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查看该平台是否可以询价,如果没有那就说明没有跟证券公司合作,购买的股票也没有进入市场,有些黑平台是直接采取报价的模式,往往报价极低,但做进去确高的离谱,半个月的期权需要14.2%的权利金;;
第二:行权后是否可以提供行权单,平台方与券商交易明细,这个是必须要有证券公司盖章的;
第三:查看出金手续费是不是很高,如果高于2元一笔就很坑,黑平台会从各方面来坑你的钱,有些黑平台出金手续费高达7%,而且每个月只能出金2万。
2. 个股期权是不是骗人的
闪牛分析:什么是期权?什么是个股期权?
期权是交易双方关于未来买卖权利达成的合约。
就个股期权来说,期权的买方(权利方)通过向卖方(义务方)支付一定的费用(权利金),获得一种权利,即有权在约定的时间以约定的价格向期权卖方买入或卖出约定数量的特定股票或ETF。
个股期权合约是由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合约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标的证券的标准化合约。买方以支付一定数量的期权费(也称权利金)为代价而拥有了这种权利,但不承担必须买进或卖出的义务。卖方则在收取了一定数量的期权费后,在一定期限内必须无条件服从买方的选择并履行成交时的允诺。比如小A给了我5块钱,我同意在未来的某一日把我手里的股票按照10块钱卖给她。假如股票涨到13块,小A就赚了。因为股票价格上升,有人也会想要小A手里的权利,可能会出价格6块的权利金;如果股票下跌到7块,那么小A就可以选择不买入股票,只损失5块钱的权利金。个人期权的好处是,到了约定的时间,小A可以自由买入股票,而我就只能无条件接受小A的选择。对于小A来说,这比直接购买股票的风险要小,退一万步讲,假如股票下跌,小A只是损失权利金。
为什么有这么多人认为个人期权是骗人的?
正是因为个股期权在风险上比直接购买股票的风险小,因此有很多人愿意去进行个股期权的交易,但是因为自己对个股期权没有正确的认识、不了解期权的操作方法和技巧,导致自己亏损了。于是就产生了个人期权是骗人的这一概念。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被人骗了,刚进入股票市场,本来打算安心的选只股票来进行投资。自己本来也是懵的,这时候被被人拉入群里,向你讲解了个人期权的知识,打着万一买着黄金股就可以一夜暴富的旗号,说最近某只股票要大涨,让你去进行期权操作,你也去了,最后发现股票下跌,自己白白损失了权利金。
二元期权也有同样的骗局,他们先自己混迹在QQ群、论坛社区及网络贴吧等地方,“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自己提问自己答,当然主要目的是为了推广自家平台,夸得“天上有地上无”,实际上却是黑心诈骗平台。还有就是打着“低投资高回报”的旗号,诱骗客户投资,事实上却连正规的交易网站都没有,要么就是搞传销,先洗脑,一步一步让你掉坑,可怕!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平台本身可能是真的,但引进的交易软件有问题,使得平台报价和市场真实报价相差很大,导致投资者频频失手。
尽管个人期权在某种情况下是能够让自己获得很大收益,但是这也是要建立在你个人对这只股票发展前景的看法,而不是听信别人的。
虽然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场外期权业务自律管理的通知》,加强了对场外期权业务的管理,但是一些违规的互联网平台仍然存在,投资者仅提供身份证号和银行账户即可完成注册。然而这些平台没有相应的金融业务资质,内控合规机制不健全,权利金要求过高,缺乏资金第三方存管机制,存在明显风险隐患。同时,这些平台经常使用一些误导性宣传术语,导致投资者对个股期权的认识片面化,投资者通过这些平台参与场外个股期权交易,存在较大的风险,若平台存在欺诈行为或者发生“跑路”等风险事件,自身权益难以保障。
所以,对投资者而言,一定要加深对个股期权的认识、选择正规的平台进行交易,提高警惕,不要受人蛊惑。不要相信什么稳赢的话,哪有那么多百分百,同时选择符合要求的交易商,以保障自身的权益不受损失。
3. 股票交易中哪些行为属于违规处罚
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属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不同情况,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非法获取的股票和其他非法所得、罚款:
