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交所科创板投教专栏】(二十六)关于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上)
近日,上交所正式发布实施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科创板监控细则》)。今天,天怡和俪俪将带着大家一起了解《科创板监控细则》的相关内容,快来看看吧!
制定《科创板监控细则》的主要考虑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我国资本市场的重大制度创新,是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大举措。为维护科创板股票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交易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以下简称《交易特别规定》)等,上交所制定了《科创板监控细则》。制定过程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考虑。
一是落实优化交易监管的总体要求。优化交易监管的要求贯穿于上交所市场监察工作全过程。为进一步提升监管规范性和透明度,明确市场监管预期,上交所以业务规则形式首次向市场公开异常交易行为监控的定性定量标准,传导合规交易监管要求,推动会员履行协同监管责任,以保障投资者公平交易机会,维护科创板市场正常交易秩序。
二是细化创新交易机制的具体规定。科创板企业具有业务模式新、不确定性大等特点,为防止市场大幅波动,同时保障市场流动性,需要在科创板交易机制上进行创新。上交所借鉴主板及国外成熟市场经验,经过充分论证,建立了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盘中临时停牌等交易机制。《科创板监控细则》对上述交易机制进行了细化规定。
三是明确符合市场特点的监管安排。结合科创板企业特点及投资者类型,在主板成熟监管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审慎交易和分散化交易原则,制定了科创板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标准,并明确了股票异常波动及严重异常波动情形下将采取的应对措施。同时,为避免大单对二级市场交易形成冲击,新增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的监控情形。
《科创板监控细则》的主要内容
遵循“标准公开、综合施策”的总体思路,《科创板监控细则》从交易机制完善、交易信息公开、会员协同监管、异常波动及异常交易监管等方面综合施策,防范市场大幅波动。
《科创板监控细则》共6章,条文共计42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交易机制完善的具体要求。《科创板监控细则》在《交易特别规定》的基础上,明确了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计算标准、适用情形,以及盘中临时停牌的触发条件、停牌时间等事项,并要求市价申报应当包含投资者能够接受的保护限价。
二是细化严重异常波动的认定标准。在《交易特别规定》关于异常波动认定标准及措施的基础上,《科创板监控细则》进一步规定了股票严重异常波动的认定标准及可采取的针对性措施。
三是公开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标准。通过总结、提炼和归纳现有监管经验,将虚假申报、拉抬打压股价、维持涨(跌)幅限制价格、自买自卖(互为对手方交易)和严重异常波动股票申报速率异常等5大类共11种典型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标准向市场公开,并对上述行为类型均作了定性和定量的描述。
四是压实异常交易行为的监管责任。《科创板监控细则》规定投资者实施异常交易行为的,上交所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对于投资者反复连续实施异常交易、涉嫌参与过度炒作和市场操纵等情形,将予以从严监管。对于会员未适当履行客户交易行为管理职责的,上交所将对其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2. 科创板交易风险该如何避免呢
股票出资者千万不要忘了,任何的出资都是有风险的。那么科创板买卖风险该怎样防止呢?
现在市场对科创板的关注度可以说是十分高,在二级市场呈现了一些所谓的科创板概念股,而在一级市场也有许多股权出资者在关注着潜在的科创板上市企业。在这种情况下,股票市场就容易形成了一种追捧又浮躁的气氛,这很容易就导致了一些不满足在科创板上市规范的企业,也发布出科创板相关音讯。
一级市场的股权出资是十分专业而且具有高风险的,一般股票出资者并没有这样的专业才能,当然也不会有那么多的机缘巧合。因而对于所谓的科创板名单、科创板原始股的推销等出资者一定要进步警惕心,防止风险,削减上当受骗的时机。
科创板尽管也答应亏本的公司进行上市,可是股票退市准则也很严峻,因而对于一般的出资者而言,这样的出资有着很高的风险。因而,假如出资者想要防止这样的风险,就必须做到理性。
由于科创板在刚上市的前面五天是没有涨跌幅限制的,因而k线图会跟现在的次新股涨跌的走势不相同。
第一,科创板买卖的最高点大概率会呈现在前五天里,即五天就透支了行情,而且最高点大概率是在第二天或第三天之间。
第二,科创板股票的高度,跟当时主板的次新股开板时的高度大致上是相同的,区别只在于主板需要用十几个买卖日才能完结动作,可是科创板只花了三到五天天就完结了。因而,科创板个股的高度,可以参照主板个股的高度来判别。
第三,大部分的个股第二天开盘价的涨幅会开在百分之七十到百分之九十之间,加上第一天的百分之四十四的涨幅,两天总涨幅处于百分之二百五到百分之二百八之间。次新股开板时的涨幅通常在二倍到三倍之间,意味着低于二倍便是轻视,高于三倍归于高估。因而在市场的博弈下,股票开盘会开在一个十分为难的方位:百分之二百五邻近,此刻的股价就成了鸡肋,让人不好下手。因而,最终只有极个别体裁很好的股票可以走出高开高走的走势。
第四,第三天到第五天参加进科创板的时分要稳重,由于这三天的大概率是个坑,由所以T 1买卖的准则,当天买入股票后是卖不掉的,假如呈现了股价掉头往跌落的话,那么一天之内亏掉百分之五十不是闹着玩的。
科创板的门槛看起来高,但其间的风险也不容忽视。因而出资者在预备踏入股票的门槛时,首先要做的便是了解股票风险,只有将风险了解清楚之后,才能确认自己是否有底气踏进去。
以上便是今日给我们介绍的相关内容了,期望能给你们带来一些相关协助哦~
3. 科创板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吗
科创板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科创板上市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与沪市主板公司一致,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
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 与上交所主板不同,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不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不适用风险警示板交易的相关规定。
可能引起科创板上市公司强制退市的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可能退市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是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包括信息披露重大违法和公共安全重大违法行为。 二是交易类强制退市,包括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一定指标,股票收盘价、市值、股东数量持续低于一定指标等。 三是财务类强制退市,即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包括主营业务大部分停滞或者规模极低,经营资产大幅减少导致无法维持日常经营等。 四是规范类强制退市,包括公司在信息披露、定期报告发布、公司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发生变化等方面触及相关合规性指标等。 此外,投资者需了解,对于科创板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不得申请重新上市。
