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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结算业务办法

发布时间: 2022-07-11 04:52:58

㈠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新规颁布之后,场内质押融入资金能否用于参与定增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业务协议》应明确约定融入方融入资金存放于其在证券公司指定银行开立的专用账户,并用于实体经济生产经营,不得直接或者间接用于下列用途:
(一)投资于被列入国家相关部委发布的淘汰类产业目录,或者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环境保护政策的项目;
(二)进行新股申购;
(三)通过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买入上市交易的股票;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禁止的其他用途。
融入资金违反前款规定使用的,《业务协议》应明确约定改正措施和相应后果。”
场内质押中,融入方将融入资金用于认购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股票不属于上述规定中列明的禁止投向的用途,不违反上述规定。

㈡ 股票质押式回购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不一定是利好,属于中性消息,但不是利空。股票质押式回购是指资金融入方通过质押股权获得资金,并约定未来回购出质的股权的活动。
【法律依据】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第二条
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下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以下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第六条
融入方、融出方、证券公司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办法的规定,签署《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以下简称《业务协议》)。
证券公司代理进行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申报的,应当依据所签署的《业务协议》、基于交易双方的真实委托进行,未经委托进行虚假交易申报,或者擅自伪造、篡改交易委托进行申报的,证券公司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㈢ 股票质押回购的交易时间

你好,交所此业务的交易时间为:9:30-11:3013:00-15:00,深交所的交易时间为:9:30-11:3013:00-15:30。

㈣ 股票质押式回购是什么意思

你好,股票质押是一种和减持股份一样非常常见的融资方式。从业务定位来看,股票质押交易定位于服务实体经济,解决中小型、创业型上市公司股东融资难的问题,绝大多数资金融入方为上市公司主要股东,且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经营周转,与其他杠杆资金加杠杆用于购买股票有明显不同。
【原则】
1.质押率的相关规定
2018年3月12日新版《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正式实施,新规中明确股票质押率上限不得超过60%,单一证券公司、单一资管产品作为融出方接受单只A股股票质押比例分别不得超过30%、15%,单只A股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不超过50%。
2. 质押个股预警线
一般来讲,股权质押的预警线是借出本金的160%,平仓线是本金的140%。(中小板和创业板的标准是警戒线150%,平仓线140%,主板警戒线是140%,平仓线130%。)
比如说一只股票的股价为100元,质押率为40%。
预警价为:100×40%×160%=64元,即股价跌幅36%,达到64元时预警。
平仓价为:100×40%×140%=56元,即股价跌幅44%,达到56元时强制平仓。

㈤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中,单只A股股票质押的数量是否有限制

根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第六十六条规定,证券公司作为融出方的,单一证券公司接受单只A股股票质押的数量不得超过该股票A股股本的30%。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作为融出方的,单一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接受单只A股股票质押的数量不得超过该股票A股股本的15%。因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约定数值,补充质押导致超过上述比例或超过上述比例后继续补充质押的情况除外。
证券公司应当加强标的证券的风险管理,在提交交易申报前,应通过中国结算指定渠道查询相关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信息,做好交易前端检查控制,该笔交易不得导致单只A股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超过50%。因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约定数值,补充质押导致超过上述比例或超过上述比例后继续补充质押的情况除外。
如新增股票质押回购融入资金全部用于偿还违约合约债务的,根据我所2019年1月18日发布的《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可以不适用《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第六十六条第一款关于单一证券公司或资管计划作为融出方接受单只A股股票质押数量上限,以及第二款关于单只A股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上限的规定。
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㈥ 投资者若想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融入资金,深交所对融入方首笔初始交易金额是否有门槛要求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融入方首笔初始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下同),此后每笔初始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深交所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㈦ 股票质押回购的回购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你好,根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第二十六条规定,股票质押回购的回购期限不超过3年,回购到期日遇非交易日顺延等情形除外。如融入方股票质押回购违约,确需延期以纾解其信用风险的,根据我所2019年1月18日发布的《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相关事项的通知》,若累计回购期限已实际满3年或者3个月内将满3年,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延期后累计的回购期限可以超过3年。

㈧ 股票质押回购业务的交易时间是什么时候

交所此业务的交易时间为:9:30-11:3013:00-15:00,深交所的交易时间为:9:30-11:3013:00-15:30。

㈨ 什么是股票质押式回购

根据《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以下简称《业务办法》),股票质押式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㈩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融资期限

单笔股票质押融资项目的期限原则上为1年,一般不短于6个月,最长不得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