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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回购的股票什么时候可以交易

发布时间: 2022-04-24 18:03:21

1. 我的股票要进行要约收购了,我要怎么操作啊

溢价20%豪气买股:高溢价要约收购又来!如何操作请看这十问十答

胡华雄

A股市场又来要约收购了,这次的主角是钱江水利。

简单来说,就是钱江水利的大股东愿意出高价买你手中的股票。

它想以15.36元/股的价格,最多买入占公司总股本10%的股票,如果你有钱江水利股票,可以选择以15.36元/股的价格卖给它。

钱江水利在公布要约收购方案前的股价为12.80元,15.36元的要约收购价较上述价格足足溢价了20%!是不是有一种“捡到宝”的感觉?

这不,在12日晚间公告要约收购的消息后,13日公司股价就先来了一个涨停!

6我前面同意卖给收购方,但后来股价涨起来了,可以反悔吗?

可以。要约收购有效期限内,所有的预受要约都只是暂存在中登公司,撤单时“买入”即可拿回你已“卖出”的股份。但切记,在要约期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不能撤单!

7公司股票停牌期间能不能操作?

可以。停牌期间仍可办理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8如果后面公司更改了方案,以前挂的单还有效吗?

无效,会自动撤销。如果你接受新方案,要重新挂单。

9已预受要约的股票是否可以卖出?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份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仍计入预受要约申报。

10要约收购会导致公司退市吗?

在A股基本不可能,毕竟壳还是很值钱的。不以退市为前提的要约收购案例,收购方会在公告中明确表示,将采取各种合规手段,确保本次要约收购不触发退市。因此,对于选择继续持股的投资者,可以在要约收购后,正常买卖该公司股票。

按照法律规定,上市公司社会公众持股比例不足公司股份总数的25%,或者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社会公众持股比例不足公司股份总数的10%,将退市,但会有很多方法来规避出现这种极端情况的,就算万一出现,也有缓冲期来应对,所以不要担心啦。

2. 报价回购产品交易时间与股票一样吗

您好,报价回购的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10,在股票市场收市后延长了10分钟。

3. 股票质押回购的交易时间

你好,交所此业务的交易时间为:9:30-11:3013:00-15:00,深交所的交易时间为:9:30-11:3013:00-15:30。

4. 港股回购规定

根据港股回购规则,回购价格不能高于过去5个交易日均价的5%。过去5天的平均价格为491.72港元,今天的最高回购价格为516.30港元。股份回购是指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回购一定数量流通股的行为。根据香港联交所和证监会的要求,回购的股票将被直接注销。港交所股票回购规则有:
(1)回购价格不能高于过去5个交易日均价的5%,这是港交所为了防止发行人(公司)与二级市场交易者(散户)争夺利润,更多争夺底价的机制。
当股价持续上涨供不应求时,不允许发行人加入其中二级市场与买家竞争。当供需平衡(股价稳定)且供大于求(股价下跌)时,只能涉及发行人作为新买者的回购。
(2)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前一个月内、财报发布之日前一个月内不得回购,避免内幕交易。待财报发布后,回购可继续进行。
(3)每次具体的回购,未来30日内不得发行新股融资和公告新股计划。
(4)在回购港股后的下一个交易日之前,上市公司必须披露前一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价格和数量。
【拓展资料】
港股回购主要有三种类型:。
1.场内股份回购
场内回购需经董事会批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回购,股份可在交易所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在董事授权期内,可以进行多次现场回购,但回购总数不得超过10%。
2.场外股份回购
场外回购是指上市公司与股东事先约定以特定的价格、时间和执行方式回购,因此也称为“私下交易”。
3.通过一般要约回购股份
要约回购是指上市公司作为要约人,为某类股份的全体股东回购部分或全部股份的行为。
港交所有什么交易规则?
1.港股可以T+0循环交易,当天可以买卖
2.实际交割时间为交易日(T+2)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在T+2之前,客户不能提取现金、实物股票和转让托管购买的股票。
3.港股可以卖空。然而根据香港联交所的规定,投资者只有在被列为“可卖空的指定证券”后,才能卖空。认股权证及债券不在卖空名单之内。内地市场有跌停板制度,即如果波动幅度超过一定百分比,相关股票将在规定时间内停止交易。香港市场没有这样的制度。此外,根据香港法律,香港的证券和期货交易所不允许关闭,除非香港的证监会在咨询了香港特区财政司司长后发出指示。

