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时的责任有哪些
股票质押式购回交易违约时的债务及责任有:
1.于违约日的次一日起计罚违约金,并承担违约处置时发生的相关费用
2.处置违约交易的金额不足以偿还客户应付金额时,相关券商有权对客户的其他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采取违约处置措施,以收回客户应付金额
『贰』 券商股票质押式回购可以部分提前赎回吗
看合同如何约定,一般都是半年后可以提前赎回,要跟资金方协商问题,不然你是要还钱 但是别人不要你还就尴尬了
『叁』 股票质押式回购有哪些风险
你好,股票质押回购的风险:
第一,市场风险。待购回期间,质押标的证券市值下跌,须按约定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或采取其他约定方式提高履约保障比例。标的证券处于质押状态,融入方无法卖出或另作他用,融入方可能承担因证券价格波动而产生的风险。质押标的证券发生跨市场吸收合并等情形,融入方面临提前购回的风险。
第二,信用风险。融入方违约,根据约定质押标的证券可能被处置的风险;因处置价格、数量、时间等的不确定,可能会给融入方造成损失的风险。
第三,利益冲突的风险。在股票质押回购中,证券公司既可以是融出方或融出方管理人,又根据融入方委托办理交易指令申报以及其他与股票质押回购有关的事项,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风险。
第四,异常情况。融入方进行股票质押回购时应关注各类异常情况及由此可能引发的风险,包括质押标的证券或证券账户、资金账户被司法等机关冻结或强制执行;质押标的证券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提前终止;证券公司被暂停或终止股票质押回购权限;证券公司进入风险处置或破产程序等等。
第五,标的证券范围调整。标的证券可能被上交所暂停用于股票质押回购或被证券公司调整出范围,导致初始交易或补充质押无法成交的风险。
此外,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还面临着操作风险、政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等,同时,投资者要需要特别注意特殊类型标的证券、交易期限等问题。
『肆』 企业把股票回购式质押给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可否用来作空
那是不允许用来做融券的,单纯作为质押物其股权的所有者是不会变更的,如果用来做融券会形成实质性股权转移,原质押方所持有的股票会实质性减少:原因在于融券时的交易会产生对股票的所有权转移,如A向证券公司融券卖出某公司的股票,证券公司用自有某公司股票对A进行融券,B从A那里得到了股票,成为某公司的股东,A和证券公司形成的是股票借贷关系,而证券公司在融券期间实际持有某公司的股票数量会减少,这是对于不影响B的股东身份,但如果证券公司拿来融券的股票是某股东质押式回购得来的股票,那么其进行融券时会对原质押方所持有的股票产生实质性的变化,如果原质押方是大股东或持股比例超过5%,这种持股数量的变化是需要对外公告的。
一般证券公司在回购式质押得到的股票会打包成具有质押物的债权的固定收益的理财产品或信托的理财产品之类的形式对外销售来回拢资金,毕竟这种回购式质押会占用证券公司的自有资金,而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使得证券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回拢资金。
『伍』 股票质押回购是券商和哪做
做不了融资可以做担保~ 客户资源一般掌握在质押方手里~
一般大的质押才掌握在券商手里
『陆』 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条件
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公司开户的自然人或法人,上海证券账户指定在广发证券,深圳证券账户在广发证券登记;
2、客户开户资料齐备、账户规范、未被公司怀疑具有洗钱行为;
3、已办理结算交易资金第三方存管;
4、证券账户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信用账户的净资产);
5、客户信用记录良好,无重大违约记录;
6、不存在公司认定的影响客户偿债能力的情形;
7、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上市公司国有股东以其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申请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须在初始交易申请时提供省级以上主管财政机关出具的《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备案表》。
『柒』 哪些证券公司可以做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基本所有公司都有这个业务
『捌』 什么是股票质押回购业务有什么要求呢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简称“股票质押回购”)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简称“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简称“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要求:个人客户要求300万以上资产才能办理。
业务流程:
1、融入方、融出方、证券公司各方签署《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
2、证券公司根据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托向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
3、交易系统对交易申报按相关规则予以确认,并将成交结果发送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据深交所确认的成交结果为股票质押回购提供相应的证券质押登记和清算交收等业务处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