所交易而言的,凡是在证券交易所之外的股票交易活动都可称作场外交易。由于这种交易起先主要是在各证券商的柜台上进行的,因而也称为柜台交易(OTC,Over-The-Counter);
场外交易市场与证交所相比,没有固定的集中的场所,而是分散于各地,规模有大有小由自营商(Dealers)来组织交易;场外交易市场无法实行公开竞价,其价格是通过商议达成的;场外交易比证交所上市所受的管制少,灵活方便。

5. 通过证券公司买股票是场外交易还是场内交易

场内交易,是指在证券公司开户后在证交所上市交易,就像股票一样盘中价格实时波动,可以自己选择价位买入卖出。 交易方式与股票和封闭式基金一样,由买卖双方竞价交易。

ETF指数基金,LOF基金和封闭基金都是在场内交易。除了封闭基金以外,其他2种都同时可以在一级市场也就是银行,基金公司按照当天净值申购赎回,就象普通开放基金那样。

场外交易也就是平时我们在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按照每晚的净值作为唯一成交价格,只要你在下午3点前购买,不分时间先后,只有唯一1个价格,成交的方式。也就是投资者与基金公司进行交易。
LOF在认购期既可以在银行认购,也可以在交易所认购(通过券商席位),其中,在银行认购的部分就是场外认购,在指定券商的交易席位进行的认购就是场内认购。

6. 场外交易的品种有哪些

场外交易(over-the-counter OTC ):指非上市或上市的证券,不在交易所内进行交易而在场外市场进行交易的活动,而是私下以高于或低于供销会上规定的价格或附有其他条件(如搭配次货、以物易物等)的价格达成的交易。 又称“店头交易”或“柜台交易”
国场外交易的证券形式 我国现有场外交易证券,至少包括以下类型: 1.定向募集公司发行的股票。依照1992年《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我国曾批准设立了近万家定向募集公司。目前,除少数定向募集公司增资转变为上市公司外,尚存相当数量的定向募集公司。定向募集公司向社会法人发行的股权证依然具有股票的基本属性,只是其流通性受到法律法规限制,但依照协议办理转让依然是实践中常见的交易方式。我国历史上的两个证券交易系统STAQ和NET,均以接受定向募集公司发行之法人股股票作为主要交易对象。该两个交易系统已停办,法人股通常以协议方式转让。
2.公司发起人股股票。从1992年《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直至1994年《公司法》实施,我国法律都认可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此类公司不得向社会公众募集股份,而只能由发起人认购股份。对于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来说,同样存在发起人股。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份在公司设立后3年内不得转让;在3年期限届满时,发起人股可以协议方式转让。
3.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票。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本中,通常都包括发起人股、国家股、法人股和社会公众股,有些还有待上市的职工股。其中,除社会公众股属于流通股并应进行场内交易外,其余股份均属于限制流通股或非流通股,可依法进行转让。根据现行法律,转让发起人股应当符合公司设立后3年内不得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其他国家股、法人股和职工股仅得以协议方式进行转让,不得上市流通。依法转让发起人股、国家股、法人股以及职工股时,必须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过户登记申请,并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相应手续,否则不发生股份转让的效力。可见,转让上市公司发起人股等非流通股,也同样采取场外交易形式进行转让,而不能按照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规则流通。 4.非上市公司债券。《公司法》确立了公司债券的独立法律地位。就已发行公司债券来说,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债券尚属少数,大多数公司债券只能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此类转让在性质上,也属于场外交易。
5.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或公司债券可以依法办理质押。证券质押虽未形成证券的现实流通,但却使得公司股票或债券具有了发生转让的潜在可能性,同样有赖于场外交易和场外交易市场的存在。
6.不记名证券。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股票和债券有记名证券和不记名证券两种。记名证券应由证券持有人背书转让;不记名证券则因证券交付而发生转让。从实践情况看,公司股票多属于记名证券,公司债券则多属于不记名证券。在理论上,非上市证券的背书转让和交付转让,也属于场外交易。 场外交易市场确实存在着某些现实特点。它不同于证券交易所,甚至没有类似STAQ和NET了那样相对集中的市场形式,有的学者甚至明确否认证券公司可以办理柜台交易。在此情况下,我国场外交易市场的表现形式十分零乱,有时是以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作为交易场所,有时是以股票发行人营业地作为交易场所。在证券公司挂牌收购非上市证券时,甚至无法否认证券公司营业场所具有场外交易市场的性质。无论场外交易和场外交易场所的存在形式如何变化,我国存在场外交易和场外交易场所的事实,属于不争之理。

7. 什么是场内交易与场外交易有何区别

你好,场内交易亦称“交易所交易”,指在证券交易所内进行的股票交易。场内交易的股票,只限于上市股票,由于上市股票发行公司的经营情况要向投资者公开,故而使投资者有一种安全感。
场外交易是指在证券交易所外进行的股票交易。场外交易与场内交易相比,在公开公司财务方面不那么严格,它是一种非组织性的市场。场外交易的特点是:能为一些不能上市的,但有发展前途的中小企业筹措资金;为投资者提供了很有吸引力的投资对象。

8. 什么是场内和场外交易

1、场内交易

又称交易所交易,指所有的供求方集中在交易所进行竞价交易的交易方式。这种交易方式具有交易所向交易参与者收取保证金、同时负责进行清算和承担履约担保责任的特点。

所有的交易者集中在一个场所进行交易,这就增加了交易的密度,一般可以形成流动性较高的市场。

期货交易和部分标准化期权合同交易都属于这种交易方式。

2、场外交易

场外交易是指在交易所以外进行的各种交易活动的总称,称“店头交易”或“柜台交易”。

这种组织方式无固定的开盘、收盘时间,无具体交易场所,交易双方不必面对面地交易,只靠电传、电报、电话等通信设备相互接触和联系,协商达成交易。

外汇行业的场外交易主要有外汇现货交易和外汇现货保证金交易。

(8)哪些企业股票在场外交易扩展阅读

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的区别主要有:

(1)集中性不同。场外交易市场是一个分散的无形市场,它没有固定的、集中的交易场所;

(2)组织性不同。场外交易市场的组织方式采取做市商制,而场内交易市场采取经纪制;

(3)公开性不同。场外交易市场是一个以议价方式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其管理比证券交易所宽松,公开性要求不高。

参考资料

网络-场内交易

网络-场外交易



9. 股票可以在场外进行交易吗

股票交易必须在沪深交款所进行,场外交易法律是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