一、在证券委批准可以进行证券交易的证券交易场所之外进行股票交易的;
二、在股票发行、交易过程中,作出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重大信息的;
三、通过合谋或者集中资金操纵市场价格,或者以散布谣言等手段影响股票发行、交易的;
四、为制造股票的虚假价格与他人串通,不转移股票的所有权或者实际控制权、虚买虚卖的;
五、出售或者要约出售其并不持有的股票,扰乱股票市场秩序的;
六、利用职权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索取或者强行买卖股票,或者协助他人买卖股票的;
七、未经枇准对股票及其指数的期权、期货进行交易的;
八、未按照规定履行有关文件和信息的报告、公开、公布义务的;
九、伪造、篡改或者销毁与股票发行、交易有关的业务记录、财物帐簿等文件的;
十、其他非法从事股票发行、交易活动的。
4. 股票期权是不是合法的
合法。
股票期权是指买方(权利方)通过向卖方(义务方)支付一定的费用(权利金),获得一种权利,即有权在约定的时间以约定的价格向期权卖方买入或卖出约定数量的特定股票或ETF。
普通机构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开户时托管在指定交易的期权经营机构的证券市值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证券和资金),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二)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三)相关业务人员具备期权基础知识,通过上交所认可的相关测试;
(四)相关业务人员具有上交所认可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
(五)无严重不良诚信记录和法律、法规、规章及上交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权交易的情形;
(六)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4)伪造股票期权交易凭证扩展阅读
1.期权内在价值。由期权合约的行权价格与期权标的市场价格的关系决定的,表示期权买方可以按照比现有市场价格更优的条件买入或者卖出标的证券的收益部分。内在价值只能为正数或者为零。只有实值期权才具有内在价值,平值期权和虚值期权都不具有内在价值。实值认购期权的内在价值等于当前标的股票价格减去期权行权价,实值认沽期权的内在价值等于期权行权价减去标的股票价格。
2.期权时间价值。随着时间的延长,相关合约标的价格的变动有可能使期权增值时期权的买方愿意为买进这一期权所付出的金额,它是期权权利金中超出内在价值的部分。期权的有效期越长,对于期权的买方来说,其获利的可能性就越大;而对于期权的卖方来说,其须承担的风险也就越多,卖出期权所要求的权利金就越多,而买方也愿意支付更多权利金以拥有更多盈利机会。所以,一般来讲,期权剩余的有效时间越长,其时间价值就越大。
5. 被非法的华证期权给欺骗了
先搜集证据报警,整理相关证据:微信、QQ聊天记录,讲课视频、交易明细、联系电话号码等,然后联系证监会、银监会,投诉第三方支付平台,他们给非法平台提供服务是违规操作。
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投资前应通过正规途径了解相关金融知识,面对各种标榜“专业指导”、“高额回报”、“稳赚不赔”等网络投资理财推销,要拒绝高息诱惑,谨防上当受骗。这些平台没有相应的金融业务资质,内控合规机制不健全,权利金要求过高,缺乏资金第三方存管机制,存在明显风险隐患。
此外,这些平台往往使用“高杠杆”“亏损有限而盈利无限”“亏损无需补仓”等误导性宣传术语,片面强调甚至夸大个股期权的收益,弱化甚至不提示个股期权风险。投资者通过这些平台参与场外个股期权交易,存在较大的风险,若平台存在欺诈行为或者发生“跑路”等风险事件,自身权益难以保障。请投资者高度警惕,不轻信、不参与,以免上当受骗,遭受损失。
非法经营股票期权的平台有三大特征:
1、投资者无须去正规证券或期货公司开通账户,也不必进行视频认证,仅请提供身份证号和银行账户即可完注册。
2、这些平台没有相应的金融业务资质,内控合规机制不健全,权利金要求过高,缺乏资金第三方存管机制,存在明显风险隐患。
3、这些平台往往使用“高杠杆”、“亏损有限而盈利无限”、“亏损无需补仓”、“老师指导保证赚钱”等误导性宣传术语,片面强调甚至夸大个股期权的收益,弱化甚至不提示个股期权风险。
