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股票资讯 » 投资与合作
扩展阅读
什么是完全竞争市场 2025-05-22 00:31:28
常熟农村商业银行 2025-05-22 00:24:47
香港户口怎么买股票 2025-05-21 23:50:07

投资与合作

发布时间: 2025-05-21 19:49:25

㈠ 关于投资合伙合作的合同

以下内容只是一个模版,具体请填入!
合伙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1、 甲方:
2、 乙方:
3、 丙方:
各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在中国 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一事,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合同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注册地址
第四条 企业名称
本企业名称为:
第五条 注册地址
本企业注册地址为:
第三章 合伙目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
第六条 合伙目的
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获得最佳经济效益。(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第七条 合伙经营范围: 。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八条 经营期限
本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 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合伙企业成立之日。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的,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延长。(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条)
第四章 合伙人及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及出资期限
第九条 合伙人的名字、名称、住所和相关资料
如下表:
类型 姓名和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
第十条 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及缴付期限
10.1 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及缴付期限如下表所示:
姓名和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数额 缴付期限 认缴比例
现金
现金
现金
10.2 出资额的缴付期限:
10.2.1 首期缴付时间: 年 月 日,按认缴额的 %缴付;
10.2.2 第二次缴付时间:当首期缴付的资金已投资使用超过 %时,再缴付认缴额的 %
10.2.3 第三次缴付时间:当缴付的资金余额再投资后不足 元时,再缴付认缴额的 %
(注:可续写,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10.2.4 上述各次缴付,由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向各合伙人发出缴资通知书,各合伙人应当再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 日内将当期出资足额缴付至本企业制定帐户。
10.2.5 最晚交付期限:各合伙人收到执行合伙人依10.2.4条规定发出的缴资通知书后三个月的最后一天为最晚缴付期限。
10.3 认缴出资额的增加和减少:
10.3.1 本合伙企业设立的第 个财政年度后,如10.2条约定的出资缴付条件未成就,本企业的所有合伙人将通过决议并修改本协议,减少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解除全体合伙人认缴但因缴付条件未成就而尚未实际缴付部分的出资责任。但,下列出资不得减少:(i)支付本企业的管理费;(ii)支付本企业的债务和责任;(iii)本企业已经完成或再约定期内的交易中的投资;(iiii)对现有投资组合中继续投资。
10.3.2 本合伙企业成立后的任何时候,如因经营所需,且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增加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
第五章 收益分配和亏损分担以及合伙债务的承担
第十一条 收益分配的原则
11.1 各方同意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但,
11.1.1 若有合伙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但在最晚交付期限内缴足认缴的出资额,则按各方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11.1.2 不履行出资义务(指在本协议第10.2.5条规定的最晚缴付期限日仍未缴付出资。下同)的合伙人,其享有收益分配的出资额为己出资额扣除本协议第21.1.2条规定的管理费、第35.1条规定的违约赔偿金后的余额。
11.2 尽管有11.1的规定,本企业仍然应当按照本协议第15.3条规定的顺序派发收益和向普通合伙人支付奖励。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十二条 税赋
本企业因向合伙人分配收益而预先缴纳的有关税项和所得税,被视同收益分配的一部分,从合伙人资本帐户余额中扣减。
第十三条 收益分配的形式
13.1 本企业的收益分配以人民币或可流通的有价证券进行。分配任何有价证券的价值以派发当日有关部门公布的市场收盘价为计算依据。
13.2 合伙人共同认可的其他形式。
第十四条 收益分配的前提
14.1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结束后,或经合伙人会议决定的更早时间,在扣除管理费后分配当期收益(包括红利和利息);
14.2 在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项目投资,收到出售收入后,尽快将回收的本金和收益派发给合伙人。
第十五条 收益派发
15.1 本企业的投资收益及本金须回到本企业指定银行帐户,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分配;
15.2 投资收益应经独立审计机构审 计确定;
15.3 经审计确定的投资收益按本协议约定比例、按以下顺序向合伙人派发:
15.3.1 首先所有合伙人按照其实际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获取年10%的收益;
15.3.2 其次,提取不超过1年的管理费准备金;
15.3.3 扣除上述两项提取后的余额部分,其20%奖励给普通合伙人,80%按出资比例向所有合伙人派发。
第十六条 亏损的分担
16.1 所有合伙人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担及亏损。
16.2 当各方协商一致变更出资比例时,亏损的分担根据届时实际的出资比例确定。
16.3 所有合伙人不承担超过其出资额的亏损。
第十七条 本企业债务
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企业不得对外举债。
合伙债务应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当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时,有限合伙人在认缴出资额内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
第六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人会议和投资委员会
第十八条 合伙事务的执行
18.1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上海新奥林耐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人)维本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在该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故不再执行事务合伙人职责时,经占2/3以上出资额的合伙人同意另行选定执行事务合伙人。
18.2 执行合伙人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执行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和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
18.3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和责任如下:
18.3.1 执行合伙人不能以本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包括其他合伙人。下同)举债及对外担保;
18.3.2 对于本企业投资项目的债务责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在决定投资时必须由清晰的界定,并制定适当的财务安排予以规避;
18.3.3 执行事务合伙人可按照本合伙企业的经营目标和市场情况选择各类投资工具;
18.3.4 对于各类投资的风险控制,执行合伙人应该制定具体的方案,向年度合伙人会议报告,在获得合伙人会议批准后在本年度实施;
18.3.5 执行合伙人每季度应将本合伙企业的各类投资的状态以书面方式向其他合伙人报告;
18.3.6 任何单一项目的投资不超过本企业所有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的20%;
18.3.7 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权,应该由执行合伙人制定详细的管理规定予以保证;
18.3.8 除过桥贷款外,除非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企业的投资项目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后,应按14.2条规定分配净收入,不得以项目出售或处置的收入进行再次投资。
18.3.9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限。
18.4 执行合伙人应在以下期限内,向所有有限合伙人提交以下文件:
a. 每一季度开始后十日内,提交上一季度本企业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简明报告;
b. 每半年开始后的十日内,提交未经过审计的半年财务报告;
c. 每一财务年度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
d. 在有限合伙人提出要求厚五日内,提交申报所得税所需的信息;
e. 项目的评估报告或投资项目结算报告完成后五日内,向有限合伙人提交。
第十九条 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的费用和报酬
19.1 管理费
本企业按年度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合伙财产支付。
19.1.1 管理费标准
本企业管理费按年度支付。在实现分红前,按照本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应缴出资额的2%支付管理费;本企业实现分红后,按全体合伙人实际出资额减去分红项目投资额后余额的2%支付管理费。
19.1.2 未按10.2.4条约定期限缴付出资的合伙人,须仍按其应缴出资额支付管理费。
19.1.3 管理费支付的时间:
a. 本企业设立第一财政年度的管理费在本企业经营执照颁发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b. 从第二个财政年度开始,管理费在每个财政年独处的20个工作日内支付。
19.1.4 财政年度自1月1日始至12月31日止。
19.1.5 管理费的使用:
管理费用于执行合伙人的所有营运费用,包括工资、房租、通讯费、差旅费,及调查、评估投资机会与项目投资清盘所需的费用。
