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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结算办法

发布时间: 2022-06-25 07:37:41

① 什么是质押式回购交易

  1.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正回购方(卖出回购方、资金融入方)在将债券出质给逆回购方(买入返售方、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指定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逆回购方返回资金,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回原出质债券的融资行为。正回购方是指在债券回购交易中融入资金、出质债券的一方;逆回购方是指在债券回购交易中融出资金、享有债券质权的一方。债券所有权并未实际交割。

  2. 债券回购交易的流程如下:

    (1)回购委托——客户委托证券公司做回购交易。

    (2)回购交易申报——根据客户委托,证券公司向证券交易所主机做交易申报,下达回购交易指令。回购交易指令必须申报证券账户,否则回购申报无效。

    (3)交易系统前端检查——交易系统将融资回购交易申报中的融资金额和该证券账户的实时最大可融资额度进行比较,如果融资要求超过该证券账户实时最大可融资额度属于无效委托。

    (4)交易撮合——交易所主机将有效的融资交易申报和融券交易申报撮合配对,回购交易达成,交易所主机相应成交金额实时扣减相应证券账户的最大融资额度。

    (5)成交数据发送——T日闭市后,交易所将回购交易成交数据和其他证券交易成交数据一并发送结算公司。

    (6)标准券核算——结算公司每日日终以证券帐户为单位进行标准券核算,如果某证券帐户提交质押券折算成的标准券数量小于融资未到期余额,则为“标准券欠库” ,登记公司对相应参与人进行欠库扣款。(由于采取前端监控的方式,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参与人和投资者“欠库”的问题,只有标准券折算率调整才可能导致“标准券欠库”。)

    (7)清算交收——结算公司以结算备付金账户为单位,将回购成交应收应付资金数据,与当日其他证券交易数据合并清算,轧差计算出证券公司经纪和自营结算备付金账户净应收或净应付资金余额,并在T+1流程办理资金交收。

② 股票质押式回购是什么意思

你好,股票质押是一种和减持股份一样非常常见的融资方式。从业务定位来看,股票质押交易定位于服务实体经济,解决中小型、创业型上市公司股东融资难的问题,绝大多数资金融入方为上市公司主要股东,且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经营周转,与其他杠杆资金加杠杆用于购买股票有明显不同。
【原则】
1.质押率的相关规定
2018年3月12日新版《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正式实施,新规中明确股票质押率上限不得超过60%,单一证券公司、单一资管产品作为融出方接受单只A股股票质押比例分别不得超过30%、15%,单只A股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不超过50%。
2. 质押个股预警线
一般来讲,股权质押的预警线是借出本金的160%,平仓线是本金的140%。(中小板和创业板的标准是警戒线150%,平仓线140%,主板警戒线是140%,平仓线130%。)
比如说一只股票的股价为100元,质押率为40%。
预警价为:100×40%×160%=64元,即股价跌幅36%,达到64元时预警。
平仓价为:100×40%×140%=56元,即股价跌幅44%,达到56元时强制平仓。

③ 股票质押回购业务的交易时间是什么时候

交所此业务的交易时间为:9:30-11:3013:00-15:00,深交所的交易时间为:9:30-11:3013:00-15:30。

④ 股票质押式回购的结息方式

股票质押式回购按季结息(按实际占有的天数计算,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进行利息费用结算,即每年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和12月20日支付本季度已结算的利息,如该日期非交易日,则利息支付日应顺延至该日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回购是什么?央行回购和上市公司回购有什么不同呢?回购对股价有积极作用还是无作用?相信很多小伙伴们都迫不及待了,学姐这就来给大家做个全面介绍。开始之前,不妨先领一波福利--机构精选的牛股榜单新鲜出炉,走过路过可别错过:【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
一、证券市场中的回购是什么
证券回购和证券回购交易都表达相同的意思,所谓的证券回购就是说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同时就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反向成交。证券回购内含有股票回购和债券回购。
1、股票回购:其实就是指上市公司运用理财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的行为。所回购完成的股票都可以被公司注销。可是在绝大部分时候,公司会让回购股票看做“库藏股”保存,短时间内不插手交易,也不会干扰到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库藏股今后可作用于别的方面,如发行可转换债券、雇员福利计划等,或是需要资金之时就出售它。