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包括: 一是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是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科创板退市整理股票被冠以相关标识, 科创板退市整理股票的简称前会冠以“退市”标识。 但需要投资者注意,科创板退市整理股票不进入上交所风险警示板交易,不适用上交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的相关规定。
科创板公司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 与上交所主板一样,科创板公司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但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5个交易日。 累计停牌达到5个交易日后,上交所不再接受公司的停牌申请;公司未在累计停牌期满前申请复牌的,上交所于停牌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恢复公司股票交易。
科创板上市公司在退市整理期内, 上市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应当积极履行信息披露及相关义务,提示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上市公司应当于退市整理期的第1天,发布公司股票已被上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风险提示公告,说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和终止日等事项。 科创板上市公司应当在退市整理期前25个交易日内,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最后5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一次股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4. 关于科创板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上证发〔2019〕33号
各会员单位:
为了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科创板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以下简称《交易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业务规则,现就科创板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员应当严格按照《交易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制定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工作制度,对投资者进行适当性管理。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含发行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本所规定的适当性管理要求,会员不得接受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条件的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
二、会员为个人投资者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 5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二)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三)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机构投资者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本所可根据市场情况对上述条件作出调整。
三、会员为个人投资者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前,应当对个人投资者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条件进行核查,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一)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资产的认定:
1.可用于计算个人投资者资产的证券账户,应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开立的证券账户,以及个人投资者在会员开立的账户。中国结算开立的账户包括A股账户、B股账户、封闭式基金账户、开放式基金账户、衍生品合约账户及中国结算根据业务需要设立的其他证券账户。
可用于计算个人投资者资产的资金账户,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股票期权保证金账户等。
2.中国结算开立的证券账户内,可计入个人投资者资产的资产包括:股票(包括A股、B股、优先股、通过港股通买入的港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公募基金份额、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股票期权合约(其中权利仓合约按照结算价计增资产,义务仓合约按照结算价计减资产)、本所认定的其他证券资产。
3.在会员开立的账户内,可计入个人投资者资产的资产包括:公募基金份额、私募基金份额、银行理财产品、贵金属资产等。
4.资金账户内,可计入个人投资者资产的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股票期权保证金账户内的交易结算资金(包括义务仓对应的保证金)、本所认定的其他资金资产。
5.计算个人投资者各类融资类业务相关资产时,应按照净资产计算,不包括融入的证券和资金。
投资者应当遵守证券账户实名制要求,不得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不得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
(二)参与证券交易经验的认定:
个人投资者参与A股、B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交易的,均可计入其参与证券交易的时间。相关交易经历自个人投资者本人一码通账户下任一证券账户在本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生首次交易起算。首次交易日期可通过会员向中国结算查询。
本所可根据市场情况对上述认定标准作出调整。
四、会员应当对个人投资者的资产状况、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告知个人投资者。
会员应当对上述评估结果和告知情况进行记录、留存。