19.2 其他费用
本企业除向执行合伙人支付管理费外,还将支付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发生的所有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a. 筹备与组建本企业的开办费用;
b. 投资项目需要的专业律师、财务审计及其它专项服务费用;
c. 介绍投资项目的介绍人、中介机构的介绍费和佣金;
d. 资本利得税及其它税项,及收购、出售和项目投资其它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成本;
e. 有限合伙人需要的专项报告的编制费用。
19.3 奖励
19.3.1 本合伙企业按本协议第16.3条规定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支付奖励。
19.3.2 对执行合伙人的奖励,不受全体合伙人对项目出售和处置后收入再投资的决定和约束。
第二十条 竞业禁止与豁免
20.1 本企业的投资达到认缴出资总额的70%时,执行合伙人可以以普通合伙人身份发起设立其他投资型有限合伙企业。
20.2 除22.1条情形外,执行合伙人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性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0.3 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执行合伙人不得与本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
20.4 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本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本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会议
21.1 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维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的,应以书面委托形式确定一名代表出席合伙人会议;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由自然人本人出席。
21.2 合伙人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例会,经甲方或执行合伙人提议,可举行临时合伙人会议。
21.3 本企业合伙人会议的表决为一人一票制。
21.4 以下事项应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a. 修改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
b. 普通合伙人的入伙和退伙;
c. 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提供担保;
d. 合伙人增加或减少对本企业的出资。
e. 本企业合伙期限的延长;
f. 项目收益的分配方案;
g. 投资原则或投资范围有重大改变;
21.5 对前款事项全体合伙人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合伙人会议,直接做出合伙人会议决议,并由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
21.6 以下事项,为简单多数通过事项:
a. 选择对本企业做审计的中介机构;
b. 批准对违约合伙人的处理;
c. 处理利益冲突;
d. 本合伙企业的风险控制方案。
第七章 合伙企业的财产及合伙人出资份额的转让
第二十二条 合伙财产
22.1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22.2 除非发生法律规定的情形和本协议约定的情形,且经本协议约定的程序,合伙人在本企业经营期限内,不得请求分割本企业的财产。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出资份额的转让
23.1 合伙人之间可以互相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但转让时应当通知所有其他合伙人。
23.2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本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财产份额的出质
本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本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本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不允许将其在本企业的财产份额出质。
第八章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五条 入伙
25.1 本企业有新合伙人入伙时,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向新合伙人告知本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5.2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5.3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按年 %的利率与原合伙人出资到位的实际时间差计算利差并向原合伙人支付。利差的支付体现为合伙人资本帐户余额的增减。
第二十六条 退伙
26.1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26.1.1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26.1.2 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26.1.3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让退伙:
27.1 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布死亡;
27.2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7.3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27.4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相互转变程序
按照合伙企业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章合伙财产份额转让
第二十九条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以上可自行约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三十条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以上可自行约定)
第三十一条 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本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
第十章 企业解散并清算
第三十二条 以下情形下,本企业解散:
32.1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32.2 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2.3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32.4 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32.5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3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三条 清算
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三十四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 合伙人违反出资义务的违约责任
35.1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10.2条约定期限缴纳出资的,应向其他守约合伙人支付其已缴纳出资的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由守约合伙人按各自实际出资占守约合伙人实际出资总额的比例分配。违约金由执行合伙人从违约合伙人已缴付的出资中提取。
35.2 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合伙人除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其他合伙人不同意减少合伙财产总额,则该合伙人应将其在本企业的实际出资,以实际出资时货币价值的 %为交易价格,转让给其他合伙人,交易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三十六条 执行合伙人的违约责任
36.1 执行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给本企业或有限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本企业或有限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36.2 执行合伙人违反本协议,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有限合伙人的违约责任
37.1 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本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7.2 有限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执行合伙事务给本企业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其他约定
第三十八条 不可抗力的处理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其他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事件的详细情况及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件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件对履行本协议影响的程度,由签约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
第三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39.1 任何因本协议而引起的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发生后30日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可将争议向设在 的 提出仲裁申请,并按其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裁决,对签约各方均有约束力。
39.2 在争议仲裁期间,除提交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外,各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内规定的义务和行使其权利。
第四十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四十一条 文本与效力
本协议一式 份,签约各方各执一份,本企业存档一份、报政府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第四十二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为签署:

㈡ 合作款和投资款的区别

法律分析:一、定义不同合伙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联合经营企业,合伙人分享企业所得,并对企业亏损承担连带、无限责任的组织形式;股份制是指以投资入股或认购股票的方式联合起来的企业财产组织形式,入股人按股权多少享有管理权和分配收益。第二、法律适用的不同合伙适用“合伙企业法”,而入股人适用“公司法”。三、承担的资金不同合伙按照协议的约定承担资金,入股按照出资比例承担资金。四、加入与退出的规定不同合伙制企业是根据合伙人之间的协议约建立的,合伙人退出或新合伙人加入时,必须取得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并重新签定协议。而股份制企业的股东不能退股,但可以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其他人。第五、利润分配方式不同合伙制企业中,合伙人按契约进行分配,契约由合伙人在成立合伙组织前协商订立,可以平均分配利润,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利润;而股份制企业的利润分配严格按照股权进行,股权越多,分配利润越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㈢ 合作投资协议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协议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大家知道协议的格式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有关合作投资协议书集合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合作投资协议书集合5篇1

甲方:(投资和融资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项目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经营企业法》,经双方认真协商,甲方就乙方的项目投资和融资合作及有关事宜,经考察无误后,就地实施运作共同为筹建中外合作公司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投资和融资合作金额性质与条件:

1.投资和融资合作金额,根据乙方申请及项目资金需要,甲方同意为该项目投资和融资合总额亿元人民币(含不可预计费用)。

2.合作性质,为中外合作。本项目由乙方负责经营管理,自负盈亏,甲方不参与经营管理,乙方负担企业风险。

3.合作条件,双方确定合作期为十五年整,甲方投入的资金以收取“固定回报”方式收回投资和融资本金及利润。前三年建设期不收取回报率,从第四年末开始至第十五年末收取投资和融资总额的%的固定回报率,共收十二年,双方合作合同终止。合作期满后,甲方投资和融资本金不须收回,全部资产归乙方所有。

