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基金 最近是否涨了
股市再涨,基金也都在涨啊
『贰』 交银施罗德资基金持有的股票好么
数据显示,截止4月20日,交银稳健配置混合基金净值涨幅73.37%,位列偏股混合基金第二。不过,交银施罗德今年以来其他偏股型基金业绩分化依旧显著,大牛市中,交银主题优选混合、交银阿尔法核心股票等基金涨幅不足40%,排名后四分之三。
从长期业绩看,2014年交银施罗德旗下交银阿尔法核心股票基金以62.66%涨幅排名同类基金第4,但交银精选股票基金净值涨幅仅有1.96%;最近三年的业绩显示,交银先进制造股票基金净值涨幅146%,交银蓝筹股票基金净值涨幅仅为68.62%,排名后四分之一。
不过,在一直强调的绝对收益投资能力的打造上,交银施罗德基金表现较好,44只主动投资基金中,全部为正。
『叁』 交银蓝筹基金发行机构在那里
呵呵 楼上的数据不是很全喔!
本基金代销机构包括: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上海银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自2007年9月7日起,投资者可在中信万通证券的营业网点办理交银精选、交银货币、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以及交银蓝筹的开户、申购和赎回业务。
自2007年9月17日起,投资人可在广东发展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交银蓝筹的开户、申购和赎回业务。
本基金基金经理
李旭利先生,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经济学硕士。10年基金从业经验。1998年至2005年任职于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公司研究员、交易员、基金经理、投资总监等职务。其中1999年9月至2004年1月担任基金天元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2004年1月至2005年7月担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及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5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投资总监。2006年6月14日至2007年7月3日兼任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肆』 交行施罗德蓝筹股票基金何时发行
若您指的是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商银行有代销,若持有招行储蓄卡,可购买该支基金,请您进入招行主页www.cmbchina.com 点击右侧“个人银行大众版”,输入卡号、查询密码后登录,进入后点击横排菜单“投资管理”-“基金”-“购买基金”,可以看到招行代销的基金列表,在您需要购买的基金前点击“购买”根据提示操作。
『伍』 我买了交银施罗德蓝筹基金,最近涨涨跌跌,我该怎么办
看看交银施罗德官方网站的财务数据吧,缩水的太严重,第三季度的财务数据还没有写在网站上,但是它已经100块钱亏了40块钱了至少,完全不赚钱
一个100块钱只剩下50多块钱的基金,这,亏的太厉害了
而且,它这个基金有60%左右是股票,30%左右是债券和货币,所以,它的资产基本上就是跟着股票升跌的。现在是大熊市,不是熊市,是大熊市,而且全球金融风暴刚刚开始,不是已经要结束了,才开始,就已经2000点了!!!后面鬼知道会不会继续下跌。就算底部已经见底,那么,中国下一个牛市也得要等到全球金融元气恢复过来才会上涨,那要至少等上1整年的时间,甚至是2--3年。所以,这个基金基本上想要不亏钱那要等太久太久了
如果你是年初买的,或者基金刚刚成立的时候买的,那你现在亏的也很厉害了,既然大盘已经几乎见底了,跌也跌不到哪去了,那你就继续持有吧
如果你是刚刚买的,趁着没怎么亏欠,赶快抛,少亏一分钱是一分钱
『陆』 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前端519688,后端519689
前后端,只不过扣除申购费的时间不一样
前段是你在买的时候就扣除
后段是你赎回的时候才扣除申购费
你如果短期投资的话,选前端,如果长线投资(1-2年的话),建议后端
祝你发财
『柒』 交银蓝筹的基金名称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股票 60-95%
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现金、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他证券品种 5-40%
投资理念: 本基金的投资理念是:在坚持一贯的价值投资理念基础上,通过专业化研究分析,对蓝筹股票进行精选和长期投资,通过长期价值投资为投资者提供稳定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将严谨、规范化的选股方法与积极主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通过优选业绩优良、发展稳定、在行业内占有支配性地位、分红稳定的蓝筹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以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长。
业绩比较基准: 75%×中证100指数+25%×中信全债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以优质蓝筹股为主要投资对象,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收益和较高风险的品种,本基金的风险与预期收益都要高于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李旭利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经济学硕士。10年基金从业经验。1998年至2005年任职于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公司研究员、交易员、基金经理、投资总监等职务。其中1999年9月至2004年1月担任基金天元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2004年1月至2005年7月担任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及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5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投资总监。2006年6月14日至2007年7月3日兼任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捌』 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现在买入如何