五、会员应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制定《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提醒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会员为投资者开通科创板股票交易权限前,应当要求投资者签署《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揭示书》。
六、会员应当制定本公司科创板投资者教育工作制度,统筹组织分公司、证券营业部等分支机构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并根据投资者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对科创板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形式和内容作出具体安排。
会员应当按照本所要求,及时向投资者转发或推送本所提供的有关科创板投资者教育的相关资料。
七、会员应当通过公司官方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平台,实体及互联网投资者教育基地,营业场所的投资者园地、公告栏,交易系统客户端及客服中心电话或短信等交易服务渠道,向投资者全面客观介绍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主要交易风险,提示其关注科创板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科创板股票在退市制度安排和涨跌幅限制等交易制度上与本所主板市场存在的差异事项,审慎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
八、会员应当在总部配备科创板业务培训讲师。培训讲师在参加本所组织的培训后,承担培训公司内部工作人员的职责,面向公司总部及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九、会员应当通过公司官方网站、手机APP、营业场所的投资者园地、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向投资者公示投诉渠道和处理流程,妥善处理纠纷,引导投资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会员应当完整记录投资者投诉受理、调查和处理的过程,并形成纸面或者电子档案。会员应当建立重大投诉或交易纠纷的报告和后续处理的持续跟踪机制。
十、本所可以采用现场和非现场的方式对会员落实科创板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工作相关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员应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十一、对违反科创板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的会员,本所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规则,对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特此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_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5. 科创板投资风险提示词条(二)
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投资者应关注可能产生的股价波动的风险。
科创板股票交易盘中临时停牌情形与上交所主板市场规定不同,投资者应当关注与此相关的风险。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当科创板股票出现因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而被实施盘中临时停牌后,股价继续上涨(或下跌),在首次达到或超过60%后,该股票将被再次实施10分钟的盘中临时停牌。
科创板对连续竞价阶段的限价申报设置有效申报价格范围。投资者需关注其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98%,避免产生无效申报。
投资者在连续竞价阶段通过市价方式买卖科创板股票时,应当填写买入保护限价(即投资者能接受的最高买价),或者卖出保护限价(即投资者能接受的最低卖价),否则该笔申报无效。
投资者通过限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 200 股,且不超过 10 万股;通过市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200 股,且不超过5万股。卖出时,余额不足 200 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6. 在科创板股票发行定价环节,投资者需关注哪些主要风险
由于科创板企业普遍具有技术新、前景不确定、业绩波动大、风险高等特征,市场可比公司较少,传统估值方法可能不适用,发行定价难度较大,科创板股票上市后可能存在股价波动的风险。
此外,在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果科创板发行人预计发行后总市值不满足其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的,将按规定中止发行。
7. 招商证券科创板开通答案
每个券商对科创板开通权限的测试可能都不一样,建议学习科创板相关知识再参与考试。详询您的开户券商。
应答时间:2020-09-30,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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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科创板投资风险及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1.终止股票发行的风险;2.盈利能力不确定性风险;3.上市后仍无法盈利风险;4.股票上市后存在股价波动风险;5股票退市情形更多,执行标准更严风险。
9. 与护士主板相比参与科创板股票交易的投资者应注意的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什么
如果主板与科创板股票投资都是可以因为风险控制因作图导致一些不确定的因素。
10. 买卖科创版股票的风险有多大道科创是如何看待的
你好,科创板股票主要有以下几种风险:
一、股票盈利能力的不确定性
科创板中的企业都是高科技创新企业,这种企业投资大,技术更新快,盈利周期长,非常的依靠核心项目和核心的技术人员,当企业上市后,他们的创新能力和事务的可持续发展和盈利水平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这样使得科创板股票投资风险大。
二、具有中止发行的风险
股票在询价完毕之后,发行人在预估到发行后的股票总市值并不能满足招股阐明书中的市值和财务指标上市标准的,会依照规则中止发行,这样一来也具有一定的风险性。
三、具有不能盈利的风险
如果科创板股票在三年内不能实现盈利或累计有亏本的情况下,出资的股民将会遇到股价跌落带来的危险。
四、股价剧烈波动的风险
科创板中的企业具有高科技技能,可是前景并不能确定,因而风险很大,关于科创板股票来说,传统的估值方法可能并不适用,因而发行的时候定价就会比较困难,并且上市后由于涨跌幅限制的更小,所以股价可能会波动的更为剧烈。
五、股票退市风险
科创板在退市准则上将会比主板市场愈加严厉,一起退市的周期也会愈加短,这就有可能形成在科创板中退市情形更为常见。
便是因为科创板的风险比主板市场更高,所以科创板的进入门槛也很高,这样注定大多数散户是无法直接投资科创板股票的,更多的应该是组织之间的博弈。
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