4.投资和融资的贴息、手续费,经双方协商确定为投资和融资总额的%,甲方投资和融资款批拨批扣。

二、协议签订后乙方向甲方递交有效合作文件如下:

1.企业投资和融资合作(贷款)申请报告。

2.项目立项报告及省市政府对立项报告的批复。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省计委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批复。

4.政府对项目企业法人项目建设开发、组织实施的授权书。

5.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6.银行确认合作企业红利结算固定回报(取款)凭证的样本。

投资和融资合作协议书(共肆页)甲方小签乙方小签第一页

三、运作程序:

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陪同甲方赴实地考察,核实项目的可性行及有关政府和省计委、省经委、银行、外汇管理部门许可。

2、核实无误后,甲方代理及时将考察的实际情况综合报告连同甲方的有关资料呈报给甲方总裁及董事会。邀请总裁两周内带10%的款到乙方所在地,甲乙双方法人签订投资和融资合作合同,成立中外合作公司。

3、双方签的合作合同必须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和双方律师共同签署,并办理公证(公证费由双方对等承担)。

4、年度固定回报率的实施方法:按合作公司出具的《年度合作企业红利结算固定回报取款凭证》样本,并有合作公司开户行和国际业务部签章为准。

5、双方投资和融资合作合同公证后,在14个银行工作日内,甲方为新成立中外合作项目公司投入资金总额的10 %的资金,打入乙方为该合作公司开立的中国银行分行业务部833帐号,作为办理合作公司的注册资金,亦为甲方进入合作项目前期的第一批开发费用。

6、甲方第一批投资和融资总额10%的投资和融资款到乙方中国银行分行业务部帐号后,乙方负责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和协议、章程,向国家经贸委或乙方当地外经贸委审批;负责报送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中外合作营业执照;负责报送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负责向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申请领取外汇登记帐号即开立企业外汇帐号,并把第一批划入833帐户的投资和融资款转入本户头。

四、拨款方式:

待合作公司正式领取中外合作企业营业执照及持有国家外汇登记证后,根据乙方提供“工程项目用款计划表”以及双方正式签合同的用款要求,将投资和融资总额的90%款项分期分批汇入企业帐户。

五、结算方式:

1、在甲方投入第一批投资和融资总额的10%到乙方的合作公司帐户后的两日内,按乙方的合作公司开具中英文《年度合作企业红利结算固定回报取款凭证》由乙方到开户银行国际业务部盖章后交给甲方。开具日期从进款之日后第四年末到第十五年末。

2、按合同规定的每批进款,同样按上述结算方式办理,每批进款不论大小均开具12张《年度合作企业红利结算固定回报取款凭证》。进款多少开多少,每批款到位之日起,开具《年度合作企业红利结算固定回报取款凭证》,时间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

3、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贴息手续费,在甲方每批款进入合作公司帐户时,直接扣除投资和融资总额%,入款一批,扣除一批。

六、违约责任解释处罚:

1、乙方所提供本协议文件,应承担文件责任有效、真实、可行性的法律责任,如在考察期间因某种文件失真、失效、或有伪造行为,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和不能正签合同时,乙方自负其责,并视为乙方违约。

2、甲方提供投资和融资的款项每批进入合作公司帐户或企业帐户后,如乙方未按协议规定的日期开出《年度合作企业红利结算固定回报取款凭证》时视为乙方违约。

3、本协议的签订,以乙方提供本协议文件手续为准。此文件作为正签合同附件。

4、乙方在不违背本协议第二条款的真实、有效、可行性及不触犯文件法律条款的情况下,如因甲方未将财团总裁按时请到乙方签约,使投资和融资合作无法进行,则视甲方违约。

5、甲方之投资和融资如未按协议书规定进入指定帐户,或因甲方原因进入后不能使用,或者又被甲方抽走时,则视为甲方违约。

6、甲乙双方的法人所签订正式合同的条款,应在原则性和主要框架上和本协议一致,否则任何一方擅自更改,视为该方违约。

7、如有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本协议投资和融资总额的0.3%的处罚违约金,并追究当事人经济法律责任,违约金的0.15%支付给中介方。

投资和融资合作协议书(共肆页)甲方小签乙方小签第三页

七、仲裁解释:

甲乙双方均应本着实事求是,严肃负责的原则签定此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某些争议或疑义,双方应在不违背原则的条件下,友好调解。当调解无效,可诉讼法院机关仲裁。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尚可补充完善,凡与本协议有关的补充文件与本协议同具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政府和银行各执贰份。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均应严格遵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期:20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合作投资协议书集合5篇2