期权,是指一种合约,源于十八世纪后期的美国和欧洲市场,该合约赋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该日之前的任何时间以固定价格购进或售出一种资产的权利。期权定义的要点如下:
1、期权是一种权利。期权合约至少涉及买家和出售人两方。持有人享有权利但不承担相应的义务。
2、期权的标的物。期权的标的物是指选择购买或出售的资产。它包括股票、相关部门债券、货币、股票指数、商品期货等。期权是这些标的物"衍生"的,因此称衍生金融工具。值得注意的是,期权出售人不一定拥有标的资产。期权是可以"卖空"的。期权购买人也不一定真的想购买资产标的物。因此,期权到期时双方不一定进行标的物的实物交割,而只需按价差补足价款即可。
3、到期日。双方约定的期权到期的那一天称为"到期日",如果该期权只能在到期日执行,则称为欧式期权;如果该期权可以在到期日及之前的任何时间执行,则称为美式期权。
4、期权的执行。依据期权合约购进或售出标的资产的行为称为"执行"。在期权合约中约定的、期权持有人据以购进或售出标的资产的固定价格,称为"执行价格"。
6. 个股期权有哪些投资风险
1、首先,投资者要知道自己购买的个股期权是否是正规的。
所以,投资者想要参与个股期权只能通过机构的渠道,才能进入到期权交易市场中来。也就是跟机构进行合作使用机构的账户进行购买期权。选择机构的时候,切记当你购买个股期权后,正规机构都可以提供期权交易买卖凭证,有券商证明的章印。只有能开期权交易凭证的机构,才能保证投资者购买的个股期权是正规的。虽然,目前在市场上有很多平台都有个股期权业务,但是不能提供期权交易凭证的都是假的。
2、个股期权是属于一种期权之间的买卖。投资者只需要支付一定的权利金(期权费),就可以持有一定数量的股票期权。不同股票的期权持有比例也是不同的,同时比例不一样,权利金(期权费)也是不一样的,期权费(权利金)是根据股票的定价和波动率等因素产生的。
正规的个股期权,风险主要只有这两方面了,一方面是人为因素,另一方面是市场波动率因素。
7. 股票期权诈骗如何报警
遇到股票期权的诈骗时,直接到当地的派出所报案即可。这也属于诈骗的一种,属于公安机关依法应该进行立案处理的类型,而股票期权交易,是指股票交易双方签订的关于期权交易合同,在期权规定的有效期间内,期权购买者可以以原先约定的价格,决定是否向期权卖方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某种股票。因此遇到这种事不要过于担心,依法报警,维护自身的权益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8. 揭露个股期权骗局真相,个股期权骗局有哪些
场外个股期权是一种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之外交易的股票期权。其性质基本上 与交易所内进行的期权交易无异。是买卖双方之间订立的合约,期权的买方(权 利方)通过向卖方(义务方)支付一定的费用(权利金),获得一种权利,即有 权在约定的时间以约定的价格向期权卖方买入或卖出约定数量的特定股票。卖方 则在收取了一 定数量的期权费后,在约定期限内必须服从买方的选择并履行成 交时的允诺。
目前,国内场外股票期权交易的买方一般为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卖 方为中信、海通、银河方正、华泰、光大等合格的证券公司,可保证合约的有效履约。 股票期权 的结算方式可以是股票实物交割也可以是现金交割差价。
目前有能力做到3合1综合性大型期权平台,我只知道有一家,好像叫永利期权屋,包括个股期权,商品期权,还有系统平台搭建。可提供一条龙服务,定制化专利品牌。券商通道齐全,有5-10条,独立高速对接运行。也可以参看这篇注意风险。个股期权的骗局和套路
9. 炒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几条法律
按照法律,证券从业人员炒股应受什么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是严禁持有或者买卖股票的。如果有违反类似规定的,应该予以处罚,证券从业人员炒股应受处罚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股票财务造假什么处罚
投资者期待的对财务造假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严厉处罚并没有到来。继南纺股份5年财务造假3.4亿元仅被罚款50万元之后,新中基也于7月8日晚间发布被处罚公告,因在2006年至2011年间累计虚增净利润达2.2亿元被处以40万元罚款。
