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票中买方价格高于卖方价格,怎么办
不是高很多的情况一般是即时成交了,因为股市是撮合交易的,买方和卖方要有相同的价格才能撮合成功。
比如卖方是10,你出10.1买进,一般能成交。
2. 股票的交易价格是由买卖双方商议的,还是由竞争价格决定的
买方都挂一个价格,如果后来卖方的出价低于或等于买方挂的价格,那么就会以买方挂的价格成交。实质上应该是竞价。
3. 股票成交价以卖方还是买方的价格为准
以先挂单的一方为准。后应价的,达到先报价的价位则成交,不达到的就形成一个买方价,一个卖方价。
上提为例,因为是先挂单的是1212,所以就是12.12。
这成为【连续竞价】
开盘前下的单都当是9点15分下,然后你可以再20分前撤单,25分钟那个统一成交,类似于你3的那个选项。这中情况就叫【集合竞价】,
什么是集合竞价? 集合竞价英语说法:Call auction
在每个交易日上午9:15—9:25,由投资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价格自由地进行买卖申报,电脑交易主机系统对全部有效委托进行一次集中撮合处理过程,称为集合竞价。
在集合竞价时间内的有效委托报单未成交,则自动有效进入9:30开始的连续竞价。
具体来说,集合竞价是将数笔委托报价或一时段内的全部委托报价集中在一起,根据不高于申买价和不低于申卖价的原则产生一个成交价格,且在这个价格下成交的股票数量最大,并将这个价格作为全部成交委托的交易价格。
所谓集合竞价就是在当天还没有成交价的时候,你可根据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股市的预测来输入股票价格,而在这段时间里输入计算机主机的所有价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则来定出股票的价位,这个价位就被称为集合竞价的价位,而这个过程被称为集合竞价。直到9:25分以后,你就可以看到证券公司的大盘上各种股票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格和数量。 有时某种股票因买入人给出的价格低于卖出人给出的价格而不能成交,那么,9:25分后大盘上该股票的成交价一栏就是空的。当然,有时有的公司因为要发布消息或召开股东大会而停止交易一段时间,那么集合竞价时该公司股票的成交价一栏也是空的。 因为集合竞价是按最大成交量来成交的,所以对于普通股民来说,在集合竞价时间,只要打入的股票价格高于实际的成交价格就可以成交了。所以,通常可以把价格打得高一些,也并没有什么危险。因为普通股民买入股票的数量不会很大,不会影响到该股票集合竞价的价格,只不过此时你的资金卡上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
(转网络)
4. 股票交易中买方和卖方是在怎样的交易情况下影响股票交易的价格呢
通常情况下,是按买一或卖一价成交的,这时股价没有什么波动,当有人看好该股票或其他某种原因,会提高几个价位甚至几十个价位买入,这时通过加权计算后(与成交量有关系),股价就有可能发生变化,反之亦然
5. 股票、在非竞价期间 比如买方出10块 卖方出5块 最终成交价是按买方还是卖方
价格差距太大无法报价。按你出的这个意思来,是5元卖方价成交。
6. 股票交易价格是如何确定的如买方报价<卖方报价,或反之
严格讲,股票交易价格是成交价格.而所谓"报价"则是交易的一个过程."报价"主要根据股市的行情来确定.
7. 股票问题,买卖双方出价要一样才成交吗》还是只要买方出价高于卖方就有可能成交
一样才能成交,但是一般会有前5笔买入和卖出成交价,如果申报价格有效就会在这五笔成交价里面,按价格由高到低依次成交,如果申报价格无效也会进入交易主机,等待机会成交
8. 股票成交笔数是按买方还是卖方统计的
按买方还是卖方统计结果是一样的,单子大经常是几笔才能成交完成。
9. 股票买卖时价格不一致怎么办,(例买方10.5元,卖方9.5元)是取平均数还是以买方或卖方价成交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国泰君安上海分公司给予如下解答
每个交易日9:20至9:25的开盘集合竞价阶段,交易所主机不接受撤单申报;其他接受交易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
每个交易日9:15至 11:30 、13:00至15:00。
深证交易所:每个交易日的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每个交易日9:20至9:25、14:57至15:00,交易所主机不接受参与竞价交易的撤销申报,在其他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
1)股票、基金、权证:每周一至周五,交易所公告的休市日除外;
沪市:上午9:15-9:25为集合竞价;
上午9:30-11:30 下午1:00-3:00为连续竞价;
深市:上午9:15-9:25;下午2:57-3:00为集合竞价;
上午9:30-11:30 下午1:00-2:57为连续竞价;
注1:在集合竞价阶段,9:15-9:20可以下单,也可以撤单;9:20-9:25只能下单,不能撤单。
注2:因公告等原因上午停牌一小时的股票,停牌期间属上交所委托单的,该笔委托无效,交易系统自动撤回;属深交所委托单的,该笔委托有效。
成交时价格优先的原则为:较高价格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进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市价买卖申报优于限价买卖申报。
成交时时间优先的原则为: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
这个原则是交易所的原则。
如仍有疑问,欢迎向国泰君安证券上海分公司企业知道平台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