甲方: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

乙方: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

为实现共赢发展,做实做强油料市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利用甲方拥有良好的市场资源和强劲的市场开拓能力以及乙方的拥有航空煤油、汽油、柴油批发、零售及进口资质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乙方合作组建“____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油料公司)并共同推进____油料储存库和沉淀消耗库建设项目(暂定名,以下简称:该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项目主体:

1、甲、乙双方同意共同合作组建油料公司,并以油料公司为该项目开发投资主体。

2、乙方同意用乙方现有的所有经营资质、许可证等与甲方共同组建该公司,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以任何方式和理由与甲、乙双方以外的公司签定联营协议。

二、合作方式

1、甲方以自身良好的市场资源和强劲的持续发展能力,乙方以全部资质、许可证,通过合作共同组建油料公司。

2、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不得再利用乙方公司权属下的所有油料资质、各种许可证与甲方以外的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3、乙方同意在组建“油料公司”后,乙方将现有的经营资质、许可证变更至新公司名下。

三、违约责任:本协议签订后,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2项以及本协议二条第2项约定的,应承担违约金壹拾万元。

三、其他

1、有关油料公司组建和该项目推进实施的其他事宜,双方另写协议约定;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变更,须经投资双方协商一致后,采用书面形式确认,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3、本协议签署之后,根据本协议规定形成、签署、附加的.一切协议、文件、授权、报告、清单、认可、承诺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协议的附加,并与本协议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4、解除本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

5、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副本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电话:传真:

签约日期:乙方:(盖章)地址:

时间:

有关合作投资协议书集合5篇3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投资演唱会筹备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作项目

双方共同投资合作__________演唱会筹备工作。

二、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_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出资额、出资方式

1、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齐。

3、本协议合作项目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合作期间双方的出资为双方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如有剩余,由双方按出资比例予以分割。

四、盈余分配

双方约定利润回报分配按照甲方______%,乙方______%分配,利润回报计算方法如下:

利润回报=演唱会门票收入+赞助金额-演唱会总投资

五、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为项目负责人,其权限是:对外开展业务,订立招商赞助合同;对合作事项进行日常管理;清算各种债务。同时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定期提供说明演唱会筹备工作的进展情况及相关财务公开。甲方负责办理开办演唱会所需要的一切审批手续,包括取得演出所需要办理的各类证照、许可证等手续,并确保符合开办演唱会的一切手续均合法有效。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听取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项目账册及经营情况。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私自参与或介入演唱会的筹备工作过程中。

六、纠纷的解决

甲、乙双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项目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至合同签订地的法院解决。

七、其他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合同专用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盖章(合同专用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关合作投资协议书集合5篇4

投资人一:姓名: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甲方)

投资人二:姓名: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共同投资项目,项目注册形式为: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投资项目债务先以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出资额度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项目注册形式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项目注册形式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项目注册形式成立后,行使其作为项目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事务除下列事项需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外,其他重要事务由二分之一共同投资人同意即为有效。

(1)投资人转让共同投资项目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注册形式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约定注册形式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约定注册形式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

2、投资人私自以其在约定共同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投资项目处理;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营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作项目无法继续经营的,应对其他合营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有关合作投资协议书集合5篇5

甲方:_____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速城市扩容,振兴_____地方经济,提高城市品位,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乙方有意在_____县县城规划区内_____________建设五星级酒店及配套开发,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以下意向性协议:

一、开发地块和面积

_____县县城规划区内______________,用地面积约______亩。

二、项目内容

1、在开发地建五星级酒店,接待床位不低于350张,其它地域为酒店配套开发。

2、该项目的建筑的风格和项目设计方案,须经县规划审查委员会审核,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施工中如需调整设计方案,乙方应依法按法定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

三、开发年限

乙方在依法取得该地块后,应尽快办好各种手续,在最短的时间内开工,五星级酒店须于20_____年6月30日以前建成并投入营业。

四、优惠政策

1、项目建设和经营期间的优惠,按_____办发[20____]16号文件执行。

2、甲方负责水、电、路、电视和通信网络通到该项目地边缘。

3、甲方将该项目列为县重点工程,成立由县主要领导挂帅,相关部门一把手参加的项目协调领导小组,负责该项目的统一协调,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4、五星级酒店建成后,列为政府采购、接待酒店之一。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未尽事宜,在签订正式合同中协商另定。

甲方:_____县人民政府法人代表: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