2、债券回购:它指的是在债券交易的双方在进行债券交易这个时候,使用着契约的方式,约定了在以后的某一天用着约定的价格(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债券里的正回购方和逆回购方,称之为“卖方”和“买方”,就是它们之前再次购买该笔债券的交易行为。就从交易发起人本身出发,只要是抵押出债券的话,关于借入资金的交易就是进行债券正回购;只要是主动把资金借出的,要去获取债券质押的交易都是进行逆回购。想知道手里的股票好不好?直接点击下方链接测一测,立马获取诊股报告:【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当前估值位置?
二、上市公司回购股票
若是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话会因为这些原因:①实行股权激励计划;②避免恶意收购;③提高公司收益率;④稳定公司股价,提高公司形象。那回购股票是利好还是利空呢?分析还是要依据实际情况来:
1、回购后注销:如若在股价低估的这类情况下,回购股票并注销掉它,这样就会引起公司总股数的降低,增长了每一股的获益程度,股票这样回购的话是利好。若是在没有出现股价被低估的情况下就回购股票,蓄意吸引一些不知道实情的民众来哄抬股价,股东的权益就会遭到打击,这也就是被藏起来的利空了。
2、回购不注销:公司在低位回购股票的话,把它当作库存股份继续保留,后来当股价在高位的时候,派发股份用于其他。公司有嫌疑可能会自己炒自己的股票,因此不注销的含义是利空。事实是,假若以短期的视角来看,回购股票同大资金买入股票是相同的,这对股价是利好的。
三、央行正、逆回购
正回购和逆回购的回购方式是央行回购的方式,不管是正回购还是逆回购,都是央行在公开市场上吞吐货币的行为,能说是一种货币政策。央行逆回购的主要目标是以下两个,一面是调节市场资金的流动性,另一面是调节利率。一方用相对规模的债券作为抵押,去融入资金,这一过程称之为正回购,并承诺在日后再购回所抵押债券的交易行为。也是一种央行经常会使用的公开市场操作手段,央行利用正回购操作就能够实现从市场回笼资金的效果;逆回购的行为也就是央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并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将有价证券卖给一级交易商的交易行为,逆回购实际就是央行向市场上投放流动性的操作,如果逆回购到期,就说明了这是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一个操作。这样的情况下,央行回购究竟好还是坏呢?同样需要分情况来讨论:
1、逆回购:央行用资金购买有价证券,购买对象是一级交易商,也就是向市场投放资金,若是资金进入实体企业以后,如此一来,是可以刺激企业运转的,因此会对股市利好。等市场上的资金在增加后,这样的话多余的资金也就进入了股市,进而就刺激股市上涨了。
2、正回购:一旦央行卖出逆回购的时候就是在回笼资金,市面钱变少就会造成流入股市的钱变少,进而使投资情绪变悲观,导致股票下跌。因此回购消息是真的很重要,【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场一手资讯播报

应答时间:2021-09-25,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⑤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中,单只A股股票质押的数量是否有限制

根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第六十六条规定,证券公司作为融出方的,单一证券公司接受单只A股股票质押的数量不得超过该股票A股股本的30%。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作为融出方的,单一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接受单只A股股票质押的数量不得超过该股票A股股本的15%。因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约定数值,补充质押导致超过上述比例或超过上述比例后继续补充质押的情况除外。
证券公司应当加强标的证券的风险管理,在提交交易申报前,应通过中国结算指定渠道查询相关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信息,做好交易前端检查控制,该笔交易不得导致单只A股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超过50%。因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约定数值,补充质押导致超过上述比例或超过上述比例后继续补充质押的情况除外。
如新增股票质押回购融入资金全部用于偿还违约合约债务的,根据我所2019年1月18日发布的《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可以不适用《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第六十六条第一款关于单一证券公司或资管计划作为融出方接受单只A股股票质押数量上限,以及第二款关于单只A股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上限的规定。
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⑥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融资期限

单笔股票质押融资项目的期限原则上为1年,一般不短于6个月,最长不得超过3年。

⑦ 什么叫质押式回购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是什么意思

交易申报类型
股票质押回购的申报类型包括初始交易申报、购回交易申报、补充质押申报、部分解除质押申报、终止购回申报、违约处置申报
(一)初始交易申报是指融入方按约定。将所持标的证券质押,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交易申报。
(二)购回交易申报是指融入方按约定返还资金、解除标的证券及相应孳息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包括到期购回申报、提前购回申报和延期购回申报。《业务协议》应当约定提前购回和延期购回的条件,以及上述情形下购回交易金额的调整方式。延期购回后累计的回购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三)补充质押申报是指融入方按约定补充提交标的证券进行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
(四)部分解除质押申报是指融出方解除部分标的证券或其孳息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
(五)违约处置申报是指发生约定情形需处置质押标的证券的,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业务协议》的约定向上交所提交违约处置申报,该笔交易进入违约处置程序。
(六)终止购回申报是指不再进行购回交易时,融出方按约定解除标的证券及相应孳息质押登记的交易申报。

⑧ 投资者咨询,股票质押回购的回购期限为多长

根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第二十六条规定,股票质押回购的回购期限不超过3年,回购到期日遇非交易日顺延等情形除外。
如融入方股票质押回购违约,确需延期以纾解其信用风险的,根据我所2019年1月18日发布的《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若累计回购期限已实际满3年或者3个月内将满3年,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延期后累计的回购期限可以超过3年。
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⑨ 股票质押回购的交易时间

你好,交所此业务的交易时间为:9:30-11:3013:00-15:00,深交所的交易时间为:9:30-11:3013:00-15:30。

⑩ 投资者若想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融入资金,深交所对融入方首笔初始交易金额是否有门槛要求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融入方首笔初始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下同),此后每笔初始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深交所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