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关于股票询价和交易的问题
1.初步询价是指新股发行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向询价对象和配售对象进行初步询价,用于确定发行价格区间。
累计询价,就是在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后,在发行价格区间内通过向配售对象累计投标询价,最终确定发行价格。也就是最后的申购了。
2.集合竞价,沪深二市开盘都采用集合竞价的方式,这个方式就是以撮合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作为开盘价,有时间性的,就是说在9:15到9:25之间的委托参加,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更能体现出价格优先的原则,就是你9:24分下单买入的价格高于开盘价卖出的价格低于开盘价,就一定能成交,且按开盘价成交。
连续竟价,开盘后就是连续竞价了,交易的原则也是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但更能体现的是时间优先,你抢在前面委托,有这个价格你就成交,而你的时间在后面前面有这个价格你下单后没有这个价格了你也不能成交。
⑵ 股票公开询价是什么意思
股票公开询价是股票发行前的一种定价方式,简单来说就是向有意购买股票的投资者进行询问以对股票进行定价,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根据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区间(询价区间),发行价格区间确定后,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向询价对象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并应根据累计投标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
拓展资料:
股票发行是公司新股票的出售过程。新股票一经发行,经中间人或迳自进入应募人之手,应募人认购,持有股票,即成为股东。这一过程一般没有固定集中的场所,或由公司自己发行,较普通的是由投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经纪人等承销经营。发行股票有两种情况:
①新公司成立,首次发行股票;
②已成立的公司增资发行新股票。二者在发行步骤和方法上都不相同。创建新公司首次发行股票,须办理一系列手续。即由发起人拟定公司章程,经律师和会计师审查,在报纸上公布,同时报经主管机关经审查合格准予注册登记,领取登记证书,在法律上取得独立的法人资格后,才准予向社会上发行。
另外,为了股票一上市就给公众一个大有潜力、蒸蒸日上的深刻印象,上市公司在选择股票上市的时机时,经常会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1)在筹备的当时及可预计的未来一段时间内,股市行情看好。
(2)要在为未来一年的业务做好充分铺垫,使公众普遍能预计到企业来年比今年会更好的情况下上市;不要在公司达到顶峰,又看不出未来会有大的发展变化的情况下上市,或给公众一个成长公司的印象。
(3)要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派息、分红制度,职工内部分配制度已确定,未来发展大政方针已明确以后上市,这样会给交易所及公众一个稳定的感觉,否则,上市后的变动不仅会影响股市,严重的还可能造成暂停上市。
投资者在考察一家准备上市的公司时,看一看并分析一下它的发行方式以及上市时间的成熟与否,有时也能让我们看出一些比读它的上市公告书所能了解的更深一层的信息。
⑶ 股票网下询价发行,上网定价发行是什么意思求答案
询价就是上市公司通过证监会批准后的股票定价步骤 通过多家证券交易机构进行股票估值 然后从中选择合理区间 一般是将合理区间的价格上限 定为网上发行的申购价格 当一级市场申购并抽签完毕 首日开盘不设涨跌幅的限制 由市场决定股票合理价值
⑷ 股票面值和发行价格的区别
区别就是:股票面值是标注在票面上的,现在大多是一元面值。而发行价格就是新股出售的价格;并且作用不同,发行价格的作用是标注出售时候的单价,是要进行实际买卖交易的。而股票面值主要是起衡量的作用的。发行价格是新股发行的时候机构询价定出来的价格,而面值是股票上市交易的价格。换句话来说,发行价就是上市价,而股票面值就是现价。只要是股票,每股面值一般都是1元。 而发行价却可以根据公司的业绩和赢利水平,在一个合理的市盈率范围内随意定价,然后再向社会公众或其他法人发行。那么股票买入时候的价格是固定的吗?股票买入时候的价格可以理解成是自定义的。因为只有当自己设置的价格高于当天的实时价格的时候才能实时买入,比如设置成50元,只能等价格等于50元的时候才能够被动买入。也可以把股票交易理解成拍卖,比如别人拍一套房子,你出价一块钱也没人会管你,这一块钱就相当于股票自定义为一块钱,但是问题是,不可能会有人卖。
股票价格的变动
股票价格的变动,简单来说指的就是买方和卖方的的博弈,因为买的人觉得股票后期的价值会高于现价,所以会买入,而卖出的人会觉得股票后期的价值会降低,所以卖出。如果买的人大大多于卖的人那么就会推高股票的价格。但是如果当卖方力量大于涨停时的买方力量的时候,涨停就会被打开。比如,在 X(1+10%)的价位有10000手买单,也就是“封涨停板”。但如果不断的有抛盘涌出,并且卖方大于买方的话,10000手交易完成后,卖方如果想交易,就不得不降低价格来卖出,这时股票的价格就会下跌,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打开涨停”。此时的买方卖方又开始博弈。而此外影响股票涨跌的因素还有很多,大致分成,宏观因素和微观因素。宏观因素主要包括国家政策、战争霍乱以及宏观经济等;而微观因素主要是市场因素,公司内部、行业结构以及投资者的心理等。
⑸ “网下询价发行,上网定价发行”什么意思,
网下询价发行指的是:针对交易所会员询价。
网下询价就是针向机构投资者征询新股发行价,一般承销商会给出一个价格区间,根据询价情况在询价区间内确定一个发行价。然后以这个发行价在网上定价发行。
上网定价发行指的是广大投资者都可以参与。
拓展资料:
金融行业包括哪些?
