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关于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有何规定
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时,有以下规定:
授予价格规定:
分期解除限售规定:
- 在限制性股票有效期内,上市公司应当规定分期解除限售。
- 每期时限不得少于12个月。
- 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不得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
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 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时,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 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时,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