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可赎回优先股票能再次发行
这个是冷门知识点,应该是可以的。
参考资料:
可赎回优先股票是指在发行后一定时期可按特定的赎买价格由发行公司收回的优先股票。它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强制赎回,即这种股票在发行时就规定,股份公司享有赎回与否的选择权;一种是任意赎回,即股东享有是否要求股份公司赎回的选择权。
『贰』 优先股的赎回价格是什么怎么计算
企业发行优先股筹资需要支付发行费用。优先股股利通常是固定的,而且在税后利润中支付,因而优先股成本的计算公式为:
KP=DP/[PP(1-FP)]
KP:优先股成本
DP:优先股年股利
PP:优先股筹资额
FP:优先股筹资费用率
优先股筹资额按优先股的发行价格确定。
例:S企业发行优先股总面额为7000元,总价为7200万元,筹资费用率为6%,规定优先股年股利率为11%,则该优先股的成本为多少?
解 KP=DP[PP(1-FP)]=(7000*11%)/[7200(1-6%)]=11.38%
优先股成本比债券成本高,原因在于:优先股股利在所得税后支付,而债券利息在秘得税前支付;企业破产清算时,优先股持有人的求偿权在债券持有人之后,风险大于债券。
『叁』 优先股票的可赎回优先股
所谓可赎回优先股票又称为可收回优先股股票,是指在发行后一定时期可按特定的赎买价格由发行公司收回的优先股票。而发行后根据规定不能赎回的优先股票,则称为不可赎回优先股票。
一般的股票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永久的,因为它的有效期限是与股份公司相联系的;而可赎回优先股票却不具有这种性质,它可以依照该股票发行时所附的赎回条款,由公司出价赎回。股份公司一旦赎回自己的股票,必须在短期内予以注销。 可赎回优先股票有两种类型:强制赎回和任意赎回。
1、强制赎回
强制赎回,即这种股票在发行时就规定,股份公司享有赎回与否的选择权。一旦发行该股票的公司决定按规定条件赎回,股东就别无选择而只能缴回股票。
2、任意赎回
任意赎回,即股东享有是否要求股份公司赎回的选择权。若股东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愿继续持有该股票,股份公司不得拒绝按赎回条款购回。
在实践中,大部分可赎回股票属于第一种,赎回的主动权掌握在股份公司手中。股份公司赎回优先股票的目的一般是为了减少股息负担。所以,往往是在能够以股息较低的股票取代已发行的优先股票时予以赎回。赎回的价格是事先规定的,通常高于股票面值,其目的在于补偿股东因股票被赎回而可能遭受的损失,保护股票持有者的利益,同时也可以规范股份公司的赎回行为。
『肆』 可赎回优先股
发行redeemable preference share的公司要把它作为financial liability来处理,而不能作为equity.
因为既然是redeemable,就说明将来的一天要给付,就不属于公司的权益了。
『伍』 可赎回优先股的介绍
所谓可赎回优先股票又称为可收回优先股股票,是指在发行后一定时期可按特定的赎买价格由发行公司收回的优先股票。而发行后根据规定不能赎回的优先股票,则称为不可赎回优先股票。
『陆』 什么是可赎回优先股
可赎回优先股是指在发行后一定时期,可按特定的赎买价格由发行公司收回的优先股。一般的股票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永久的,因为它的有效期限是与股份公司的存续期并存的。而可赎回优先股却不具有这种性质,它可以依照该股票发行时所附的赎回条款,由公司出价赎回。股份股份公司一旦赎回自己的股票,必须在短期内予以注销。
『柒』 可赎回优先股的可赎回优先股的类型
可赎回优先股票有两种类型:强制赎回和任意赎回。
1、强制赎回
强制赎回,即这种股票在发行时就规定,股份公司享有赎回与否的选择权。一旦发行该股票的公司决定按规定条件赎回,股东就别无选择而只能缴回股票。而股票持有者没有任何主动权。
2、任意赎回
任意赎回,即股东享有是否要求股份公司赎回的选择权。若股东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愿继续持有该股票,股份公司不得拒绝按赎回条款购回。
在现实中,大部分可赎回股票属于第一种,赎回的主动权掌握在股份公司手中。股份公司赎回优先股票的目的一般是为了减少股息负担。所以,往往是在能够以股息较低的股票取代已发行的优先股票时予以赎回。赎回的价格是事先规定的,通常高于股票市场价值,其目的在于补偿股东因股票被赎回而可能遭受的损失,保护股票持有者的利益,同时也可以规范股份公司的赎回行为。
『捌』 可赎回优先股票存在的意义是什么公司为什么可能会收回这类股票
公司发行股票就是为了到资本市场融资。这是一笔长期资金,一般无到期期限。但如果是优先股,已然事先约定,发行公司就可以提前还款,赎回优先股。股民买了股票,享有分配盈余的法定权利,公司就以配发股息股利的方式支付融资利息。但公司与股民的关系是财产所有权的关系,不是债权债务关系。
如果公司以承担债务方式向银行举债,不论长短期借款都必须支付利息。如果公司财务结构不佳,偿债能力受质疑,银行就以价制量,抬高利率。此时公司必须在资本市场另谋他途,发行垃圾债券、高收益票券、优先股都是可行的。
发行股票必须在盈余分配时支付股民股息股利。
优先股通常是财务状况稍差的上市公司才会发行。否则无须承诺优先配发固定的、稍高於银行放款利率的股息给股民。
可赎回且执行赎回权的前提,一定是公司已经找到更低成本的资金来源,无须再承担固定高息率的优先股债务。通常意谓著公司营运好转,财务结构已然改善。这就是答案。
您的问题跟为什麼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可以设计附加买回权(call provisions )?答案是一样的。
『玖』 关于可赎回优先股票的说法!
可赎回优先股票是指在发行后一定时期可按特定的赎买价格由发行公司收回的优先股票。它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强制赎回,即这种股票在发行时就规定,股份公司享有赎回与否的选择权;一种是任意赎回,即股东享有是否要求股份公司赎回的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