金融行业包括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证券业和租赁业。金融业指的是银行与相关资金合作社,还有保险业,除了工业性的经济行为外,其他的与经济相关的都是金融业。金融学(Finance)是研究价值判断和价值规律的学科。
主要包括传统金融学理论和演化金融学理论两大领域。人类已经进入金融时代、金融社会,因此,金融无处不在并已形成一个庞大体系,金融学涉及的范畴、分支和内容非常广,如货币、证券、银行、保险、资本市场、衍生证券、投资理财、各种基金(私募、公募)、国际收支、财政管理、贸易金融、地产金融、外汇管理、风险管理等。
金融业具有指标性、垄断性、高风险性、效益依赖性和高负债经营性的特点。
金融无处不在并已形成一个庞大体系,金融学涉及的范畴、分支和内容非常广,如货币、证券、银行、保险、资本市场、衍生证券、投资理财、各种基金(私募、公募)、国际收支、财政管理、贸易金融、地产金融、外汇管理、风险管理等。
金融公司(financial company)(也称财务公司)在西方是一类极其重要的金融机构。其资金的筹集主要靠在货币市场上发行商业票据、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股票、债券;也从银行借款,但比重很小。金融公司与一般长期投资公司具有不同的职能。
前者主要是满足工商企业对长期资金的需求,后者主要是把小额分散的货币资金集中起来进行证券投资。
汇集的资金是用于贷放给购买耐用消费品、修缮房屋的消费者及小企业。金融公司分为销售金融公司、消费者金融公司及工商金融公司三类。
一些金融公司由其母公司组建,目的是帮助推销自己的产品。比如,福特汽车公司组建的福特汽车信贷公司是向购买福特汽车的消费者提供消费信贷。
⑹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通知的主要内容
看看行吗??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行字〔2004〕162号)
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市场约束,完善股票发行价格形成机制,现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的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
本通知所称询价对象是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投资者。
二、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公告发行价格和发行市盈率时,每股收益应按发行前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提供盈利预测的发行人还应补充披露基于盈利预测的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发行当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预测数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人还可同时披露市净率等反映发行人所在行业特点的发行价格指标。
三、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人应公告招股意向书,开始进行推介和询价。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两个阶段。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前述招股意向书除不含发行价格、筹资金额以外,其内容与格式应与招股说明书一致,并与招股说明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对招股意向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应在初步询价时向询价对象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应按本通知的规定制作。
四、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向不少于20家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并根据询价对象的报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及相应的市盈率区间。
询价对象应在综合研究发行人内在投资价值和市场状况的基础上独立报价,并将报价依据和报价结果同时提交给保荐机构。初步询价和报价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公开发行股数在4亿股(含4亿股)以上的,参与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应不少于50家。
五、发行价格区间确定后,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向询价对象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并应根据累计投标询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所有询价对象均可参与累计投标询价。
发行价格区间、发行价格及相应的发行市盈率确定后,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将其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发行价格确定依据应同时备案及公告。
六、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向参与累计投标询价的询价对象配售股票:公开发行数量在4亿股以下的,配售数量应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量的20%;公开发行数量在4亿股以上(含4亿股)的,配售数量应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量的50%。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上述比例进行调整。
七、累计投标询价完成后,发行价格以上的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拟向询价对象配售的股份数量时,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对发行价格以上的全部有效申购进行同比例配售。配售比例为拟向询价对象配售的股份数量除以发行价格以上的有效申购总量。有效申购的标准应在发行公告中明确规定。
保荐机构应对询价对象的资格进行核查和确认,对不符合本通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投资者,不得配售股票。
八、累计投标询价及配售完成后,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刊登配售结果公告。配售结果公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累计投标询价情况,包括:所有询价对象在不同价位的有效申购数量,不同价位以上的累计有效申购数量及其对应的超额认购倍数,申购总量和冻结资金总额;
(二)发行价格以上的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及超额认购倍数;
(三)获得配售的询价对象名单、获配数量和退款金额。