5. 股票质押回购业务的交易时间是什么时候

您好,交所此业务的交易时间为:9:30-11:3013:00-15:00,深交所的交易时间为:9:30-11:3013:00-15:30。

6. 公司要约收购最后三天散户可不可卖股票

只要该股股票不停牌就可以买卖股票。

7. 股票质押回购业务的交易时间是什么时候

交所此业务的交易时间为:9:30-11:3013:00-15:00,深交所的交易时间为:9:30-11:3013:00-15:30。

8. 股票质押式回购的回购期限和交易时间有何规定

根据《业务办法》,股票质押式回购的回购期限不超过3年,延期购回后累计的回购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9. 股票要约收购到底有多久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这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公开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六十七条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并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四条
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10. 股票的要约收购如何操作

要约收购的程序操作:

一、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者须公布信息。

即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

二、持股百分之三十继续收购时的要约。

发出收购要约,收购人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载明规定事项。

三、终止上市。

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四、股东可要求收购人收购未收购的股票。

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以上时,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五、要约收购要约期间排除其他方式收购。

六、收购完成后股票限制转让。

收购人对所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六七月内不得转让。

七、股票更换。

通过要约收购方式获取被收购公司股份并将该公司撤销的,为公司合并,被撤销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

八、收购结束的报告。收购上市公司的行为结束后,收购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10)要约回购的股票什么时候可以交易扩展阅读

要约收购报告书

以收购要约方式应当按照规定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人应当自公告收购要约文件之日起三十日内就本次要约收购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至少做出三次提示性公告。

一、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的一般要求

1.引用的数据应提供资料来源,事实应有充分、客观、公正的依据;

2.引用的数字应采用阿拉伯数字,货币金额除特别说明外,应指人民币金额,并以元、千元或万元为单位;

3.收购人可根据有关规定或其他需求,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外文译本,但应保证中、外文本的一致性,并在外文文本上注明:“本要约收购报告书分别以中、英(或日、法等)文编制,在对中外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4.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文本应采用质地良好的纸张印刷,幅面为209×295毫米(相当于标准的A4纸规格);

5.不得刊载任何有祝贺性、广告性和恭维性的词句。

二、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的其他要求

1.收购人属于一致行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的,参与一致行动或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各成员可以推选其中一名成员以全体成员的名义统一编制并提交要约收购报告书,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均应在报告上签字、盖章。

2.由于商业秘密(如核心技术的保密资料、商业合同的具体内容等)等特殊原因,某些信息确实不便披露的,收购人可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并在要约收购报告书中予以说明。

3.在不影响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不致引起阅读不便的前提下,收购人可采用相互引证的方法,以避免重复和保持文字简洁。

4.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文字应简洁、通俗、平实和明确,格式应符合相关要求。在指定报刊刊登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最小字号为标准6号字,最小行距为0.02.

5.收购人应当按照《收购办法》的规定将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及要约收购报告书刊登于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并根据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刊登于指定网站,或者提示刊登该报告的收购人或上市公司的网址。收购人应当将要约收购报告书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和证券交易所,以备查阅。

6.收购人可将要约收购报告书或摘要刊登于其他网站和报刊,考|试/大 但不得早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网站的披露。

7.收购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或者主要负责人)应保证要约收购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8.收购人的律师受收购人委托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应对要约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文件进行核查和验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并就其负有法律责任的部分承担相应的责任。

9.收购人聘请的律师、注册会计师、财务顾问及其所服务的专业机构应书面同意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报告书中引用由其出具的专业报告或意见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