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要求有什么
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要求有什么?1、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满3个月;2、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3、股票发行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4、近3个月内日均换手率不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20%,日均涨跌幅的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的平均值的偏离值不超过4个百分点;且波动幅度不超过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00%以上;日均换手率是指过去3个月内标的证券或基准指数每日换手率的平均值。日均涨跌幅是指过去3个月内标的证券或基准指数每日涨跌幅绝对值的平均值。波动幅度是指过去3个月内标的证券或基准指数最高价与最低价之差对最高价和最低价的平均值之比。对于基准指数,在上海交易所是指上证综合指数,在深圳交易所是指深证综合指数和中小板指数。5、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6、股票交易未被证券交易所实行特别处理;7、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② 什么是融资融券标的证券
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扩容
2013年9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范,为满足融资融券业务进展需要,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决定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证券(以下简称“标的股票”)范围。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扩大依据是:符合《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范条件,按照加权评价指标从大到小排序,并综合考虑个股及市场状况,选取出104只股票作为新增标的股票。加权评价指标的计算方式为:加权评价指标=2×(一定期间内该股票平均流通市值/一定期间内沪市A股平均流通市值)+(一定期间内该股票平均成交金额/一定期间内沪市A股平均成交金额)。
扩容后,两融标的股票的市场代表性进一步增强,有利于发挥其价格发现、提给流动性等基础性市场功能,更好地满足市场进展和投入者交易需要 标的股票扩容后,将为“两融”客户提给更多的投入机会,例如,若客户要锁定当日盈利(或损失),可以通过融券卖出或融资买入来对冲,其交易对象就必须是两融标的,标的股票扩容后,客户可作日内交易的股票选择也增加了;对于策略、套利交易客户,由于各种策略、套利交易都是基于融资、融券的组合交易,标的股票扩容后,融资、融券交易标的范围扩大,相应地可能实现的策略、套利交易机会也将增多。
通过对历次标的股票调整事件,解析比较前后股票波动性、流动性的变化,实证结果表明,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扩大不仅不会造成市场大幅波动,反而能有效稳定股价的波动;其对于提给市场流动性也有一定的贡献。
③ 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如何确认
你好,《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客户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证券,不得超出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范围。《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第3.2条规定,标的证券为股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所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
(二)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三)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四)在过去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额小于5000万元;
2、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
3、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
(五)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六)股票交易未被本所实行特别处理;
(七)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按照上述规定,证券交易所对于标的股票的选取,重点考虑了股票流动性、换手率和波动幅度等客观指标,并不涉及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主观判断。证券交易所依照规定,根据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选取标的股票。自两融业务开展以来,沪深交易所分三次扩大了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截至目前,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共有700只,其中沪市股票400只,深市股票300只,包括主板股票143只、中小板股票123只和创业板股票34只。
④ 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要求有什么
你好,《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客户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证券,不得超出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范围。《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第3.2条规定,标的证券为股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所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
(二)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三)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四)在过去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额小于5000万元;
2、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
3、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
(五)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六)股票交易未被本所实行特别处理;
(七)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⑤ 哪些股票可成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
你好,满足条件规定颇为具体:沪深交易所实施细则规定,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应当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满三个月,且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从股票集中度看,细则规定其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就交易流动性、波动性指标而言,实施细则要求标的股票在过去3个月内日均换手率不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20%;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不超过4%;波动幅度不超过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此外,股票发行公司被要求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股票交易未被交易所实行特别处理,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⑥ 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名单一览 融资融券交是什么意思
若您咨询的是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名单查询方法及什么是融资融券交易:
关于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名单查询方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页面下方“服务”—>融资融券—>交易信息—>“融资融券标的证券”里查询。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左上角“信息披露”—>融资融券信息—>“标的证券信息”里查询。
注:交易所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选择标准和名单。证券公司向其客户公布的标的证券名单,不得超出交易所公布的标的证券范围,具体以所属券商为准。
融资融券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交易所上市证券或借入交易所上市证券并卖出的行为。
参考资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
⑦ 融资融券标的股是什么意思 就是买这个股相对应的才可以做融资融券,别的是不可以做的是吗
指可以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股票,代码前以R标示。
说到融资融券,应该有很大一部分人要么是一知半解,要么就是啥也不懂。今天这篇文章,是我多年炒股的实战经验,特别是第二点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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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融资融券是怎么回事?