九、累计投标询价完成后,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将其余股票以相同价格按照发行公告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
十、询价对象应以其指定的自营账户或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分别独立参与累计投标询价和配售,并遵守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单一指定证券账户的累计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拟向询价对象配售的股份总量。
询价对象参与累计投标询价和配售应全额缴付申购资金,申购资金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归询价对象所有。
十一、询价对象应承诺将参与累计投标询价获配的股票锁定3个月以上,锁定期自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发行人股票挂牌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对配售股份的锁定作出相应安排。
十二、保荐机构负责组织推介、询价和配售工作。保荐机构应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冻结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同时还应聘请律师事务所对询价和配售过程,包括但不限于配售对象、配售方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本通知的规定等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十三、参与询价配售工作的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通知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询价对象的报价和申购行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遵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或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十四、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可以在发行价格确定后签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股票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将推介、询价和配售等发行情况及其他中介机构意见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五、保荐机构制作的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应对影响发行价格的因素进行全面、客观地分析,报告中所引用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注明来源。研究报告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发行人的行业分类、在行业中的地位及其对定价的影响;
(二)发行人同行业上市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表现及市场整体走势对定价的影响;
(三)发行人经营状况和发展潜力对定价的影响;
(四)发行人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对定价的影响;
(五)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股票定价的影响;
(六)对发行人股票上市后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区间的预测;
(七)其它对发行人股票定价有重要影响的因素。
十六、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保荐机构、其他中介机构以及询价对象的行为进行监管。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保荐机构、其他中介机构、询价对象及其相关责任人员,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进行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对保荐机构承销未经核准擅自发行的股票,或提前泄漏股票发行信息的,将依据《证券法》第176条、第183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二)对披露盈利预测的发行人,如其实际盈利不足盈利预测的80%,将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8号,以下简称《保荐办法》)第67条的规定,三个月内不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推荐的项目;
(三)对在询价和配售过程中存在其他不良行为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将按照《保荐办法》第57条和第73条的规定,对其采取谈话提醒、重点关注、责令改正及认定为不适合担任相关职务者等监管措施;
(四)对在询价和配售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将根据《证券法》第202条和《保荐办法》第72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或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五)对报价、申购和配售过程中未能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或不再符合相关条件的询价对象,将其从询价对象名单中去除。
十七、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股票发行定价分析报告指引(试行)》(证监发[1999]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证监发行字〔1999〕94号)、《关于修改<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有关规定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0〕32号)和《法人配售发行方式指引》(证监发行字〔2000〕111号)同时废止。
二00四年十二月七日
⑺ 企业上市,首次发行股票,询价过程是怎么样的啊 最终是怎么确定首次发行的股价的呢
企业上市找投资银行承销和担保,确保股权结构、合法合规方面没问题(国内是证监会聆讯,香港和国外一般是交易所审批表格和文件);
投行部研究人员做尽职调查、估值模型,不同行业用不同的方法为企业估值(DCF、NAV……),根据估值结果订出指导价格的区间;
投行销售人员开始向市场询价,一般机构和零售投资者各有一定比例。在香港和海外上市的还有海外配售和超额分配的比例;
一般根据询价时市场的兴趣和认购比例,价格就可以定下来了——择吉日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