严厉处罚再一次爽约,强制退市则更是无从谈起。由近百件涵盖民事、行政和刑事司法各个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及司法政策所构建的资本市场诚信司法秩序,正面临信任危机。
“法律规定如此,类似处罚尽管看似重罪轻处,可已经是顶格处罚了”,或许,管理层在强大的社会舆论面前也有苦难言,总不能突破既有法律规定吧?可有权制定、执行和适用法律规则的管理者,不仅要对遵循适用于其操作的规则负责,还要对法律的实际执行做到连贯一致,并且与法律的“法益”相符合,达到或接近立法目的。对于A股市场的监管者来说,如何在既有法律体系存在先天立法不足、罚责不力的情况下,让其执法行为最大限度接近立法本意——以执法震慑违法,是其对每一则违法案例结案前应该重点考虑的。
以严重财务造假等重大证券违法为例,现行《证券法》等法律规定的确对其罚责规定比较粗疏,且规定的违法成本轻微,这也是迄今为止几个案子引起巨大社会争议的原因。但这并不代表管理层就不能在既有法律框架下最大限度灵活执法,以便最大限度震慑选择性违法行为。
比如,对于上述财务造假或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由证监会在处罚时认定为重大违法行为,由交易所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股票可能存在因重大违法行为导致暂停上市的风险”决定相关违法公司暂停上市,进而加大企业违法成本,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严惩违法、预防违法和维护法律严肃性的执法目的。
当然,基于法律的正义实现终极诉求,管理层挽回公众对法律或其执法的信任的着力点,除了“灵活执法”外,还必须放在“紧急立法”上。根据现有《证券法》修法计划,《证券法》修订涉及事项众多,短时间内难以出台,既然《证券法》的修订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相关动摇市场根本的违法行为又屡禁不止,招惹众怒,那就不能坐等《证券法》的修订而对既有严重违法行为姑息养奸,而应积极寻求相关有权部门修法或释法。
具体来说,可以寻求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结合证监会正在进行的退市制度改革,专门针对投资者反映强烈而又动摇资本市场根本的严重财务造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等行为,出台加大处罚力度的“暂行规定”或“立法解释”,规定严重财务造假等重大证券违法行为予以强制退市。对严重证券违法负有主要责任或专业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为其提供服务的专业机构从业人员,除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应一概终身市场禁入、追究刑事责任,最短刑期三年以上,并规定在《证券法》修订完成前执行。
股票交易中哪些行为属于违规处罚
我国《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属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不同情况,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非法获取的股票和其他非法所得、罚款:
一、在证券委批准可以进行证券交易的证券交易场所之外进行股票交易的;
二、在股票发行、交易过程中,作出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重大信息的;
三、通过合谋或者集中资金操纵市场价格,或者以散布谣言等手段影响股票发行、交易的;
四、为制造股票的虚假价格与他人串通,不转移股票的所有权或者实际控制权、虚买虚卖的;
五、出售或者要约出售其并不持有的股票,扰乱股票市场秩序的;
六、利用职权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索取或者强行买卖股票,或者协助他人买卖股票的;
七、未经枇准对股票及其指数的期权、期货进行交易的;
八、未按照规定履行有关文件和信息的报告、公开、公布义务的;
九、伪造、篡改或者销毁与股票发行、交易有关的业务记录、财物帐簿等文件的;
十、其他非法从事股票发行、交易活动的。
股票金融诈骗是怎样处罚
涉嫌票据诈骗罪,应当依法处理。《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