聊到融资融券,首当其冲我们要认识杠杆。就好比说,原来你的资金是10块钱,想入手标价20元的物品,这个时候我们缺少10块钱,可以从别处借,而杠杆就是指这借来的10块钱,融资融券就是加杠杆的一种办法。融资,也可以这么来理解,就是证券公司把钱借给股民,股民这笔钱去买股票,期限一到就立马归还本金,并且附带利息,融券顾名思义就是股民借股票来卖,到期把股票还回来并支付利息。
融资融券的特性是把事物放大,一旦盈利,就会得到好几倍的利润,亏了也能使亏损一下子放大。这才说融资融券的风险非常大,若是操作失误很大概率会变成巨大的亏损,对投资者的投资水平会要求比较高,能够紧握住合适的买卖机会,普通人要是想达到这种水平是比较困难的,那这个神器可以帮到你,通过大数据技术来分析最适合买卖的时间是什么时候,点击链接即可领取:AI智能识别买卖机会,一分钟上手!
二、融资融券有什么技巧?
1. 提高收益的绝佳方法就是采用融资效应。
比方说你现有的资金是100万元,你认为XX股票不错,看好后,就可以把手上的资金用来买入股票了,然后将手里的股票作为质押,抵押给券商,再进行融资再购买这个股,假如股价涨高,就能享有额外部分的收益了。
就好比刚才的例子,要是XX股票涨幅有5%,本来仅有5万元的收益,但不愿局限于这5万元,就需要使用融资融券操作,而当你没能判断正确时,赚是不可能的,只会亏损的更多。
2. 如果你害怕投资的风险,想要选择稳健价值型投资,中长期更看重后市,并且向券商进行融入资金。
融入资金的意思是,把你手里作为价值投资长线持有的股票抵押出去,进场时就不需要再追加资金了,然后再把部分利息支付给券商即可,就能做到增添战果。
3. 行使融券功能,下跌也能使大家盈利。
学姐来给大家简单举个例子,比方某股现价是处在20元。通过多角度的研究,强烈预期这个股,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下跌到10元附近。则你就能向证券公司融券,向券商借1千股该股,接着用20元的价格在市场上去出售,就能获得2万元资金,等到股价下跌到10左右,这时你就可以根据每股10元的价格,再拿下1千股,这1千股是为了还给证券公司的,花费费用仅需要1万元。
则这中间的前后操纵,价格差代表着盈利部分。当然还要支付一定的融券费用。做完这些操作后,如果未来股价根本没有下跌,而是上涨了,那么合约到期后,就没有盈利的可能性了,而是需要拿出更多的资金,来买证券还给证券公司,然而酿成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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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被选为融资融券标的股的股票有何特点根据什么原则选的
你好,融资融券标的股需要满足一下几个条件:1.在上证所上市交易满3个月;2.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3.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4.过去3个月内,日均换手率不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20%,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不超过4%,且波动幅度不...5.股票发行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6、股票交易未被上证所特别处理;
⑨ 关于融资融券标的证券2020年第一季度定期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证发〔2020〕25号
各会员单位及其他市场参与人:
为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健康长远发展,优化标的证券结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及融资融券标的证券(以下简称标的证券)定期评估调整机制,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于每季度末对标的证券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实施调整。现将2020年第一季度定期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融资融券标的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范围的调整以优先保留现有标的股票为基本原则,对符合《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本所上市A股,按照加权评价指标从大到小排序选取新增标的股票,调整后本所标的股票数量为800只(具体名单见附件)。
加权评价指标的计算方式为:加权评价指标=2×(一定期间内该股票平均流通市值/一定期间内沪市A股平均流通市值)+(一定期间内该股票平均成交金额/一定期间内沪市A股平均成交金额)。
二、本次融资融券标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范围的调整依据《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并综合考虑基金类型等因素,调整后本所融资融券标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数量为62只(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各会员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次标的证券范围调整的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和安全运行。
四、各会员单位应进一步优化自身风险监控指标,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指标、合规运营情况及市场交易情形等相关信息,加强对标的证券的风险识别及差异化管理,并采取相应的监控措施,严控融资融券业务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五、科创板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不适用本通知规定。
六、本通知自2020年4月13日起施行。本所于2020年1月10日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标的证券2019年第四季度定期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20〕3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名单(不含科创板证券)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_二_年四月十日
⑩ 融资融券标的证券是什么意思
你好,标的证券是指经证券交易所认可并由证券公司公布的,可用于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有价证券。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客户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证券,不得超出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范围。《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第3.2条规定,标的证券为股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所上市交易超过3个月;
(二)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
(三)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
(四)在过去3个月内没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1、日均换手率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15%,且日均成交金额小于5000万元;
2、日均涨跌幅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平均值的偏离值超过4%;
3、波动幅度达到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倍以上。
(五)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六)股票交易未被本所实行特别处理;
(七)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