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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基金算遗产吗

发布时间: 2021-06-19 22:04:02

A. 股票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一、可以的。因为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有价证券是设定并证明某种财产权利的书面凭证,券面所表示的财产权利必须实际持有其券才得以实现。股票、企业债券、公债券、国库券、支票等都是常见的几种有价证券。有价证券是物的一种,属于财产的范围,可以由公民个人持有,因此,有价证券可以作为公民的遗产予以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这是有价证券作为遗产继承的法律依据。
二、具体方法

据多数国家规定,继承所有的股票,如是经诉讼由法院裁定的,可持法院判决书(我国还有调解书),另附权利移转证明办理过户手续。如果继承人间,并无纠葛,无须诉讼,其过户手续须由继承人填具“股票继承过户申请书”,在股票背面受让栏加盖继承人印鉴,携带能证实与被继承人关系证明文件(户口簿或公证文件)到发行机构办理过户。继承人未成年或无行为能力者,应加法定代理人印鉴证明;继承有数人,应持有继承人股份分配同意书(必时经公证);继承人之中如有人放弃继承股权,应出具“股份继承放弃书”(必要时经公证);境内无户籍的国外继承人,必须提出能足以证明合法继承之文件。发行公司如发现继承人之间有纠葛不能协商一致时,应即拒绝过户,告诉经法院诉讼裁决后方能过户。
一般说来,继承的股票过户,继承者必须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如有遗嘱,则要由司法部门认可,因为,根据我国法律,遗产的分配并不完全根据被继承人的遗嘱。如无遗嘱,家庭内部可以协议的,协议书需经公证,不能协议的,则需法院裁定。具备了必要的法律文件,继承者可按前面所述的股票过户手续办理过户。

B. 股票基金可以写进遗嘱里面吗

当然可以啊。
股票基金都是财产,属于有价证券。
谢谢你的提问
望采纳

C. 丈夫去世后股票算遗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这首先要看购买股票钱的来源,如果是丈夫的个人财产,比如丈夫的婚前财产,该股票就属于遗产
如果购买股票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等,该股票就要先分出一半给妻子,另外一半由继承人继承

D. 基金作为遗产应当如何继承过户

基金资产继承属于非交易过户。非交易过户是指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的因继承、赠与、财产分割或法院判决等原因而发生的股票、基金、无纸化国债等记名证券的股权(或债权)变更。非交易过户全部由基金公司基金清算部集中办理、销售网点不予受理。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在办理非交易过户之前,没有开立基金公司账户卡的,要先在直销或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账户开户业务。非交易过户的收费标准为按基金单位面值的1. 5% 收取,不足100 元的按100 元收取。办理时应提交如下申请材料:(1)继承公证书;(2)证明被继承人死亡的有效法律文件及复印件;(3)被继承人生前开立的基金账户卡及复印件;(4)继承人身份证、基金账户卡及复印件;(5)填妥的非交易过户申请表。

E. 股票型基金算不算资产

肯定算的,基金、股票等都是属于金融资产,也是钱呢

F. 股票算不算证卷基金财产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的所有权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G. 婚后我拿着父母的钱去投资股票和基金了,这笔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果是以父母的姓名在股市上开户交易的,因为钱也是父母的,所以赢亏所得都是父母的,如果是自己的姓名开户交易的,则要有资金来源于父母的证据下,所蠃亏都是夫妻共同的。

H. 什么是基金财产

基金财产就是基金所拥有的所有资产(包括股票、债券、银行存款和其它有价证券等资产)按照公允价格计算的资产总和。

基金财产是基金投资人投资而形成的财产,这是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关系的标的,基金投资人因投资基金而享有相应的基金份额,基金投资人或基金份额的持有人依据基金份额对基金财产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I. 基金是否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因此,如果夫妻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则婚前购买的基金为一方财产,婚后购买的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