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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价格跳着成交

发布时间: 2021-09-19 16:01:56

⑴ 股票价格优先成交问题,高手进!!

你举例不太合适,首先,有涨跌幅限制的。
加入你买,用的是当天涨幅限制的价格,那么先成交,但成交的是买一到买五当中,当时报单时刻可以成交的价格。
这是因为,你报10元(假设可以),用的是限价。意味着,不高于10元来买的,那么你马上以当下可以成交的价格成交。
报相同价格买,那么时间优先,先报的排在前头的。
至于庄家拉升价格,是控盘很大,空方-卖的人力量不足以抵抗庄家的买力了--因此价格很快就拉升起来了,股票市场上,越涨,大家越看涨,越是舍不得卖,更促进价格拉升了。

⑵ 股票价格达到了却没有成交

楼主,十元成交并不是全部挂在十元的单子都成交的!根据排队规则,先挂上去的人成交,你没有成交说明没有轮到你的单子!
当然,没成交,也未必是坏事。神马都是浮云!
说不定今天或者明天来个更高价!
祝你发财!

⑶ 股票价格与成交价格

是这样吗?注意我是假设。
——是的。很正确。

那么这些重大事件也就成了影响股价的因素了?
——是的。很正确。

其实你想问什么?

“在原来我的理解中,股票价格不是成交价格,它直接受各种因素影响而波动变化。”
——你的理解的那个“价格”,正确的讲法是【价值】。
——价格就是交易中形成的价钱那个数字;价值可以是数字化的价格,也可以是一些定性的评估。
——价值决定价格,但价值只是决定价格的其中一个因素;价格还受供求、是否垄断、管制、突发性因素等因素相互作用形成。

⑷ 请问股票买卖的价格浮动是以什么逻辑产生的跳动。能否举例说明。买卖双方以开盘一元开始。

买卖供需关系决定,举个简单例子,当你10元要买100手,但是10的卖单只有10手,10.2 40手,10.5 50手,那你要买到这100手,就需要提高你买单的价位,到10.5成交,股价就涨5%。
下跌反过来理解就行。
这是单日股价变化的原因,如果是波段涨跌就涉及筹码面技术面和基本面因素,说透彻点主要就是主力进货或者出货完毕没有。

⑸ 请问将股票价格挂在卖5,买方也将价格挂卖5的价格买,会跳过卖1.2.3.4的价格成交吗

在成交上面首先是价格优先,在价格相同时,以时间优先,所以不会跳过,

⑹ 股票价格的具体成交原则

价格优先然后是时间优先
卖5 10.05
卖4 10.04
卖3 10.03
卖2 10.02
卖1 10.01
买1 9.99
买2 9.98
买3 9.87
买4 9.86
买5 9.85
每当价位后面都有手数,10.5直接主动成交9.5排队被动成交,以上面的报价单为例,如果你挂的是9.99的第一手买单,有别人发单9.99卖出,成交的就是你,你叫被动成交,那个别人叫主动成交,如果9.99的买单只有你一手,而有人发单9.99卖出2手,这是只会成交一手,卖出的2手中剩下的一手会显示在报价上,就是挂出来,报价会变成9.99对9.98,即9.99被击穿。
总之谁的价格优谁先成交,价格一样谁先发单谁先成交。

⑺ 股票价格成交原则情况

1、价格优先原则表现为:价格较高的买进申报优先于较低的买进申报,价格较低的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的卖出申报。价格最高的买方报价与价格最低的卖方报价优先于其他一切报价成交。
2、时间优先原则要求:在以相同的价格申报时,应该与最早报出该价格的一方成交。
3、客户委托优先原则表现为:证券公司在自由买卖与代理买卖之间,优先进行代理买卖。

⑻ 股票庄家对敲抬高股价可以跳过低价买家直接交易吗

当然必须吃掉卖一至卖五的所有挂单,才能达到庄家10.60元的成交目的。
这是因为股票成交必须按照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原则,既然卖一至卖五在时间上占据了优先地位,那么,庄家是跳不过这些挂单而去直接和10.60元成交的。

⑼ 股票价格成交原则

股票成交的有三: 证券商在接受客户委托,填写委托书后,应立即通知其在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去执行委托。由于要买进或卖出同种证券的客户都不只一家,故他们通过双边拍卖的方式来成交,也就是说,在交易过程,竞争同时发生在买者之间与卖者之间。 证券交易所内的双边拍卖主要有三种方式:即口头竞价交易、板牌竞价交易、计算机终端申报竞价。
作业程序
(1)场内电话员在接到其营业处所转告的买卖证券事项时,应依序记载于《委托电话记录簿》,然后向场内出市代表下达买卖指令。
(2)场内出市代表接到电话员的买卖指令后,应先看申报价格是否达到《竞价告示板》公告价位。假如达到,场内出市代表将买卖指令填写在竞价告示板的价格栏内,并在适当的栏内填上证券商的代号和买或卖的数量。如申报未达到板上价位,场内出市代表应将未公告的买卖指令,按证券名称和价格归类汇总,即每种证券按买入价由高到低、卖出价由低到高的依序排列,待价位达到时,再登录于《竞价告示板》。
(3)每笔买卖成交后,卖方出市代表应立即填写《成交记录》并签章,交买方出市代表确认后,将成交记录送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柜台打印成交时间及成交号码,然后将红色一联交买方收执,黄色一联交证券交易所清算柜台,兰色一联则交给其电话员。
(4)电话员接到《成交记录》后,应对照《买卖记录簿》所记载的买卖数量,将已成交的数量删减或注销,并将成交情况电话通知其营业处所,以便转告委托人及制作有关凭证。电话员应密切注视行情提示变动,对照《委托电话记录簿》所载价格、数量,随时向场内出市代表提示买卖指令。
(5) 天天上午或下午收市时,各证券商代码、总金额及收付净差额与交易所核对,全部对帐无误后,方可离开交易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