这个不错的,值得购买,估计得等等
『玖』 袁巴元被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凭为基金经理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研究决定,增聘袁巴元为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上述事项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监管局备案。
附:袁巴元先生简历
袁巴元先生,复旦大学博士、CFA,8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2002年7月起先后在申银万国证券投资总部担任投资经理、投资策划部负责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等职,目前担任交银施罗德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助理。从未被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拾』 李旭利的庭审现场
2012年6月12日,原交银施罗德投资总监李旭利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一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旭利当庭翻供,不承认直接通过下指令买卖股票,而表示仅仅只是建议买金融股来完成交易量,这让此案又重新充满变数。
检察机关起诉称,2005年8月至2009年5月,李旭利担任交银施罗德基金(微博)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投资总监,2007年8月开始兼任该公司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09年4月7日,在交银施罗德公司旗下蓝筹基金、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进行股票买卖的信息尚未披露前,李旭利指令时任五矿证券深圳华富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李智君,在李旭利操控的“岳彭建”、“童国强”证券账户内,先于或同期于李旭利管理的蓝筹基金、成长基金买入相同的工商银行(4.18,0.01,0.24%)、建设银行(4.43,0.01,0.23%)股票,股票交易累计成交额达5226万余元。同年6月间,李旭利直接将上述股票全部卖出,股票交易累计获利额899万余元,并分得上述股票红利人民币172万余元。
对此,李旭利表示,“成交指令并不是由自己来执行。营业部的人当时希望能完成交易量,自己当时建议买两三百万股工行、建行。但是当时并不知道营业部的人是否买了,更不知道买了这么多。”其表示,2007年5月妻子袁雪梅在五矿证券开户,本金在三四千万。 庭审过程中,检察院根据多人的口供推断出,4月7日的前一天,也就是4月6日的晚上,李智君给李旭利打过电话,这也是买入两只股票前的敏感期内双方的唯一一次通话,“在这次通话中李旭利授权李智君操作自己的两个账户。”
但被告方代理律师坚持无罪辩护,其认为:“检方自始至终只有李旭利的口供作为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的证据,检方也没有出示强有力的证明这次通话的技术证据,只有口供按照刑法不能为刑事案件定刑。其同时提出,“并不能排除李智君为了增加营业部交易量,自主买卖股票的可能。”
对于此前媒体报道的逃匿,李旭利更当场斥为“无稽之谈”,“我最早2010年就知道证监会在调查了。如果想跑早就可以跑到国外,但是我一直在配合调查,主动和各方面沟通。如果要知道案件已经转到经济侦查那边,我肯定不会去北京。” 此次检方认定李旭利非法交易股票行为的时间区间为“2005年8月8日至2009年5月25日”,由于2009年2月28日是“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罪”生效时间,这也让非法交易时间和获利金额的界定,成为当日庭审焦点。
李旭利代理律师提出,“2008年3月,李旭利曾经进行股票操作,但是2009年2月28日生效后,李旭利早已停止了操作。”其同时指出,“不应以最终李旭利股票抛售价格作为涉案金额。在交银施罗德4月21日卖出相关股票之前,李旭利并没有卖出,甚至等到5月27日,李旭利从交银离职,都没有卖出。如果是老鼠仓,应该会先于基金公司卖出。最后计算获利金额,也应用5月27日股票收盘价,而不是以后卖出的价格。另外,工行172万元的分红,不应计入交易获利金额。”
对此,公诉人回应:“只要利用了非公开信息进行交易,不论是否卖出,法律上都是老鼠仓。非法所得,应该包括红利。” 2013年5月23日,明星基金经理李旭利老鼠仓案于上海高院开庭审理,9点30分李旭利出庭受审。李旭利辩护律师周泽庭中提出上诉理由:一,一审决议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适用法律错误;三,对证据认定不公;四,没有证据证明李旭利指示李智君购买工行,建行股票,李旭利不够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法院正在审理之中。
李旭利证词指出,曾受到公安胁迫,如不配合调查将拘留其家人,由于担心妻子被采取强制措施,担心孩子失去亲情,因此之前的证词是在恐惧的状态下配合警方做出的不真实证词。 2011年11月,上海一中院一审判决李旭利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1800万人民币。同时,其违法所得一千余万予以追缴。李旭利不服提起上诉。2013年10月29日上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李旭利上诉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上海高院终审裁决维持了原判驳回了李旭利的上诉,二审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