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网上销售伪劣产品,网上虚假股票信息等是否属于刑事犯罪谢谢
对商业犯罪行为可以依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从商业活动的性质的不同,可以把商业犯罪分为商品生产过程中的商业犯罪,商品交换或者流通过程中的商业犯罪,商业服务活动中的商业犯罪和商业信贷活动中的商业犯罪;从商业犯罪侵犯的社会关系的不同,可以将商业犯罪分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危害公司企业正常活动罪,危害金融、信贷活动罪,危害税收征管罪,扰乱市场活动秩序罪;等等。
⑵ 请问非法经营罪(股票软件)如何量刑只负责行政不参与业务承担责任有多大
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绝大多数是采取两罚制,也就是对单位处以罚金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自由刑或罚金和没收财产。
⑶ 股票配资构成非法经营罪吗
有可能会构成非法经营罪。
股票配资如果属于证券业务且未经过证监会批准的,有可能会构成非法经营罪。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⑷ 虚假交易构成什么罪
根据刑法第225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法构成非法经营罪。代运营平台组织的网络虚假交易行为可以认定为非法经营罪。很显然,网络虚假交易行为是基于营利目的而开展的经营行为,对市场秩序会造成严重破坏
⑸ 从事股票证券非法经营罪20万以上的会怎么量刑
非法所得5万以上构成犯罪,一般三年以下。这种事情多为民间纠分论处,不是影响很大未必受理的。
⑹ 冯建华打着股票交流群的幌子诱导股民到富鑫娱乐黑平台上投资,带单让投资者血本无归,能报警吗
网络投资,高息理财平台都是骗子,打着投资理财的幌子,实则是骗钱,我的朋友就被骗了将近20万,有保留相关交易凭证以及转账记录可以通过专业的办法帮助你拿到被骗的本金。已成功挽回了。
⑺ 炒股属于非法经营罪吗
个人借贷炒股是违法行为,但一般不构成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⑻ 广东一虚假股票投资平台被端涉案金额近亿元,市民应该如何防止自己受骗
在现在随着我们这个社会的发展,可以说有很多的人都会落入骗子的骗局,在很多时候我们都认为自己可以捡到小便宜,但是很多时候就是这样的小便宜让我们落入了一个一个的大坑。在现在我认为提高我们市民的防骗意识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在现在很多人就是因为对这样的事情了解太少了,然后就十分容易被这样的骗子利用,对于我们来说这自然也就是十分不好的事情,在我们日常进行社交的时候,千万不要相信一些陌生人的话,自很多时候我认为我们尽量不要和一些陌生人进行交谈,因为在和这些人进行交谈的时候我们是很容易掉进这样的圈套的,对于我们来说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自然就是十分重要的事情。
⑼ 股票配资属于不合法的交易罪吗
从事股票配资业务,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现在答案明确了,构成。
配资是指配资公司在客户原有资金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垫付资金给客户使用的融资方式。当亏损达到一定金额时,配资公司就会强行平仓。其目的在于放大客户的投资基数,让客户以较小的资金,杠杆式的放大其投资金额。类似于证券公司给客户提供的融资业务。
而关于非证券公司,或者是没有取得该项业务资质的团队或公司,开展这类业务,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的问题,一直存在激烈的讨论。
根据《刑法》第225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具体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规定,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即可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问题起源
在2015年证监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出台后,其规定“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必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该办法出台之后,相关公众和媒体就开始疑惑对于越来越多的场外配资平台和公司,他们没有获得证监会的批准,就开展了相关股票业务、证券业务,是否属于一种非法经营罪行为?
从该办法的字面意义上看,该规定是针对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相关管理规范,所谓法无禁止即自由,该规定并没有明确禁止非证券类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另外,从该办法性质上来看,其只是证监会发布的部门规章,并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国家规定,如果将此认定为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依据,还存在困难。
而对于证券股票领域的国家规定,最典型的就是《证券法》。此前的《证券法》没有将融资融券业务作为证券公司的特许专营业务,当时的《证券法》第125条规定的证券公司证券业务为“(一)证券经纪;(二)证券投资咨询;(三)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四)证券承销与保荐;(五)证券自营;(六)证券资产管理;(七)其他证券业务。”
既然当时的《证券法》或同级别规定,没有将其列为证券公司的专有业务,没有这一点,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很难定罪。而且从性质上看场外配资业务,或者是证券公司开展的融资融券业务,本质上和提供担保物的借款性质类同,其到底是否属于一种金融证券业务,本身就存疑。
《证券法》修订:争议终结
在2020年3月1日施行的新《证券法》中,其120条关于证券公司业务范围的规定中,专门增加了一项,就是“融资融券业务”,《证券法》还特意强调,除证券公司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这些业务。
通俗而言,没有经过证监会的许可发牌,擅自上桌的,就是抢其他持牌玩家的饭碗,也就是说,从这一天开始,开展股票配资业务,已经明确可以“非法经营罪”定性和处罚了。
⑽ 股票配资算非法经营罪吗
法律分析:股票配资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需要界定两个要素:(一)股票配资是否属于证券业务;(二)是否经过证监会的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经营证券业务必须经证监会批准,未经批准的,属于非法经营证券业务,应予以取缔;涉嫌犯罪的,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